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与万达金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投资顾问协议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第 2 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的要求,现将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保险资管”)关于与万达金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达金粟”)签订投资顾问协议有关信息披露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 12 月 28 日,百年保险资管与万达金粟签订《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万达金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投资顾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约定万达金粟委托百年保险资管为其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向百年保险资管支付投资顾问费用。本次交易构成百年保险资管与万达金粟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百年保险资管为万达金粟提供的投资顾问服务具体包括:推荐交易对手,设计具体项目投资方案,对前期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提供咨询服务,推荐并协调相关交易对手及第三方(如有)开展工作,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安排和协助商务谈判并促成投资事宜等。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百年保险资管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百年人寿”)的控股子公司,百年人寿持股比例为 80%;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连万达”)为百年人寿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11.55%;万达金粟为大连万达(上海)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金融”)100%全资子公司,而万达金融为大
连万达 100%全资子公司,因此百年保险资管与万达金粟构成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万达金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93767381J)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
正式开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
交易定价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综合市场、服务等因素定价,双方约定不得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交易价格与结算方式
x协议约定万达金粟根据百年保险资管为其提供的投资顾问服务,应向百年保险资管支付的投资顾问费为人民币 36,922,750.2 元,万达金粟应于本协议签
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百年保险资管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x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期限届满之日止。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万达金粟与百年保险资管 2018 年度累计已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 36,922,750.2 元,主要为投资顾问费用。截止 2019 年 1 月 9
日,万达金粟与百年保险资管本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百年保险资管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万达金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投资顾问协议的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议案均投赞成票。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