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为保证广告位置的安全性,若广告形式为楼顶或楼体发光字、大牌、LED屏的,乙方须在广告发布前向甲方提供具备安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乙方自行聘请)出具 的安全检测报告(盖章),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明确广告位具备安全发布性能的方可发布甲方广告,如遇自然灾害影响区域(包括不限于台风、地震等),在灾害过后需增加提供第 三方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乙方承诺提供的报告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