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互联网专线宽带租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 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 14 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互联网专线宽带租用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066020584739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互联网专线宽带租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互联网专线宽带租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 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网址为:xxxx://xxx.000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 14 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 项目编号:066020584739
1.2 项目名称: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互联网专线宽带租用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
包 1:办公互联网专线宽带(预算 32 万元)
包 2: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互联网出口主线路专线宽带(预算 32 万元) 包 3: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互联网出口备用线路专线宽带(预算 16 万元)
1.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1.6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如委托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提供复印件,格式自定);
2.4 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注:上述资格条件电信行业的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提供自身的或者其法人公司的相应材料;
3.1 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
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 点 : 登 录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平 台 ) 网 址 为 : xxxx://xxx.000xxxxx.xxx.xx/
3.3 方式:
(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 3 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 3 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00-0000000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到 6 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 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 600 元,平台服务费 200 元,售后不退。
4.1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 14 点(北京时间)
4.2 地点:xxxxxx 00 xxxxxxxxxxx
4.3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4 份(一正叁副),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1 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 14 点(北京时间)
5.2 地点:xxxxxx 000 xxx成套大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7.1 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7.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3 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包”开启、评标。
7.4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7.5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6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8.1 采购人信息联系人: 叶 尉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 00 x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联系传真:025-83301003
地址:xxxxxx 000 xxxxxxx 0000 x
8.3 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进口产品政策
(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4.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4.4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5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5.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5.3 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4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
-(6)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供应商的
投标):
(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申请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4)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如需要);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如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要求提供);
(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5.5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
(2)《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5.6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 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中注明。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5)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5.7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6、磋商保证金:无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
7.1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7.2 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7.3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8、联合体
8.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8.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8.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
9、磋商组织
9.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9.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0、磋商程序
10.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
10.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
10.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10.6 最后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
(“*”)、“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0.9 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1、评分方法和标准
1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11.2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2.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2.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2.6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2.7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3、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4、签订合同
14.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4.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4.4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质疑与投诉
15、质疑
1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5.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
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5.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5.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5.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5.6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7 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5.8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9 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16、投诉
