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FCG-XH-2018-060
甘 肃 省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FCG-XH-2018-060
项目名称: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民政系统)大屏显示器、云平台及线路、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项目
委托单位:甘肃省民政厅
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甘肃.兰州
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 录
四 、 开 标 和 评 标 ( 一 包 至 四 包 ) 15
六 、 签 订 及 履 行 合 同 ( 一 包 至 四 包 ) 17
八 、 投 标 纪 律 要 求 ( 一 包 至 四 包 ) 19
十 、 询 问 、 质 疑 ( 一 包 至 四 包 ) 19
第 四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一 包 至 四 包 ) 32
七 、 已 完 成 或 在 执 行 类 似 项 目 一 览 表 38
第 六 章 评 标 办 法 348
交易编号(D01-1262302431616022XQ-20180430-000742-0)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民政厅的委托,对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智慧民政系统)大屏显示器、云平台及线路、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FCG-XH-2018-060二、招标内容:预算总金额:896 万元一包:预算金额 187 万元
序号 | 品目 | 数量 | 单位 |
一、显示系统 | |||
1 | 55 寸液晶拼接屏(含前维护安装支架) | 6 | 台 |
2 | LED 全彩显示屏 1(包含发送卡、钢结构) | 1 | 套 |
3 | LED 全彩显示屏 2(包含发送卡、钢结构) | 1 | 套 |
4 | LED 横幅 1 | 3 ㎡≥面积≥1.85 ㎡ | ㎡ |
5 | LED 横幅 2 | 10 ㎡≥面积≥5.68 ㎡ | ㎡ |
6 | 强电改造 | 1 | 项 |
7 | 制冷空调 | 1 | 台 |
8 | 交换机 | 1 | 台 |
9 | 视频信号输出终端 | 14 | 台 |
10 | 视频信号输入终端 | 12 | 台 |
11 | 云管理服务器 | 1 | 台 |
12 | 无线控制设备 | 1 | 套 |
13 | 多媒体插座 | 10 | 个 |
15 | 机柜 | 1 | 个 |
二、扩声系统 | |||
1 | 主扩音柱 | 2 | 支 |
2 | 吸顶音箱 | 8 | 只 |
3 | 功放 | 3 | 台 |
4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 | 台 |
5 | 手持话筒 2 | 1 | 套 |
6 | 鹅颈话筒 | 5 | 套 |
7 | 12 路电源时序器 | 2 | 台 |
三、装修 |
其他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预算金额 220 万元
序号 | 品目 | 数量 | 单位 |
一 | 云平台建设 | 1 | 项 |
1 | 应用服务器 | 8 | 台 |
2 | 数据库服务器 | 2 | 台 |
3 | 操作系统 | 9 | 套 |
4 | 操作系统 | 2 | 套 |
5 | 虚拟化软件 | 1 | 套 |
6 | 存储 | 1 | 套 |
7 | 云管理平台 | 1 | 套 |
8 | 备份服务器 | 1 | 台 |
9 | 光纤交换机 | 2 | 台 |
10 | 核心交换机 | 2 | 台 |
11 | 出口防火墙 | 2 | 台 |
12 | 5 地市线路建设 | 1 | 项 |
其他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包:预算金额 89 万元
序号 | 品目 | 数量 | 单位 |
一 | 9 地市线路建设 | 1 | 项 |
其他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包:预算金额 400 万元
序号 | 品目 | 数量 | 单位 |
一 | 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 1 | 项 |
其他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包至四包):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及“信用甘肃”网站(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每天 00:00~23:59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在线免费获得。投标人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 10:30 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四开标厅,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8 年 5 月 24 日 10:30(北京时间)
xxxxxxxxxx(xxxxxxxxx 00 x)第四开标厅公开开标。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民政厅联系人:xx
电话:0000- 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十、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xxxxxxxxxx
x x :0000 0000 0000 0000 0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嘂xx支行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000-000000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只填写本笔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登记号,登记号可登陆交易系统自行查询,登记号格式为:GS 加 8 位数字。(例如:GS12345678,中间不留空格)。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四)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3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甘肃省民政厅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联系人:xx 电 话 :0931- 8818813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 xxxxxxxxx000x联系人: xxx 电 话 :17693116603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民政系统)大屏显示 器、云平台及线路、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项目 |
4 | 采购文件编号 | ZFCG-XH-2018-060 |
5 | 资金来源 | 预算总金额:896万元;一包:187万元、二包:220万元、三包: 89 万、四包:400万元 |
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8 | 交货/项目建成时间、 地点 | 交货/项目建成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内 交货/项目建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9 | 质量验收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
10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
11 | 分包履约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
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
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24日10:30 |
14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60天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5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各包预算金额的 1% 交款方式:电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详见第一章投标邀 请。 |
16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17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 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份;副本1份;光盘1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
19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详见文件第二章第16、17条规定。 |
20 | 投标文件封面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光盘、电子文档(U盘)、开标一览表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 “光盘”、“电子文档(U盘)”、“开标一览表”字样 |
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四开标大厅 |
2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23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4 | 资格审查 | x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除需要提供 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 件必须加盖投标投标人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 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
25 | 演示 | 本项目第四包须现场演示(DEMO、PPT 等无效) |
26 | 现场勘查 | x项目一包: 勘查地点:甘肃省民政厅 15 楼信息中心勘查方式:投标人自行勘查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27 | 其他 | 因此次采购项目时间较紧,任务较大,为保证按时完成,一个 供应商(含运营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 |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代理机构”是指: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向本次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
要。
2.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
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8“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
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2.9“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2.10“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11“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2.12“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
件。
2.1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3.合格的投标人(一包至四包)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3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及“信用甘肃”网站(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一包至四包)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5.1.1投标邀请;
5.1.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1.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1.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1.5招标项目及要求;
5.1.6评标办法;
5.1.7合同主要条款。
5.2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6.5投标人在应当获取招标文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可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7.现场勘查
7.1本项目现场勘查详见前附表。
