Contract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智能投資顧問服務補充條款
閣下於任何時候訪問智能投資顧問(下稱「智能投顧」)服務、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向吾等作出指示或與吾等進行交易時,本條款均被視為適用於該等訪問、指示或交易。
1. 適用範圍
1.1 訪問智能投顧服務、透過智能投顧服務xx等作出指示或與x等進行交易,即表示閣下同意受本智能投顧條款約束,並確認閣下已經閱讀及了解本文件附錄所載的風險披露聲明。
1.2 本智能投顧條款是對客戶協議及流動條款的修訂和補充,且概不影響客戶協議及流動條款。若本智能投顧條款及客戶協議的其他部分及/或流動條款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概以本智能投顧條款為準。
2. 定義
2.1 本文件中使用的術語應具有下文或客戶協議其他部分所賦予之涵義。
「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指由吾等營運的流動應用程式,閣下可透過該應用程式訪問智能投顧服務及/或吾等向閣下提供智能投顧服務相關資料的任何網站。
「現金儲備」具有第 12.5 條所賦予之涵義。
「客戶資料」指客戶風險分析文件所載的資料以及吾等為向閣下提供智能投顧服務而不時要 求閣下提供的其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電郵地址及/或手機號碼,以便接收吾等的通知。
「客戶風險分析文件」指閣下在使用智能投顧服務之前須填寫、閱讀及簽署以向吾等提供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投資知識和經驗、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的文件。
「執行截止時間」指x等透過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不時按絕對酌情權指定的有關時間,根據第 8 條,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執行指示將受執行截止時間所規限。
「投資產品」指吾等可能不時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向閣下提供的所有證券及任何其他投資產品。
「流動條款」指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條款。
「資產淨值」具有第 12.5 條所賦予之涵義。
「投資組合」指吾等根據閣下所提供的客戶資料不時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向閣下建議的投資產品組合。
「重置提示」指吾等根據第 10 條透過短訊及/或電子郵件發送予閣下,及/或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向閣下提供的書面通知,以通知閣下適宜重置閣下智能投顧賬戶中的投資產品組合,並重新調整資產權重,以在閣下的智能投顧賬戶中維持合適的目標資產配置。
「監管機構」指香港或任何其他相關司法管轄區中有權規管與本智能投顧條款有關的任何一方、其任何聯屬公司、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智能投顧服務、任何財產、交易、活動、事件或其他事項的任何政府機關、監管機構、委員會、自律監管組織或其他實體,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相關人士」指吾等的任何聯屬公司,或吾等或吾等聯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
「智能投顧賬戶」指閣下賬戶下專門用於透過智能投顧服務進行交易的子賬戶,閣下可於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使用將根據客戶協議條款分配予閣下的 ID 及密碼訪問和管理該賬戶。
「智能投顧資格規定」指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上所載的資格規定(可經不時修訂、補充、修改或變更),閣下須符合有關規定方可使用智能投顧服務。
「智能投顧費用」指按吾等不時釐定的貨幣就閣下使用智能投顧服務及吾等為閣下開立及/或 維持智能投顧賬戶或吾等為閣下智能投顧賬戶達成任何交易而恰當地產生或收取的所有費用、收費、徵費、關稅、佣金、經紀費或交易對手的費用、費率、交易徵費、市場費用、印花稅、銀行收費、資料牌照費、轉賬費、賬戶交流費、賬戶維持費及其他維持費用、利息、特別權
利行政費用、諮詢服務費、企業行動費用,包括提款手續費、斬倉費用、溢價、罰款、電匯費、代理人及保管費用、結算費用、賬戶輪轉費用、賬戶轉換費用、貨幣兌換費用、稅項、認購費、外匯兌換虧損、法律開支以及所有及任何其他費用或開支(不論是偶然性的還是實質性的)。
「智能投顧資料」具有第 18.6 條所賦予之涵義。
「智能投顧服務」指基於技術服務供應商開發的平台,透過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為閣下提供的智能投資顧問服務,以及任何相關的支援服務,顧問服務利用算法和定量模型為閣下生成並建議合適的目標資產配置及處理閣下作出的指示。
「智能投顧服務技術」具有第 18.1 條所賦予之涵義。
「智能投顧條款」指本智能投顧補充條款,可不時根據第 18.4 條予以修訂、補充、修改或變更。
「風險承受水平」指經吾等不時評估的閣下風險承受水平。
「稅務機關」指香港或外國的稅務、稅收或貨幣當局。
「稅務資料」指與閣下稅務狀況有關的文件或資料。
「稅款」指所有可追溯、現時或將來的稅款、關稅、徵費、進口稅、收費、評稅、扣款、預扣稅及相關負債,包括對或就下列各項加收的稅款、罰款及利息:(i)投資產品或現金;(ii)根據本智能投顧條款進行的任何交易;或(iii)閣下。
「技術服務供應商」指負責開發、維持及提供智能投顧服務技術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第三方資料」具有第 18.6 條所賦予之涵義。
「閣下」或「閣下的」指本智能投顧條款所適用並使用智能投顧服務及/或智能投顧賬戶之人士(包括任何公司、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的每一位合夥人)。
2.2 除非另有說明:
(a)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於;
(b) 所有單數同時包括複數,反之亦然;
(c) 每個性別代詞應當同時包括所有性別;
(d) 對於「條」的提述應當指本智能投顧條款的條款。
3. 合資格投資者
3.1 閣下持續聲明並承諾(包括但不限於閣下同意本智能投顧條款的首天及於使用智能投顧服務的每天):
(a) 閣下維持或正在向吾等開設智能投顧賬戶;
(b) 閣下已閱讀、了解、填寫、簽署吾等可能不時指定作為使用智能投顧服務的條件的所有文件和表格並(如必要)將之交還予吾等;
(c) 閣下符合智能投顧資格規定;
(d) 閣下或閣下買賣或持有及/或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於智能投顧賬戶中交易的任何投資產品的任何實益擁有人均不是美國公民人士(根據《證券法》S 規例所定義);
(e) 若閣下從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訪問及/或使用智能投顧服務,閣下應全權負責確保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進行任何投資產品交易及/或閣下於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投資產品均符合閣下於香港以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法規。若閣下在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以任何方式被禁止及/或限制訪問及/或使用智能投顧服務和智能投顧賬戶,閣下必須立即停止訪問及/或使用智能投顧服務和智能投顧賬戶。智能投顧服務是專為在香港使用而設計的,因此閣下須了解並確認智能投顧服務可能不適合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使用。
