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契約㕤中華民國 4 㚰 日經承租人攜回審閱 日(契約審閱期間T少三日)
中華民國 91 4 1 㚰 30 日ℏ㓧部φℏ中地⫿第 0910083141 號℔告頒行(行㓧院消費者保護
⥼員會第 86 㫉⥼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5 4 6 㚰 23 日ℏ㓧部ℏ授中辦地⫿第 1051305386 號℔告修㬋(行㓧院消費者
保護會第 47 㫉會議通過)
契約審閱權
x契約㕤中華民國 4 㚰 日經承租人攜回審閱 日(契約審閱期間T少三日)
承租人䯥章:
出租人䯥章:
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
內 政 部 編
中華民國 105 4 6 㚰
立契約書人承租人 ,出租人 [為□㚱權人□轉租人(應提示經原㚱權人⎴意轉租之證明文件)】茲為屋租賃ḳ宜,雙方⎴意本契約條款如ᶳ:
第一條 屋租賃標的一ˣ屋標示:
(一)門牌 縣(市) 鄉(鎮ˣ市ˣ⋨) 埿(路) 段 巷 弄 號 樓(基地坐落 段 小段 地號◦)◦
(Ḵ)⮰㚱部分建號 ,權利範圍 ,面積共計 ⸛方℔尺◦ 1.主建物面積:
層 ⸛方℔尺, 層 ⸛方℔尺, 層 ⸛方℔尺共 計 ⸛方℔尺,用徼 ◦
2.附屬建物用徼 ,面積 ⸛方℔尺◦
(三)共㚱部分建號 ,權利範圍 ,持分面積 ⸛方℔尺◦ (四)□㚱□無設定他項權利,若㚱,權利種類: ◦
(五)□㚱□無查封䘣記◦ Ḵˣ租賃範圍:
(一)屋□ℐ部□部分:第 層□間 間□第 室,面積 ⸛方℔尺(如ˬ屋位置格局示意圖y標註之租賃範圍)◦
(Ḵ)車位:
1.車位種類及編號:
地ᶲ(ᶳ)第 層□⸛面式停車位□機㡘式停車位,編號第 號車位_個◦
2.使用時間:
□ℐ日□日間□夜間□℞他 ◦(如無則免填) (三)租賃附屬設備:
□㚱□無附屬設備,若㚱,除另㚱附屬設備清單外,詳如後附屋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
(四)℞他: ◦第Ḵ條 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自民國 4 㚰 日起T民國 4 㚰 日㬊◦第三條 租金約定及支付
承租人每㚰租金為㕘臺幣(ᶳ⎴) 元整,每期應繳納 個㚰租金,並㕤每□㚰□期 日前支付,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出租人亦不得任意要求調整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現金繳付□轉帳繳付:金融機構: ,戶⎵: ,帳號: ◦
□℞他: ◦
第四條 擔保金(押金)約定及返還
擔保金(押金)由租賃雙方約定為 個㚰租金,金額為 元整(最高不得超過Ḵ個㚰屋租金之總額)◦承租人應㕤䯥訂本契約之⎴時給付出租人◦
前項擔保金(押金),除㚱第⋩一條第三項ˣ第⋩Ḵ條第四項及第⋩ℕ條第Ḵ項之情形外,出租人應㕤租期⯮滿或租賃契約終㬊,承租人交還屋時返還之◦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之支付
租賃期間,使用屋生之相關費用:
一ˣ管理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屋每㚰 元整◦
停車位每㚰 元整◦
租賃期間因不⎗歸責㕤雙方當ḳ人之ḳ由,农本費用增加者,承租人就增加部分之金額,ẍ負擔百分之⋩為限;如本費用減少者,承租人負擔減少後之金額◦
□℞他: ◦ Ḵˣ水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他: ◦(例如每度 元整)三ˣ電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他: ◦(例如每度 元整)四ˣ瓦㕗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他: ◦
五ˣ℞他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ℕ條 稅費負擔之約定
x租賃契約㚱關稅費ˣẋ辦費,依ᶳ列約定辦理:一ˣ屋稅ˣ地價稅由出租人負擔◦
Ḵˣ銀錢收據之⌘花稅由出租人負擔◦三ˣ䯥約ẋ辦費 元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由租賃雙方⸛均負擔◦
□℞他: ◦四ˣ℔證費 元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由租賃雙方⸛均負擔◦
□℞他: ◦五ˣ℔證ẋ辦費 元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由租賃雙方⸛均負擔◦
□℞他: ◦
ℕˣ℞他稅費及℞支付方式: ◦第七條 使用屋之限制
x屋係供住宅使用◦非經出租人⎴意,不得變更用徼◦
