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ency contract of secondary distributor_ Sample agency contract of
二级经销商代理合同_二级经销
Agency contract of secondary distributor_ Sample agency contract of
(合同xx)
姓 名: 单 位: 日 期:
编号:YW-HT-035691
二级经销商代理合同_二级经销商代理合同样本(示范合同)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二级经销商代理合同xx篇一
卖方(以下称甲方): 公司 买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的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 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
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
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
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 套/年。
9、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 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 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 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 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 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 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争议解决方式
x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二级经销商代理合同xx篇二
x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邮编:
电话: ,传真: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 址:
邮 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就有关授权经营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产品
1.1 指甲方代理的---系列汽车。
1.2 品牌标识:指甲方对(---)品牌廊坊地区的使用权。第二条 主体资格
2.1 甲方是专门从事---XXX 地区汽车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和信息反 馈四位一体的功能店铺。是依法设立具有有效存续,有权签订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2.2 乙方是经甲方授权的---汽车的经销商,负责在指定的销售区域经营---全系车型。
第三条 营销模式
3.1 甲方实行的是品牌专营和“保证金摆放展车”的营销模式。乙方愿意作为甲方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根据甲方的规定条件设立展厅和专业销售人员。
3.2 甲方会与乙方共同开发乙方市场,如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特殊条件的顾客,所开发成果以及销售利润全部归属乙方(销售利润以当月的商务政策为准)。
3.3 甲方每月的销售指标与终端销售价格,在每个月 5 日以前以书面形式下
发到乙方,不同的季节或不定的因素影响当月销售计划的,甲方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重新拟定销售数量与价格,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3.4 交货方式:乙方销售出车辆后(经由客户决定),如客户决定需来甲方处提车,乙方自行解决交通工具;若在乙方处交车,乙方自行来甲方处调车。(如遇特殊情况甲方给乙方送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门店、展车、人员要求
4.1 门店:门店的设计由甲方统一策划,展牌、门头、广告牌等设施由乙方负责保管与维护。仅有设计及维护,制作及安装是哪一方的义务。
4.2 展车:甲方产品在乙方摆放期间,乙方应保持车辆整洁,设立独立展厅保证车辆安全,严禁使用商品车作为代步车,一旦发现严格处理。如车辆出现非车辆本身问题,因人为原因产生的应及时上报甲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
发现未经甲方同意自行修复的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非人为原因、非车辆本身原因会存在几种情况 如何处理
4.3 人员:甲方会定期给乙方销售顾问进行培训,乙方需在展厅安排 1—2
人进行甲方产品销售。(销售人员应到甲方备案)第五条 营业资格、信息反馈
5.1.1 营业资格:乙方须有“小轿车经营营业执照”(或能在当地合法经营的执
照)
5.1.2 乙方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0 万元,且能有足够的资金来运转甲方产
品。
5.2.1 信息反馈:乙方必须将每天的销售信息、市场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及时通知甲方。
5.2.2 乙方定期的向甲方反馈其销售区域内与合同产品有关的客户与潜在客户信息、市场信息和甲方要求的其它必要信息。
5.2.3 乙方应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建立档案,每天以电子档形式传送到甲方销售内勤处,如遇到碰单情况会与乙方电子档为准。
第六条 保证金
乙方需交纳一定金额的授理保证金作为甲方提供产品的保证,具体标准如下:
6.1 具有固定营业场所的乙方交纳 x元的保证金。
6.2 甲方提供展车(展车数量根据淡旺季分配)及相关的宣传资料。在什么情况下,甲方无需提供展车
6.3 车辆在乙方处出现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经由双方协商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或在保证金中扣除。并且乙方必须有在七个工作日中将保证金补足。
6.4 合同期未满:甲乙双方如有单方违约,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出赔
偿。
6.5 合同期满:如不再续约或都无违反合约条例,甲方会一次性无息返还全部保证金。
第七条 甲方公司名称和标识的使用
7.1 乙方使用甲方规定的标识、名称,标识由甲方统一规定。
7.2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标识,使用权只限甲方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标识或甲方公司名称用于设施、包装、营业或服务上,不得损害甲方公司
名称的名誉,如乙方违反使用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
纠正措施,及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害。第八条 保密约定
8.1 甲乙双方为共同利益,乙方必须对合同及业务上的所有商业机密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其中包括:潜在与已有客户信息,商务政策等,有共同遵守的义务。
8.2 如有一方泄露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九条 违约赔偿与纠纷的解决
9.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及产生的相关费用,违约金的数额不在赔偿范围
之内。支付赔偿金后,违约金的赔偿限额最低不低于 10 万元。
9.2 赔偿金的范围包括:实际带来的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
9.3 合同中其它条款以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则按本条例执行。
9.4 纠纷经由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后交由当地法院解决。第十条 合同解除
10.1 不按时支付车款的。
10.2 经营显著持续恶化。
10.3 异地采车的。
10.4 保证金过少或乙方法人有欺诈行为的。