4. 遵守適用法律及法規
4.1 透過智能投顧服務進行的任何交易均將受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所規限。
4.2 本智能投顧條款列明智能投顧服務下向閣下提供的服務,而附錄強調了閣下使用智能投顧服 務時需要考慮的若干關鍵風險因素。附錄所載的風險披露僅供參考,x等對附錄中所載資料 的任何不準確之處或錯誤xx概不負責。本智能投顧條款並不旨在解釋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閣下應自行了解及遵守閣下使用智能投顧服務時所適用的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並對使用智 能投顧服務進行交易的任何後果負責。吾等將不會亦不擬就與閣下使用智能投顧服務有關的 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向閣下提供建議。有關進一步資料,請參閱監管機構不時發佈的資料以 及與適用法律及法規有關的其他可靠來源。
4.3 吾等有權就透過智能投顧服務進行的任何交易應用吾等按絕對酌情權認為就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或市場慣例而言屬合理必要或適當的任何程序或要求。吾等或任何相關人士概不對直接或間接因該等程序或要求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風險承擔任何責任。
4.4 倘吾等接獲任何監管機構就閣下使用智能投顧服務及/或透過智能投顧服務進行的任何交易作出的查詢,或者任何相關交易所、結算所、政府或監管部門知會任何監管機構,表示有理由相信閣下未能遵守或已違反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閣下應應吾等要求提供吾等可能合理要求的文件及/或資料,以便吾等能夠協助處理監管機構、相關交易所、結算所、政府或監管部門的查詢,並評估是否存在任何不遵守或違反適用法律及法規的情況及/或任何不遵守或違反行為的程度。
5. 指示
5.1 儘管本智能投顧條款載有任何其他規定,x等仍可基於吾等認為適當的理由拒絕接受閣下透 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任何指示。根據透過智能投顧xxxx等作出的指示進行的任何交易,只有在吾等已向閣下確認(無論是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口頭還是書面形式)的情況下,方可 視為已完成。在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收到相關可接受的指示後,吾等將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 盡量按照相關指示進行交易及/或以其他方式買賣投資產品,惟吾等可按絕對酌情權(不得以 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關酌情權)接受或拒絕任何指示,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吾等可按絕對 酌情權拒絕執行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任何指示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a) 吾等有合理理由相信相關指示不符合或可能不符合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
(b) 任何監管機構要求吾等不接受相關指示;
(c) 就購買投資產品的任何指示而言,吾等有合理理由相信閣下的智能投顧賬戶沒有或可能沒有足夠的貸方結餘來履行付款義務(由吾等按絕對酌情權估計),以為購買的全數價值及其所有適用的智能投顧費用提供現金補數,或於相關結算義務到期時履行結算義務;
(d) 存在合適性不匹配的情況(由x等按絕對酌情權釐定,且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關酌情權);
(e) x等認為,閣下提供的客戶資料及/或任何其他「認識你的客戶」資料於吾等收到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時並非最新或已過期;
(f) 於智能投顧系統中斷及/或智能投顧系統升級期間;
(g) 於智能投顧賬戶處於不活動、暫停或終止狀態時;
(h) 出現超出吾等合理控制範圍的不可預測的突發市場變化或投資產品於市場中缺乏流通量的情況。
5.2 吾等或任何相關人士概不對直接或間接因吾等拒絕接受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任何指示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5.3 xx等拒絕接受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任何指示,x等將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電子郵件、短訊或吾等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向閣下發出書面通知。
5.4 為免生疑問,除非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指示x等為閣下執行投資組合的任何交易,否則吾等不會如此行事。
6. 風險披露及確認
6.1 閣下每次訪問智能投顧服務或透過智能投顧服務xx等作出指示時,均應被視為閣下確認並同意以下內容:
(a) 閣下已閱讀並了解本文件附錄所載的風險披露及其他資料(包括吾等可能不時透過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或吾等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提供的任何修訂、變更、更新或補充),以及閣下了解本智能投顧條款中規定閣下的義務,包括閣下因使用智能投顧服務而違反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的任何後果;
(b) 智能投顧服務存在暫停提供智能投顧或智能投顧賬戶有被暫停的風險,以及吾等或會基於吾等認為適當的理由拒絕接受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任何指示;
(c) 對於閣下直接或間接因吾等或任何相關人士與x等向閣下提供智能投顧服務相關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於本文件附錄所述的任何風險實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責任或第三方索償或要求,吾等或任何相關人士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d) 若閣下違反或未能遵守本智能投顧條款的任何規定,x等可立即終止智能投顧服務及/或智能投顧賬戶,而毋須事先通知閣下或徵得閣下同意;
(e) 智能投顧服務乃基於技術服務供應商開發的平台,並依賴技術服務供應商開發、維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顧服務技術:
(i) 無法保證技術服務供應商提供的相關平台及技術是完美無缺的,並且面對技術服務供應商提供的相關平台及技術存在缺陷且有關缺陷是當時行業技術水平無法避免的風險;
(ii) 儘管技術服務供應商將提供平台、技術及服務可用性和可靠性支援,技術 服務供應商概不對相關平台、技術或服務的可用性或可靠性作出任何承諾,而若技術服務供應商未能履行,或會導致智能投顧服務被暫停或終止;
