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截止 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教室智能门禁采购项目
比选文件
采购人: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
采购编号: 20241091
2024 年 6 月 13 日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内容及标准第二章 比选方式和标准第三章 比选程序
中国音乐学院教育教学中心教室智能门禁采购项目
项目比选邀请
现中国音乐学院教育教学中心教室智能门禁采购项目项目进行比选,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比选人名称: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
比选人地址:xxxxxxxxx 0 x
联系方式:010- 64887356
2、项目名称:教室智能门禁采购项目项目
3、比选内容:采购一批智能门禁设备,统一管理教室使用情况。
4、比选预算金额:26.5 万元
5、服务商/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至 11 ,下午 13 至 16 时((北京时间)。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6 点(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21 日上午 10 点(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音乐学院,xxxxxxxxx 0 x教学楼。获取比选文件地址: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
需要将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法人正反面身份证照片发至邮箱。 E-mail: 00000000000@000.xxx
电 话:010- 64887356
联系人:何老师
第一章 比选内容及标准
第一节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门禁控制器(双门) | 7 | 台 |
2 | 门禁控制器(四门) | 13 | 台 |
3 | ▲门禁读卡器 | 61 | 台 |
4 | 电插锁 | 81 | 台 |
5 | 开门按钮 | 81 | 台 |
6 | 交换机 | 3 | 台 |
7 | 系统集成 | 1 | 项 |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标注▲为核心产品。 |
二、总体要求
为满足师生使用需求,扩大门禁场景使用范围,新增加设备要求可接入原有
管理系统,实现与其他门禁设备统一管理。提供与原有系统及校园卡对接方案。本项目产生的对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根据学校现有情况,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
的技术特点,提出自己的技术方案。三、产品要求
1. 门禁控制器(双门)
规格指标 | 指标参数 |
通讯方式 | 以太网 |
存储容量 | ≥128Mbit |
名单数量 | ≥20 万 |
脱机记录 | ≥50 万 |
读卡器 | 支持 WG26/WG34 |
供电电压 | AC 220V±10% |
读头接口 | ≥2 路韦根 |
门锁接口 | ≥2 路 |
按键接口 | ≥2 路 |
报警接口 | ≥2 路 |
三方联动接口 | ▲火警信号联动自动开锁,入侵信号联动门锁自动关闭,提 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数据保存时间 | ≥10 年 |
开门方式 | 支持首卡开门、多卡开门、远程开门;支持双门互锁、反潜 回 |
知识产权 | ▲提供嵌入式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产品认证 | ▲具有 CQC 产品认证证书 |
2. 门禁控制器(四门)
规格指标 | 指标参数 |
通讯方式 | 以太网 |
存储容量 | ≥128Mbit |
名单数量 | ≥20 万 |
脱机记录 | ≥50 万 |
读卡器 | 支持 WG26/WG34 |
供电电压 | AC 220V±10% |
读头接口 | ≥4 路韦根 |
门锁接口 | ≥4 路 |
按键接口 | ≥4 路 |
报警接口 | ≥4 路 |
三方联动接口 | ▲火警信号联动自动开锁,入侵信号联动门锁自动关闭,提 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数据保存时间 | ≥10 年 |
开门方式 | 支持首卡开门、多卡开门、远程开门;支持双门互锁、反潜 回 |
知识产权 | ▲提供嵌入式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产品认证 | ▲具有 CQC 产品认证证书 |
3. 门禁读卡器
规格指标 | 指标参数 |
供电电压 | DC 9~15V |
读卡频率 | 13.56MHz |
读卡距离 | 1-5cm |
支持卡类型 | 支持 Mifare1 卡/CPU 卡 |
显示 | OLED 汉显,可显示操作状态 |
PSAM | 内置≥1 个 PSAM 卡槽 |
防拆设计 | 具备防拆开关 |
声光提示 | LED 指示+蜂鸣器提示 |
通讯接口 | 韦根 34 或 RS-485 |
知识产权 | ▲提供嵌入式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4. 电插锁
规格指标 | 指标参数 |
工作电压 | DC 9-15V |
启动电流 | 850mA |
持续工作电流 | 250mA |
开门时间 | 可调延时(0/3/6/9 秒) |
工作状态 | 锁状态输出并带指示灯 |
5. 开门按钮
规格指标 | 指标参数 |
接点输出 | NO/COM 接点 |
供电方式 | 干接点信号控制 |
6. 交换机
规格指标 | 指标参数 |
端口数量 | 24 口 |
上行端口速率 | 千兆 |
下行端口速率 | 千兆 |
7. 系统集成
1) 所有设备所用线路及敷设
2) 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 设备及系统培训、上线
4)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用到的辅材、人工
四、实施要求
本次建设项目施工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实施要求如
下:
1. 供应商应全面详细地了解采购人此项目的建设目标,设计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 中标人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施工协议,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制定出严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双方按照方案与计划严格保障项目的实施。
3. 施工进场的设备和器材,必须经学校、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机,必须是符合合同要求的国家产地、型号品牌的产品,并具备完整的说明书、合格证和附件。凡与学校方面要求有出入的产品不得进行安装。
4. 项目中使用的辅料、线材必须是国标合格产品;电源不得随意并接,符合电气安全性能。
5. 项目安装工艺要符合相关的工程标准,设备布局统一合理。五、售后要求
要求所有软硬件产品提供 1 年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技术支持以及软件升级服务,出现故障应予免费维修,难以维修的应予免费更换,维修期间应提供同等级的备用设备替换所修产品。在质保期内,须提供不低于下述标准的服务:2 小时响应、4 小时人员到场、12 小时解决故障。在质保期后,须对所提供的货物、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并负责终身维护及技术支持,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应承诺以不高于市场的价格提供。
要求拥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承诺。
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作业流程,各种故障情况下的响应时限及用户投诉的解决方案。
六、培训要求
提供全部硬件的使用、维护等方面日常操作的培训,培训在验收前完成。质保期内每年要提供至少 2 次免费培训,培训地点用学校指定,培训时间由
学校确定,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终端操作人员日常操作和简单故障处理培训。七、项目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试运行半个月后组织验收。
1. 到货验收
招标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合同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2. 安装运行验收