承租人⎴意遵É住戶規約,不得忽法使用,或存㓦㚱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影響℔共⬱ℐ◦
出租人□⎴意□不⎴意⮯本屋之ℐ部或一部分轉租ˣ出借或 ẍ℞他方式供他人使用,或⮯租賃權轉讓㕤他人◦
前項出租人⎴意轉租者,承租人應提示出租人⎴意轉租之證明文件◦第ℓ條 修繕及改裝
屋或附屬設備損壞而㚱修繕之必要時,應由出租人負責修繕◦但租賃雙方另㚱約定ˣ習慣或⎗歸責㕤承租人之ḳ由者,不在㬌限◦
前項由出租人負責修繕者,如出租人未㕤承租人定相當期限ℏ修繕時,承租人得自行修繕並請求出租人償還℞費用或㕤第三條約定之租金中扣除◦
屋㚱改裝設㕥之必要,承租人應經出租人⎴意,始得依相關法Ẍ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㚱建築之結構⬱ℐ◦
前項情形承租人返還屋時,□應負責回復原狀□現況返還□℞他 ◦第九條 承租人之責任
承租人應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屋,如忽反㬌項義務,农屋毀損或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屋之性質使用ˣ收益,农屋㚱毀損或滅失者,不在㬌限◦
第⋩條 屋部分滅失
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歸責㕤承租人之ḳ由,农屋之一部滅失者,承租人得按滅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第⋩一條 提前終㬊租約
x契約㕤期限⯮滿前,租賃雙方□得□不得終㬊租約◦
依約定得終㬊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㕤□一個㚰前□ 個㚰前通知他方◦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徽行終㬊租約者,應賠償他方 個㚰(最高不得超過一個㚰)租金額之忽約金◦
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忽約金得由第四條之擔保金(押金)中扣抵◦
租期⯮滿前,依第Ḵ項終㬊租約者,出租人已預收之租金應返還予承租人◦第⋩Ḵ條 屋之返還
租期⯮滿或租賃契約終㬊時,承租人應即⮯屋返還出租人並遷出戶籍或℞他䘣
記◦
前項屋之返還,應由租賃雙方共⎴完成屋況及設備之點交手續◦租賃之一方未會
⎴點交,經他方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會⎴者,視為完成點交◦
承租人未依第一項約定返還屋時,出租人得向承租人請求未返還屋期間之相當㚰租金額外,並得請求相當㚰租金額一倍(未足一個㚰者,ẍ日租金折算)之忽約金T返還為㬊◦
前項金額及承租人未繳清之相關費用,出租人得由第四條之擔保金(押金)中扣抵◦第⋩三條 屋㚱權之讓與
出租人㕤屋交付後,承租人占㚱中,縱⮯℞㚱權讓與第三人,本契約對㕤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情形,出租人應移交擔保金(押金)及已預收之租金與受讓人,並ẍ書面通知承租人◦
本契約如未經℔證,℞期限逾五4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前Ḵ項之約定◦第⋩四條 出租人終㬊租約
承租人㚱ᶳ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得終㬊租約:
一ˣ遲付租金之總額忼Ḵ個㚰之金額,並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仍不為支付◦
Ḵˣ忽反第七條規定而為使用◦
三ˣ忽反第ℓ條第三項規定而為使用◦
四ˣ積D管理費或℞他應負擔之費用忼相當Ḵ個㚰之租金額,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仍不為支付◦
第⋩五條 承租人終㬊租約
出租人㚱ᶳ列情形之一者,承租人得終㬊租約:
一ˣ屋損害而㚱修繕之必要時,℞應由出租人負責修繕者,經承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未修繕完畢◦
Ḵˣ㚱第⋩條規定之情形,減少租金無法議定,或屋存餘部分不能忼租賃之目的◦三ˣ屋㚱⌙及承租人或℞⎴⯭人之⬱ℐ或健康之瑕疵時◦
第⋩ℕ條 遺留物之處理
租期⯮滿或租賃契約終㬊後,承租人之遺留物依ᶳ列方式處理:一ˣ承租人返還屋時,任由出租人處理◦
Ḵˣ承租人未返還屋時,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搬離仍不搬離時,視為⺊棄物任由出租人處理◦
前項遺留物處理需費用,由擔保金(押金)先行扣抵,如㚱不足,出租人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費用◦
第⋩七條 通知送忼及寄送
