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信银行开放代发平台应用市场用户协议
(1.0 版,2020 年)
在订购任何第三方服务商(下称“服务商”)发布在中信银行开放代发平台应用市场(下称“应用市场”)的服务(下称“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下述服务协议条款,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已经以黑体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一旦您点击确认同意签署本协议,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接受以下所述全部的条款和条件,那么您将无法订购在应用市场发布的服务。
1、签约主体
x服务协议为用户(下称“您”)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银行”)就您在中信银行开放代发平台上订购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2、协议的生效
2.1 本协议须在线进行签署,您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后,点击勾选本协议,并点击确认同意签署后,本协议即生效。
在此特别提醒您:您应当确认您符合相关的缔约资质,获得充分授权且有能力行使、履行您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由于您未按上述要求签订本协议导致无法订购相关的服务或无法行使权利、义务等引起的责任将由您自行承担。
2.2 您勾选本协议并点击确认同意签署后,即表示您已知晓并同意授权中信银行将您在开放代发平台填写或上传的、涉及业务流程的必要要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办人ID、经办人脱敏姓名、个人客户 ID、个人客户脱敏姓名等信息),以安全加密的形式传递给服务商,以满足您使用服务的便捷优质体验需求。
2.3 您确认并承诺,您就上述有关信息的提供范围及用途等情况已向信息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做出说明并就此获得信息所有人或权利人的同意和授权。
2.4 本协议项下的上述授权长期有效,直至您终止使用应用市场并注销开放代发平台为止。
3、服务的订购
3.1 服务的注册与登录:您可通过应用市场,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登录服务:
(1)您授权中信银行在应用市场中同步您的下列信息:企业名称、加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名称、加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与经办人脱敏姓名、经办人 ID 后,直接登录进入服务;服务商根据开放代发平台的企业或企业与经办人信息确认使用服务的企业与用户身份;
(2)您可以通过应用市场提供的链接,连接到服务商的网站,按服务商的用户规则进行注册与登录,并按服务商的用户规则确定企
业与用户身份,您应妥善保管服务商所确定的用户登录名及/或密码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2 您订购后,服务商会与您签订使用服务的相关协议,包括线上签订或线下签订的形式。
请您知悉,您与服务商之间签订的关于所订购服务的服务协议,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可能引发的纠纷,与中信银行无关,须由您与服务商自行约定与解决。
4、服务许可及服务费用
4.1 服务商将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授予您可撤销的、非永久的、不可转让的普通许可来使用服务,除非您与服务商另行达成其它许可协议条款和条件。
4.2 您理解并同意,服务商可能会就上述许可向您收取服务许可费或其他服务费用,包括:
(1)试用产品:若您选择试用服务,则服务商向您免费提供服务的使用许可;
(2)收费产品:若您选择购买服务,则您使用服务须按照服务商的价格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请您留意服务商产品详情页面的具体报价或您与服务商签署的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商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您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收费产品由服务商直接向您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若您需要对服务进行续费时,服务的名称、内容或价格已经调整的,您可以选择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服务的名称、内容或价格续费;也可以选择不进行续费,到期后服务将自动终止。
4.3 前述服务许可的许可期限和需支付的服务许可费用或其他服务费用等详细信息,应以服务商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或服务商与您另行签署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4.4 您应按与服务商的约定支付服务许可费或其他服务费用,否则服务商保留随时终止您订购服务的权利,您与服务商因费用结算产生的权责义务或纠纷与中信银行无关,须您与服务商自行解决。
5、您的权利和义务
5.1 您保证使用服务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服务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的、真实的,不侵害中信银行、服务商和/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应该遵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约定:
(1)禁止出售、转售或复制服务商授予的使用权限;
(2)禁止复制和模仿服务商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
(3)禁止未经服务商许可基于服务或其内容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
5.2 您不得对服务和/或服务任何部分(软件产品、页面标识、服务品牌、资讯、信息)进行复制、翻译、修改、适应、增强、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转租或作任何商业目的的使用。
您同意约束有必要使用服务的您的员工、代理、咨询者或顾问遵守前述之义务,并就其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3 在使用服务之前,您应充分了解、掌握服务的各项功能,审慎阅读服务的操作说明和/或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服务的操作说明和
/或使用说明使用服务。如中信银行因您通过服务进行活动引发的法律后果承担了相关责任,中信银行保留向您和/或服务商追索的权利。
5.4 您同意在使用服务的同时,接受中信银行开放代发平台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5.5 您同意将服务用于其功能所指向的合法的目的和用途,并不进行任何竞争性、破坏性或非法的使用。
5.6 您理解并同意,服务的唯一提供者为服务商。在服务的咨询、使用、结算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与服务商客服及技术联系人直接联系;与服务商产生的纠纷,须您与服务商协商自行解决,与中信银行无关。
5.7 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参与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主动配合中信银行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客户资料,遵守中信银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相关管理规定。对具备合理理由怀疑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的客户,中信银行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规定采取必要管控措施。
6、中信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6.1 开放代发平台仅为服务的订购或使用的地点或途径,中信银行无须就服务向您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您损失的,您须与服务商自行解决,与中信银行无关。
6.2 中信银行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开放代发平台服务的订购或使用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中信银行无法保证在任何条件下均能正常提供服务,对此您表示予以理解并不要求中信银行因此承担责任。
6.3 如因服务商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服务商违反与开放代发平台有关协议而导致中信银行终止提供相关服务的),导致您对于服务的使用许可需提前终止的或给您造成损失的,须根据您与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协议进行处理,与中信银行无关,中信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7、数据的保护
