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na European Services (UK) Limited)(以下简称 “CESL”)签署《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信诺欧洲服务 (英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统一交易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与信诺欧洲服务(英国)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统一交易协议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
〔2019〕35 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 2018 年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信诺欧洲服务(英国)有限公司
(Cigna European Services (UK) Limited)(以下简称 “CESL”)签署《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信诺欧洲服务 (英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统一交易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方名称:信诺欧洲服务(英国)有限公司(Cigna European Services (UK) Limited)
2.企业类型:境外企业
3.经营范围:其他辅助保险和养老基金的业务活动
4.注册资本:11,137,150英镑
5.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1.关联交易类型:提供货物或服务类
2.交易标的:CESL向公司提供代为支付人民币以外币种的理赔款服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及交易结算方式
CESL 代公司向高端医疗健康保险的理赔客户或医疗机构支付人民币以外币种的理赔款,公司每季度向 CESL 结算代支付的理赔款以及相应的银行结算费用。
预估有效期内交易金额约 15204 万元人民币。 2.协议生效条件、时间、履行期限
自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自
动延续 12 个月,最多可以延续 24 个月。有效期最长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x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采用成本定价,按照 CESL 实际支付的理赔款和银行结算费用定价,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监管要求,为双方认可的市场公允价格。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0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通讯表决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非关联方董事们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我公司与 CESL 签署《招商信诺与信诺欧洲服务(英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的统一交易协议。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