(f) 若違反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或違反其中所述的披露及其他義務:(i)有關監管機構有權進行調查,並可透過任何政府或監管部門要求吾等或相關人士:(A)提供與閣
下有關的相關資料和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與閣下的身份、個人資料及交易活動有關的資料和材料;及(B)協助監管機構調查閣下及/或閣下的交易活動;及(ii)若閣下違反或未能遵守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閣下可能會面臨監管調查及承擔法律和監管後果;
(g) 閣下負責支付智能投顧費用及可能不時就智能投顧服務徵收的所有其他費用、收費、開支及徵費,並應遵守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可能規定的關於透過智能投顧服務進行 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於與該等交易有關的任何股息或權益)的任何備案或登記 義務;
(h) 吾等將須遵守適用法律及法規下的記錄保留規定,因此吾等可能會在適用法律及法規所規定的相關期間保留與閣下使用智能投顧服務進行的活動有關的記錄(包括但不限於電話、電子通訊及賬戶資料);
(i) 吾等或任何相關人士概不對閣下因下列各項引起或與之相關而直接或間接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賠償負責或承擔法律責任:(i)適用法律及法規的任何修訂;或(ii)監管機構根據適用法律及法規採取的任何行動;及
(j) 閣下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轉移予就閣下訪問及使用智能投顧服務而xx等提供服務的第三方。
7. 聲明及承諾
7.1 閣下持續xx等聲明及保證(在每次達成本智能投顧條款下擬議的交易時,此聲明及保證將被視為重複一次):
(a) 閣下知悉並應遵守閣下可能須遵守的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
(b) 執行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xx等作出的任何指示均不會導致違反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
(c) 閣下了解並已評估與智能投顧服務有關的風險,且閣下願意承擔與之相關的風險;
(d) 除非吾等收到閣下關於更改相關客戶資料的書面指示,否則客戶資料在所有方面均屬真實、完整、準確和最新;及
(e) 閣下完全明白,閣下透過使用智能投顧服務所達成的任何交易完全是閣下自身的責任及根據閣下自身的獨立判斷與自由決定權作出的,與x等及/或任何相關人士可能向閣下提供的任何資料、建議或文件無關。
7.2 閣下承諾持續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向吾等提供閣下最新的客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風險分析文件中的資料)。閣下確認,若未能提供真實、完整、準確和最新的客戶資料,可能會對吾等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向閣下生成並建議合適的投資組合以符合閣下投資目標的能力造成影響。
8. 指示處理
8.1 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只有在(a)工作日及(b)相關交易所開市之日的執行截止時間之前作出,才會在同一天處理,並且在作出指示當天有效。若該指示在該交易所收市前仍未執行,則該指示將自動撤銷。
8.3 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在執行之前,可能需經吾等進行額外審批。在此情況下,該指示將被視為由閣下於吾等批准該指示之日期及時間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且第 8.1 至
8.2 條將相應適用。x等可按絕對酌情權拒絕批准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任何指示,而毋須向閣下提供任何理由。
8.4 閣下可請求取消或更改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但x等可按絕對酌情權(不得以 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關酌情權)拒絕接受相關請求。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僅可在執 行前取消或更改。取消市場指示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該等指示可能會被立即執行。倘閣下 的指示在吾等接受取消或更改之前已獲全部或部分執行,則閣下同意對已執行的交易(及與 之相關的任何成本及開支)承擔全部責任,而吾等概不就此承擔任何責任。閣下亦同意對任 何取消或更改而導致的任何成本或開支承擔全部責任,不論該指示是否已獲全部或部分執行。
8.5 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通常會作為限價指示處理。雖然吾等會盡最大努力執行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但吾等概不保證閣下的指示將獲全數執行。閣下應知悉,
交易和結算可能受若干情況的影響,包括但不限於突發市場變化、市場流動性不足、系統故障或吾等無法合理控制的其他事件。為以閣下的最佳利益行事,x等保留按絕對酌情權僅執行閣下部分指示及/或將閣下指示拆分為較小指示處理的權利,而毋須事先徵詢閣下的意見或通知閣下,且吾等概不就此對閣下承擔任何責任。若閣下的指示在相關交易所收市前仍未獲全部執行,則任何未執行的部分指示將被自動撤銷。
8.6 閣下確認並同意,x等及/或x等的代理人(視情況而定)可在毋須事先徵詢閣下意見或通知閣下的情況下,隨時對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進行優先排序,以取得最有利的執行價格。
8.7 閣下明白,來自不同客戶的指示一般按「先進先出」的基準執行,因此,即便已經收到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吾等概不保證該等指示將會根據第 8.1 及 8.2 條處理。
8.8 閣下繼續使用智能投顧服務,即被視為已知悉並同意受吾等的以最佳條件執行交易披露文件
(其副本可應要求提供予閣下)中規定的最佳執行安排約束。
8.9 對於大額指示,吾等保留使用其他方法(包括但不限於尋找參與交易的莊家)執行指示的權利。
8.10 閣下授權吾等可隨時按絕對酌情權代表閣下將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就買賣投資產品作出的指示與x等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從其他客戶收到的指示合併及/或分拆處理。吾等將確保該合併或分拆處理將不會導致執行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所作出指示之價位遜於單獨執行閣下指示而可取得之價位。若投資產品不足以應付如此合併處理的買入指示,實際買入之投資產品數目將會在經合併處理的指示(包括閣下的指示)間按比例分配。
8.11 倘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就執行指定數量投資產品交易所作出的指示無法全數執行,則可以任何較少的金額或數量執行該指示。在此情況下,已執行的該部分應被視為已獲閣下接納並對閣下具有約束力。
9. 投資方法
9.1 閣下可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查閱投資的詳細產品發行文件及相關資料。