7.1 中信银行在银行系统内建立合理的安全体系,包括身份识别体系、内部安全防范体系,保障用户数据完整,并且保密。您确认并同意,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您已合法有效授权中信银行以安全加密的形式向服务商传递业务流程中的必要数据。
7.2 您理解并同意,中信银行可为向您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的目的向服务商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和数据,并基于数据向您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7.3 您理解并同意,用户数据可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您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司法等有权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有权机构披露;
(3)如果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规定,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向第三方披露。
8、服务的在线交易
8.1 您理解并同意,中信银行作为应用市场的经营者,仅提供互联网订购平台,对于服务产品、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内容,应由您自行判断,且审慎交易。您需自行了解服务的适用性、各项功能、使用说明、收费标准、退款规则、服务有效期等情况并注意使用与交易风险。中信银行非交易的参与者,不对服务商和您的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
8.2 您理解并同意,服务的使用与交易是您与服务商自行达成的,在订购服务之前,您应自行与服务商签署相应的服务协议,关注相关隐私权保护政策,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如因交易发生任何争议,您不应就交易纠纷追究中信银行的任何法律责任。
8.3 您理解并同意,如服务商违反了其与中信银行关于开放代发平台的有关合作协议,则中信银行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商使用应用市场服务。该等情况下,您可能无法继续使用相关服务。您理解并同意,该等情况的发生属于服务商过错,相关责任应由服务商独立承担,中信银行并不因该等行为而与服务商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4 您需支付的服务许可费用以服务商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或您与服务商另行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您已了解服务商提供的收费服务存在不确定性,您了解并自愿承担,在购买服务商提供的不设时限或次数等条件的收费服务时已经注意到服务可能中止提供或终止提供的风险。
8.5 您理解并同意,中信银行对服务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不提供任何保证或担保,对您使用服务可能产生的损失也不承担违约或任何其他责任。
8.6 您理解并同意,您要求退款的,即使服务商可能根据收费标准或退款规定等原因拒绝退款,届时您也不会直接要求中信银行进行退款。您将不会要求中信银行进行赔偿或补偿,您须自行向服务商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合法措施和手段维护权益。
8.7 对于服务商提供的服务,由于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且中信银行并不控制该等服务,您承认并同意,中信银行并不对该等服务的可用性负责,且该等服务所涉及的任何内容、宣传或其他材料并非中信银行出具。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该类服务而获取的内容、宣传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中信银行均不承担责任。
9、服务终止
9.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信银行有权在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您的情况下,终止您使用服务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服务商反馈中信银行,您在服务的使用期限届满后未继续购买后续期间的服务许可的;
(2)您违反本协议有关保证、同意、承诺条款的约定,且中信银行或服务商通知您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10、协议修改
10.1 您理解并同意,如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中信银行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
10.2 如您不同意中信银行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的,表示您同意修改后的本协议。
11、开放代发平台的更新
11.1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开放代发平台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11.2 为了保证开放代发平台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中信银行有权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对服务进行更新,或者对服务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11.3 您同意,中信银行可以通过公告、更新日志等方式向您通知软件更新情况,以上内容一经公示即视为已经向您送达,无需向您发出特别通知。
12、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
乱、流行病、政府行为、罢工、停工、停电、通讯失败、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黑客攻击、政府管制、网络通讯瘫痪等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见的事件。
12.2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您同意中信银行及服务商无须对协议的延期履行、不能履行承担任何责任。
13、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3.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13.2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您代发业务签约分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
14.1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条款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5、通知送达
15.1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15.2 书面送达通知、要求、诉讼(仲裁)的法律文书或其他通信,可交付或发送至您在中信银行预留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本协议项下中信银行给予您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其中短信、电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邮政信函于投寄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如派人专程送达,则您签收日视为送达,您拒收
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15.3 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亦可按本协议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向您发送相关(法律)文书,无人签收或您拒收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直接送达时您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法律)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您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联系方式的,导致(法律)文书未能送达或退回的,则(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5.4 您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如有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住址、职业等,应立即书面通知中信银行;除非中信银行 确实收到了变更通知并更改了有关记录,否则原有的资料将持续有效。因您未及时通知中信银行、或中信银行未收到变更通知、或在您更改 有关记录之前引起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均由您承担。
15.5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或中信银行官方网站或应用市场或营业网点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