7.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者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当承担现场勘查的责任和风险。
7.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勘查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最终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文件(一包至四包)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投标货币
x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知识产权
11.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1.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布线及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2)每个包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扣除比例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12.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技术要求偏离表;
(5)产品说明介绍;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5)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xx);
(0)投标人须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以上各项须提供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则被视为无效投标,需要提供原件的,若原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项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5)、(6)、
(7)项内容。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
(10)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1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相关工作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部分格式可根据第五章技术规格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13.2对于未列出所需格式要求的,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方式。
1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光盘、U盘。具体标注详见须知表。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6.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6.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6.7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
标。
17.投标文件的密封
17.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需将开标一览表(与正本中的保持一致)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单独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光盘、电子版U盘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光盘”、“U盘”等字样,然后再将该项中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3具体标注详见须知表。
17.4如果包装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印章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拒收。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9.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一包至四包)
20.开标
20.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0.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请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0.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5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1.开标程序
21.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投标人代表或的现场监督人员检查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2.评标
22.1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2.2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2.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4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5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7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2.8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五、定标(一包至四包)
23.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4.定标程序
24.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4.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4.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4.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5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5.中标通知书
25.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一包至四包)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
改。
26.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
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六份)送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省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27.合同分包
27.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对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履约保证金
29.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29.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0.履行合同
30.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废标(一包至四包)
31.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3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资格审查(一包至四包)
33.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除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询问、质疑(一包至四包)
34.综合说明
34.1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符合《甘肃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办法》(甘采财【2009】 16 号)的规定。
34.2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4.3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4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34.5 质疑书递交地点: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5.询问
35.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日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36.质疑与答复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登记备案。质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质疑书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书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质疑书时,还须提供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项目(招标编号: )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6.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的具体内容相应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7.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3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质疑人自行承担:
(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 (2)被质疑人不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 (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5)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合同条款前附表
x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序号 | 内 容 |
1 | 买方名称:甘肃省民政厅 |
2 | (中标人)名称、地址: |
3 | 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现场 |
4 | 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1)合同签订后,由卖方负责布线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买方验收合格后, 凭验收合格证明以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买方支付总价款的 95%, 留总价款的 5%为质保金。 (2)待货物正常使用一年(12 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买方支付剩余的合同货款。 |
5 | 质量保证期: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6 | 如产品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买方除部分或全部 扣除卖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卖方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的权力。 |
7 |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8 |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汇票)或支票或现金。 |
9 | 履约保证金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至交货止 |
10 | 招标文件中具体未尽事宜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供 货 合 同
合同编号:ZFCG-XH-2018-060-HT-001/002/003/004
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民政系统)大屏显示器、云平台及线路、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ZFCG-XH-2018-060买方:甘肃省民政厅
卖方:
合 同
买 方 :
卖 方 :