9.2 投資組合可能包含一系列投資產品的買盤及賣盤指示。閣下可選擇接受或拒絕整個投資組合,但閣下不得僅接受或拒絕投資組合的一部分。
9.3 若閣下決定接受整個投資組合,閣下可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指示以基於投資組合執行交易。若閣下的投資組合同時包含買盤及賣盤指示,x等將首先執行賣盤指示。只有在投資組合的 所有賣盤指示均已獲執行後,x等才會執行買盤指示。
10. 重置投資組合
10.1 吾等可能會不時向閣下發送重置提示,以長期維持目標資產配置。閣下可能收到重置提示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a) 由於市況波動,智能投顧服務判斷閣下於智能投顧賬戶中的投資組合在預定範圍
(經不時修訂,並於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中披露)以外偏離適合閣下的目標資產配置;
(b) 閣下在智能投顧賬戶存入現金或收到現金股息,以致智能投顧賬戶中的現金金額超出重置觸發金額(經不時修訂,並於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中披露);
(c) 閣下從智能投顧賬戶中提取現金,或對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投資產品進行平倉;
(d) 閣下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投資目標及/或其他個人情況有變,並以更新或經修訂的客戶風險分析文件的形式或透過與吾等協定的其他方式告知吾等,而智能投顧服務判斷該等變更會導致閣下的目標資產配置發生變化;
(e) x等可能不時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向閣下提供的證券及任何其他投資產品發生任何變化;或
(f) 技術服務供應商或吾等或任何相關人士對智能投顧服務或智能投顧服務技術的相關算法或其他技術方面進行了修改或修訂。
10.2 除上文第 10.1 條所述的情況外,閣下亦可能(通常情況下大約每季度)收到預定的重置提示。吾等可能不時修訂發出預定重置提示的頻率。
10.3 吾等並無義務於非工作日或相關交易所收市之日向閣下發送重置提示,但x等可絕對酌情決定如此行事,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
10.4 若投資組合暫停重置,吾等將在合理時間內透過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電子郵件、短訊或吾等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向閣下發出書面通知。
10.5 閣下可能無法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手動請求重置建議。如閣下對智能投顧服務下的投資組合重置有任何疑問或疑慮,請與吾等聯絡。
11. 股息分派
11.1 當x等收到與閣下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的任何投資產品有關的股息或其他分派或利益時,吾等會在獲取之時將之撥入閣下之智能投顧賬戶中。在可行的情況下,有關股息、分派或利益將自動視為閣下智能投顧賬戶中投資組合的一部分,並在閣下下次收到重置提示時將之考慮在內。
12. 費用
12.1 在不影響客戶協議條款的前提下,閣下將根據吾等在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上公佈的不時生 效的收費標準,支付智能投顧費用以及使用智能投顧服務的有關其他適用費用、收費及開支。由x等發出並列明智能投顧費用金額和性質的成交單據、證書或任何其他文件,是相關智能 投顧費用的決定性證明,且在無明顯錯誤的情況下對閣下具有約束力。
12.2 吾等有權變更或更改與使用智能投顧服務有關的智能投顧費用。如要收取新的智能投顧費用或對智能投顧費用作出任何更改,吾等會事先通知閣下。吾等可按照吾等指定的方式和時間向閣下收取智能投顧費用。
12.3 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一經執行,智能投顧費用將於任何投資產品存入智能投顧賬戶的首日開始累計。
12.4 倘智能投顧賬戶中並無持有投資產品,或當智能投顧服務終止時(以較早者為準),智能投顧費用將停止累計。
12.5 閣下應直接或間接從閣下的賬戶(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智能投顧賬戶)中支付吾等可能不時要求的智能投顧費用,並特此授權吾等從閣下的賬戶(包括但不限於智能投顧賬戶)中支取智能投顧費用或在吾等根據下文第 12.6 條存入閣下的賬戶之前扣除該費用。閣下同意,閣下的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的現金金額將不會全部投資於投資組合中,原因是閣下智能投顧賬戶資產淨值(「資產淨值」)的規定百分比可能會一直以現金形式持有(「現金儲備」)並保留作支付閣下智能投顧費用之用。有關現金儲備規定百分比的資料將在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中披露,並可在事先通知閣下的情況下不時予以修訂。閣下明白並確認,閣下智能投顧賬戶的表現可能因現金儲備而降低。
12.6 倘賬戶(包括但不限於智能投顧賬戶)中的資金不足以支付智能投顧費用,吾等有權從閣下賬戶(包括但不限於智能投顧賬戶)中收到或現有的任何存款收益中扣除相關費用。
13. 彌償
13.1 附加於以及在不違反吾等於客戶協議下的任何權利的原則下,xxx等或任何相關人士就閣下使用智能投顧服務以及透過智能投顧服務買賣或投資任何投資產品向閣下提供任何服務而直接或間接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性質的任何及所有索賠、要求、訴訟、法律程序、損失、罰款、罰金、稅款、損害、成本、費用及開支以及所有其他責任(包括以完全彌償基準計算
之所有法律費用),閣下應立即根據要求向吾等及相關人士(統稱「獲彌償方」)作出彌償,包括但不限於:
(a) 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及/或智能投顧賬戶買賣或持有任何投資產品所產生的任何成本及稅款;
(b) 本文件附錄提述的任何風險的實現;
(c) 任何獲彌償方就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任何指示而可能招致的任何成本(包括法律費用),包括吾等接受任何指示或按任何指示行事、任何該等指示的取消或修改、透過電子或其他方式(不論該等指示是由閣下還是閣下的獲授權人士作出及/或經閣下適當授權作出)發送該等指示的任何錯誤或遺漏所招致的成本;
(d) 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及/或智能投顧賬戶買賣或持有任何投資產品所產生的應付予任何結算系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費用、開支及罰款;
(e) 閣下訪問或使用智能投顧服務所招致的任何成本;
(f) 閣下違反本智能投顧條款下之義務,包括x等向閣下追收到期欠款或智能投顧賬戶的未付差額及強制執行吾等在本文件下之權利而合理招致的任何成本;
(g) 閣下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知識產權、財產或私隱權;
(x) x等根據本智能投顧條款的任何行為或不作為;
(i) 閣下提供的任何資料;
(j) | 任何監管機構或市場、交易所、結算系統、任何第三方或其他市場參與者就智能投顧賬戶及透過智能投顧服務買賣任何投資產品提出或涉及彼等的任何調查、訴訟或 法律程序;及 | |
(k) 稅務 | 關閉閣下的智能投顧賬戶。 |
14.1 閣下同意吾等及相關人士不提供稅務或法律建議。閣下同意,閣下對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指示自行作出決定及判斷。所有應納稅款的繳納以及預扣稅項的豁免申請應始終由閣下負責,且閣下須履行任何備案或登記義務,而在每種情況下均須遵守與在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任何投資產品或就上述投資產品享有任何股息或權益有關的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
