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编号:J22021009-0988
武汉市东西湖区区级政府采购
计划编号:J22021009-0988
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办公楼电梯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内容: 电梯
采购人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2月
采购需求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计划函号 J22021009-0988备案单的要求,现委托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武汉市东西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90万元。
第一部分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参数A级)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区政府办公楼电梯设备更新及安装项目,主要内容为:旧电梯拆除,2部新电梯(含门套)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等。
2、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整。
3、供货安装期:55日历天安装完成(交货期:25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电梯适用于以下工作条件:
海拔高度:<1000 米; 地震烈度:≤8 度
消防要求:应具备消防应急返回功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电源:交流380/220V±10%、50HZ; 工作时间:每天24小时,一年工作365天。
(二)电梯总体要求:
1、安全可靠性:所投标电梯必须保证安全,在运行中绝对不能因设备制造、安装等原因而造成乘员伤亡。操作必须可靠,各种指令执行准确、无误。
2、先进性:保证电梯技术先进性,在驱动系统、控制系统、操作系统等方面均是采用目前先进的电梯技术,能代表电梯技术的发展方向和最高水平。
3、经济性:能较优地保证电梯总体经济性能,且便于操作、维护,经常性费用低,环保、节能,具备能源再生系统。
4、主机:永磁无齿轮主机
5、模块化控制系统:采用总线控制系统,模块化理念,可实现电梯并联,无需加并联柜,更新升级便捷;
6、厅轿门结构:采用原厂原品牌门机和门保护系统,电梯门结构采用加强筋结构电梯门,降低故障率。
7、电梯主要设备与器件来源应真实、可靠,为同一品牌厂家生产。所投标电梯主要设备器件如:曳引机系统(整机)、控制柜、执行器件、门机系统、门锁、光幕、安全钳、 限速器、上行操作保护装置、称重装置、缓冲器、轿内操纵盘控制板、厅外一体型召唤盒、各种安全开关等器件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8、电梯及主要部件(主机、控制柜)、安全部件(安全钳、限速器、上行操作保护装置、门锁、缓冲器)必须符合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取得国家生产许可且型式试验合格,且为原品牌厂家生产,不得使用外购贴牌部件;有地下室不下地下室的电梯,下部应进行全封闭,避免人员进出。(提供投标整机或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电梯选型:各投标人应以采购人电梯井道尺寸为依据,在所规定的尺寸内进行电梯选型;所有电梯务必提供统一型号并注明极限能力(最高运行速度);
10、电梯:电梯控制柜、门机整机、曳引机整机必须为原厂原品牌采用自主研发技术, 电梯曳引机、控制柜必须与整机为同一原品牌(提供证明材料文件),不得使用外购贴牌部件。
11、设备材料基本要求
11.1、部件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承诺的零部件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生产国别、生产企业的全新产品供货;
11.2、其它零部件及原材料如使用国内产品,也要求选用合资或引进先进技术产品,必须是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的全新产品;
11.3、以上零部件主要原材料均应按明细填写在投标文件的“设备材料明细表”内;
11.4、发纹不锈钢全部采用优质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大于 1.2mm。
12、舒适度:加 / 减速度=1.0 m/s2, 轿厢垂直振动=8cm/s2, 轿厢水平振动=8cm/s2, 轿厢内噪声= 50dB(A ), 平层准确度±5 mm。
13、节能装置:配备能源回馈再生装置有效降低使用成本,且符合国际环保节能概念,提供国家标准级别能效等级证书。
三、设备材料、安装、验收、维护所用标准
序号 |
技术标准名称 |
标准代号 |
发布者 |
适用范围 |
1 |
电梯技术条件 |
GB/T10058-1997 |
建设部/技术监督局 |
中国 |
2 |
电梯试验方法 |
GB/T10059-1997 |
建设部/技术监督局 |
中国 |
3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
GB/T10060-1997 |
建设部/技术监督局 |
中国 |
4 |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
GB/T7588-2003 |
建设部/技术监督局 |
中国 |
5 |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箱、 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
GB7025-86 |
建设部/技术监督局 |
中国 |
四、电梯规格及技术参数
梯号 |
L 1、L2 |
★梯型 |
小机房乘客电梯 |
数量(台) |
2 |
额定载重KG |
1050 |
速度 |
1.75m/s |
服务楼层 |
1F~7F |
层高 |
3300mm |
顶层高度 |
4660mm |
底坑深度 |
1670mm |
井道尺寸(宽×深) |
2260mm*2380mm |
轿厢净高 |
2300mm |
开门尺寸 |
900mm*2100mm |
开门方式 |
中分门 |
控制方式 |
并联 |
轿厢尺寸 |
1600*1500 mm |
★驱动方式 |
永磁同步无齿轮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 |
★门机 |
永磁同步门机 |
厅、轿门装饰 |
各层厅门及轿门均为304#发纹不锈钢 |
门框形式 |
层层 304#发纹不锈钢标准小门框 |
轿厢地板 |
大理石地板 |
呼梯系统 |
一体式发纹不锈钢面板、微动按钮、楼层及运行方向指示液晶显示 |
轿厢操作盘 |
全高式发纹不锈钢面板、微动按钮、楼层及运行方向指示、超载显示及报警 |
★通讯及监控装置 |
五方通话、轿厢内摄像头、摄像头电缆、远程监控系统,要求信号接入中心控制室(包含对接线路) |
轿厢 |
304#发纹不锈钢 |
轿顶装饰 |
发纹不锈钢+LED 照明(照明提供三种以上样式定合同时供选择) |
无障碍梯 |
三面扁平圆形转角扶手盲文按钮、语音报站 |
地坎 |
铝合金 |
★门套 |
大理石门套 |
★轿厢空调 |
配无水轿厢单冷空调 |
★旧梯拆除 |
需将旧梯拆除后搬运至指定地点,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勘察 |
质保期 |
24 个月 |
备注 |
表内所标尺寸仅作为参考使用,各投标人应以现场实际勘测尺寸为准。(自行踏勘) |
五、功能要求
功能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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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名称 |
功能描述 |
|
控制和安全保护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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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再平层 |
轿厢到站后,平层保持精度超过预定值时,电梯自动平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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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
当曳引钢丝绳打滑或电机堵转达到预定时间时,电梯停止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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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动器冗余保护 |
当一组制动器发生故障时,其余制动器也可实现电梯有效制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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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溜车安全保护 |
由于制动器制动力不足导致电梯发生溜车时,在供电正常的情况下,通过短接PM曳引机三相绕组来降低溜车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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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锁旁路运行 |
通过门锁旁路装置旁路层门或轿门安全回路,以方便维护层门触点、轿门触点和门锁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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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回路保护 |
任一电气安全装置一旦动作,则电梯停止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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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自测定 |
自动测量并记录层高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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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操作 |
供维修人员使用的检修运行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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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重启动 |