16.1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6.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6.4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6.5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6.6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
系电话:000-00000000(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联系人:xxx)、025-86636853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xxx)六、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7.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7.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七、磋商费用
1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2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最低柒仟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第三章 评标标准
x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磋商小组
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分项 | 评分办法 | 得分 | |
(一)价格分 (10 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值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 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 10 | |
(二) 技术方案 (16 分) | 2.1 | 技术指标响应(8 分):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以及方案整体的技术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基本分 8 分,技术参数要求中斜体加下划线的项目为必须满足的关键性指标。全部响应招标文件主要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8 分;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 减 2 分;扣完为止。 | 8 |
2.2 | 技术方案(8 分):根据对需求理解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打分,对需求理解全面、深入,方案完整、详细、合理得 8 分;方案 完整、合理得 5 分;对需求理解较不全面或不深入,方案不完整或不 合理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 8 | |
(三) 项目实施方案 (22 分) | 3.1 | 项目实施时间承诺(4 分):投标供应商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 4 |
3.2 | 项目实施方案(8):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逻辑性、准确性、专业性以及解决问题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能够充分且准确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的重点难点得 8 分;能够较充分且准确考虑到项 目实施期间的重点难点得 5 分;不太充分、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考 虑欠佳得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8 |
3.3 | 接入服务割接对业务的影响(10 分):考虑 IP 地址(变更)割接会对采购人业务系统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按投标供应商承诺的割接时间长短及对采购人业务系统影响时间长短及范围大小由评委进行打分。投标供应商承诺无需割接、业务平滑过渡、对当前业务使用无任何影响得 10 分;割接中断时间 0.5 小时内得 5 分;割接中断时间 1 小时内 得 2 分;割接中断时间 2 小时内得 1 分;割接中断时间超过 2 小时不 得分(割接安排及影响时间估算需真实、可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 10 | |
(四) 服务方案 (26 分) | 4.1 | 售后服务方案(8):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阐述的内容是否清晰,是否具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能够充分且准确考虑到该项目售后服务措施得 8 分;能够较充分且准确考虑到项目售后服 务的措施得 5 分;不太充分、对项目售后服务的措施考虑一般得 3 分; 服务方案笼统、针对性差,难以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不得分。 | 8 |
4.2 | 综合网管平台(4):提供可自主查看的网管监控统一管理的平台,能面向采购人提供专属可视化界面,实现线路主动监控、异常告警通知、线路故障统计、线路可用性统计的功能得 4 分,缺一项不得分。(以 上要求需提供综合网管系统的功能截图页面)。 | 4 | |
4.3 | 流量分析平台(4):提供可查看的宽带流量分析管理平台,能实时监控客户宽带流量使用情况。(以上要求需提供截图页面)。满足要求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 4 | |
4.4 | 故障响应承诺(4):投标供应商承诺 0.5 小时内提供故障响应的得 4 分;承诺 1 小时内提供故障响应得 2 分,承诺 2 小时内提供故障响应 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4 | |
4.5 | 增值服务方案(6):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可扩展性等,为进一步提高采购人满意度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增值服务方案,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增值服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增值服务方案能够提高采购人今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得 6 分;增值服务 方案能够满足采购人今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得 4 分;增值服务方案能够 部分满足采购人今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的增值业务需紧贴本项目采购实际,针对性强) | 6 |
(五) 服务能力 (16 分) | 5.1 | 供应商资信情况(3):投标供应商具有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 AAA 资信等级及以上的得 3 分;AA 级得 2 分;A 级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省级分支机构参加评审的可以提供自身的或者其法 人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5.2 | 供应商认证情况(4):投标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IEC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 最高 4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省级分支机构参加评审的可以提供自身的或者其法人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 |
5.3 | 互联网 IPV4/IPV6 地址数量(4 分):对投标人所具有的 IPV4/IPV6地址数量进行评分,第一名得 4 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最新的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CNNIC 发布的统计报告页面截图,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得分),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投 标的可以提供自身的或者其法人公司的相应材料; | 4 | |
5.4 | 服务团队(5 分): 1、投标人团队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PMP 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服务团队配备 1 名技术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获得由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颁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技术 I 级证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服务团队成员配备安全负责人 1 名,该人员具备CISSP 证书得 1 分;具备 CISP 证书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自行缴纳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上述人员需实质性参加为本项目,否则不得分。上述人员不可重复计分。) | 5 | |
(六) 成功案例 (10分) | 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后签署的省级及以上类似单位部门 1000M 及以上 带宽互联网专线宽带租用合同,1 个得 1 分,最高 10 分。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提自身的相应材料。 | 10 |
说明:
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实际工作需要和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链路带宽保障需求,租用运营商互联网专线宽带,采购需求如下:
1、租用 1 条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接入地点位于北京西路 68 号。
2、对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互联网出口的不同运营商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带宽进行扩容,采购两条不同运营商互联网出口光纤专线宽带,接入地点位于北京西路 70 号。
具体宽带需求如下:
1、宽带租用:租用 1 条 1000M 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以专线方式接入。
2、带宽扩容: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互联网出口主线路带宽由 400M 扩容至
1000M,备用线路带宽由 200M 扩容至 400M。
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租用 1 条 1000M 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以专线方式接入。
1.2 分包二: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互联网出口主线路专线宽带(预算 32 万元)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互联网出口主线路带宽由 400M 扩