(以下简称买方和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民政系统)大屏显示器、云平台及线路、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项目
二、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RMB)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大写) | (小写) |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2.合同总额包括货物清单所有产品运输保险、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
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日。四、货物产地及验收标准
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卖双方现场核查。
2.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买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若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
必需文件。
5.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6.卖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其它资料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7.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买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卖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卖方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
五、软件演示要求
软件交付使用前,供应商需要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关键流程和功能进行现场交付演
示。
六、交货时间、地点
卖方在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进行合格验收,各有关部
门双方人员进行现场查验。七、包装
产品生产日期应为合格产品,买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卖方负责。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但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卖方均需确保无
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八、付款方式
付款及质量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1)合同签订后,由卖方负责布线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以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买方支付总价款的 95%,留总价款的 5%为质保金。
(2)待货物正常使用一年(12 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买方支付剩余的合同货款。九、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非人为因素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买方承担所需材料费用,卖方负责维修、更换,且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保期内,如产品问题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3 日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更换及维修的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 10 ‰的数额向买方另加付违约
x;逾期超过 20 日以上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买方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2.买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买方须向卖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5 ‰累计,由此造成的卖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方承担。
十一、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买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 10 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
2.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买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买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卖方不予接受。十二、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7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卖方负担。十五、合同生效
x合同在财政厅备案后生效。十六、其它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3.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5.本合同一式六份,买方、卖方各执二份,甘肃省交易局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
卖方(公章): | 买方(公章): | ||||
地址: | 地址: | ||||
电话: | 电话: | ||||
邮编: |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 日 |
经 办 人 : | 经 办 人 : | ||||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 日 |
开户行: | 开户行: | ||||
账号: | 账号: | ||||
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xxx路 115 号电 话 :17693116603 邮 编 :730030 经办人(签字):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
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价
格。
(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买货物的单位。
(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人。 (7)“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原产地
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3、技术规格和标准
3.1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4、专利权
4.1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5、包装要求
5.1 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5.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6、包装标记
6.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样标明以下
各项:
(1)项目名称: (2)合同号:
(3)收货人: (4)到站:
(5)货物的名称、包号、箱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8)发货单位:
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 “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6.2 标识设备配置信息卡片。 7、装运条件
7.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30 个日历日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三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7.2 卖方负责安排到站前内陆运输。
7.3 货物到达现场后,由卖方负责清点、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日期应视为是货物的交
货期。
7.4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8、装运通知
8.1 卖方应在货物装货后发运前 24 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 20 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 12 米长、2.7 米宽和 3 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 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
9、保险
9.1 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具等,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由卖方负责投保并承担全额保险费。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
10、付款
10.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10.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0.3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后 48 小时内将上述 10.2 条要求除第 4 项外的单据航寄给
买方。
10.4 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安排付款,并提供国家税务发票。
11、伴随服务
11.1 卖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1)负责设备现场集成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和试运行;
(2) 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所有义务;
(3) 负责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1.2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支付。
11.3 卖方应提交与设备相符的中文(或双方同意的其它语言)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寄送到买方,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0 天内免费另寄。
11.4 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发运。 12、质量保证期
12.1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三年,第一年质保期内卖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第二年、第三年因非人为因素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买方承担所需材料费用,卖方负责维修、更换,且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 质保期内,如产品问题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3 日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12.3 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更换及维修的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
13、检验
13.1 买方根据需要将派人参加中间监制和出厂验收或派代表参加交货地点验收。
13.2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3.3 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经过商检局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根据第 15 条规定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4、服务
14.1 在卖方的设备到达现场后,由卖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可提供存放地点。
14.2 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卖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试车及调试等工作。 15、索赔
