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项目名称:重庆市水环境视频数据采集集成服务
采购人: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制
二○一八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针对重庆市水环境视频数据采集集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竞争。
竞争性谈判内容一览表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址 |
限价(元) |
1 |
重庆市水环境视频数据采集集成服务 |
xxxxxxxxxxxx000x |
000000 |
二、竞标性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3月28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上(xxx.xxxx.xxx.xx)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地点:重庆市环保局(xxxxxxxxx000x)。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4月2日10:00。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4月2日10:00。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联系人:xxx
电 话:(023)89188833
地 址:xxxxxxxxxxxx000x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资质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竞标人。
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要求、谈判项目商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竞标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竞标人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开始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要求澄清,信息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本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四、谈判要求
1、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竞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
1.1经济部分
1.2技术部分
1.3商务部分
1.4资格条件及其他
以上条款基本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竞标人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竞标人自定格式。
2、谈判有效期:竞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3、竞标报价
谈判竞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运维人员劳务/服务报酬、巡检、设备的保养和送修、检测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4、提交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5、竞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6、竞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7、竞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竞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另一人可为投标人计划派驻采购人现场的驻场运维服务人员。
8、无效谈判
竞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1)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3)竞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签字、盖章;
(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竞标人谈判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政府采购活动的。
五、谈判程序
1、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2、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竞标人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竞标人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各竞标人只有在资格审查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4、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报价。
5、所有竞标人在谈判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六、成交原则
(一)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二)评审细则:
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3.若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的,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谈判时在其他条件(资格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审,舍掉其他供应商。
4.关于政策性扣减
4.1政策性扣减范围
4.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最后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4.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渝财采购〔2012〕11号)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2.1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1.3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4.1.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1.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2 政策性扣减方式:
4.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情况:
4.2.1.1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最后报价×6%”进行扣减;
4.2.1.2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最后报价×8%”进行扣减;
4.2.1.3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最后报价×10%”进行扣减。
4.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谈判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4.2.2.1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最后报价×2%”进行扣减;
4.2.2.2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最后报价×3%”进行扣减。
4.2.2.3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若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仅按照“最后报价×3%”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
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5.1“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2“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5.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
5.5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6.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6.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6.1.2拟成交金额在100~2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6.1.3拟成交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成交候选人;
6.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6.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成交通知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内公告成交结果。
2、结果公示结束后,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或在重庆市环保局官方网站按照政府采购法公告成交结果且正常公示结束后,则自动视为已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果《成交通知书》不能在7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谈判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竞标人。
4、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服务需求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谈判成交双方共同认定。
八、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综述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保障重庆市水环境安全,加强我市水环境监测能力,需启动重庆市水环境视频数据采集集成项目,为水环境管理决策、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服务,同时服务于“十一五”水专项——“三峡库区重庆市水污染防治业务管理系统集成”项目的建设及运维。
(二)总体目标
为全面掌握全市水环境状况,满足重庆市水污染防治需求,提升我市水环境管理水平,启动重庆市水环境视频数据采集集成项目。建设内容是在入境断面、重要饮用水源地段面和库区控制断面上加装视频监控,可对水面的异常漂浮物、水体颜色等进行远程监控。并通过专用网络可以直传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并通过大屏幕展示、环保云计算平台,为水环境管理决策、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服务。
(三)采购项目技术总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各项设备(包括软、硬件)和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系统必须保证数据采集、传输质量。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中,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进行逐条应答,对差异说明作出“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差异”应答。本次应答中无差异项视为对该需求全部无条件满足,不需要另外增加设备或者软件模块。对应答中某项回答未作明确答复的,将视为不能满足该项要求。