容至 1000M。
1.3 分包三: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互联网出口备用线路专线宽带(预算 16 万元)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互联网出口备用线路带宽由 200M
扩容至 400M。
宽带服务租用供应商提供 1 条 1000M 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具体要求如下:
(1)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必须直接接入南京城域互联网骨干汇聚层。
(2)1000M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提供单模GE光口接入。
(3)1000M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须是独占带宽且上下行带宽均达到1000M。
(4)提供不少于一个C类(256个)IPv4互联网固定IP地址,且为采购方专用。
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群互联网出口不同运营商专线带宽扩容,主线路扩至 1000M,备用线路扩至 400M。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配置与性能指标 |
1 | 主线路 | 1 条 | (1)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必须直接接入南京 城域互联网骨干汇聚层; (2)互联网光纤专 线宽带提供单模GE光口接入; (3)互联网 出口专线扩容至1000M,以光纤专线接入,提 供独享、上下行带宽均达1000M; (4)提供 不少于一个C类(256个)IPv4互联网固定IP 地址,固定IPv6/64地址1段,并提供相关服 务。 |
2 | 备用线路 | 1 条 | (1)互联网光纤专线宽带必须直接接入南京 城域互联网骨干汇聚层; (2)互联网光纤专 线宽带提供单模GE光口接入; (3)互联网 出口专线扩容至400M,以光纤专线接入,提供 独享、上下行带宽均达400M;(4)提供不少 于64个IPv4互联网固定IP地址,固定IPv6/64 地址1段,并提供相关服务。 |
(1)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实现 7*24 小时不间断的热线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实时接受采购人故障申告。
(2)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故障清单和处理结果报告,重大事故要第一时间通报。提供人工巡检和自动监控相结合的服务,服务期内每季度对采购人核心机房所有相关的通信业务做一次巡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报告。
(3) 当出现网络故障,供应商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或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供应商应立即予以响应。若需现场解决的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通,业务中断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
(4) 供应商在预计发生对采购人产生影响的事件时,应提前一周以上以书面函件方式告知采购人。
(5) 供应商须按投标承诺的实施方案和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路开通;采购人在对网络及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配合。
(6)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专人对接,及时响应并处理故障;必要时派出技术维护人员到任务现场提供服务保障。
1、施工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需线路的安装调试工作。 2、组织管理要求
(1)本次项目运营商需要设立项目经理至少 1 名,并具备项目管理资质;技术支撑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2)以上人员均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施工主要内容
运营商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1)项目实施阶段:根据项目需求,负责承载线路运行所需设备的安装和调测工作,并进行技术调试。
(2)试运行:保障网络畅通,处理项目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项目验收:进行专线测试,提交技术资料,编制项目整体验收方案,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一)服务期
服务期 1 年(自合同签订、专线宽带正式开通使用之日起计)。
(二)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付方式:用户指定方式。
3.交付地点:南京。
(三)货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专线宽带正式开通使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2)专线宽带使用半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总额的 50%)。
(四)招标货币
x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五)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投标方应满足本项目软件研发、部署、调试、试运行等需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2020 年 12 月 7 日组织的 066020584739 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
一、采购标的
1、服务名称: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互联网专线宽带租用项目
2、服务内容:参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
3、服务期限:1 年。
4、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5、交付方式:用户指定方式。
6、交付地点:南京。
7、补充条款:无。
二、合同价款(含税):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整。
本合同价款包含部分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不再就本合同支付其他价款。乙方需在甲方支付合同款前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三、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参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
四、验收与考核: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依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或总体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见标书采购需求部分。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合同责任:
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
得本合同履行或甲方使用乙方交付成果行为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
甲方指定联络人:姓 名: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联络人:姓 名:
联系方式:
六、付款:甲方根据乙方考评结果付款,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专线宽带正式开通使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2)专线宽带使用半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总额的 50%)。七、保密条款:
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随意泄露、擅自使用。
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或安全保密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 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
x、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 2 处理:
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南京市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三)成交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一、合同备案
x合同一式陆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二〇二〇年月日
乙方: (xx)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二〇二〇年月日
户名:
开户银行:账号: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 姓名和职务) 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总报价为(大写) 元。
3、我们的报价产品中 (有或无)进口产品(服务)。
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 供应商住址) 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三、报价表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 | 合计 | 小写: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
服务时间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填写“是”或“否)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如果有,格式自拟)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格式
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条款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及专业 | 执业资格及证书号 | 技术职称 | 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 | 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 | 备注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业主联系方式 | 工作主要内容 | 合同金额 | 备注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
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附件十一、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十二、项目技术说明或实施方案
附件十三、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