14.2 若根據適用法律及法規負有義務,吾等可從任何付款中扣除或預扣所有形式的稅款(不論何時何地所徵收的稅款)。在進行納稅報賬或扣除預扣稅時,吾等可以估計相關的金額。此等估計金額比最終確定的應納稅額多出的部分會儘快在合理時間內入帳或發還給閣下。吾等可能會從應付予閣下的任何款項中預扣或扣除所有稅款,並且閣下仍將承擔任何不足之數。
14.3 x等可隨時要求閣下向x等提供閣下的稅務資料。若閣下未能及時向吾等提供吾等可能不時要求的稅務資料(以及任何隨附的聲明、豁免或同意書),則吾等有權在不另行通知或要求閣下的情況下,立即根據吾等的絕對酌情權對閣下的稅務狀況自行作出判斷,包括閣下是否須向稅務機關申報,且吾等可預扣或要求其他人士預扣任何稅務機關可能合法要求的金額,並向適當稅務機關繳納該等金額。x等亦有權在不另行通知或要求閣下的情況下,根據吾等的絕對酌情權可能確定的方式出售、變現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於閣下的任何賬戶(包括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的所有或任何部分財產,並將收益用於削減閣下對任何稅務機關或吾等承擔的所有或部分責任。
14.4 吾等並無責任核實閣下所提供稅務資料的準確性,且吾等有權依賴該等稅務資料來履行吾等對任何稅務機關負有的義務以及x等於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下的義務。
14.5 吾等概不對缺乏任何稅收減免或未能獲取任何稅收抵免利益而承擔責任。
15. 責任限制
15.1 在不違反客戶協議的原則下,除第 15.2 條所載規定外,吾等或任何相關人士概不就閣下因下列各項(或其中任何一項)可能蒙受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害、責任、開支或損失(包括利潤損失)而對閣下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
(a) 閣下使用智能投顧服務或吾等向閣下提供智能投顧服務,為閣下維持智能投顧賬戶,或透過智能投顧服務為閣下完成任何交易;
(x) x等基於任何原因而決定拒絕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指示,或延遲或未能執行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作出的部分或全部指示;
(c) 在x等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接收指示與x等執行該指示的期間內,投資產品的價格出現任何波動;
(d) 閣下在履行閣下於本智能投顧條款、客戶協議、流動條款或適用法律及法規所規定的義務時出現違約行為;
(e) 就智能投顧服務及智能投顧賬戶保留或執行吾等的權利或行使吾等的權力;及
(f) 閣下未能及時提供吾等在履行監管或法律職責時所要求的完整、準確及最新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客戶風險分析文件或稅務資料)。
15.2 若第 15.1 條所載情況證明吾等或任何相關人士存在欺詐、故意違約或重大疏忽,則吾等將對閣下直接及完全因有關欺詐、故意違約或重大疏忽而招致或蒙受的任何直接及合理可預見的損失及損害承擔責任。
15.3 吾等概不對因向閣下提供智能投顧服務或就智能投顧服務履行吾等的職責及義務所造成的任何中斷、不可用、延遲、錯誤或故障(不論全部還是部分)而招致或令閣下蒙受的任何類型的任何損失、成本或損害承擔責任,惟以有關損失、成本或損害乃歸因於超出吾等或任何相關人士合理控制範圍的原因或情況為限。
15.4 閣下同意,x等及任何相關人士概不對因下列情況導致延遲或未能履行其於本智能投顧條款下的任何義務而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政府限制、交易所或市場規則、交易暫停、電子或機械設備故障、電話電傳或其他通訊故障、未經授權操作或交易、盜竊、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惡劣天氣、地震及罷工。
15.5 在任何情況下,吾等概不對因吾等提供或未能提供或延遲提供智能投顧服務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利潤或利益損失、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失負責。
16. 轉移
16.1 除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執行的投資產品外,不得在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或轉入任何其他投資產品。
16.2 閣下可將閣下於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的所有(而非部分)投資產品及/或現金轉出至任何其他賬戶或在任何其他金融機構持有的任何賬戶,xx等可按絕對酌情權(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關酌情權)接受或拒絕閣下的轉移請求,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閣下將負責支付與轉移有關的所有成本、開支及稅款(包括但不限於智能投顧費用)。
17. 暫停、終止及平倉
17.1 在不違反客戶協議條款的原則下,若發生以下情況,x等可按絕對酌情權立即暫停智能投顧服務,而毋須事先通知閣下:
(x) x等按絕對酌情權選擇暫時停止智能投顧服務;
(b) 存在影響履行智能投顧服務的問題或錯誤;
(c) 智能投顧服務技術所使用或生成的算法、數據輸入或輸出存在問題,或者吾等有理由相信智能投顧服務技術並未有效運行或未按設計運行;
(d) 技術服務供應xxx等提供智能投顧服務技術時存在問題;
(e) 智能投顧服務技術正在生成吾等認為可能不合理或不適合閣下的建議;
(f) 閣下未能符合智能投顧資格規定;
(g) 閣下未能在客戶風險分析文件中提供真實、完整及準確的資料;
(h) 閣下未能及時以書面形式將客戶風險分析文件中的任何資料變更告知x等;
(i) x等有理由相信閣下提供的客戶資料、稅務資料或任何其他「認識你的客戶」資料不充分、並非最新或已過期;
(x) x等有理由相信閣下智能投顧賬戶中的投資產品組合並非合理地適合閣下;
(k) 閣下未能向吾等提供吾等可能合理要求的與智能投顧服務有關的任何資料及/或文件;
(l) 閣下不接受對本智能投顧條款、客戶協議、流動條款及/或適用於智能投顧服務的其他條款的任何更改或修訂;
(m) 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要求吾等終止或暫停提供智能投顧服務;
(n) 發生超出吾等合理控制範圍且會影響吾等提供智能投顧服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限制、交易所或市場規則、交易暫停、電子或機械設備故障、電話電傳或其他通訊故障、未經授權操作或交易、盜竊、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惡劣天氣、地震及罷工;或
(o) 閣下違反本智能投顧條款的任何條文。
17.2 吾等及相關人士概不對因智能投顧賬戶及/或智能投顧服務暫停或終止而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17.3 在智能投顧服務暫停期間:
(x) x等不會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向閣下推薦任何投資產品,亦不會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向閣下提供任何投資建議;
(b) 重置提示將被暫停;
