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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关于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的信息披露公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签订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以下简称标准协议)统一交易协议,根据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包括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业务以及转分保业务;上述再保险业务的服务、咨询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161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YJ7H9K
与我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农再股东(持股比例 6.2112%),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是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为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 100%,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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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起会员。因此,中国农再是与我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
二、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类型
x次交易为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标准协议期限内,我公司直接承保的各类农业保险业务(包括共同保险业务),在保险单中独立承担保险责任的 20%应向中国农再办理成数分保,再保险手续费率为 20%。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分出保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人民币 6.4 亿元,手续费关联交
易金额预计人民币 1.28 亿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标准协议分保账单为季度分保账单,季度分保账单按业务年度编制,于每季度结束后 45 天内报送中国农再。
中国农再在收到季度分保账单后应及时审核,并及时确认。双方应当在约定期限内结算分保账款,其中每业务年度的第一、二季度分保账款应不晚于每季度结束后的 90 天结算,其他季度
分保账款应不晚于每季度结束后的 60 天结算。
我公司与中国农再均可就标准协议项下或在双方之间任何其他协议之下,酌情决定与另一方的分保账款进行轧差结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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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生效条件
以标准协议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四)生效时间
标准协议于 2021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正式生效。
(五)履行期限
标准协议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 号)文件要求(附件 3),我公司与中国农再签署标准协议,约定分保比例为 20%,固定手续费率为 20%。
五、交易决议及审议情况
x次交易经我公司 2021 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2021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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