10.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车辆转交给第三方的。
乙方如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xxxx一切责任。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11.2 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继续续约。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
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二级经销商代理合同xx篇三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 销售区域
1-1 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有权在 省市 行业 销售甲方指定 产品。
1-2 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及行业销售甲方产品,任何跨区域的
销售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各向其他已获得甲方确认的经销商区域直接或间接销售合同标的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取消年度返利、直至
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的处罚。
1-3 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书的条款时,将不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经营的区域行业范围内再设立第二家代理商或采取甲方直销。
1-4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销售区域内协助乙方开展销售、分销经营活动和销
售网络建设。
2. 销售配货
2-1 乙方需现款提货,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将于收到订货申请后的 15个工作日内将订单中全部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每批订货均需现款提货。
3. 销售责任
3-1 甲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 3-2 甲方负责产品的行业推广工作、参加行业展览,提 高产品的知名度及美誉度。
3-3 在乙方签约后,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产品资料 20 套,供乙方宣传推广使用,其后再提供的产品资料等按成本收取费用。
3-4 甲方统一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产品销售前的培训工作。
3-5 甲方开通免费专家热线,配合经销商的销售和问题答疑,并根据各个市场的需要派遣技术专工前往乙方区域,帮助其进行营销推广活动,活动中发生的
交通费及食宿费由乙方承担,顾问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3-6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制度。
4.送货要求
4-1 乙方必须经销甲方指定的产品品类及规格的产品。
4-2 所有订货申请单需经乙方审核认可,甲xx可执行送货,经乙方认可的送货发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3 甲方业务代表向乙方借款、借货,均需持甲方总部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或授权书,否则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未遵守此行为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销售价格
5-1 产品的市场零售价,由甲方制定并且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
调整,乙方有义务遵照执行。 5-2 乙方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 85 折时,需给甲方书面报备同意后,方可执行销售,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低于 85 折的打折销售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取消年度返利、直至
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的处罚。
5-3 市场价格参照沃能公司发布的市场价格表(附件一)。
6. 产品质量
6-1 甲方有义务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和企业生产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属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无法销售的,由甲方负责调换和处理。乙方有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
6-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的终端客户提供保质期内的产品售后服务。
7. 销售资料
7-1 有关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组织结构、销售计划、价格表、当地销售信
息资料(如:销售价格、客户名录、库存等),以及其他有关甲方的资料,属于甲
方产品经营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透漏给第三者,否则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与否做出没收其代理保证金及取消年度返利的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取
消乙方的代理经营资格。
7-2 甲方将定期查询乙方预计经营的产品的销量、流向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资料。
8. 市场推广
8-1 为支持市场运作,扶持乙方的市场开发,当乙方的年进货额达到一定金
额的时候,甲方将在乙方做推广宣传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推广宣传工作必须由甲方聘请的专业咨询公司和乙方所聘请的广告公司共同实施。甲方将定期对乙
方的销售进度、产品推广、市场规则的执行、品牌建设等情况给予综合考评,并且根据全国考评名次予以奖励。
8-2 一切有关产品的广告宣传、促销方案均由甲方制定或指导,乙方配合有关内容的实施。由乙方自行操作的部分,需由甲方书面批准。
8-3 在乙方自行操作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中,需以甲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的资料为依据,不得修改其内容,不得改变产品的用途。对于因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xxxx一切责任。
8-4 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形象信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8-5 乙方不得妨害其他代理商的正当经营活动及正当利益。
9. 售后服务
9-1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协助乙方解决客户提出的有关产品功能、原理、安装方法及方
案设计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
9-2 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
9-3 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配备一名专业工程师,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以期获更丰厚的市场回报。
二.交易条件
1. 资历
1-1 乙方应具有多年从事电气产品销售的经验,长期从事防爆电气产品销售
者优先考虑。