(c) 閣下無法透過智能投顧服務發出指示;
(d) 閣下可對閣下智能投顧賬戶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資產品進行平倉,但若平倉價值低於吾等不時指定的金額(如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所披露),則閣下將被要求對閣下智能投顧賬戶中的所有(而非部分)投資產品進行平倉,且閣下將xxxx等對閣下平倉投資產品提出的文件及資料要求,方可進行平倉;
(e) 閣下可將閣下於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的所有(而非部分)投資產品及/或現金轉出至任何其他賬戶;
(f) 智能投顧費用將在適用的情況下繼續累計。
17.4 若發生以下情況,x等可按絕對酌情權終止智能投顧服務及/或智能投顧賬戶:
(a) 若閣下違反或未能遵守客戶協議、流動條款或本智能投顧條款的任何條文(包括但不限於閣下未能按時全額支付智能投顧費用),則毋須事先通知閣下或徵得閣下同意即可立即終止;
(b) 若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包括對適用法律及法規的任何預期變更)要求吾等終止智能投顧服務及關閉智能投顧賬戶,則毋須事先通知閣下或徵得閣下同意即可立即終止;
(c) 透過向閣下發出不少於三(3)個工作日的事先書面通知;
(x) xx等有理由認為繼續向閣下提供智能投顧服務將對吾等造成重大的經濟或技術負擔或重大安全風險;
(e) 倘若智能投顧服務已暫停三(3)個工作日或更長時間;
(x) x等按絕對酌情權選擇永久停止智能投顧服務;或
(g) 技術服務供應商基於任何原因不再開發、維持或向吾等提供運行智能投顧服務所需的智能投顧服務技術。
17.5 在吾等信納及閣下解除對x等負有的債務、責任或其他義務的情況下,閣下可隨時透過向吾等發出不少於三(3)個工作日的事先書面通知終止智能投顧服務及關閉智能投顧賬戶。
17.6 儘管智能投顧服務暫停或終止,只要本智能投顧條款仍然與將履行或解除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有關,則各方應繼續受本智能投顧條款約束。
17.7 在智能投顧服務終止或智能投顧賬戶關閉後,本智能投顧條款中為使其涵義生效,在終止後需繼續有效的所有條文仍保持十足效力及作用。為免生疑問,第 4 條(遵守適用法律及法 規)、第 6 條(風險披露及確認)、第 13 條(彌償)、第 14 條(稅務)及第 15 條( 責任限制)在本智能投顧條款終止後將繼續有效。
(a) 閣下將不再擁有訪問智能投顧服務的權限,x吾等將不再有義務執行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從閣下接收的任何指示;
(b) 閣下將立即向吾等償還所有到期或欠付吾等的款項;
(c) 吾等可以出售、變現、贖回、平倉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智能投顧賬戶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資產品,用以抵償閣下對吾等負有的全部債務,以下第 17.9 條的規定應適用於此等出售;
(d) 吾等有xxxx等可能按絕對酌情權確定的智能投顧賬戶中的現金金額,直至已計算並扣除智能投顧費用為止;
(e) 吾等有權xxx等可能按絕對酌情權確定的有關投資產品,以完成任何需代表閣下完成的交易;
(f) 在本第 17.8 條的規限下,x等將按照閣下的指示交付於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的任何投資產品及現金的餘額;及
(g) 若閣下未能就如何處理於閣下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的任何投資產品及/或現金作出指示,則吾等可按絕對酌情權:
(i) 繼續於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任何投資產品及/或現金,費用由吾等可能按絕對酌情權(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有關酌情權)確定;或
(ii) 將於智能投顧賬戶中持有的所有投資產品及/或現金轉出至閣下的任何其他賬戶。
17.9 根據本第 17 條規定完成的出售、變現、贖回、平倉或其他處置所產生的任何淨現金收益,在事先扣除或就應付或拖欠的所有欠款及應付予吾等但未償付的其他應計或累計債務作出撥備後(不論是實際的還是潛在的,是當前的還是未來的,或是其他),應當按照後述方式處理:(a)若閣下的其他賬戶沒有關閉,則撥入至閣下的任何其他賬戶;或(b)退還予閣下。智能投顧賬戶中尚未變現或處置的所有投資產品連同吾等管有的任何相關所有權文件應當遞送予閣下,並由閣下承擔所有相關風險及費用。
17.10 閣下可隨時對閣下智能投顧賬戶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資產品進行平倉,但若平倉價值低於吾等不時指定的金額(如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所披露),則閣下將被要求對閣下智能投顧賬戶
中的所有(而非部分)投資產品進行平倉,且閣下將xxxx等對閣下平倉投資產品提出的文件及資料要求,方可進行平倉。
17.11 閣下每次對智能投顧賬戶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資產品進行平倉時,吾等均有權從平倉收益中扣除智能投顧費用(如適用)。
18. 雜項
18.1 閣下確認,智能投顧服務的基礎技術、算法及投資顧問平台(「智能投顧服務技術」)的擁有權歸屬於技術服務供應商。閣下同意,在未經授權下,閣下不會損壞、修改、解構、反向操作或更改智能投顧服務技術的運作。閣下確認,若閣下未能遵守本條款,則可能會對閣下採取法律行動。若閣下知悉第三方正在作出上述行為,則應立即通知吾等。
18.2 閣下將簽立及/或向吾等提供吾等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材料及/或資料,以使吾等能夠履行吾等於本智能投顧條款下的職責及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為了遵守任何適用法律及法規以及吾等的內部政策及程序之目的。
18.3 吾等保留隨時修改、刪除或添加智能投顧服務的任何一項或多項功能或範圍的權利。
18.4 吾等保留根據客戶協議條款以書面形式通知閣下變更本智能投顧條款的任何條款的權利。
18.5 本文件下作出的任何通知、相關重大資料的披露或其他通訊,包括但不限於與智能投顧服務運作方式、投資組合構建、重置機制、投資產品資料、風險披露、暫停買賣任何特定投資產品、任何投資產品的任何擬定合併或終止有關的資料,或任何投資產品發行人所提供的任何重大資料,將以書面形式不時在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上以及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提供。
18.6 儘管吾等致力確保由吾等以外的其他人士編製及/或發行且閣下可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查閱的一 般金融及市場資料、新聞服務、市場分析、投資產品資料及營銷材料(統稱「第三方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吾等概不保證第三方資料的準確性或可靠性,亦概不對任何不準確或 遺漏之處所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侵權行為、合約或其他方面)。就 智能投顧服務技術生成的資料(「智能投顧資料」)而言,該等資料在吾等的正常業務過程 中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提供予閣下。吾等及相關人士不會設計、選擇、添加、修改或以其他方 式控制該等資料的內容,不會對其承擔任何責任,亦不會認可其準確性。
18.7 吾等將採取所有合理及實際可行的措施,以保障吾等與閣下之間經互聯網及無線通訊傳送資料及通訊之安全性。然而,閣下確認並同意,由於互聯網及無線通訊的開放特性,吾等無法