电梯根据轿厢内的负载,调整启动力矩,以使电梯启动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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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电流保护 |
检测到整流装置或逆变装置电流过大,则停止电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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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保护 |
检测到运行速度超出允许值时,则停止电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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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过热保护 |
检测到电机过热,则停止电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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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电压保护 |
检测到整流装置或逆变装置电压过高,则停止电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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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故障保护 |
电源发生缺断相、欠压等故障时,则停止电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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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电再平层 |
由于断电引起轿厢停在门区范围内,但未停在平层区域时,当电源恢复后轿厢将再平层到平层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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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保护 |
检测到电梯逆行,则停止电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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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层器修正 |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对选层器进行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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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停靠 |
电梯因故停在门区外时,控制器进行安全检测,若符合启动要求,则电梯就近停层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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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层开门 |
电梯停层后自动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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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装置高温检测 |
检测到逆变装置过热,则停止电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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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强制减速 |
若轿厢运行到终端而速度还未减到规定值时,系统强制减速,以使轿厢正常平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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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
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对由于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部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幵层站的意外移动进行紧急制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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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低速保护 |
检测到运行速度低于允许值时,则停止电梯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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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员自动通过 |
轿厢载重超过额定载重80%(可以调整)时,电梯不响应沿途的层站召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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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微机异常处理 |
当主操纵箱或轿顶站或门机微机发生异常时,就近层停靠后,电梯不能再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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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
电梯处于自动运行模式下,当电梯停站时,如果当前运行方向上没有轿内指令而反方向存在轿内指令,则取消反方向的轿内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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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内通风装置自动关闭 |
电梯无方向待机一定时间后,轿厢通风装置自动关闭以节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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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内通风装置手动关闭(按钮型) |
通过操纵箱按钮组合来关闭轿内通风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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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内照明手动关闭(按钮型) |
通过操纵箱按钮组合来关闭轿内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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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服务 |
为确保整个群内电梯正常工作,当某台电梯不能响应已登记的层站召唤时,它将被排除在层站召唤服务外,由其它电梯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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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自诊断 |
对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异常及故障进行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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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内误指令人工消除(轿内按钮型) |
误按了轿内指令按钮,连按两次该按钮,可取消该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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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站召唤自动登记 |
当一台电梯不能将所有乘客接走,该层站按钮保持登记状态,系统将自动分配另外一台电梯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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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控后备运行 |
群控处理器故障或群控与各台通讯故障引起群控失效时,维持各台电梯服务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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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站微机异常处理 |
当层站微机发生异常时,就近层停靠后,电梯不能再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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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
通过操作指定层站上安装的"运行/停止”钥匙开关,开启或关闭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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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运行 |