1-2 乙方需提供自己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备案,属于个人申请的必须有一家合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1-3 乙方在和甲方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必须提交一定的销售保证金,具体金额如下:乙方年承诺净进货额部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向甲方交纳销售保证金人民币 贰 x元。
注:净购额是指在扣除乙方所得佣金及增值税 17%后的实际购货额。
2. 定货程序及运输方式
2-1 乙方每次定货均需提前 15 天向甲方提供“订货申请单”(附件二),通过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并交付该次定货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定货保证金。在“订货申请单”中应具体注明:规格、型号、功率、数量、产品颜色、到货时间、地点等。
2-2 乙方所订的货品由甲方负责代办运至乙方指定的城市(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一般采用普通运输,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城市后(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乙方需自行提货并付运费,甲方不予负责到货后的运输。乙方因业务需要,需要其他快速运输方式的,其增加的短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3 收货时,甲、乙双方应在提货当场清点产品数量、规格,颜色等,确认后,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人应在甲方开具的“收货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附件三),并传真给甲方,签收前若产品数量、规格与定单不符,由甲方负责,签收后若出现产品数量、规格不符,由乙方负责。
3. 供货价格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价格参照沃能光电发布的代理商价格(附件四)。代理商在
销售甲方产品时,如在某一具体项目的销售中出现竞争激烈,需要较大幅度降价时,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出现此种情况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作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真实情况报告,甲方在核实完毕后,方可作出是否同意作出供货价格调整的决定。
4. 付款期限
4-1 乙方订货,必须是先款后货。款项必须汇入沃能光电公司指定的帐户。如乙方不能满足这一条件,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4-2 乙方订货品种及数量需提前 15 天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发货前全额汇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 后将予以及时发货。
5. 财务合作
5-1 乙方的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沃能光电公司指定的帐户,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甲方有义务在收到乙方付款后,向乙方开具合法的发票,超过进货金额部分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5-3 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前,不得从甲方货款中扣除任何借予甲方人员的款项及其他形式的为甲方垫付的支出。
6. 退换货
6-1 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做退、换货处理: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质检部门书面确认为甲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在 12 个月的质保期内的,甲方做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6-2 所有退、换货须经过甲方同意并在退、换货申请上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6-3 经批准的退货由甲方收货后进行清点,以实收数目为准。退货中发现的
空包装、污染、拆改原包装规格的不予计数。
6-4 如不属于甲方质量原因而需要退、换货的,在货物发出的 15 天内,包装及产品完整无缺的可按实际购买金额全额退换货,包装及产品不完整的按损坏
程度计算折旧,超出 15 天以上的,将收取 20%的折旧费,在 60 天以内的,将收取 50%的折旧费;灯具出现损坏的,并将按损坏程度收取费用,完全损坏的将不予退换;90 天以上的,将不再做退换货处理。
三. 奖惩政策
在乙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合理操作市场的前提下,对于销售和市场维护的程度予以下列奖励,所有的奖励采用下次进货折让的方式(除年终总结大会评奖):
1. 评分奖励:
根据乙方市场信息反馈、广告促销操作、营销反应速度、重大问题反应质量和速度、市场销售数量予以评比,根据不同的名次予以奖励;
2.销量奖励:
根据经销商的销售、网络开拓和维护、品牌推广、信息反馈等予以高额的返点奖励,甲方在给予乙方年度返点奖励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返点奖励金额一致的正规发票,以便甲方财务管理;甲方给予乙方的年度返点奖励必须按国家
相关规定计算所得税。
3.在乙方经营能力有限,不能完成本合同中规定要求或甲方规定的业绩指标,连续 2 年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最低年销售指标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已交的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不履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另
一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违约方须依法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直至追究因乙方过错而涉及到的 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乙方生产、伪造、仿制、假冒、销售雷同甲方产品的行为,一经发现有此 情况,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没收所有返点奖励,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将处以案值金额 20 倍的经济处罚,同时根据案值的大小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及 追加经济赔偿的权利,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乙方年进货额低于任务指标的,将按比例相应扣除保证金的金额,来年继续签定协议的,应先补足保证金后再签协议,否则视为放弃;
3)提供不实的申请资料或以欺诈手段取得经销资格的;
4)制造、销售假冒沃能光电产品的;
5)乙方连续 180 天内未与甲方发生正常业务往来的,被视为自动放弃其经营资格;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被责令停业的;
7) 被司法机关勒令终止营业的。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他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属合法终止。
4.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经济纠纷,以协商的形式友好解决,若协商未果,双方均同意到甲方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所
有附件、商务政策与未尽事宜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
六. 合同期限: 从 20xx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30 日止。乙方在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并良好履行合同各条款的前提下,享有本合同续签的优先权。
甲方:乙方:日期:
XX 图文设计
YuWen Graphic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