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中标人需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安装规范技术要求。
货物安装完毕并测试合格后,转入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试运行记录,出具项目试运行报告,并提出稳定验收申请。
第二章 比选方式和标准
一、比选原则
本次比选将xxxx公正、公平、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二、比选工作小组
(一)比选工作小组人数为 3 人及以上单数;由学院在开标前 1 日组建评审工作小组。
(二)比选工作小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分别根据各参选方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三、分数计算方法和定选排名
(一)比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照各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进行评分;
(二)计分方法:将各参选单位的得分合计后取平均值,即为该参选单位的最终得分;
(三)比选工作小组依据比选程序和办法以及最终比选结果进行综合评审,按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最终得分有相同者,以人员配备及业绩得分高者为优先。
(四)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部分 | ||
1 | 相关证书 | 4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投标人具有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满足得 1 分;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
2 | 类似业绩 | 5 | 投标人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采购明细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分时将不予认可。 |
3 | 节能产品 | 0.5 |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每提 供一项得 0.5 分,最多得 0.5 分。 |
一、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二、具体评审标准
4 | 环境标志产品 | 0.5 | 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 用章,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最多得 0.5 分。 |
二 | 技术部分 | ||
1 | 总体方案 | 10 | 对本项目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的理解,从整体项目建设思路、与用户实际的契合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排名打分。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 10 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 5 分,合理、契合度性差、基本满足需求一般得 2 分,欠合 理、契合度性差、满足部分需求得 0 分。 |
2 | 技术指标 | 26 | 采购需求进行评审(基础分 26 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扣分;其中: (1)标“★”指标为必须满足指标,有一项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2)标“▲”指标为重要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3 分; (3)其他指标为一般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 |
93 | 与现有系统对接方案 | 10 | 设备接入现有系统方案可行性高,考虑全面,有针对性,论据充分,对接时间短,对现有系统影响小,对接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1)设备接入现有系统方案可行性高,考虑全面,有针对性, |
论据充分,对接时间短,对现有系统影响小,得 10 分; (2)设备接入现有系统方案可行性一般,考虑基本全面,欠缺针对性,论据基本充分,对接时间较短,对现有系统影响较小,得 5 分; (3)设备接入现有系统方案方案不合理,考虑不全面,无针对性,论据模糊,对接时间长,影响大得 2 分; (4)未提供的得 0 分。 | |||
4 | 实施方案 | 10 | 投标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应急预案、项目试运行及验收方案,完全响应标书中的建设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质量、完整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分: (1)方案详细可行,完全契合用户现场实际情况,进度控制准确,人员安排合理、项目难点及要点分析准确,质量控制、安全、xx施工管理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 (2)方案基本可行,部分契合现场实际情况,进度控制、人员安排、项目难点及要点分析基本准确,质量控制、安全、xx施工管理一般的得 5 分; (3)方案较差或与实际实施有较大差距的得 2 分; (4)不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
5 | 售后服 务保障 | 4 | 对服务机构设置、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1)服务体系架构合理、人员配备充足得 4 分,服务体系架 |
构合理、人员配备欠佳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三 | 价格部分 | ||
1 | 投标报价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合计 | 100 |
第三章 比选程序
1.签到:参选公司签到,递交参选文件
2.比选工作小组成员对各参选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3.比选工作小组成员查阅服务方案;
4.进行比选:
(1)比选工作小组人员现场讨论、打分;
(2)进行分数汇总;
(3)按均值从高到低排序。
(4)按总分评出排名第一为拟选用公司。
5.在比选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作废:
(1)符合专业条件的参选方或者对比选文件实质响应的参选方不足三家的
(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参选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比选处理:
(1)参选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2)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3)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4)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第四章 参选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服务/货物名称 | 报价 | 服务/交货地点 | 服务/交货期限 | 备注 |
总价 | 大写: 小写: |
参选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总计 |
参选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参选人: (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期: 年 月 日
(如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参加与投标的,则不需要出具本授权书)
本人作为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姓名) ,其身份证: ,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 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比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期限一年,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参选人: (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备注 |
