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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5 月 18 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屯矿业”)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合作背景
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票联)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零售支付服务提供商,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及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发了多元化的零售支付和新型的互联网支付等系统,目前与国内 30 多家主要的银行开展了全面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合作,并成为中国银联(Union Pay)和万事达卡(MasterCard)国际清算组织成员机构,通过了国际 PCI 及国内 CFCA 安全认证及xx技术企业认证,荣获“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xx技术企业”、“创新企业”等多种荣誉称号。为国内各大城市主流的连锁零售行业超过 3 万家商户提供零售支付技术及产品服务,合作业务覆盖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会员卡、便民支付等。
盛屯矿业是国内第一家开展金属行业产业链中包括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服务、黄金租赁在内的金融服务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结合最具优势的行业人才,致力改善有色金属行业生态,通过科技手段整合线上撮合、交易、支付和线下仓储、物流、交收等环节,打造金属金融综合服务互联网平台,实现有色金属传统产业与互联网及产业链金融有效结合。
为促进业务共同发展,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二、 合作范围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合作主体范围包括盛屯矿业及由其控股或享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和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机构。
2、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第三方支付体系建设、金属产业链金融、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手机钱包、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
3、双方将在客户资源共享、股权融资等方面深入合作,以推动全面长远战略合作关系的发展。
三、 合作内容
1、合作范围期限内,盛屯矿业承诺不与其它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上述项目,易票联承诺不与其它与盛屯矿业有市场竞争关系的公司合作上述项目。同时,对于目前易票联未能提供的服务,盛屯矿业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公司,直至易票联能提供该项服务,盛屯矿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易票联服务。
2、双方如有需要进行资本层面的合作,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方,如成立合资机构、增资扩股、各种融资等。
3、框架协议双方合作期限为 2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自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
期的,则本协议自动续期 1 年。
4、双方承诺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冲突。
5、建立定期会晤、客户合作、资源共享机制,密切双方的联系与合作,共同督促本协议的贯彻执行。
6、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根据本协议获取的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7、上述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具体业务协议确定。
四、 合作目的
第三方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入口将为公司开展金属金融服务提供了快捷安全的支付环境。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也促进了线上与线下的融合,成为打通线上与线下的关键一环。公司已经着手建立金属行业的自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此次战略合作,合作双方可以利用各自的互补优势,促进双方的协同发展。通过此次合作,公司可充分利用成熟的第三方支付技术和行业经验,依托公司行业和业务基础,快速建立金属产业链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也将利用对方增资扩股等机会,进一步促进双方融合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支付业务的布局,不仅可以奠定电子商务的基础,完善传统业务的商业闭环、增强用户体验,更可以通过支付业务数据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与公司发展的金属金融产业链综合服务业务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为公司打开了发展空间,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估值水平,带来公司整体市值的提升,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