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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农银行“秦利通宝”系列理财产品 2021018 期
【2019 年 11 月第一版第一次修订】
本说明书包括产品说明部分、客户权益须知专页及风险揭示专页,与《秦农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共同组成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防范投资风险,请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影响您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请投资前,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专页内容。如有疑问,请向客户经理或理财经理咨询。
产品说明部分
重要须知
• 秦农银行xx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销售协议书》中的各项条款,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存在收益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并非承诺收益率,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秦农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秦农银行实际支付为准。
• 秦农银行和投资者应各自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应交纳的税费。理财本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秦农银行暂不代扣代缴税费,但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秦农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承担的税费时,秦农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 本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将涉及特定的信托费用或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受托人报酬、银行清算代理费用、信托(或委托)财产保管费、相关的中介费用等,这些费用将由信托(或委托)财产承担。
• 投资有风险,购买须谨慎。本理财产品可能涉及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见秦农银行提供的《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中风险揭示专页,投资者应仔细阅知并签署《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 本说明书解释权归秦农银行所有,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及相关服务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意见,请联系秦农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秦农银行营业网点,拨打秦农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邮件等方式联系。
• 秦农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本产品销售时间。
• 秦农银行将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并通过官方网站或在网点公布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新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依据公告所述的日期和内容生效。
• 本理财产品针对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投资者销售。
•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 本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说明书及《销售协议书》等相关文件所述“秦农银行”是指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R2
R5
R4
R3
预期收益率
R5 高风险产品
R2
R4 较高风险产品
R3 中等风险产品
R1
R2 低风险产品
R1 极低风险产品
投资方向和范围
风险程度
本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等,如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同业借款、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票据质押式回购等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交易所债券、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ABN 等)、资产管理产品(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产品等)、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
基本规定
产品名称 | 秦农银行秦利通宝系列理财产品 2021018 期 |
产品简称 | 秦利通宝 2021018 |
产品编号 | QLTB210416001 |
专业名称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 |
产品发行机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338657106T |
产品发行机构金融机 构代码 | B0669H261010001 |
发行机构中文全称 |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机构联系地址 | xxxxxxxxx 00 x |
发行机构联系电话 | 96111 |
发行机构网页地址 |
理财币种 | 人民币 | ||
管理人 | 秦农银行 |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
产品运作模式 | 封闭式非净值型 | ||
产品登记编码 | C1301821000023 | ||
本金及理财收益 | 本理财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详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 益”。 | ||
产品期限 | 63 天 | ||
提前终止 | 本理财产品有可能提前终止,详见以下“提前终止”。 | ||
募集期 | 2021 年 5 月 11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 | ||
封闭期 | 2021 年 5 月 18 日—2021 年 7 月 20 日 | ||
开放期 | 2021 年 5 月 11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 | ||
理财期限 | 63 天 | ||
理财产品份额 | 理财产品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单位为 1 份。 | ||
理财产品份额面值 | 本理财产品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 ||
发行规模 | 规模上限 0.8 亿元人民币,规模下限:500 万元人民币。售完即止。产品最终规模以秦农银行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若首期产品募集资金低于 500 万元,则秦农银行有权宣布该期产品不成立,并最迟于募集期结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认购(申购)本金退还至投资者理财签约账户。在存续期内,当理财产品发行规模接近或达到约定的规模上限时,管理人将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对理财申购总量实行控制,同时在实行控制当日 15:00 暂停接受申购 申请。 | ||
单笔认购上限 | 单期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上限和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的二者的较小 值。 | ||
认购起点 | 个人投资者:起点为 1 万份(1 元/份),高于投资起点金额部分应 为 1 千元的整数倍; | ||
公司投资者:起点为 10 万份(1 元/份),高于投资起点金额部分应 为 1 万元的整数倍; | |||
认购(申购)费率 | 0,本理财产品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 ||
适合投资者 | 经秦农银行风险评估,本理财产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x x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投资者。 | ||
销售机构 | 秦农银行、经秦农银行授权代理销售本产品的机构。 | ||
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托管费率 | 0.01%/年。托管费按日计提,于理财产品子期封闭期结束当日,由 托管人按托管协议在产品兑付前从理财资产中扣划支付。 | ||
销售费率 | 每期理财份额销售费率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前确定,以管理人公告 为准。 | ||
管理费 | 本理财产品管理费包含固定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本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为 0,根据每个投资周期运作状况提取浮动管理费,如单个投资周期理财资产投资运作收益率大于“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扣除认购(申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超出部分作为 理财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如单个投资周期理财资产投资运作收益 | ||