使用"独立”开关,可以在不中断运行的情况下,只响应轿内指令而不响应层站召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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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服务层设置(定时器型) |
在指定时间内取消指定层站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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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不启动报警 |
当层站召唤、轿内指令已登记,但电梯在预定时间内不能启动,则清除已分配的层站召唤,保留轿内指令,提供异常信号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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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层停靠 |
电梯到达目的层后,若轿厢门不能完全开启,则关门后继续向下一层运行,直到门能完全开启后,恢复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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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报警 |
轿厢超载时,电梯保持开门并且给出鸣响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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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应急照明 |
当正常照明电源断电时,立即提供轿厢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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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应急停靠 |
当正常照明电源断电时,电梯由该装置供电,使轿厢运行至最近层站,平层开门,让乘客安全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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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内报警 |
紧急时按下报警按钮,警铃或通话装置鸣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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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返回 |
当消防返回开关动作时,取消所有层站召唤和轿内指令,电梯立即返回到预定层站并开门停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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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门保护 |
当轿厢门不能完全关闭时,门反向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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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向重开门 |
电梯门开状态,前行方向上没有轿内指令和层站召唤,且该层站的相反方向的层站召唤已被登记,电梯关门后立即重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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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负载检测 |
如果门由于过载导致不能完全打开或关闭,电梯门将会反方向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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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受阻控制 |
如果电梯幵门受阻,立即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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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 |
根据层站召唤或轿内指令自动调整开门保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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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门力矩控制 |
电梯关门遇到额外阻力时,门系统自动增大力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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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关门 |
电梯停站开门后,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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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幕安全触板 |
带光幕的安全触板,利用光幕和安全触板双重保护,在关门期间,检测到乘客或物体时,重新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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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关门 |
如果关门受阻,电梯就会重复关门动作,直到杂物被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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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层再开门 |
关门过程中,按同方向层站召唤按钮,电梯重新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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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报站装置 |
由语音报站装置(中文)通知乘客相关电梯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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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专用空调(冷) |
专门针对轿厢空气调节设计,为独立循环系统,通过冷凝水自动雾化、超水位自动切换工作模式及水位极限保护、空气净化等功能调节,使轿厢内的空气温度、湿度、xx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保持在人体舒适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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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杀菌系统 |
能定时为电梯进行消毒杀菌处理,为乘客提供安全健康的乘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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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为主要的配置清单,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提供科学、合理、完整的配置,但必须保证供应商的设备配置相当于或更优于以上要求。
六、投标货物及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对 01、02 号电梯单独进行明细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所有供货及安装任务所产生的,包括原材料采购、安装配件、深化设计、生产加工、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运至指定地点的包装、运输、装卸、检验及保修等所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投标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部件、专用工具等)设备,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投标人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本次采购项目包括电梯的设备制造、包装、运输(含保险)、安装(含井道改造及所有铺材、预埋件)、 备件及易损件的提供、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交付使用和维护保养、维修等。投标人除须在其磋商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响应外,还需同时提供设备详细的技术资料及功能说明。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出的,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货物需求配带的部件、配件等,投标人有义务予以补充。
七、电梯安装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电梯安装期间采购人的办公正常,电梯拆除及安装采取 01、02 号梯交替拆除及安装,即拆除及安装一部电梯,另一部电梯确保正常使用,待拆除及安装电梯完整交付及验收投入使用后,再拆除及安装另外一部电梯。
八、交货与验收
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成熟、设计合理、维修安装便利的符合用户要求的新型产品,并确保提供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和可靠。
2、中标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有关货物安装、维修、使用和保养所必需的中文技术文件(说明书、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