給予完全安全的保證並且任何經互聯網或無線通訊開展之交易會因互聯網或無線通訊之流量 或不正確之數據傳送而遭受干擾、安全故障、傳送受阻及延遲傳送的影響,對於使用此類傳 送及通訊方式之風險須由閣下承擔。閣下進一步確認並同意,經互聯網或無線通訊傳送資料、指示及通訊或會有時間上的阻延,並且閣下將承擔與之相關的所有風險。
18.8 投資組合表現、閣下在智能投顧賬戶中的交易及活動的記錄以及與智能投顧服務有關的其他相關資料,將透過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電子郵件或與閣下協定的其他方式提供予閣下。閣下同意定期查閱透過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提供予閣下的任何通訊或通知。吾等概不對因閣下未能、延遲或疏忽檢查上述通訊或通知來源或設施所造成的任何損失而承擔任何責任。
18.9 吾等可能會因透過智能投顧服務向閣下分銷投資產品而獲得金錢及/或非金錢收益,且吾等將根據適用法律及法規向閣下披露該等收益。
18.10 若本智能投顧條款中的任何條文的全部或部分被視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則該條文應在作出必要的刪除或修改後適用,以使該條文合法、有效及可強制執行,並反映各方的商業意圖。
18.11 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遲行使本智能投顧條款下規定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概不作為對此等權利或補救的放棄,且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或補救概不妨礙此等權利或補救的任何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的行使。對違反本智能投顧條款的任何豁免均不構成對任何後續違反的豁免。
18.12 未經其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出讓或轉讓其於本智能投顧條款下的所有或任何權利或義務。
19. 適用法律及管轄
19.1 本智能投顧條款均受香港法律管轄。
19.2 就本智能投顧條款下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而言,各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附錄:風險披露聲明
閣下必須仔細閱讀本風險披露聲明。本風險披露聲明構成規管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訪問、使用及交易的條款及條件的一部分。本風險披露聲明是對客戶協議及x等不時向閣下提供的適用於智能投顧服務及/或投資產品的有關其他文件所載風險披露聲明的補充,且應與該等風險披露聲明一併閱讀
(統稱風險披露)。
透過智能投顧服務使用、訪問或交易,即表示閣下確認閣下已收到並閱讀按閣下所選語言(英文或中文)編寫的風險披露,並確認閣下了解透過智能投顧服務訪問、使用及交易而可能產生的風險。透過智能投顧服務繼續訪問、使用或交易,即表示閣下同意對所涉及的任何風險負責。吾等概不保證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訪問、使用或交易將會產生利潤,且閣下可能會損失全部投資資金。
本聲明描述與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訪問、使用或交易有關的若干主要風險及其他資料。本聲明可能未有披露與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訪問、使用或交易有關的所有風險及其他資料。閣下應確保閣下了解透過智能投顧服務訪問、使用或交易的性質及風險,且閣下應根據自身情況仔細考慮(並在必要時自行諮詢獨立專業顧問)智能投顧服務是否適合閣下。
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投資任何投資產品的決定由閣下作出,但除非閣下完全了解並願意承擔與投資產品相關的風險並且能夠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否則閣下不應投資任何投資產品。風險披露可能未有披露與投資產品有關的所有風險及資料。因此,閣下在決定是否進行投資前,必須細閱閣下投資的每項投資產品的相關招股章程、通函或其他文件(統稱「發行文件」),並仔細考慮文中所載的所有其他風險因素。閣下負責留意適用法律及法規的變更,並遵守可能影響投資產品的任何新要求。
x等並未表示風險披露所載資料均為最新,亦未承諾更新風險披露所載的資料。此外,吾等概不對此類資料作出任何保證,且不得將此類資料解釋為吾等提供的任何類型的法律、財務或稅務建議。
1. 使用智能投顧服務的風險
在使用智能投顧服務之前,閣下應仔細閱讀並充分了解與服務相關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下述風險:
(a) 智能投顧服務所作的投資建議具有時效性,在任何市場環境下均不能表示或暗示長期有效性。
(b) 智能投顧服務乃基於技術服務供應商所開發、維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顧服務技術,該技術提供創新的智能顧問服務模型,有助閣下制定適合自身的投資組合。智能投顧服務乃透過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在互聯網上提供,毋須人類財務顧問參與。無論閣下是否採用智能投顧服務所提供的投資建議,都應對投資策略作出獨立決定,並獨自承擔有關決定所涉及的風險。
(c) 智能投顧服務所提供的投資建議不保證本金和利息。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投資於投資產品具有固有的損失機率。歷史統計數據既不能保證未來的投資回報,亦不能保證投資表現。在作出投資決定之前,閣下務請細閱風險披露及發行文件,以合理地了解及熟悉投資產品所涉及的風險,並在必要時尋求獨立的專業建議。
(d) 智能投顧服務依賴於閣下及閣下所提供的資料,以便根據閣下的實際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需要、行業及地域偏好以及風險承受水平,對投資目標及金額作出審慎決定。智能投顧服務利用智能投顧服務技術,根據閣下所提供的資料評估閣下的風險取向,並繼續為閣下提供適合閣下投資組合的投資建議。閣下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並確認所提供的資料將影響所提出的投資建議。
(e) 智能投顧服務所提供的投資建議依賴於技術服務供應商開發、維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顧服務技術的準確性及表現。所提供的投資建議以及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上顯示的其他資料可能具有時效性,在市況劇烈波動時以及特定投資產品供應受到時間限制時尤其如此。因此,若市場條件及其他因素發生變化,投資建議及其他資料可能會有不同的解釋。
(f) 智能投顧服務技術使用的算法涉及基於眾多變量的假設和計算,該等變量可參考彼等擬複製的複雜金融市場或工具。任何一項或所有該等假設和計算,無論是否得到過往經驗的支持,均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被證明有誤,從而可能導致閣下的投資蒙受重大損失,甚至損失全部的投資資金。
(g) 投資產品的實際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可能有別於建議的理論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儘管x等在執行閣下透過智能投顧服務發出的指示時致力遵守以最佳條件執行交易披露及標準最佳執行實踐,但吾等無法保證所有交易在任何情況下都將以可能的最佳市場價格執行。
