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由设实处招标采购
设备购置
合同审批
1、超过5万元(含)的国内设备采购合同,由设实处统一办理重要合同流转手续。 各单位应向设实处提供如下材料:
★设备采购合同原件(双方签字盖章)
★《重要合同流转单》
★《国内设备自行采购项目申报表》
2、不超过5万元的国内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甲方由
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签订合同
1、采购通用设备,均应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2、采购非通用设备、家具及软件,如合同金额超过1万元(含),应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由于购买进口免税设备的手续较为繁杂,单价或总价不超过40万元的进口免税设备购买由设实处全程协助二级单位办理。具体事宜可联系设实处,联系电话 00000000。
由设实处进行招标采购,具体事宜可联系设实处,联系电话00000000
什么是通用设备:
以下设备均属于通用设备,具体品目可在“北京大学实验
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医学部)”中查询。
1、数码类产品: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相机镜头;
2、计算机类产品:台式计算机(包括显示器、主机)、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工作站,服务器;
3、计算机外部设备: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
4、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
5、多媒体教室设备:投影机、幕布、视频展台、中控系统;
6、传真机;
7、复印机;
8、空调:分体空调;
9、防病毒软件。
购买通用设备的三种渠道:
1、通过设实处“仪器设备竞价采购系统”采购;
2、从“北京大学通用设备协议供货商”中选择商家采购;
3、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
不在通用设备范围内的设备,即属于非通用设备。
购买非通用设备、软件、家具,无指定采购渠道,各单位可自行选择。
仪器设备购置流程
1、国内总价小于20万
元的通用及非通用设备、
软件
2、国内总价小于10万
元的家具
单价或总价不超过40万
元的进口免税设备
由各二级单位采购
1.单价或总价超过20万元
(含)的国内设备及软件 2.总价超过10万元(含)的家具
3.单价或总价超过40万元
(含)的进口免税设备
建立医学部固定资产账
登录“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医学部)”,录入固定资产信息后,经院(系)、设实处两级资产管理员审核,打印出“北京大学仪器设备报销凭证(医学部)”。
前往计财处报账大
厅报销
报销应提交材料:
1、原始发票
2、合同原件一份
3、北京大学仪器设备报销凭证(医学部)
4、发票查验真伪结果(发票金额≥5千元)
5、支付记录(发票金额≥3千元)
6、大额审批表(支付金额≥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