15.1 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5.2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个日历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10 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时间,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6、延期交货
16.1 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6.2 除卖方因不可抗力外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 18.1 条加收误期赔偿。 17、延期付款
买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 18、误期赔偿
除合同第 19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赔偿费按合同总价款每天 0.1%计收。 但违约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设备或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3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9、不可抗力
19.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1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税费
卖方应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21、履约保证金
21.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
电汇(汇票)或支票或现金。
21.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2、争端的解决
22.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3、违约终止合同
2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并交付工程;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不正当行为。
23.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部分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4、转让与分包
除买方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5、通知
x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该通知发送到本合同所确认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
26、合同生效及其它
x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6.2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3 本合同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二份,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26.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一、投 标 函
甘肃省民政厅: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所投包号为 ,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x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所有相关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交纳人民币 x元(大
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投标文件光盘 1 份;电子文档(U 盘)
1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
5、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我方在本次招标中标后,按中标价的 1.5%支付给代理公司服务费,并承担开标一切费用。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投标日期:
甘肃省民政厅: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包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投标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日 期 :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报 价 币 种 : 人 民 币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投标单价 (万元) | 投标总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报 价 合 计 ( 万 元 ): 大 写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布线、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文件中,一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密封、递交。
投 标 人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报 价 币 种 : 人 民 币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6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日 期 :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类似项目) | 合同金额 (万元) | 已结算金额 (万元) | 完成日期 | 业主名称、联系人及 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对于已完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验收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编 号 : 包 号 :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对货物 (设备)性能的影响 |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日 期 :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特别是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简历介绍),并填写下表:
厂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
代理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简历: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从事与本次采购相关项目 的售后服务技术工作经历。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日 期 : 年 月 日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民政系统)大屏显示器、云平台及线路、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项目。投标货物与本技术条款的条文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由招标人鉴定能否达到要求的标准,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
2、货物总说明
2.1、投标人应就其所供应的货物提供总体性说明。
2.2、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使买方能确定其所供应货物的性能。
3、产品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要求:
3.1、产品到货使用时,供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2、按照产品使用范围和方法,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发生事故,由供方负责并进行赔偿。
3.3、所有货物必须于交货期前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备,请投标企业在填写报价表时充分考虑货物运抵各目的地的运费、装卸费等。
3.4、每种货物的性能、组成及其材料使用,货物的特性。(附相关材料)
3.5、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使买方能确定其所供应货物的性能,并就其所供应的货物提供总体性说明。
3.6、产品到货使用时,供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按照用户要求:布线、安装、调试。
序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一、显示系统 | ||||
1 | 55 寸液晶拼接屏 (核心产品)(含前维护安装支架) | 1. ★支持内部交流电源冗余备份(双电源);或者外部直流供电冗余方式,投标方应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实物照片。 2. ★整个拼接单元需采用无风扇设计,投标方应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实物照片。 3. 配制内置处理器:支持信号的环通连接;支持以屏为单位的拼接显示;应具有环通输出接口:HDMI ≥1 路 4. ★屏幕间的机械距离(物理缝隙)≤0.3MM,投标方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5. ★显示的拼缝≤2 个像素距离,投标方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6.★自重力液压前维护安装方式:提供液压设计结构,拼缝调节采用自动调节,无需手工调节,方便安装与维护,支架可贴墙安装,无需预留安装缝隙及后维护空间,投标方应详细说明其实现方式、特点并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实物照片。 7.★亮度≥800 CD/㎡,投标方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8. 单屏物理分辨率≥1920×1080;背光技术:LED;背光均匀度≥98%。 9. 为降低里日光等环境光线反射下的不良显示效果屏幕雾度应≥44% 10. 配制色彩校准系统:显示墙可以实时自动进行亮度、色彩调整,保证整屏长时间的亮度、色彩的一致。校准过程应在后台进行,不干扰显示屏的正常使用。 11. 安装维护简单:应用于 7×24 小时的控制室的拼接显示,要求在不断电,不中断信号的同时进行液 | 6 | 台 |
一包:
4、技术参数表:
晶面板的维护和更换。 12. ★具备 HDMI≥2 路、DISPLAY PORT≥2 路、网络≥2 路;支持 HDCP、支持 OPS 插槽,投标方应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实物照片。 13. 最长使用寿命:≥100,000 小时 | ||||
2 | LED 全彩显示屏 1 (核心产品)(包含发送卡、钢结构) | 1、20 ㎡≥面积≥14.59 ㎡; 2、LED 封装方式:SMD 表贴三合一 ;像素间距(mm):2mm;像素组成:1R1G1B;模组尺寸:160MM*160MM; 结构:480MM*480MM 压铸铝箱体;扫描方式 (Scan):1/32;色温(K):3200-9300K,可调;垂直视角: ≥160°;水平视角:≥140°;发光点中心距偏差:<3%;亮度均匀性:≥97%;色度均匀性:±0.003 Cx,Cy之内;换帧频率:60HZ;驱动方式:恒流源驱动;供电要求:220*(1±10%)VAC; 3、★白xx亮度(cd/㎡):≥600 可调,对比度 :5000:1,投标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家公章; 4、★适应检测认证:中国强制性 CCC 认证、ISO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大认证,投标方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 5、LED 控制系统:(发送卡)•支持 DVI 视频信号输入;支持音频输入,通过网线同步传输;输入分辨率:最大 1920*1200 点,支持分辨率任意设置;单卡最大带载面积:230 万点,最宽可达 4096,最高可达 2560 点;4 个千兆网口输出,支持两上下、左右任意拼接;双 USB 接口进行数据通讯,方便级联拼接,严格同步;支持低亮高灰; 6、要求安装大屏幕支架采用轻型环保金属材料,并且牢固可靠; 7、★显示屏设备厂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方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 证明材料; 8、★显示屏设备厂家具备钢结构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方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 9、★显示屏设备厂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方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 | 1 | 套 |