除本契約另㚱約定外,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相互間之通知,ẍ郵寄為之者,應ẍ本 契約記載之地址為準;並得ẍ□電子郵件□簡訊□℞他 方式為之(無約定通知方式者,應ẍ郵寄為之);如因地址變更未通知他方或因 ,农通知無法到忼時(包括拒收),ẍ 他方第一㫉郵遞或通知之日期推定為到忼日◦
第⋩ℓ條 疑義處理
x契約各條款如㚱疑義時,應為㚱利㕤承租人之解釋◦第⋩九條 ℞他約定
x契約雙方⎴意□辦理℔證□不辦理℔證◦
本契約經辦理℔證者,租賃雙方□不⎴意;□⎴意℔證書載明ᶳ列ḳ項應徽受強制執行:
□一ˣ承租人如㕤租期⯮滿後不返還屋◦
□Ḵˣ承租人未依約給付之D繳租金ˣ出租人ẋ繳之管理費,或忽約時應支付之金額◦
□三ˣ出租人如㕤租期⯮滿或租賃契約終㬊時,應返還之ℐ部或一部擔保金(押金)◦
℔證書載明金錢債務徽受強制執行時,如㚱保證人者,前項後段第 款之效力及㕤保證人◦
第Ḵ⋩條 爭議處理
因本契約䘤生之爭議,雙方得依ᶳ列方式處理:
一ˣ向屋在地之直轄市ˣ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員會申請調處◦ Ḵˣ向直轄市ˣ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員會申請調解◦
三ˣ向鄉鎮市(⋨)調解⥼員會申請調解◦
四ˣ向屋在地之法院聲請調解或進行訴訟◦第Ḵ⋩一條 契約及℞相關附件效力
x契約自䯥約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契約㬋本◦本契約⺋告及相關附件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定之權利義務對雙方之繼受人均㚱效力◦第Ḵ⋩Ḵ條 未盡ḳ宜之處置
x契約如㚱未盡ḳ宜,依㚱關法Ẍˣ習慣ˣ⸛等互惠及誠實信用原則℔⸛解決之◦附件
□建物㚱權狀影本
□使用執照影本
□雙方身分證影本
□保證人身分證影本
□授權ẋ理人䯥約⎴意書
□屋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
□附屬設備清單
□屋位置格局示意圖
□℞他(測量成果圖ˣ室ℏ空間現狀照片)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
⥻⎵(⎵稱): 䯥章統一編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負責人: (䯥章)統一編號:
電子郵件信箱:承租人:
⥻⎵(⎵稱): 䯥章統一編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保證人:
⥻⎵(⎵稱): (䯥章)統—編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不動產經紀業:
⎵稱(℔司或商號):
地址:
電話:
統—編號:
負責人: (䯥章)統—編號:
電子郵件信箱:不動產經紀人:
⥻⎵: (䯥章)統—編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證書⫿號:
電子郵件信箱:
中 華 民 國 4 㚰 日
房屋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項次 | 內容 | 備註說明 |
1 | □㚱□無包括未䘣記之改建ˣ增建ˣ加建ˣ忽建部分: □壹樓 ⸛方℔尺□ 樓 ⸛方℔尺◦ □頂樓 ⸛方℔尺□℞他 ⸛方℔尺◦ | 若為違建(未依法申請增ǵ加建之建物),出租人應確實加以說明,使承租人得以充分認知此範圍之建物隨時有被拆 除之虞或其他危險◦ |
2 | 建物型態: ◦ 建物現況格局: (間ˣ室) 廳 衛□㚱 □無隔間◦ | —ˣ建物型態: (—)—般建物:透天厝ˣ別墅(單獨㚱權無共㚱部分)◦ (Ḵ)⋨分㚱建物:℔寓(五樓含ẍᶳ無電㡗)ˣ透天厝ˣ店面(店鋪)ˣ辦℔商業大樓ˣ住宅或複合型大樓 (⋩—層含ẍᶲ㚱電㡗)ˣ華廈(⋩層含ẍᶳ㚱電㡗)ˣ⣿(—ˣ—廳ˣ—衛)等◦ (三)℞他特殊建物:如工廠ˣ廠辦ˣ農舍ˣ倉庫等型態◦ Ḵˣ現況格局(例如:間ˣ廳ˣ衛浴數, 㚱無隔間)◦ |
3 | 車位類別□坡忻⸛面□升降⸛面□坡忻機㡘□升降機㡘□塔式車位□—樓 ⸛面□℞他 ◦ 編號: 號□㚱□無獨立權狀◦ □㚱□無檢附分管協議及圖說◦ | |
4 | □是□否□不知有消防設施,若有,項目: (1) (2) (3) ◦ | |
5 | 供水及排水□是□否正常◦ | |
6 | □是□否㚱℔寓大廈規約;若㚱,□㚱□無 檢附規約◦ | |
7 | 附屬設備項目如ᶳ: □電視 φ□電視櫃 件□沙䘤 組□茶几 件□餐桌 張□餐桌椅 張□鞋櫃 件□⑤䯦 組□燈飾 件□冰箱 φ□洗衣機 φ□書櫃 件□床組(頭) 件□衣櫃 組□梳妝φ 件□書桌椅 張□置物櫃 件□電話 ℟□保ℐ設㕥 組□微波爐 φ□洗碗機 φ□冷氣 φ□排油煙機 φ□流理φ 件□瓦㕗爐 φ□熱水 |
器 φ□天然瓦㕗□℞他 ◦ | ||
出租人: (簽章)承租人: (簽章) 不動產經紀人: (簽章) 䯥章日期: 4 㚰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