率小于等于“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当期理财产品的浮动 管理费为 0。 | |||
赎回(退出)x | 0,本理财产品不收取赎回(退出)费 | ||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 3.60% | ||
收益计算单位 | 每10000 份为1 个收益计算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清算期 | 本理财产品每个开放期为单期产品的认购清算期,单期产品封闭期 到期日(或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 ||
收益计算方式 | 实际理财天数/365,详见以下计算公式 | ||
购买方式 | 在本理财产品募集期或开放期内,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秦农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公司投资者请携带账户预留印鉴、本单位基础资料到秦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或通过秦农 银行认可的电子渠道办理。 | ||
投资范围及其比例 | 本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等,如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同业借款、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票据质押式回购等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交易所债券、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ABN 等)、资产管理产品(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产品等)、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 1、将 80%~100%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资产管理产品等; 2、将 0%~20%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 秦农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和产品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披露后方可调整,并最迟于调整前 2 个工作日公布,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可以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由于兑付客户投资本金收益等流动性资产消耗引起被 动超额时除外。 | ||
节假日 |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 ||
对账单 | 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对账单。 | ||
税款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
销售渠道 | 柜面销售 | ||
服务渠道 | 秦农银行各理财销售网点柜面 | ||
服务时间 | 秦农银行各理财销售网点营业时间 9:00-17:00 | ||
销售地域 | 陕西西安 | ||
服务地域 | 陕西西安 | ||
其他规定 | 产品一经成立,不得撤单。 | ||
本金及理财收益 1.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 (1)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秦农银行根据本理财产品运作情况,结合市场水平测算预期收益率,每 |
一个投资周期的预期收益率以秦农银行的公告或销售协议书为准。
(2)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
实际投资年化收益率是根据当期可投资资产的实际加权投资收益率扣除销售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测算后而得。
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理财产品资产实际投资年化收益率-托管费率-管理费率-其他费率
2.相关费用
(1)理财产品销售费,理财产品成立后,销售机构有权以理财产品认购(申购)金额为基准,按照约定的费率收取产品销售费用;
(2)理财产品管理费;
(3)资产托管费;
(4)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设立及投资运用所发生的信托费、管理费、律师服务费、验资费或其他费用;
(5)委托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6)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委托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所列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资产托管人从计划财产中支付。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与资产委托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本产品无认购(申购)费、赎回(退出)费、固定管理费。
3.投资者所得收益
(1)计算公式
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10000×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投资者理财收益=认购金额÷10000×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
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及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理财收益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如秦农银行未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实际理财天数为自本理财产品成立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如秦农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实际理财天数为自本理财产品成立日(含)至实际终止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2)计算示例
假设理财本金为 50000 元,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 4.25%,实际理财天数为 97 天,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为:
10000×4.25%×97÷365=112.95 元
投资者理财收益=50000÷10000×112.95=564.75 元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4.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
本理财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在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情况下,须根据资产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本金将全部损失。
风险示例:若由于市场剧烈波动或者发生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到期未能正常处置资产组合,则到期时实际出让或处分的处置收益有可能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甚至投资者将损失部分或全部本金。本金及理财收益分配
1.未提前终止本金及理财收益分配:
(1)单期产品投资周期到期日,秦农银行在收到足额的资产组合处置收益(包括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下同)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如有,下同)和理财收益(如有,下同)划转至投资者理财签约账户。
(2)单期产品投资周期到期日,如因资产组合中金融资产以及债券违约、延期等情况而导致资产组合不能全部变现或部分变现,则秦农银行将对所持有的资产组合进行变现,在这种情况下,理财产品期限相应顺延。秦农银行在收到变现财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理财签约账户。
2.提前终止本金及理财收益分配:
如果秦农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在实际收到变现财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
理财签约账户。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将以资产组合提前终止时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理财产品认购和赎回
1.认购期:2021 年 5 月 11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
2.单期产品募集期内,如出现市场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发售的情况,银行有权停止销售并宣布该期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无法按约定购买该期理财产品,但是该期理财产品的不成立不影响已经成立或后续将成立的各期计划。银行将于原定计划成立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的理财资金退回投资者理财签约账户。