3 | LED 全彩显示屏 2 (核心产品)(包含发送卡、钢结构) | 1、20 ㎡≥面积≥29.2 ㎡; 2、参数要求与 LED 全彩显示屏 1 相同 | 1 | 套 |
4 | LED 横幅 1 | 1、3 ㎡≥面积≥1.85 ㎡,采用主流晶元管芯,包含异步系统,含控制卡、金属外壳等。 2、与 LED 全彩显示屏同品牌 | 3 ㎡≥面积≥ 1.85 ㎡ | ㎡ |
5 | LED 横幅 2 | 1、10 ㎡≥面积≥5.68 ㎡,采用主流晶元管芯,包含异步系统,含控制卡、金属外壳等。 2、与 LED 全彩显示屏同品牌 | 10 ㎡≥ 面积≥ 5.68 ㎡ | ㎡ |
6 | 强电改造 | 大屏配电改造,如原有电缆及配电箱等负荷不足需更换 | 1 | 项 |
7 | 制冷空调(核心产 品) | 循环风量≥1200 立方米;制冷量≥7200 瓦 ;制冷功率≥2420 瓦 | 1 | 台 |
8 | 交换机 | 1、48 个 10/100/1000Base-T 接口,4 个千兆 SFP 接口 2、交流供电,支持 RPS 冗余电源 3、包转发率: 132Mpps4、交换容量:256Gbps/2.56Tbps | 1 | 台 |
9 | 视频信号输出终端 | 1、1 路 HDMI1.3 / HDMI1.4 输入,分辨率最大支持 1920×1080@60Hz / 3840 x 2160@30Hz 2、★支持 H.264 / H.265 / JPEG 编码格式 3、支持 1920 x 1080@60Hz / 3840 x 2160@30Hz 编码 4、支持 1 路主码流,3 路副码流,副码流分辨率可达 1920 x 1080@30Hz 5、支持 HDMI 内嵌音频 / 1 路 3.5mm 立体声音频输入 6、支持获取输入分辨率 7、支持信号分发至所有输出节点 8、★1 个 USB-B 接口,支持 KVM 虚拟键盘鼠标 9、★支持 OLED 实时显示设备 IP 和运行状态 | 14 | 台 |
10 | 视频信号输入终端 | 1、1 路 HDMI1.4 输出,分辨率最大支持 1920×1080@60Hz/3840x2160@30Hz 2、HDMI 内嵌音频 / 1 路 3.5mm 立体声音频输出 3、最大可支持同时解码 4 路 3840*2160 或 16 路 1920x1080 或 32 路 720P 4、图像可叠加、漫游,无叠加上限,支持同时最大开窗数位 64 个窗口 5、★拥有双网口,支持双网口热备,支持物理性网段隔离 6、支持对亮度,对比度、色度进行调节 7、支持高清点对点底图 8、支持 IPC 信号直接上屏 9、支持桌面编码器信号直接上屏 10、★兼容 Onvif 协议,兼容 GB.28181 协议 11、★2 个 USB-A 接口,支持 KVM 虚拟键盘鼠标 | 12 | 台 |
11 | 云管理服务器 | 1、上屏支持拼接,开窗,漫游,叠加等多种方式 2、单一视屏墙叠加图层支持 255 层 3、对任意窗口支持编辑功能,可对窗口大小,位置,信号源进行编辑 4、支持图层切换 5、支持全屏显示 6、支持对任意信号源进行预览 7、支持对视屏墙进行整屏回显 8、支持联控大屏开关机 9、每个视屏墙独立支持 64 个预案 10、预案具有轮巡功能,轮巡功能支持跳过指定场景 11、支持 64 个视屏墙 12、单个视屏墙最大支持 14x16 规模 13、视屏墙分辨率可任意自定义 14、支持创建克隆墙,可能墙和原墙规模可不一样15、支持动态选择输出节点,配置到视屏墙相应位置 16、支持对整个视屏墙节点复位 17、同一个输入节点可以配置多个信号源 18、支持对输入节点进行裁剪 19、支持对信号源进行重命名 20、支持 64 个用户,每个用户具有可设定的权限 21、用户权限支持不同用户访问不同视屏墙 22、用户权限支持不同用户访问同一个视屏墙的不同区域 23、用户权限支持不同用户可见不同信号源 24、支持扫描所有节点25、支持复位所有制定节点 26、支持获取节点网口状态 27、支持获取节点收发包数量 28、支持获取节 点其它底层信息 | 1 | 台 |
12 | 无线控制设备 | 一、中控主机: 1.处理器上直接提供 2 个独立 True10/100baseTEthernet 网络连接口,并支持 IPv6。程序编写采用嵌入式架构(Embedded),处理器直接提供程序储存及运算,并提供适当的人机操作界面。不同的主控器 之间可相互沟通及控制,以提供系统往后扩展需求。 2. 支持 Dute 支持(动态设备发现技术);3. 高性能架构,灵活的支持 NetLinx 及 Java 方式的编程平台; 4. 内置网页服务器;5. 增强型诊断功能-自动检测串口和红外端口的断路或接线等错误; 6. 超高处理器,处理速度 1600MIPS; 7. 配备 512MB 内存、1MB 非易失性内存、8GB 闪存,支持 USB外部存储; 8. 可同时在 2 组 AXLink 数据总线以及互联网的 TCP/IP 网络上进行通信。 9. 2 组 RS232/422/485 控制接口、6 组 RS232 控制接口、8 组低压独立继电器(RELAY)控制接口、8 组红外线控制接口、8 组 I/O 口; 10. 前面板带各种控制功能 LED 灯显示。 二、触摸屏: 1、对角尺寸≥ 97 英寸; 2、分辨率:2048*1536 像素,4:3; 三、无线 AP(1 台): 1、最高传输速率:300Mbps; 2、支持 IEEE 802.11n、IEEE 802.11g 等无线标准; 3、网络接口:1 个 10/100/1000MbpsWAN 口,4 个 10/100/1000Mbps LAN 口。 | 1 | 套 |
13 | 多媒体插座 | HDMI、VGA、DVI、3.5MM 音频、电源 | 10 | 个 |
15 | 机柜 | 24U 机柜 | 1 | 个 |
二、扩声系统 | ||||
1 | 主扩音柱 | 无源 2 分频设计,真正的线性阵列音柱,12 个超低音单元,12 个高音单元;低音单元:80mm 长冲程聚酯薄膜驱动单元;高音单元:12*25mm CRE 高频驱动 频率范围(-10dB):100Hz 至 20 kHz;最大输出(1m):121dB(127dB 峰值)阻抗:8ohms;功率负载:325W 额定功率,800W 节目功率 自耦变压器抽头 (W):120W, 60W, 30W, 15W,7.5W 灵敏度 (1W/1m):96 dB;垂直分布:15°(2kHz-16kHz±10°)水平分布:140°(1kHz-10kHz±20°) | 2 | 支 |
2 | 吸顶音箱 | 1、吸顶音箱,功率:≥100WRMS,阻抗 8 欧; 2、驱动单元:低频单元 1×6.5'',高频单元 1×1.5'';频响范围:80Hz-20kHz(±5dB); 3、指向角度:115º锥形(1Hz 至 6kHz);125º锥形(500Hz 至 6kHz);灵敏性(1W/1m): 94dBSPL(125Hzto12.5kHz1/3 倍频带);92dBSPL(250Hzto4kHz 声音范围);输出最大值:≥ 114dBSPL/120dBSPL。 | 8 | 只 |
3 | 功放 | 1、输出功率•8Ω:≥2x310W•4Ω:≥2x540W•桥接 8Ω:≥1080W•桥接 4Ω:≥1660W; 2、内置保护:短路、开路、热、软启动、直流电压、超声波/次声波和 RE 保护; 3、信噪比:>105dB;输入阻抗:20KΩxx,10KΩ非xx; 4、输入接口:XLR/TRS;输出电路:ClassAB;输出接口:4 极 Speakon&接线柱。 | 3 | 台 |
4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8 路可切换式xx话筒/线路电平输入,8 路切换式xx线路电平输出,4 路逻辑输入(可用 2 组电位器 或 4 组开关)和 4 路逻辑输出;带高低通波器、FIR 滤波器、图示均衡器及反馈消除及自动混音;所有信号处理,混音,路由功能(包括输入增益)均可通过软件控制;通过下载的应用程序,可为特定场所 和系统的优化提供整套音频处理解决方案;预先设计的应用程序可极大的缩短安装、调试时间。 | 1 | 台 |
5 | 手持话筒 2 | 一拖二,多达 8 个可选频段;每个频段多达 4 个兼容频道;天线分集监视信号强度,自动调节,持续接 受。 | 1 | 套 |
6 | 鹅颈话筒 | 静电型电容式话筒;70-16,000 Hz;单一指向性;阻抗:100 ohms;信噪比:66 dB,1 kHz at 1 Pa; 最大输入声压级:134 dB SPL, 1 kHz at 1% T.H.D | 5 | 套 |
7 | 12 路电源时序器 | 1. 工作电压:250VAC;功率:6KW;2. 输出电源通路:12 路; 3. 输出总电流:30A;4. 分路峰电流:15A;5. RS-485 串口远程控制。 | 2 | 台 |
三、装饰装修 | ||||
1 | 装修 | 包暖气、遮光窗帘、窗户改造、灯光改造、木地板、踢脚线、大屏幕包边处理、垃圾外运、保洁、墙面 处理、办公家具、吊顶改造、线路改造 | 1 | 项 |
备注:本项目整包 2 年维保。二包:
1.1.1 项目背景
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 2018 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突破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主要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举措。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围绕解决群众反映xx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依托各级政务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平台推行“四办”改革,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2018 年,以省委、省政府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年底前省市县 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最多跑一次”,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2019 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改革成果,达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2020 年,全省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更加xx高效,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
按照《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 号)、《甘肃省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28 号)和《甘肃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26 号)系列文件精神、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甘肃省民政厅计划开展集社会组织查询、婚姻网上预约登记、社会组织在线审批、低保等民政政务服务业务一体化的“智慧民政”项目。
此次“智慧民政”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甘肃省民政厅全省民政专网,通过民政专网纵向与各级民政系统实现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和数据推送等功能;横向与各厅局委办相关业务单位应用系统实现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和数据推送。依托兰州市 IDC 机房建设省民政云平台,通过云平台提供计算、存储、数据库等资源,为“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民政系统)软件、“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组织查询、婚姻网上预约登记、社会组织在线审批等)便民业务应用提供硬件支撑环境,同时与省民政厅异地灾备中心进行融合,实现“两地三中心”数据备份机制。
1.1.3 建设原则
1.安全性原则
IDC 机房建设省民政云平台进行等级保护设计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遵循基本要求,从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等层面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信息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另外也要综合成本的角度,针对甘肃省民政厅与其他厅局的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和数据交换过程中的实际风险,提出对应的保护措施,并按照保护措施进行安全防护系统的设计和建设,从而有效控制成本。
2.重点保护原则
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集中优势资源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 3.分区建设原则
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的有效方法就是分区,由于信息系统中各个信息资产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并且访问特点也不尽相同,因此,实现物理隔离是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的手段之一。
4.经济性原则
在满足系统功能要求、达到系统建设目标的基础上,在方案选择中应考虑经济性原则,保证系统要有可扩展性和可升级性。并能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升级,保证系统的经济延续性,尽量减少工程的总投资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费用
5.集成性原则
提供一个集成统一的硬件支撑平台,能够将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中间件和网络通讯、安全措施有效的进行管理,进行良好的整合与集成。 6.实用性原则
硬件平台的架构设计适应系统运行和人员使用的实际情况,满足现有业务的承载需求,所提供的产品都是国内技术成熟,业界主流的设备。具备方便的人机交互界面,易于使用。
7.扩展性原则
x次项目建成后满足未来 5 年民政服务相关要求,如后期业务需求增加,在本次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项目冗余性和项目的可扩展性,后期可实现弹性扩容。
1.2 智慧民政系统