(h) 智能投顧服務依賴於公開資料,而該等資料可能並非始終可靠或準確。在作出投資決定時,閣下應考慮到這一點,因為吾等及技術服務供應商並不負責確保公開資料的可靠性及準確性。
(i) 當因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而觸發重置提示時,吾等將透過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的 公告或電子郵件或透過與閣下協定的其他渠道通知閣下。若閣下未能及時查看通知,或者在發送通知時出現任何傳送錯誤或延遲,則可能會導致投資損失。吾等概不對 此類風險承擔責任。
(j) 技術服務供應商開發、維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顧服務技術(智能投顧服務的基礎)可能會出現變化。儘管技術服務供應商可能會在作出更改之前採取措施測試及審視相關更改的性能,但無法保證技術服務供應商將能夠在推出相關更改之前識別缺陷或問題。若智能投顧服務技術存在缺陷或問題,則將會影響提供予閣下的智能投顧服務。
(k) 智能投顧服務技術由技術服務供應商(第三方服務供應商)開發及維持。這項服務技術是吾等無法直接存取或控制的技術服務供應商的專有資料。儘管吾等可能會採取若干措施來監察技術服務供應商的表現,但吾等無法保證智能投顧服務技術完美無缺。
(l) 儘管吾等(應包括吾等的任何相關第三方供應商)均致力提供準確及時的資料,但仍可能會出現意外延遲、遺漏、技術或事實性不準確之處以及排版錯誤。
(m) 閣下只能透過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訪問智能投顧服務。儘管吾等將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可持續、不間斷及安全訪問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及智能投顧服務,但x等並無聲明或保證情況將會如此。使用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訪問智能投顧服務所涉及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i) 中銀國際流動應用程式及智能投顧服務可能會受到不可預見事件的影響,例如系統停機、中斷或故障以及政策變更,且任何互聯網數據傳送故障、中斷或延遲亦可能導致中斷、資料傳送延遲及/或數據錯誤;
(ii) 閣下稍有不慎,可能會導致賬戶及密碼被外洩或身份被偽造;
(iii) 網絡攻擊、網絡伺服器故障或病毒感染等事件可能導致傳送的資料錯誤、延遲或智能投顧服務中斷;
(iv) 智能投顧服務可能因流動設備或軟件系統不兼容而被中斷;
(v) 智能投顧服務可能因閣下不當使用系統而被中斷;
(vi) 智能投顧服務可能因並非吾等所造成的通訊網絡錯誤而被中斷;
(vii) 在系統維護、升級或相關交易所休市時,智能投顧服務可能暫時不可用;或
(viii) 吾等概不對閣下使用流動設備以及因上述任何故障造成的任何損害、責任或損失(包括利潤損失)而對閣下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
2. 投資 ETF 的風險
閣下可透過智能投顧服務投資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所買賣基金(「ETF」)。投資 ETF 涉及風險,包括損失全部的投資資金。在確定投資 ETF 的適宜性時,建議投資者考慮自身的投資目標及情況。閣下如有任何疑問,應尋求專業建議。
投資者應參閱發行文件以獲取更多詳情,包括產品特點、風險因素以及擁有及持有 ETF 的限制。
與買賣 ETF 相關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a) 市場風險
ETF 通常是為了追蹤某些指數、市場行業或資產組別(如股票、債券或商品)的表現而設立。ETF 經理可採用不同策略達至該目標,但通常不能在跌市中酌情採取防守策略。閣下必須準備好承擔與基礎指數/資產以及 ETF 經理的複製策略相關的損失及波動風險。
(b) 追蹤誤差
追蹤誤差是指 ETF 與其基礎指數/資產之間的表現差異。導致出現追蹤誤差的原因包括 ETF 產生的交易費用及開支的影響、基礎指數/資產組成的變化以及 ETF 經理的複製策略等因素。
(c) 折讓或溢價交易
ETF 的交易價格可能會高於或低於其資產淨值。這種價格差異乃由供求因素造成,在市況大幅波動兼變化不定期間尤為常見。專門追蹤對直接投資設限的指定市場或行業的 ETF 亦可能會有此情況。若以溢價買入 ETF,即使該 ETF 的資產淨值在出售時有所上升,閣下仍可能蒙受損失。x ETF 停止買賣,閣下可能無法收回投資金額。
(d) 外匯風險
x基礎資產的計價貨幣與 ETF 的計價貨幣不同,則該 ETF 面臨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會對基礎資產價值及 ETF 價格產生不利影響。
(e) 交易對手風險
採用合成複製策略的 ETF 可使用衍生工具來合成複製相關基準的經濟效益。以衍生工具構成的 ETF 面臨源自衍生工具發行人的交易對手風險,若發行人失責或不能履行其合約承諾,該 ETF 或會蒙受損失。即使某些合成複製 ETF 要求交易對手取得抵押品,但這不能消除交易對手風險,因為仍需依靠抵押品提供者履行責任。
(f) 抵押風險
申索抵押品的權利一旦行使,抵押品的市值可以遠低於 ETF 所追蹤指數的價格,因而面臨進一步風險。
(g) 流通量風險
證券莊家是負責提供流通量以方便投資者買賣 ETF 的交易所參與者。儘管大多數 ETF 得到一個或以上莊家支持,但無法保證能維持活躍的交易。若有證券莊家失責或停止履行職責,閣下或不能買賣 ETF,或 ETF 的交易價格可能會高於或低於其資產淨值。
(h) 額外開支
經紀佣金和 ETF 費用會降低回報。頻繁的 ETF 交易可能會大幅增加佣金及其他成本,從而可能抵銷因費用或成本較低而節省的資金。
(i) 終止風險
若干情況下,例如當指數不再可用作為基準或基金規模跌至低於組織文件和發行文件所載的預設資產淨值閾值時,ETF 可能會提前終止。基金終止後,閣下可能無法收回投資並蒙受損失。
3. 投資國際市場的風險
投資組合通常涉及對國際市場的投資。智能投顧服務乃基於技術服務供應商所開發、維持及提供的智能投顧服務技術,而算法及智能投顧服務技術的有效性可能會受到多個市場及國際因素的不利影響,並可能導致閣下損失全部或部分投資,此乃由於(其中包括)匯率的不利波動、公認會計原則的差異或其他國家/地區的經濟或政治局勢動盪所致。下達交易指示時,閣下必須進行獨立判斷。
4. 投資新興市場的風險
投資組合有時可能會投資於新興市場。投資新興市場往往涉及特殊的經濟及政治風險以及通 常與投資發達市場不相關的考慮因素。該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化、徵用、政府控制及干 預、外國投資限制、價格波動加劇、市場流通量降低、匯率波動加大、稅收不確定性等。該 等風險可能會對閣下的投資產生不利影響。其中一些市場的會計、審計及財務報告準則通常 不及國際要求嚴格。因此,投資決定可能須根據不太完整的資料(與通常可獲得的資料相比)作出。
5. 投資另類投資的風險
投資組合可能會投資於採用多種另類投資策略的 ETF。除了投資組合規劃及分散投資等傳統 技術外,另類投資策略 ETF 亦可採用以下一種或多種策略,如長/短倉策略、事件驅動策略、全球宏觀策略、相對價值策略、市場中立策略等。吾等概不保證該等策略將會取得成功,採 用該等策略可能會使 ETF 面臨更大的波動性及損失。另類投資策略可能涉及對除傳統股票、 債務證券及貨幣市場工具以外的其他資產類別(如貨幣、利率、商品等)的投資。除了直接 投資證券的風險外,其還涉及其他風險。ETF 採用多元化的投資策略並使用複雜的金融工具,
意味著採納不同另類投資策略的 ETF 在風險和回報方面可能存在巨大差異。基金經理亦可利 用期貨、差價合約等衍生工具來促進某些另類投資策略的應用、對沖及有效的投資組合管理。使用衍生工具可能會使另類投資 ETF 面臨極高的風險,包括交易對手的信貸風險、流通量風 險等。由於其複雜性使然,另類投資策略 ETF 通常只適合能夠理解並承擔所涉及的風險的投 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