3.发售对象:本理财产品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4.认购手续:在理财产品认购期内,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秦农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公司投资者请携带账户预留印鉴、本单位基础资料到秦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5.单笔认购上限:投资者单笔认购上限为单期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上限和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的二者的较小值,秦农银行有权拒绝超过单笔认购上限部分的申请。对于秦农银行决定拒绝的认购申请,视为认购不成功。
6.认购撤单:认购期内允许认购撤单。
7.赎回:赎回在理财产品份额投资周期到期日办理。本计划份额不支持投资者主动赎回操作,于当期投资周期到期日自动发起赎回。本理财产品赎回款项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赎回款项将在投资周期到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转入投资者理财签约账户。本理财产品对单个投资者不设大额赎回限制。本理财产品不支持预约申请赎回。
提前终止
1.本理财产品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如下情形,秦农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或单期理财产品,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将以资产组合提前终止时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秦农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因市场利率大幅下滑,或企业信用风险恶化,或出现金融资产项下借款企业提前还款等情况,秦农银行合理
判断难以按照认购当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秦农银行亦有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秦农银行如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将在提前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理财签约账户。投资者持有该理财产品至提前终止日。
因此,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本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将小于理财产品期限,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同时实际理财天数的减少还将影响其投资安排。
信息公告
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同意,秦农银行通过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xx)、银行官方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营业网点、短信、邮件或官方微信等渠道进行信息披露,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如秦农银行决定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秦农银行将在决定理财产品不成立后的 1 个工作日通过以上途径告知相关信息。
2.如秦农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秦农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当日通过以上途径告知相关信息。
3.若发生秦农银行获知并经秦农银行合理判断认为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秦农银行将通过以上途径告知相关信息。
4.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秦农银行对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整的,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过以上途径告知相关信息。投资者如不接受,可按约定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5.出现法律法规变化、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市场情况变化、异常风险事件等情形之一时,秦农银行可根据需要做出调整产品说明书约定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方式等内容)的决定,并通过约定信息披露途径及时通知。投资者应注意定期就所认购/申购产品的信息进行查询。秦农银行将本着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计划调整。投资者如不接受,可按约定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相关事项说明
1.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指秦农银行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将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的部分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资管计划的规定,设立合法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
2.托管行和托管专户: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理财产品在托管行开立托管专户。
3.本理财产品中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并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收益。
4.如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联系秦农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员或反馈至秦农银行。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再投资的机会和资金损失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客户权益须知专页
尊敬的秦农银行理财客户: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三大类,请您充分认识不同类型产品的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首先,如果您是个人或公司投资者请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通过我行专门为您设计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了解您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产品需求。其次,请认真阅读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销售文件,具体为《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及《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等,然后选择投资与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您在阅读时如有不明之处,可及时向我行理财人员进行咨询。最后,请关注我行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渠道、频率以及我行相关联络方式,以及当您对所投资的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时请及时向我行反馈。我行将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认购或申购我行理财产品之前认真阅读本须知:一、购买理财产品三步骤:
第一步 了解您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需要接受我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保障客户投资的理财产品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我行将从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方面,协助您全面了解您的投资需求和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帮助您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同业客户在投资理财产品前,应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风险偏好、流动性需求等情况,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本行不再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我行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分为保守型、稳健型、xx型、成长型、进取型五个等级。与此同时,根据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我行理财产品分为极低风险产品(R1)、低风险产品(R2)、中等风险产品(R3)、较高风险产品(R4)、高风险产品(R5)五个风险等级。我行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和产品风险等级之间建立如下对应关系,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详见下表:
客户分级评估标准及可以投资的产品类型
客户类型 | 适合的产品类型 |
保守型 | 极低(R1)风险产品 |
稳健型 | 极低(R1)、低(R2)风险产品 |
xx型 | 极低(R1)、低(R2)、中等(R3)风险产品 | ||
成长型 | 极低(R1)、低(R2)、中等(R3)、较高(R4)风险产品 | ||
进取型 | 极低(R1)、低(R2)、中等(R3)、较高(R4)及高(R5)风险产品 | ||