x次项目建设,主要为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智慧民政系统)软件应用提供云平台基础资源环境,保障“智慧民政”系统软件稳定运行提高数据的可靠性,为“放管服”改革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打好基础,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1.3.1 社会组织查询
优化社会组织查询功能,通过社会组织名称、统一信用代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社会组织类型和行政区划等信息进行检索和查询等功能。
1.3.3 婚姻网上预约登记
以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婚姻登记系统为基础,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婚姻网上预约登记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见问题等功
能。
1.3.3 社会组织在线审批
以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社会组织法人库信息系统为基础,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社会组织在线审批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见问题等功能。
1.3.4 功能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互联网+政务服务 | 社会组织查询 | 1 | 项 | 优化社会组织查询功能,通过社会组织名称、统一信用代 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社 会组织类型和行政区划等信息进行检索和查询等功能。 | |
2 | 婚姻网上预约登记 | 1 | 项 | 以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婚姻登记系统为 基础,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婚姻网上预约登记事项、办 事指南、办事流程、常见问题等功能。 | |
3 | 社会组织在线审批 | 1 | 项 | 以甘肃省民政厅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社会组织法人库 信息系统为基础,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社会组织在线审 批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见问题等功能。 |
1.4 省民政专网
1.4.1 网络架构
《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 年)》明确指出,以优化民政业务流程、改进民政管理方式、转变民政工作方法、提高民政工作效率为主要目标,围绕民政业务工作需要,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建设完备的民政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
为满足智慧民政各业务系统的顺利运行,省民政专网,整体网络拓扑图如下:
根据全省智慧民政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需对全省民政机构专网进行建设,以提高网络可用性和可靠性,由甘肃省民政厅结合厅地址分配情况统一规划网络地址,组织实施。市(州)县(区)专网建设需求表如下:
序号 | 市(州) | 带宽 | 县(区) | 带宽 | 技术参数 |
1 | 省级 | 1Gbps | -- | -- | 1、长期运行基本无瞬时中断现象,误码率在 10E-8 以内的电信级线路; 2、端到端的电路传输时延:小于 10+0.01G 毫秒(G 距离,单位为 KM) 3、建成的以太网丢包率小于 0.01%; 4、端到端电路可用率≥99.90%。 5、自愈环容量≥2.5G (STM-16)、倒换时间≤50ms; 6、含线路所需光电转换模块或光电转换设备; |
2 | 天水市 | 100Mbps | 麦积区 | 100Mbps | |
3 | 100Mbps | 秦城区 | 100Mbps | ||
4 | 100Mbps | xxx | 100Mbps | ||
5 | 100Mbps | 清水县 | 100Mbps | ||
6 | 100Mbps | 秦安县 | 100Mbps | ||
7 | 100Mbps | 甘谷县 | 100Mbps | ||
8 | 100Mbps | 武山县 | 100Mbps | ||
9 | 平凉市 | 100Mbps | 崆峒区 | 100Mbps | |
10 | 100Mbps | 灵台县 | 100Mbps | ||
11 | 100Mbps | 崇信县 | 100Mbps | ||
12 | 100Mbps | 华亭县 | 100Mbps | ||
13 | 100Mbps | 庄浪县 | 100Mbps | ||
14 | 100Mbps | 泾川县 | 100Mbps | ||
15 | 100Mbps | 静宁县 | 100Mbps | ||
16 | 陇南市 | 100Mbps | 武都区 | 100Mbps | |
17 | 100Mbps | 两当县 | 100Mbps |
18 | 100Mbps | 徽县 | 100Mbps | ||
19 | 100Mbps | 西和县 | 100Mbps | ||
20 | 100Mbps | 礼县 | 100Mbps | ||
21 | 100Mbps | 康县 | 100Mbps | ||
22 | 100Mbps | 文县 | 100Mbps | ||
23 | 100Mbps | 成县 | 100Mbps | ||
24 | 100Mbps | 宕昌县 | 100Mbps | ||
25 | 临夏州 | 100Mbps | 临县市 | 100Mbps | |
26 | 100Mbps | 康乐县 | 100Mbps | ||
27 | 100Mbps | 广河县 | 100Mbps | ||
28 | 100Mbps | 永靖县 | 100Mbps | ||
29 | 100Mbps | 和政县 | 100Mbps | ||
30 | 100Mbps | 临夏县 | 100Mbps | ||
31 | 100Mbps | 积石山县 | 100Mbps | ||
32 | 100Mbps | 东乡县 | 100Mbps | ||
33 | 甘南州 | 100Mbps | 合作市 | 100Mbps | |
34 | 100Mbps | 临潭县 | 100Mbps | ||
35 | 100Mbps | 卓尼县 | 100Mbps | ||
36 | 100Mbps | 迭部县 | 100Mbps | ||
37 | 100Mbps | 碌曲县 | 100Mbps | ||
38 | 100Mbps | 玛曲县 | 100Mbps | ||
39 | 100Mbps | 夏河县 | 100Mbps | ||
40 | 100Mbps | 舟曲县 | 100Mbps | ||
41 | 兰州新区 | 100Mbps | -- | -- |
(一) 网络接入要求
x项目专线接入包括所辖市(州)县(区)民政局、民政服务中心和婚姻登记机构并与省民政厅云平台和民政专网进行对接。 (二) 网络线路类型要求
电路类型为光纤接入方式,对采购人的具体业务应用和数据流量进行传送,保证的物理层链路的高安全性,支持多种业务同时传送,包括承载数据、视频、语音、图像的传输。
(三) 线路带宽的要求
x项目设计省民政厅为 2 条 1Gbps 带宽,省民政厅至省指挥大厅 2 条 1Gbps 带宽,省民政厅至云平台 2 条 1Gbps 带宽;各市(州)县(区)所辖民政局、民政服务中心和婚姻登记机构都为 100Mbps 带宽接入。各级带宽必须能实现根据所辖各单位业务实际需求随时进行动态调整和平滑扩容和临时增加带宽的需要。
投标人所提供的实际网络带宽必须达到本项目带宽要求。在项目建设期间和运维期间,采购人和监理方将对网络带宽等参数进行全面的监测,如出现不达标现象则视为网络或线路不合格或故障,将拒绝验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 网络接入方式要求
投标人必须将网络线路抵达用户要求的地点及接入端设备处,根据各节点的实际情况进行规范的设备安装和线缆敷设。 (五) 技术先进性要求
投标人应采用目前信息技术发展的方向并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的技术和设备,为保护采购人的投资,投标人应提供的网络技术、网络性能、接入方式和接入设备应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六) 线路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网络及线路质量应符合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
1) 长期运行基本无瞬时中断现象,误码率在 10E-8 以内的电信级线路;
2) 端到端的电路传输时延:小于 10+0.01G 毫秒(G 距离,单位为 KM)
3) 建成的以太网丢包率小于 0.01%;
4) 端到端电路可用率≥99.90%。
5) 自愈环容量≥2.5G(STM-16)、倒换时间≤50ms
线路全部到位后,由中标单位和省民政厅进行现场检测,若中标人所提供的线路达不到以上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七) 网络可靠性的要求
x项目传输网络应实现多重冗余保护及其他技术手段提高网络可靠性。投标人提供省民政厅和运营商汇聚节点的传输链路必须采用双路由的方式,确保采购人业务不受影响,并可为本项目各节点配备充足的冗余链路作为应急通信保障。
本项目省民政厅和运营商汇聚节点主要传输设备应具备双电源、双引擎等设备冗余措施,以保证传输设备的高可靠性和可用性。 (八) 网络设备要求
1、投标人提供除各节点路由器之前的所有网络设备,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本项目网络功能和性能的需求;
2、各级传输设备接口均要求冗余;
3、网络设备均需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可以很方便地与用户的网络设备进行集成。
4、可支持和实现灵活、平滑的扩容和升级,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九) 网络扩展性的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网络必须具备可扩展能力,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1、能够适应智慧民政专网网络结构的变化,具有灵活的扩展能力;
2、在保证现有投资和业务连续的基础上能够实现横向、纵向多层面的线路扩展;
3、在保证现有投资和业务连续的前提下能够实现灵活、平滑的带宽和接入方式的调整和升级。 (十) 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工作,接受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投标人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服从采购人的规划和指挥,严格依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施工。在项目施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调研和设计工作,并依照采购人要求全面的提供项目各阶段项目文档。
在项目管理、技术和进度不到位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进行停工整改、处罚直至废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十一) 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人必须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在施工期间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详细、完备的施工计划,保证实施组织架构清楚,各专业岗位配置人员资质齐全、职责明确、沟通渠道流畅,并能对实施项目的工程总量、分区域工程量进行分解,人力组织、实施设备配套、实施进度计划有合理而且详细安排。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实施各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并有对应的控制程序和记录文档格式。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十二) 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
要求投标人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网络和终端设备、网络监管终端软件等的性能、技术原理、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技术,并能实际操作。
在运维期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投标人应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再培训和技术支持。在合同期结束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投标人有义务全面配合采购人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问题进行支持和协助。
投标人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应使使用方人员可以独立操作、维护、管理,从而使采购方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十三)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根据本项目前述的建设需求和要求,编制全面的投标文件。投标方案应包含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方案、网络运维方案及服务承诺、故障解决方案及承诺、人员培训方案及承诺。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能满足系统进行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及维护、管理等所有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