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和功能完备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果少配、漏配及对于系统需要而设计考虑遗漏的软硬件等,不能达到采购人及工程建设要求的,供应商应免费补齐,达到采购人预想目标。
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
二、采购需求清单
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及安装支架等设备设施组成。采用一体化的网络摄像机作为技术选型,可实现2-3公里可视范围,24小时全天候监控,含昼夜可视功能,带有破雾功能,配置网络硬盘录像机,支持单摄像机3个月以上的视频数据保存,配置4G网络通信模块,支持直插4G SIM卡实现远程通讯。厂商提供控制接口,可使用第三方系统对摄像机的转动,焦距调整等功能进行远程控制。具体配置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性能 |
数量 |
单位 |
1 |
云台摄像机 |
200万一体化网络红外中载高清云台摄像机;1/1.8" Progressive Scan CMOS; 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5Lux @ (F1.5,AGC ON),黑白:0.0005Lux @(F1.5,AGC ON) ,0 Lux with IR; 红外200m; 焦距:5.6-208mm mm,37倍光学; 支持自动聚焦、具备软件解析透雾功能、3D定位、守望、掉电记忆、巡航、方位显示、定时任务、音频报警、智能雨刷、清晰度; 水平0~360°旋转,水平速度0.1°/S~100°/S; 垂直+40°~-90°,垂直速度0.1°/S~40°/S; 电源:AC24V,110W xxx; 支持IP66; 工作温度范围可达-40℃-70℃。 |
3 |
台 |
3 |
硬盘录相机 |
1U标准机架式IP存储/DSP+ARM架构/嵌入式软硬件设计/8路/80M接入/80M存储/80M转发/全网通/1U/2盘位/1个HDMI、1个VGA同源输出/6路1080P解码/1个千兆网口+8个100M网口/1个USB3.0,配置4TB监控硬盘1块; |
3 |
台 |
4 |
支架 |
摄像机支架根据现场使用环境定制 |
3 |
套 |
5 |
辅材 |
电源、电线、网线、固定材料等 |
1 |
批 |
6 |
视频服务系统软件 |
提供1套视频服务软件、SDK数据开发包,支持不少于2个调用服务接口 |
1 |
套 |
7 |
通讯服务 |
1年通讯服务费 |
1 |
年 |
8 |
售后服务保障 |
提供三年质保及免费人工上门服务 |
1 |
项 |
9 |
系统集成 |
人工、安装费、系统调试等 |
1 |
项 |
三、成果要求
完成嘉陵江的北温泉、朱沱和大溪沟水质监测站的视频装置现场安装,实现实时监控地表水环境变化,并集成部署到市局网络平台。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系统集成。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
2、所报价格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及产品的生产、供货、各项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委托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委托期限内乙方应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将验收合格的成品交付甲方。
四、合同签订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
竞争性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二)支付方式
1、乙方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完成数据集成后,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和验收报告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
3、乙方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
4、甲方对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产品质量保证期与运维保障服务达到3年。(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采购货物由产品生产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安装和调试
成交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货物运抵现场后,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2、技术培训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采购人进行专业培训,直至采购人能完全操作,提供详细培训计划。
3、售后服务承诺
1)保修范围应包括提供的所有货物和安装调试服务。在保修期内应提供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矫正和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排除所完成系统出现的故障。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7*24小时响应。
2)质保期外服务: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4、工期计划
供需双方签订中标合同后,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5、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派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所投产品全部提供7x24小时服务;故障响应时间在20分钟内, 2小时内到达现场。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约全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及相应责任,并承担5%的违约金;如项目开展后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终止或违约方负责承担。
(三)未经双方同意,不可随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应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文本及效力
(一)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以上示尽事宜,双方友好协调解决。
九、格式文本要求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模板详见第六篇竞争文件格式要求所示。其余投标文件格式由用户自行确定。
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存在下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另一方按照下述一条或多条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运维变更相关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驻场运维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内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组长(或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甲方满意,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
运维时间延误相关违约责任:
乙方及其相关方出现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组长(或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甲方满意,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
运维驻场人员或后台支援人员接到用户运维请求后拒绝提供运维服务,且未在合同规定的首次上门服务时限要求内提出书面异议的;
运维人员未在按规定时限内到达用户现场提供上门服务,或未在按规定时限内完成单次运维请求的处理工作,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巡检、月报编制、系统调优、用户终端网点调整施工、文档编制、设备清理、弱电间配线架整理等运维专项工作,且实际工作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限15日的;
因运维工作延误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运维服务不达标相关违约责任:运维人员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服务态度差、服务意识不强或遭受用户投诉(或上级领导批评),并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组长(或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甲方满意,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
运维失泄密相关违约责任:乙方人员就运维工作中接触到的技术方案、设备及系统设置配置、工作秘密、数据信息及文件资料等内容,擅自进行复制、传播(或带离甲方工作现场)或用于用户书面许可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组长(或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甲方满意,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
工作失误相关违约行为:在运维服务中,如因乙方及其相关方原因,造成甲方现有设备设施、系统服务等出现故障、运行异常或停运但未超过30日,或出现数据丢失(或损毁)但经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后实现完全恢复的,乙方须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为:每影响1日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受影响设备或服务的造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且违约金额最低不少于500元;如受影响的设备、系统服务或数据在出现问题30日后仍不能完全恢复正常使用的,甲方可视为设备、系统服务或数据出现损毁,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述“设备及数据损毁违约责任”进行赔付。
设备及数据损毁违约责任:在运维服务期间,如果因乙方及其相关方责任,造成甲方设备设施、系统服务或数据出现损坏、损毁、停运或运行异常超过30日,或出现数据丢失(或损毁)且无法完全恢复的,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实际损失的总金额”向甲方进行赔偿,并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赔偿金及违约金的总额最低不少于1000元,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
违背职业道德相关违约责任:乙方及其相关方人员出现不良言行、故意损坏(或损毁)用户设备(或数据)、故意将简单故障申报(或变更)为复杂故障进行处理、故意将具备处理条件的故障提交用户作自费送外维修(或购置配件更换维修)处理、擅自修改用户数据、偷盗用户财物等有违职业道德(或思想道德)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组长(或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甲方满意,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
