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3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馆陶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框架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或“公司”或“乙方”)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馆陶县政府”或“甲方”)经友好协商,为加快馆陶县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大力践行国家“互联网+”、“四化融合”战略,增强馆陶县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就馆陶县“智慧城市”项目(以下简称“智慧馆陶”项目)达成合作共识,并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了《战略框架合作意向书》。现将协议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1、馆陶县人民政府
馆陶县隶属河北省邯郸市,地处河北省东南部。全县辖 4 镇 4 乡 1 个街道办
277 个行政村,总面积 456.3 平方公里,总人口 35.3 万人(2013 年底)。馆陶
是千年古县,已有 2200 多年历史。馆陶县是中国蛋鸡之乡、中国黑陶艺术之乡、中国轻工轴承之乡,是中国富铬黑小麦种源基地、全国优质黄瓜生产基地示范县。馆陶县 2014 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 92 亿元,全部财政收入完成 4.4 亿元。
因此,甲方馆陶县政府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协议的履行。本次交易对方馆陶县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智慧馆陶”项目预计投入 2 亿元人民币,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云数据中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城市宝平台)、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平安城市、智慧城管等,建设项目根据实际规划,以具体项目合同为准。
(二)“智慧馆陶”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1)财政资金,即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地方配套相应资金;(2)乙方对甲方智慧城市可运营类项目的投资;(3)寻求第三方合作,吸纳社会资金。
(三)乙方依据国家“智慧城市”创建要求以及国家倡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 模式”的指导精神,可以与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结合其他社会资本成立本地化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平台推进“智慧馆陶”项目规划、建设以及后期运营维护,真正体现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化运作、市场化运营的模式。
(四)乙方以自身领先的行业技术优势及丰富的经验与资源,科学规划各系统,全面提高“智慧馆陶”的建设质量和社会效益,并积极为馆陶县引进智慧城市上下游企业。
(五)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智慧馆陶”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建设,有利于拓展公司长期看好的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平安城市等业务,推广公司“城市宝平台”应用。通过政府与企业的深入合作,带动智慧城市其他相关领域业务发展,还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承接智慧城市总包业务的能力,不断积累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2、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馆陶县政府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框架合作意向书》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投资项目尚未形成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上述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受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调整因素的影响,甲方 2 亿元的实际投入并不完全等同于我公司的实际订单和实际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
确认。
4、本协议中合作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政府换届、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5、本协议的履行,存在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6、本协议的履行,存在项目实施和结果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合同要求,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终止合作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
2、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和馆陶县人民政府《战略框架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