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盘建投合字【2022】 号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上坝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东临金汁河,南临城投项目湖畔四季城绮园,西临盘xx,xxxxxxxxx
x x x(xx):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 托 人(乙方):
签订地点:xxxxxxxxx
xxxx: 0000年 月 日
技术咨询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昆明市盘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编制依据: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规范和云南省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项目简介: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上坝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东临金汁河,南临城投项目湖畔四季城绮园,西临盘龙江,北临绕城高速西北段;
(2)项目总投资:以可研方案投资估算为准。
主要工作内容:
(1)乙方须负责开展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编制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报告;
(2)乙方须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及监测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并出具环境保护检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报告;
(3)乙方须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分析;
(4)乙方须负责相关材料的准备、汇报及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保证验收顺利进行;
(5)乙方须负责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文件;
(6)乙方须负责对验收报批材料公示,根据惯例公示30天(实际情况按新政策要求执行);
(7)乙方提交的全部报告文件最终须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取得相关批复或备案文件资料等。
(8)乙方须按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修改全部报告。并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数量提交全部报告文件(含电子文档)。
(五)工作要求:
1、乙方须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所需的全部报告。
2、乙方编制完成的全部报告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质量要求,并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专家评审,且能够为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实施提供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案与对策;乙方对工作成果承担技术责任,对工作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完成的工作内容(不包括公示期)。
4、乙方应及时开展现场调查、现场检测等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时向甲方提交最终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5、按照甲方、相关政府部门或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要求,准备材料,参加会议,对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事宜进行解释和答疑。
6、严格遵守国家及甲方的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因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所有文件编制期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交换工作意见的信息和资料。甲方应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三、履行地点和方式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方式:技术服务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x合同的技术服务按 专家评审 方式验收;
验收通过标准:获得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备案资料。
五、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按照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于20 年 月 日公布的关于【采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中选结果的公告,即本合同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为包干价(含税),包括乙方完成本项目环境监测报告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及验收申请、专家评审费、税费、公示费等工作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费用,该费用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中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并承担合同中的一切责任。工作中所需的资料由乙方自行收集,费用已包含在编制费中不再另行计费。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2.支付方式:
此费用待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提交所有报告及相关批复或备案文件资料后,一次性付清费用。在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价款。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因甲方通知不及时导致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展工作,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未付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质量提交咨询成果的,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全额返还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咨询成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3.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未能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批复文件的,乙方应当无条件完善、修改,造成逾期完成咨询服务的,应按照本款第2项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咨询成果的违约责任。经过一次完善、修改仍未能最终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批复文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4.乙方提供错误或不合格成果而导致甲方或成果使用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全额返还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乙方对于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知悉和得到的甲方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属于甲方的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具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成果运用到别的项目,也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泄露、公布和传播。本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无效而免除。乙方违反该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8、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之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10、乙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所有损失、甲方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
上述违约金、损害赔偿责任金,甲方有权在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若因政策原因或相关部门规定,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可由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未进行编制工作的,甲方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经进行编制工作的,甲方按照乙方已实际完成的工作支付费用。
4. 乙方技术服务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除署名权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享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技术服务成果的署名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更改。
5.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经办人:
纳税人识别号:91530103683650829T
住 所:xxxxxxxxx000xxxxx0-0x
x x:53001975036051004039
开户银行:建行昆明北京路支行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经办人:
纳税人识别号:
住 所:
账 号: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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