3、网络建成后,投标人应全面配合采购方对网络的性能进行全面的测试并出具相应的文档,以证明能达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和其他承建单位进行整体系统的调试。
4、投标人必须完全理解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需求和总体规划,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网络(含线路)、设备(含软件)和材料必须配备齐全,功能完善。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未说明而实现整体系统所必需的所有网络、设备(软件)、材料和工具,以构成一套完整实用系统。
1.5.1 云平台建设
1.5.1.1 平台架构
x次云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兰州市 IDC 机房建设省民政云平台,云平台总体架构如下:
1.5.1.1.1 计算资源池
构建 X86 服务器资源池,在资金投入、计算能力、电源消耗、空间占用、综合布线等方面具有无比可比的优势。
基于“自动精简配置、分级存储”技术的存储技术是降低存储成本的关键技术,具有易管理,低成本,高可扩展的优点。
1.5.1.1.3 虚拟化
通过虚拟化技术,采用统一、标准化模板实现业务应用服务器快速、批量上线;利用虚拟化的一些高级特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服务器计划内或计划外宕机对监控的影响。
虚拟化管理层实现对虚拟化资源的全局性和统一性管理。虚拟化软件根据 CPU 个数配置相应 license。
云设计和优化,具备强大的虚拟化功能和资源池管理、丰富的云基础服务组件和工具、开放的 API 接口等,全面支撑传统和新型应用服务。平台主要功能点包括:
统一虚拟化平台:
平台采用虚拟化管理软件,将计算资源划分为多个虚拟机资源,为用户提供高性能、可运营、可管理的虚拟机。支持虚拟机资源按需分配。
支持多操作系统。
QoS 保证资源分配,隔离用户间影响。统一资源管理:
统一资源池,屏蔽不同硬件差异,资源的更换升级对用户零感知。统一管理平台,支持业界主流的操作系统,兼容客户现有 IT 资源。设备自动发现,资源快速发放,缩短业务上线时间。
支持多种硬件设备:
平台支持基于 x86 硬件平台的多种服务器和兼容多种存储设备自动化调度:
平台支持自定义的资源管理 SLA(Service-Level Agreement)策略、故障判断标准及恢复策略。
通过 IT 资源调度、热管理、能耗管理等一体化拉通,降低维护成本。
自动检测服务器或业务的负载情况,对资源进行智能调度,均衡各服务器及业务系统负载,保证系统良好的用户体验和业务系统的最佳响应。完善的权限管理:
根据不同的角色、权限等,提供完善的权限管理功能,授权用户对系统内容的资源进行管理。应用智能管理:
支持服务目录,应用快速部署。
灵活的模板机制,支持用户自定义模板。丰富的运维管理:
平台提供多种运营工具,实现业务的可控、可管,提高整个系统运营的效率。支持“黑匣子”快速故障定位
系统通过获取异常日志和程序堆栈,缩短问题定位时间,快速解决异常问题。支持自动化健康检查
系统通过自动化的健康状态检查,及时发现故障并预警,确保虚拟机可运营管理。云安全:
平台采用多种安全措施和策略,并遵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对用户接入、管理、维护、数据、网络、虚拟化等提供端到端的业务保护。
1.5.1.1.4 操作系统
为满足民政云平台的项目要求,本次采用 Windows Server 2016 标准版和 RedHat 企业版(Linux)操作系统。
1.5.1.1.5 云管理平台
云管理平台支持多种虚拟化平台,并具有扩展性。可以对不同的虚拟化平台进行统一的管理。云管理平台通过增加灵活的适配层,达到对不同虚拟化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的功能。通过不同虚拟化资源类的适配,屏蔽掉虚拟化类型的区别,以统一的方式对虚拟化资源(计算、存储、网络)进行操作。
云管理平台具备虚拟基础架构每个级别上的集中控制和可见性,具备主动管理,利用标准化和自动化来有效地利用虚拟化技术的灵活性,充分发挥云计算潜能。通过虚拟控制中心-集群-虚拟数据中心-虚拟应用服务-虚拟资源的逻辑结构,能够整合不同类型的虚拟化资源,更适合中国数据中心用户的使用习惯,管理更加方便高效。
1.5.1.2 云平台网络建设
1.5.1.2.1 建设思路
x期为甘肃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项目,考虑到该系统将主要实现数据大集中和统一存储,因此本次设计侧重于对大容量数据交互的需求,按照数据中心的建设模式进行规划设计。
数据中心网络不同于普通局域网,数据中心是以数据为主要形态的业务中心,而不是的“数据的中心”或者是数据存储中心,众所周知,数据存在三种形态:计算、传输、存储,简单地说:服务器群及其网络互联就是数据中心。作为数据中心的基础,网络是连接所有数据中心 IT 组件的唯一通用实体,构建坚实的网络基础设施将为数据中心运维提供保障。网络系统的关键元素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网络管理系统等。对于数据中心网络来说,应具备高性能、可扩展、高可用、高安全和高可管理的基本要求。
1.5.1.2.2 组网拓扑组网拓扑如下:
本项目云计算平台建设在运营商 IDC 机房,2 台数据库服务器和 8 台应用服务器形成计算资源池,1 台高性能磁盘阵列和 2 台光交换机形成存储资源池,虚拟化软件 1 套,实现服务器虚拟化软件、容错机制、虚拟机在线迁移、自动化部署等。
其中 2 台接入交换机实现计算资源池 X86 服务器网络接入和流量汇聚。
1.5.2 参数要求
2 台光交换机构建 FC SAN 存储网络,实现高性能磁盘阵列的接入和 X86 服务器 HBA 卡的接入。
序号 | 品目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应用服务器 | 非 OEM 产品,提供 3C 认证、产品国产化生产证明;2U4 节点机架式一体化超融合服务器, 全冗余模块化体系结构;可按需提供性能和容量,灵活配置;每个节点配置 2 颗IntelXeonE5-2630v3 8 核处理器,主频 2.40GHz;每个节点配置 256 GB DDR4-2133MHz 内存,最大支持 2TB 内存;每个节点配置 1 块 800GB SSD 硬盘,2 块 4TB NL SAS 硬盘, 配置 1 块 128GB SATA DOM 硬盘,配置独立 RAID 卡;每个节点配置 4 个万兆以太光纤网口(含 SFP)和 2 个千兆以太网口以及一个管理端口;配置 1+1 冗余电源,2000W 通用Titanium 级别(80 plus)高效电源。配置分布式存储软件功能,支持一个存储卷可以平均分布到集群里的所有节点和磁盘上,以保证性能的最优化;支持利用 SSD 来存储数据, 也可以用 SSD 来作为 IO 加速层来加速整体性能;支持设置数据重新分布消耗的带宽以保证应用的正常访问,可以自定义带宽消耗策略,防止由于节点或磁盘添加、删除时大量的数据迁移对应用的影响;配置管理软件应为非开源软件产品,支持 B/S 和 C/S 双模式, 可以通过浏览器进行整体管理操作,也可以通过客户端实现所有功能,具备分布式部署、集群部署能力,具有高可用和负载均衡特性;支持服务自动化创建,通过选取服务产品, 根据选择的属性自动化的进行资源分配,系统安装,系统配置等;支持通过服务器管理软件,可以快速的对虚拟资源进行快照、恢复、克隆、删除、配置变更、开关机等操作; 支持阈值设定和告警,包括集群、主机、虚拟机、存储等多组件设定和告警;支持自定义监控属性,包括监控时间间隔,邮件通知等;提供所投软硬件产品 7×24 小时原厂上门保修维护服务,7×24 小时在线电话支持服务,4 小时响应支持服务,提供所涉及产品 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和原厂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厂三年软硬件质保。 | 台 | 8 |
2 | 数据库服务器 | 1. 非 OEM 产品,设备高度 4U; 2.配置 4 颗 IntelXeonE7-4820v3 10 核处理器,主频 1.9GHZ; 3.内存配置 256GB DDR4 2133MHZ,RDIMM 内存插槽支持≥48 个,内存纠错,SDDC+1,DDDC+1,内存镜像;配置 2 块 1.2T 10000 转 SAS 硬盘,可扩展≥23 个热插拔 2.5 寸硬盘槽位,配置独立 RAID 卡,支持 RAID0/1/5/10/50/6/60,配置 2GCache,带电池保护; 4.配置 2 个 8Gbps 双通道 HBA 卡及光纤通道多模块 LC 光模块;板载 4 个 GE 网口,支持板载 10GE;最大可支持 4 块双槽位 GPU 卡;内置 DVD 驱动器;支持≥8 个 PCI-E1/O 插槽,配置≥2 个白金热插拔电源,满配冗余风扇,支持单风扇失效和风扇免开箱维护,支持 5-40 度工作温度; 5.IPMI 管理:支持 IPMI2.0,配置 IPMI 管理模块,支持 IPMI 图形界面管理; 6.支持 BIOS 中文界面,提供证明材料,支持黑匣子功能,提供证明材料; 7.提供厂家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检测证书; 8.提供原厂三年软硬件质保; | 台 | 2 |
3 | 操作系统 | Window Server 2016 标准版 | 套 | 9 |
4 | 操作系统 | 企业版 Linux | 套 | 2 |
5 | 虚拟化软件 | 虚拟化软件主要有 vmware、hyper-v、xen、kvm 等,选择成熟、性价比高的产品 | 套 | 1 |
6 | 存储 | 1.统一存储架构(具备 NAS 和 SAN 融合组网能力),支持 SAN 和 NAS 一体化,不需额外配置 NAS 网关,多控架构;最大可支持 8 个控制器扩展,配置控制器数量≥2; 2.配置统一存储缓存容量≥128GB(统一存储缓存,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或 NAS 网关缓存、FlashCache(统一存储缓存,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或 NAS 网关缓存、FlashCache、 PAM 卡,SSDcache),配置≥128 个连接主机的 License; 3.冗余电源,风扇、控制器、缓存断电保护功能,磁盘、电源、I/O 模块都可以不停机热插拔。 4.配置 10 块 900GB SSD SAS 硬盘单元 + 15 块 900GB 10K RPM SAS 硬盘单元+17 块 4T 7.2KRPM NLSAS 硬盘,支持 RAID1、3、5、10、50;最大支持磁盘插槽个数≥700.配置数 | 套 | 1 |
据分析软件功能,将热点数据自动迁移到 SSD 硬盘,将冷数据自动迁移到 NLSAS 硬盘, 保障性能; 5.提供原厂三年软硬件质保; | ||||
7 | 云管理平台 | 包含:云主机业务、VPC 业务、VDC 业务;提供租户管理,资产和资源管理,服务管理; 能统一运维,具备集中告警、集中拓扑、报表、运维权限等基础管理功能。支持灵活的 用户界面。 | 套 | 1 |
8 | 备份服务器 | 1.非 OEM 产品,设备高度 2U; 2.配置 2 颗 IntelXeonE5-2620v4; 内存配置 64GB DDR4 2133MHZ,RDIMM 内存插槽支持 ≥24 个; 3.配置 2 块 1200GB 10K 转 SAS 硬盘; 4.配置独立 RAID 卡,支持 RAID0/1/5/10/50/6/60,提供与服务器同品牌 SSD 卡,配置 2GCache,带电池保护; 5.配置 2 个 8Gbps 单通道 HBA 卡及光纤通道多模块; 6.板载 4 个 GE 网口,支持板载 10GE;最大可支持 4 块双槽位 GPU 卡;内置 DVD 驱动器;支持≥16 个 PCI-E1/O 插槽; 7.IPMI 管理:支持 IPMI2.0,配置 IPMI 管理模块,支持 IPMI 图形界面管理。按业务软件要求预装操作系统,完全安装; 8.配置≥2 个白金热插拔电源,满配冗余风扇,支持单风扇失效和风扇免开箱维护,支持 5-40 度工作温度; 9.支持 BIOS 中文界面,提供证明材料,支持黑匣子功能,提供证明材料,支持触摸式液晶屏 LCD,提供证明材料; 10.提供厂家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检测证书; 11.提供原厂三年软硬件质保; | 台 | 1 |
9 | 光纤交换机 | 24 个 FC 类型/8Gbps 速率端口,24 个 8Gbps 多模短距光纤模块,24 条 25 米双芯光缆; 1+1 个电源模块,支持 2 路电源输入,提供原厂三年软硬件质保; | 台 | 2 |
核心交换机 | 48 端口十兆/百兆/千兆以太网电接口板,48 端口百兆/千兆以太网光接口板,32 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板,2 块 2200W 交流电源模块,48 块光模块 GE 单模模块,24 块光模块 10G 单模模块,提供原厂三年软硬件质保。 | 台 | 2 | |
11 | 出口防火墙 | 专业安全设备,采用独立主控、业务、交换引擎设计,关键部件支持冗余。主控槽位 2, 业务槽位 6。实配 16 万兆端口;单机吞吐量 80G。支持 40G、10G、GE 业务接口板。提供 原厂三年软硬件质保。 | 台 | 2 |
1.6 运维管理要求
1.4.1 云平台运维要求
运营商需要具备专业的 IDC 运营服务环境和能力,具有一套完善的应急制度和严谨的工作流程,实现了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设置有全省集中统一的网络监控部门,有专门的部门总体负责 IDC 和传输网的 7*24 小时集中故障管理、技术咨询,总体为闭环流程。
1.网络可用率
网络可用率承诺的前提条件:设备具有双上联保护功能,在连接至 IDC 机房接入设备时,运营商网络向用户提供的网络可用率承诺:若用户设各采用单上联至 IDC 机房接入设备时,则不向甲方提供网络可用率承诺。IDC 机房年网络可用率≥99.9%。
2.网络监控
IDC 机房具备网络管理监控系统功能包括:IP 地址管理、网络设备集中监视、流量流向监控分析、故障报警、网络运行统计报表等。网络管理监控系统支持多种操作平台,并能够与多种通用网管平台集成,实现从设备级到网络级全方位的网络监控。
IDC 机房具备功能完善的网络监控系统,进行 7x24 小时监控,具有迅速、高效的响应能力。
3.故障受理
IDC 机房运行维护人员 7x24 小时现场值班受理,运行维护人员具备 CCNP 或其他同等级认证资格。 4.故障受理方式
设置 7x24 小时报障热线受理故障热线电话。 5.故障分类
x项目涉及设备在服务期内由中标运营商负责提供备件更换服务。
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如因信息化技术发展造成网络和服务器等设备增减、组网方式变更等问题,运营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割接、上下电、传输、配套等)。
故障分为客户设备故障和设备故障。
