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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15-003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3、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意向概述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防务”、“公司”或者“乙方”)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与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或者“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意向书”)。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合作、互利双赢、风险共担、共同发展、合作领域事项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各自在技术、生产、实验、市场、人才、情报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就通用机场运行保障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航务保障系统、气象观测系统等的科研协作、成果转化、专项技术研发、情报互通、市场需求信息共享等全面建立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介绍
机场集团于 2003 年 12 月 19 日正式成立,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内蒙古自治
区管理局。2005 年 12 月 19 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机场集团经营管理呼和浩特、包头、赤峰、
锡林浩特、通辽、乌兰浩特、呼伦贝尔、乌海、xx山机场,受托管理巴彦淖尔、阿拉善通勤机场、根河等机场,还受托管理在建的扎兰屯、霍林河、乌兰察布支线机场和在建的新xx虎右旗、乌拉特中旗和阿鲁科尔沁旗通用机场。
机场集团致力成为国内一流的机场管理公司,支线航空发展的创新者,支线机场管理的领先者;使命是关注顾客需求和期望,提供优质空港服务,致力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战略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理念,提升品质,深化内涵,着力提高机场管理水平,提升机场安全和服务品质,提升机场资源价值,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向与范围
甲方:根据通用机场生产运营保障的需要,将运行保障经验提供给乙方,供乙方开发适合市场需求项目产品。甲方协助乙方将项目产品在通用机场(含内蒙古地区,但不限于)推广应用。
乙方:进行项目的研发和生产,项目产品需满足通用机场生产运营保障;双方拟定在以下几个方向展开深入合作:
通用机场塔台指挥、飞行服务与保障系统。通用机场气象观测信息服务系统。
低空安全监视。
场面监视雷达系统应用。
另外,双方还可就其它方向的合作进行进一步探讨。
(二)合作模式
双方共同组建“联合研发小组”,分设西安和自治区通用机场所在地,由双方分别提供场地;小组研发所需主要设备均以利用双方现有仪器设备为主,研发项目需要添置的其它设备明确设备提供方即为归属产权方。
双方依托各自的资源优势,建立研产销相结合的联合研发模式,在项目合作、学术交流、科研协作、技术成果互享、情报互通、市场需求信息互享的基础上进行广泛的合作。
双方联合申请国家及相关部委发布实施的科研项目计划。围绕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积极申请承担国家及有关部委的科研课题与项目,以联合研发小组为平台,共同开展科研项目的研发。
天和防务在合作中提供研发、生产条件;机场集团提供项目合作的市场需求、负责联合研究成果在内蒙古地区的推广应用。联合开发的产品在内蒙古地区的销售定价及策略由双方协商确认;联合开发的产品销售产生的利润,双方原则上根据项目(产品)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另行签订协议。
双方本着合作领域事项合作方优先的原则,在科研项目、技术成果、市场信息、情报信息上坚持合作方优先的规则开展工作。
双方在人才培养上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层次合作与交流。
1) 甲方为乙方的技术员工提供结合市场需求的调研、技术交流条件,组织行业权威单位进行专业技术攻关指导;
2)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及通用机场技术人员实习提供实习场地、实验条件及工程指导等。
(三)知识产权
双方通过联合研发小组合作开发形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专业技术)原则上由双方共有。涉及具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四)涉外合作
在双方合作领域内,如需开展对外项目合作和技术合作,经双方同意可以开展与其它科研单位、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
(五)安全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从合作方取得的保密资料(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做成)。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⑴、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合作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全部或部分文本内容、协议的执行等;
⑵、财务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标准、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由于本协议产生的收益及其分配等;
⑶、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种类、业务状况、用户资料、宣传及推广的方式与实施等;
⑷、合作协议终止时,任何一方均应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要求,退还或销毁所掌握的有关保密信息和资料。
2、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撤销、解除、终止而终止。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机场集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合作意向书仅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不涉及具体金额,因此意向书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未来将以本合作意向书为指导,在时机成熟时由双方另行签订项目协议,并将按相关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具体合作方案所需权限,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权利机构审批后予以实施。
五、协议存在的风险
x次合作意向书属于框架性合作意向,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的合作项目、合作方式、规模等事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其他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具体项目执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意向书》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