违反工作纪律及管理规定相关违约责任:供应商及其相关方人员违反采购人及其相关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并造成较大或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完成驻场运维组长(或运维人员)更换等整改工作,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令甲方满意,或造成采购人及其相关方遭受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终止事宜。
不能履约违约责任:如果因乙方及其相关方原因,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所提供运维服务总体上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运维服务总体上无法令采购人满意的(含考核成绩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情形)等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甲方有权视为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文件下述“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条款办理合同终止事宜。
甲方同意乙方在规定时限内采取令甲方及用户满意的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使其符合合同要求及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并相应顺延运维服务期限的结束时间,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该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
合同非正常终止相关违约责任:因乙方及其相关方原因,出现本项目合同非正常终止的,甲方有权终止运维服务费用(合同款)等一切费用的支付工作,乙方应无条件地终止运维服务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进行驻场人员撤离和工作移交。同时,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10%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保留继续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的权利。
违约金、赔偿金等补偿资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就其他损失向乙方进行索赔。
违约一方应在接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违约责任的履行。因违约一方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全部违约责任的,另一方有权作出停工整改、拒绝开展相关考核验收、拒绝支付合同款、终止合同等决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3、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二、附页——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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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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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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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服务期限: 2、服务范围: 3、服务措施: 4、运维服务期满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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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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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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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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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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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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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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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集中采购机构: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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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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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六篇 竞标文件格式要求
竞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须包含运维服务方案、驻场运维人员基本情况及技能简介、日常运维登记表格及月报样例或模板文件等内容)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运维服务时间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复印件(也可以用诚信声明代替);近三个月的缴税记录(也可以用诚信声明代替)
3、社保缴费证明文件:由重庆市社保部门于2017年以来、最近一次出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部分参保人员名单(须包含参保单位名称、参保人姓名、社保编号及身份证号码、参保状态等信息)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诚信声明
5、投标人公司概况及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如投标人曾具备与本项目相似的运维项目经历,则投标人可同时提供相似业绩或项目简介信息。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竞标人基本情况表及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上述竞标文件对应格式模板如下: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工程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RMB: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采购人现提交的竞标文件为:竞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3、我方承诺:本次竞标的有效期为90天。
4、采购人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采购人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保证金。如果选中我方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竞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运维服务内容 |
维护设施台套数 |
维护设施单价 (元/年) |
价格 (元/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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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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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竞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按无效报价明细处理。
2、该运维价格=“日常办公设备设施维修及使用保障服务” 维护设施单价*维护设施台套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日常办公设备设施维修及使用保障服务”以“维护设施台套数”(与计划运维计算机数量基本相同)作为主要报价计算依据。
3、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格式自定)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要求 |
竞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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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竞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竞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竞标应答”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竞标人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竞标人的身份。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运维服务期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偏离名称 |
谈判项目需求 |
竞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支撑文件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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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般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竞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竞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传:
网 址:
邮政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3、运维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格式自定)
4、近三个月的缴税记录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诚信声明:
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竞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竞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竞标人总体情况介绍、相关工程项目案例简介、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格式自定。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