参选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8-2.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8-3. 2022 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投标专用章);
8-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8-5.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我公司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1 | 本单位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 | 本单位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具有良好记录。 |
3 | 本单位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税收具有 良好记录。 |
4 | 我公司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5 | 我公司无违法违纪行为,在过去三年中无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
6 | 参选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指标要 求 | 供应商提供设备的技术指 标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甲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设备名称)经 以 号比选文件在邀请的 3 家供应商中比选。经比选小组评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协议
d. 响应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比选文件 (含比选文件补充通知) 2、服务内容
本合同服务:
3、合同总价(按照实际结算)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服务/货物的实施/交货时间及实施/交货地点
实施/交货时间:
实施/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公章) 名 称:(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按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1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有关服务,如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3.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甲方”系指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服务的单位。
1.5 “乙方”系指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和货物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1.6 “项目现场”指的是: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
2.1 服务期限: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有规定。 3、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国内有关机构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或相关文件规定。
3.2 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付款
4.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有规定。 5、价格
5.1 合同总价 人民币 元。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应按照比选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时间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7、转让
7.1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给第三方。
8、乙方履约延误
8.1 乙方应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推迟提供服务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8.3 除了合同条款第 10 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8.2 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提供服务,将按合同条款第 8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9、误期赔偿费
9.1 除了本合同第 10 条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外,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提供服务,甲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的情况下, 可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服务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0.5%计收。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无需乙方同意终止合同。
10、不可抗力
10.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政策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或发生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10.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
应责任。
11、税和关税(如适用)
1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11.2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12、争议的解决
1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3.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3.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3.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
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合同修改
15.1 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16、通知
16.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方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7、计量单位
17.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19.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范围及价格表;
2)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3)比选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一、定义
1.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单位。本合同甲方系指:中国音乐学院。
2.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本合同乙方指:
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4.“合同价”系指根据财政最终审定及拨付金额,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三、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付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