3、中标供应商应按有关标准提供货物的包装,并采用恰当的方式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提供货物清单)。
九、售后服务
1、投标人需在项目所在地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固定服务点证明或公司授权证明),并提供终身售后服务支持。
2、合同执行阶段,若因修改或现场实际情况变化,可对中标货物规格、数量作适当调整,并以双方签署的文件为依据。因货物增减导致价格变化,以中标货物单价为基数据实结算。
3、货物交付时,中标供应商须安排技术人员负责进行现场安装及调试,并确保安装质量。如采购人有需要,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所需的技术培训及相关资料。
4、投标人能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立即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12 小时内处理完毕。
5、投标人在质保期内要对货物本身质量造成的问题实行免费三包(包修、包换、包赔)。任何时候,投标人均不能免除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十、质量保证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配件,均须是制造商的原厂全新的产品。
2、★本项目质保期:自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 2 年 ,质保期内每月免费两次对电梯进行例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润滑;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确保电梯得到全面的必要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须在电梯年审前进行,以使电梯能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负责提供保养工作所需的工作用油、碎布;协助办理在保电梯相关合法手续;定期进行咨询和监督检查。
3、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办公场所电梯保障单位的统一管理,质保期内如发生关人、停摆等紧急情况,由采购人办公场所电梯保障单位先行进行紧急处理,确保人员及办公安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过后由采购人承担。
4、货物交付时,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和主要设备材料的原产地证书。供应商将电梯元器件价格明细列表,提供予采购人报备。
5、投标人须在文件中针对质保期外的常用消耗品做出优惠承诺,对主要设备的维修价格也应做出明确的说明。在质保期之后,进行的维修服务只收取设备的元器件费用。
十一、井道改造部分需求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须负责原电梯的拆除及对原有电梯井道改造、合理化设计及施工工作,保证本项目购置的电梯安全使用。
备注:以上需提供详细的电梯井道改造部分的工程报价清单,供应商总报价中须包含所有井道改造部分的费用。
十二、采购说明
采购文件中要求如涉及到某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描述,为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描述,并不作为限制条件及指定性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同等功能或同等档次的技术。
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编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30 |
1、评标基准价:对于合格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评标基准价为所有合格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无效投标的报价不计入价格分值的计算。 |
2 |
商务部分 |
制造商研发实力 |
3 |
电梯品牌制造商生产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能力最高额定速度为10m/s及以上的得3分;小于10m/s,大于等于8m/s的得2分;小于8m/s,大于等于4m/s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制造商制造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新证提供厂家型式试验报告为准) |
技术力量 |
4 |
生产企业拥有所投产品相关发明专利的数量,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4分。(提供专利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
||
质量保证 |
2 |
投标电梯制造商所投产品主机、控制柜、门机系统、安全钳、限速器能够提供10年及以上质保得2分;10年以下得1分。 |
||
业绩证明 |
4 |
供应商在2019年1月以来承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4分(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制造商企业 能力 |
4 |
所投电梯制造商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得4分;获得“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得2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管理体系认证 |
2 |
投标人同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 2 分,缺一项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信用等级 |
1 |
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 日止)获得信用企业等级“AAA”证书的得 1 分,无不得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节能能效认证 |
2 |
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乘客电梯)同时具备TUV VDI4707标准A级能效等级证书及xx技术企业证书,否则不得分。(提供原件扫描件)。 |
||
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
3 |
针对办项目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措施(包括质保期和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方案),且承诺具体进行评审。内容完备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3分;内容完备、可行的得2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1分;不可行或者没有提供的得0分。 |
||
3 |
在质保期后的电梯的维保方案、服务响应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进行评审。内容完备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3分;内容完备、可行的得2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1分;不可行或者没有提供的得0分。 |
|||
3 |
技术部分 |
曳引机制动器正常状态下的动作次数 |
6 |
投标品牌曳引机制动器正常状态下动作不少于 500 万次得2分,不少于 1000 万次得4分,不 少于 1500 万次得6分。 (需提供以上相关有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并加 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电梯门开关正常状态下的动作次数 |
6 |
投标品牌电梯门开关正常状态下动作不少于 500 万 次得 2 分,不少于 1000 万次得 4 分,不少于 1500 万次得 6 分。 (需提供以上相关有效的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 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曳引机 |
3 |
投标曳引机采用所投电梯制造商本厂生产的得 3 分,非所投电梯制造商本厂生产的得 1 分。 (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限速器 |
3 |
投标限速器采用所投电梯制造商本厂生产的得 3分,非所投电梯制造商本厂生产的得 1 分。 (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安全钳 |
3 |
投标安全钳采用所投电梯制造商本厂生产的得 3 分,非所投电梯制造商本厂生产的得 1 分。 (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控制柜 |
3 |
原厂原品牌设计制造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
||
层门门锁 |
3 |
原厂原品牌设计制造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
3 |
原厂原品牌设计制造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
||
缓冲器 |
3 |
原厂原品牌设计制造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
||
安装方案 |
2 |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上职称(机械、机电相关专业)得1分,持有《一级建造师证》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近24个月的缴费社保证明。 |
||
4 |
拟派电梯施工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以上施工人员,提供有效期特种设备作业证,人员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全部具备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3 |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主要实施方法:1)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及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2)确保安全xx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3)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架构表确保安装总进度的方案及措施等;进行打分,根据提供证明材料、施工方案详细完善、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得3分;内容完备、可行的得2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的得1分;不可行或者没有提供的得0分。 |
