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阴中南红影视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阴中南红影视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红”)近期与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艺交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国艺交所是唯一一家由中央国有资本发起设立的,获证监会批准入市的“中国”字号艺术品现货商品交易所。为工艺美术品、书画艺术品、艺术品原材料、创意知识产权等交易提供服务,打造高端交易服务平台。中南红是中南重工上市公司文化板块下设的全资子公司,享有得天独厚的影视文化资源和影视文化产品及衍生产品的开发资源及优势,通过对影视及明星衍生产品的研发和挖掘,以策划、设计、研发、制作、营销影视文化后产品和衍生产品为主要发展方向。为促进双方战略资源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了战略
合作协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阴中南红影视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地点:江阴市国家xx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影视文化产品的开发、设计;专业化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商标代理服务;版权代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
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与默契是合作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
3、共同履行国有资本的社会责任,不断扩大和增强双方在影视文化、艺术品衍生品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4、协议为框架协议,作为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共同设计、研发、定制影视文化衍生产品;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2、在中国艺交所的艺术品交易平台上,组织影视明星的定制品、收藏品、及作品的交易、展览展示和宣传推广活动;
3、以中南红拥有的影视明星资源和影响力,开展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公益活动。
4、充分发挥双方在文化艺术及影视艺术方面的资源优势,推动书画、工艺美术界与影视明星的跨界合作。
(三)、执行方式
1、双方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双方务实合作。指定项目对接人,负责项目磋商,推进具体实施。
2、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具体内容另行签署协议。
(四)、协议期限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叁年有效,任何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中南重工坚定打造文化大平台的理念,中南红作为中南重工的影视公司在此资源和优势的基础上,以策划、设计、研发、制作、营销影视文化产品和衍生产
品为主要发展方向。通过对影视及明星衍生产品的研发和挖掘,依托影视剧所带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互联网时代,将会为公司的电影产业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效益。
中国艺交所凭借在工艺美术行业的深厚背景,以工艺美术大师资源、国家级交易平台资源和广泛的客户基础与中南红影视文化产品开发公司的明星资源、影视制作资源等跨界合作,实现“互联网+艺术+金融”的模式创新,积极打造出完整、成熟的相关产业链。双方的合作也将在影视文化衍生品市场需求的挖掘、产业体系与主体、产品形态、销售渠道、市场规模的拓展等多方面取得进展和突破,进一步构建影视文化艺术衍生品的创意、生产、流通与消费的新产业格局。
五、风险提示
以上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尚未有正式合同签订,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