为了准确地了解和评估您的投资需求,请您在首次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到我行营业网点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个人客户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我行指定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公司客户请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经办人在提交授权文件后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为了及时更新您的财务状况,明确您的投资目标,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若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请您在再次投资理财产品前,通过我行营业网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第二步 购买您选择的理财产品 选择适合您风险承受能力的我行银行理财产品。具体认购流程如下: 同意后签字确认并交 客户提出购买理财 客户阅读相关销售 由业务人员办理 理财产品购买 产品需求 文件 成功 阅读并签署《理财产 阅读并签署《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 品销售协议书》 说明书》 温馨提示:请您认真阅读《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专页部分,并充分知晓产品风险,自愿投资我行理财产品,您一旦作出投资决策,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投资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 第三步了解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 有关产品相关信息的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您可根据《产品及客户权益须知和风险说明书》中所载明的“信息公告”约定,及时登录秦农银行官方网站或致电秦农银行理财业务联系电话或到秦农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查询。 二、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诉方式和程序 如您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秦农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员或反馈至秦农银行各营业网点,也可致电秦农银行理财业务联系电话。我行将及时受理并给予答复。 三、秦农银行联络方式 (一)理财业务联系电话:029- (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的 8:30-17:30) (二)秦农银行官方网站(www.qinnongbank.com) (三)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 26 号 (四)邮编:710077 (五)24 小时客户服务电话:96111 本须知仅作为理财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前的指引性说明,如涉及到的本行服务流程、业务办理方式等发生变化,恕不另行通知,最终以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规定及具体合同为准。 |
风险揭示专页
尊敬的客户: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理财产品存在各种风险,不被视为一般储蓄存款的替代品,投资者可能会承担下列风险,因此应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相关文本,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风险提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只保障理财产品本金,不保障理财产品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您的收益或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资产组合出让、处分或持有到期的收入。如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下同)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内的债券资产存在违约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果在理财投资周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下同)、相关投资顾问(如有,下同))等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如因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和相关投资顾问违背相关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这将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本产品的理财期限内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6.再投资风险:由于秦农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秦农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至秦农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秦农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秦农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秦农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秦农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产品开始认购至理财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秦农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秦农银行有权宣布该计划不成立。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本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风险评级为_R2(低风险产品),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银行并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投资者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在市场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理财产品本金将全部损失,收益为零。
在您签署本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做出是否认购本理财产品的决定。您签署本说明书、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并将资金委托给秦农银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您已知悉并理解理财产品的全部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说明书及相应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揭示方: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
本人(单位)已经阅读本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并特别关注了其中的风险提示专页部分,确认本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为 R2 级(低风险产品),本人(单位)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认购申购本理财产品是经过本人(单位)独立判断之后所作出的符合本人(单位)真实意愿的决定。本人(单位)同意和接受上述销售文件的条款和内容。
您的风险测评结果是:
□保守型投资者□稳健型投资者□平衡型投资者□成长型投资者□进取型投资者如果您是不属于本理财产品的目标销售客户类型,则说明您不适合投资于本理财产品。
投资者特别声明:本人(单位)已经阅读风险提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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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客户坚持要求超风险购买理财产品(包括客户风险等级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以及无投资经验客户要求
购买仅向有投资经验客户销售的产品等情况),银行必须要求客户进行风险确认,风险确认的内容应至少包括“经银行测评,客户不适合购买本产品,但本人(单位)坚持要求购买,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的字句或类似表述,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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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申购金额(大写): 认购/申购金额(小写): 本人(单位)知悉并同意:投资者认购/申购理财产品的行为并不代表已经成功认购/申购本理财产品,投资者
认购/申购成功的数额以秦农银行实际划转的资金为准。投资者在本《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签字/盖章即表示对本说明书全部内容已认真阅读,完全了解并全部接受。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投资。
投资者签名(盖章): 日期:
客户经理: 理财资格认证编号: 二次见证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