|||
|
|
|
** Expression is faulty ** |
|
第四合同参考文本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电梯制造、安装、维修保养等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等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和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合同设备编号、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
甲方根据项目需要,决定向乙方采购乙方生产的 (品牌)的电梯 台。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电梯梯号
电梯型号
层/站/门
数量
速度m/s
品牌/产地/制造商
电梯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 元(大写: )
合同总价(含税): 元(大写: )。乙方不得以变更设备型号、安装方案或技术措施、服务等任何理由增加任何费用及调高单价和总价(甲方提出的除外,但应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本合同金额包含设备费、设备运输费、设备装卸费(含吊装费)、轿厢内饰费用、进口部件关税、措施费、规费、税金、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维修备品备件、专用仪器工具、技术资料、质保期内维修费、相关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费用。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本合同的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杂物电梯按照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对设备相关技术文件进行盖章确认,包括产品规格表(附件一)及相关技术附件(如有)。本合同的最终技术规格、土建要求和技术要求以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营业设计图及相关技术附件为准。
电梯主要设备如曳引机、控制柜、门机的主要配件必须为原厂原品牌。
产品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约定的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规范,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及营业设计图,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双方确定,如发生质量争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省、直辖市一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协商不成的,提交国家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鉴定,并以该机构的鉴定结论作为质量争议的最终结论。乙方根据鉴定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甲方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和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合同设备经当地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或使用单位与乙方应签订《产品安装合同》。
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对产品的制造缺陷和质量问题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统一回收。由于甲方或产品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管理、保养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乙方进行有偿修复。
如在质量保修期内,本合同项下的电梯设备需要委托乙方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规确定的该项目电梯使用单位应与受托人或受托人指定的具备相应许可的单位在电梯使用前另行签订《产品保养合同》。
支付方式
安装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货款。
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天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交货地点、交货验收与现场保管
交货地点暂定为 ,具体地址以甲方指令为准。
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后,甲方组织乙方、监理、运输人员和安装公司进行清点和验收。清点发现箱数或箱体有缺陷由乙方负责修理、补足或更换。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3天内免费更换并承担违约责任,按延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货到现场后,乙方负责协调与电梯安装单位的对接及安排设备的保管,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及保管设备产生的任何费用(最长保管时间不超过货到现场的6个月)。
安全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运输途中安全事故;
安装中安全事故;
投入使用后因设备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合同及附件确定的期限交货,乙方必须按每天50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误期损害赔偿金。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周期或到货日期延误超过30日历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其他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合同内容及附件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修改书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和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仅供于本合同首页确定的使用单位的安装地址和项目使用。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实施交货的,约定延迟交货的,交货日期顺延。
本合同与其所有附件均属商业机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相关内容。
本合同所有条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为打印文字,对任何条款的修改应由双方在“另行约定事项”中注明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变更协议经甲乙双方本合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除上述约定外,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其他往来文件、函件经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双方指定地址或联络人,均视为送达。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其他文件往来、函件中任何位置上签字盖章的乙方员工或受委托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人均视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除非乙方另行加盖合同章书面明确不予授权。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应提交武汉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执贰份。
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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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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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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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
法定代表人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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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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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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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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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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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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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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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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