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編號 T&C-R043
條款編號 T&C-R043
有關 Data SIM Only 計劃之條款
1) 合約期限
合約期限 列於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 。合約期限由服務生效日期起計算。
2) 服務計劃詳情
2.1 客戶必須於合約期限內選用於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服務計劃。
2.2 通話收費為每分鐘$0.9。
2.3 回贈優惠詳情
適用之月費計劃 | 回贈優惠 | 回贈數額總值 |
$208 (DOSH) | 合約期限內回贈 Wi-Fi 月費計劃* | Wi-Fi 月費$60 |
* 客戶須登記才可使用Wi-Fi 服務
3) 優惠之條款及條件
3.1 數額總值回贈將於合約期限內根據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所詳述的安排回贈客戶。
3.2 倘若客戶的戶口在簽署本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的日期前已有所安排,由本公司將客戶或本公司已預先繳付任何款項或費用存入該戶口(每一項此等安排下稱"已訂存款安排"),則本公司依照本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第一次將分期款項存入該戶口的日期,將順延至下列兩者的屆滿日期後第 30 日:(a)已訂存款安排;或(b)(如有多於一項已訂安排)屆滿日期後最後完結的已訂存款安排。已訂存款安排的屆滿日期是指根據已訂存款安排而應存入該戶口的最後一筆款項實際存入該戶的日期。
3.3 數額總值將由本公司按照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方式,限於用以支付該戶口內免費服務應對本公司履行的付款責任。然而,客戶同意不得以任何應由本公司存入該戶口的數額總值的任何部份抵償任何其他應由客戶支付予本公司的款項。
3.4 在任何情況下客戶不得將數額總值轉換為現金。
3.5 本公司並無任何責任就數額總值向客戶支付利息。
3.6 於合約期限內,客戶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將無權獲得數額總值:
a) 若客戶更改選用(i) 非上述指定服務計劃或(ii) PayGo 服務計劃或(iii) 中港/澳門一咭兩號服務; 或
b) 若客戶以優惠價購買手機或平板電腦;或
c) 若客戶更改流動電話號碼 / 註冊姓名; 或
d) 不論任何原因引致流動電話服務終止。
3.7 於合約期限內,客戶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須向本公司支付指定算定損害賠償 (HK$1,000):
a) 若客戶更改選用(i) 月費相同或低於銷售及服務合約之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月費計劃或(ii) PayGo 服務計劃或
(iii) 中港/澳門一咭兩號服務; 或
b) 若客戶更改流動電話號碼 / 註冊姓名;或
c) 不論任何原因引致流動電話服務終止。
3.8 若客戶於合約期限屆滿前並沒通知本公司停止使用上述 Wi-Fi 服務,則本公司將於合約期限屆滿後,自動向客戶收取該服務之當時有關費用 。
4) 有關 Data SIM Only 計劃之數據服務(「數據服務」)
4.1 數據用量只限本地(香港)使用。除非客戶選用 BlackBerry 指定服務計劃,數據用量不適用於 BlackBerry 手機。
4.2 使用數據服務時,客戶必須確定使用本公司指定之設定[包括但不限於 APN 設定 (只適用於數據服務)]。客戶可向本公司店舖職員查詢有關之設定。若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使用數據服務,本公司將有權立即暫停/終止數據服務,而毋須作事先通知。此外,本公司亦有權就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而使用數據服務向客戶徵收費用,有關收費則會按本公司的現行收費計算。
5) 漫游服務
5.1 客戶須經本公司門市或24小時熱線2880 2622登記才可使用漫游服務。
5.2 標準漫游數據收費適用於本數據計劃之客戶。
5.3 客戶如在海外漫遊時使用 tethering,須預先增值賬戶。
5.4 客戶須以信用卡自動轉賬付款。
6) 公平使用守則
6.1 以下條款及條件適用於由數碼通電訊有限公司(“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服務”)
a) 本公司會確保本公司電訊網絡(「網絡」)的系統資源在服務的各個用戶(「用戶」)之間公平分配。
b) 當客戶達到每月之公平使用量(由本公司適時制定),客戶可繼續使用數據服務,在賬單月份的餘下時間,所獲分配的網絡資源將被調低,於網絡繁忙時,客戶的數據體驗或會受到影響,但在任何情況下,數據傳輸速度(上載及下載)將不會受限制至低於128 kb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