客户设备故障指客户系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按照是否影响其他客户业务的正常运行:分为限制级客户设备故障和影响级客户设备故障。限制级客户设备故障:客户系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运行,但不影响其他客户业务的正常运行,运营商承诺在 5 分钟内通知客户处理。
影响级客户设备故障:客户系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运行,而且影响其他客户业务的正常运行。运营商承诺在 3 分钟内通知客户进行现场处理,
同时应在 10 分钟内通知其受影响的客户。 6.故障级别
针对设备故障分为重大故障、严重故障和一般故障三类。
(一)重大故障
1)IDC 核心路由器/交换机故障,造成 IDC 所有服务中断。在凌晨 1 时至凌晨 6 时,业务故障历时超过 60 分钟;在其他时间段,业务故障历时超过
30 分钟。
2)由于 IDC 机房设备造成党政军、涉及民生重要行业 IDC 客户,或 2 家以上 VIP 客户业务故障超过 1 小时以上的。
3)IDC 机房市电中断或供电系统故障,造成 IDC 所有服务中断。
4)落光纤中断故障,造成 IDC 所有服务中断。
(二) 严重故障
发生以下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即为严重故障:
1)IDC 核心路由器/交换机故障,造成 IDC 机房所有服务中断。在凌晨 1 时至凌晨 6 时,业务故障历时低于 60 分钟;在其他时间段,业务故障历时低于 30 分钟。
2)由于各种原因 IDC 网络出口质量下降,IDC 网络时延、丢包率、抖动等业务运行指标低于正常情况的 50%且超过 2 小时。
3)由于 IDC 设备原因,造成 IDC VIP 客户业务中断超过 1 小时,普通 IDC 客户业务中断超过 2 小时。
4)IDC 核心路由器/交换机的冗余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尚未影响业务,但对业务正常的运行造成严重隐患,该设备故障历时超过 60 分钟。
(三)一般故障
定义:除重大故障和严重故障外的其他故障为一般故障。 7.故障恢复时间
业务恢复时间是指 IDC 机房设备、供电系统、传输网络出现障碍后,在可控范围内进行抢修至业务恢复时长。运营商 IDC 机房市电中断响应时限≤1 分钟,供电故障恢复时限≤30 分钟。
8.客户报障响应时间
运营商 IDC 机房客户报障响应时间=机房服务人员响应时间- 客户要求服务时间 ≤10 分钟,到达现场时限≤30 分钟,响应方式为电话。 9.故障处理反馈
重大故障一经确认,IDC 运维人员在 10 分钟内上报至省公司网络部和网管中心,网络部(网管中心)在累计 30 分钟内(电话、EOMS)上报至省公司。
12 小时内口头回复客户故障处理情况。
严重故障一经确认,IDC 运维人员在 10 分钟内上报至省公司网络部和网管中心,12 小时内口头回复客户故障处理情况。一般故障按照各省公司相关传报制度及时上报网络部。12 小时内口头回复客户故障处理情况。
10.故障升级
对于客户报障,IDC 维护人员最迟在客户报障响应时间内与用户联络。IDC 维护人员力争在 4 小时内确定故障原因并解。在 4 小时仍不能判断故障或给出解决方案时,IDC 维护人员将把客户的故障单向上升级至 IDC 技术主管。在 72 小时仍不能判断故障或给出解决方案时,IDC 技术团队将与用户合作,在工作日中不间断工作,直至故障解决或有应对方案。
11.故障处理报告
故障分析报告在 48 小时内通过公文上报各省网络管理部门。并在 72 小时内出具故障分析报告答复客户。 12.服务割接及工程施工
服务割接包括正常维护割接,通讯演练等有计划服务调整,应在 48 小时前发布正式公告通知用户,告知服务割接时间、施工计划,并确保不能影响用户业务。
工程施工包括客户设备托管区的施工,应在 72 小时前发布正式公告通知用户,告知施工计划,并确保不能影响用户业务。
13.维护例会
每月召开维护例会,通报 IDC 运营维护情况。 14.日常运营日志与报告
(1)日常运营测试项目和测试周期参考下表。测试项目可根据 IDC 系统的当前情况做适当调整,但测试频率原则上不得少于下表所示。
序号 | 维护项目 | 周期 |
1 | 机房温湿度检查及记录 | 日 |
2 | 环境监控终端告警察看及处理 | 日 |
3 | 查看网络连通性 | 日 |
4 | 系统硬件检查 | 日 |
5 | 设备日志检查 | 日 |
6 | 设备 CPU/内存利用率 | 日 |
7 | 出口链路带宽利用率 | 日 |
8 | 核心层网络设备互联带宽利用率 | 日 |
9 | 网络信息安全核查 | 日 |
10 | 用户信息安全抽查 | 周 |
序号 11 | 维护项目 病毒代码更新检查 | 周期 周 |
12 | 设备除尘清洁 | 月 |
13 | windows 系统安装安全补丁 | 月 |
14 | 病毒杀毒策略定制 | 月 |
15 | 数据资料更新核对 | 周 |
16 | 系统时间校正 | 周 |
17 | 检查各防火墙访问控制策略 | 周 |
18 | 软件版本核对 | 月 |
19 | 日志备份 | 月 |
20 | 设备系统配置备份 | 月 |
21 | 入侵系统版本维护 | 月 |
22 | 收集安全预警信息 | 月 |
23 | 帐号口令管理 | 季 |
24 | 核心层网络设备安全策略和路由审计 | 季 |
维护项目 | 周期 | |
25 | 防火墙权限检查 | 季 |
26 | 设备安全配置文档化 | 季 |
(2)应于每年 12 月制定次年的 IDC 运营作业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
(3)必须严格执行维护作业计划,并定期检查,于每年 12 月输出全年运营报告。 15.安全及保障
IDC 机房应向客户提供 7×24 小时客户人员、设备进出服务。机房安保人员与日常管理人员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未经客户授权,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客户机架区。
机房设立应急响应机制,保障客户进行紧急维护工作。
1.4.2 网络运维要求
(一)网络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对所建成的网络具备拥有全面、完善的网络监控和管理能力、监控手段和措施,借助专用网管和监控系统,同步实现传输线路的 7x24 小时实时监控工作。
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功能完善的省级端的全网网络实时的监管终端,实现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供线路及网络的状态和质量的 7x24 小时实时监察,并具备一定的统计、汇总、历史记录和告警功能。
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建立详细、完备的电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并提交同级民政机构,为保证系统网络稳定运行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二) 变更和调整的要求
投标人应许可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具有根据需要对工程设计做出合理的修改、调整和优化的权利,在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允许的条件下服从用户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设计方案并重新送用户审核,在得到确认以后再按照更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的,应先报用户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因设计缺陷需要变更,并导致工期延误的,其责任由供应人承担。相应条款在合同中另行规定。
(三) 网络运维要求
投标人必须有完整、全面的线路运维体系和针对省民政厅的服务团队,具有自主、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光纤资源专业维护队伍,及完备的省市县三级客户机构及工作人员,且提供详细的花名册、联系人。维护人员需熟悉本项目的网络结构、整体状况和技术细节,全面掌握本项目涉及的各类设备、软件和材料的功能、性能以及操作、配置和测试方法,完全能够胜任日常的维护工作。维护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维护、巡视检修、测试调整、资料整理等。
投标人应一年不少于 4 次的定期对本项目所有网络的电路、设备的状态和性能指标等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人进行核查。发现线路上的故障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四) 故障修复要求
1、故障响应、处理和恢复时间
投标人必须提供 7X24 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并确定专人全程负责跟踪处理,并随时将情况通报给采购人。所有用户故障申告由投标人的省级公司统一受理,由省公司负责协调其所在地分公司和相关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故障的响应、处理和解决,并在故障申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故障报告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和故障申告用户。
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全面的省公司和所有用户节点所在地的分公司技术联系人员名单,该名单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保持不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应在人员调整后 5 天内以书面形式有效投通知给采购人。
对本项目省级端到端电路:在故障发生时,用户提出申告后 30 分钟内有效响应(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2 小时内恢复;各市、县级端到端电路:在障碍发生时,用户提出申告后 1 小时内有效响应(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4 小时内恢复。
对于严重障碍、疑难障碍,投标人应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以保证采购人业务的连续性,应急保障方案应在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说明。
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投标人在接到用户申告后,应在承诺时间内使线路恢复正常。如超过承诺恢复时间,则每超过 1 小时减免该条端到端电路当月租的 10%直至该条电路恢复为止。
投标人建成线路及网络应保证较低的故障率,端到端电路可用率≥99.90%,单条端到端电路故障率≤1 次/4 个月、所有端到端电路累计故障率≤4 次
/1 个月,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五) 应急保障
投标人必须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要制定完善的紧急故障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故障处理,缩短故障处理时限。
1.5.1 工期要求
x项目投标人完成招标流程和合同签订后,在 6 月 20 日前完成整个项目建设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采购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一切后果由项目中标人(乙方)承担。
1.5.2 未统计地区专网建设
x项目专网建设在项目终验前未统计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点,由本包中标商无偿进行建设。
1.5.3 付款
在项目建成上线,完成项目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费用的 95%,验收一年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5%。
1.5.4 合同期限
x项目合同周期为 2 年。三包:
2.1.1 网络架构
《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 年)》明确指出,以优化民政业务流程、改进民政管理方式、转变民政工作方法、提高民政工作效率为主要目标,围绕民政业务工作需要,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建设完备的民政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
为满足智慧民政各业务系统的顺利运行,省民政专网,整体网络拓扑图如下:
序号 | 市(州) | 带宽 | 县(区) | 带宽 | 技术参数 |
1 | 省级 | 1Gbps | -- | -- | 1、长期运行基本无瞬时中断现象,误码率在 10E-8 以内的电信级线路; 2、端到端的电路传输时延:小于 10+0.01G 毫秒(G距离,单位为 KM) 3、建成的以太网丢包率小于 0.01%; 4、端到端电路可用率≥99.90%。 5、自愈环容量≥2.5G (STM-16)、倒换时间≤50ms; 6、含线路所需光电转换模块或光电转换设备; |
2 | 兰州市 | 100Mbps | 城关区 | 100Mbps | |
3 | 100Mbps | 七里河区 | 100Mbps | ||
4 | 100Mbps | 安宁区 | 100Mbps | ||
5 | 100Mbps | 西固区 | 100Mbps | ||
6 | 100Mbps | 红古区 | 100Mbps | ||
7 | 100Mbps | 榆中县 | 100Mbps | ||
8 | 100Mbps | 皋兰县 | 100Mbps | ||
9 | 100Mbps | 永登县 | 100Mbps | ||
10 | 嘉峪关市 | 100Mbps | -- | -- | |
11 | 金昌 | 100Mbps | 金川区 | 100Mbps | |
12 | 100Mbps | 永昌县 | 100Mbps | ||
13 | 白银 | 100Mbps | 白银区 | 100Mbps | |
14 | 100Mbps | 平川区 | 100Mbps | ||
15 | 100Mbps | 会宁县 | 100Mbps | ||
16 | 100Mbps | 靖远县 | 100Mbps | ||
17 | 100Mbps | 景泰县 | 100Mbps | ||
18 | 武威市 | 100Mbps | 凉州区 | 100Mbps | |
19 | 100Mbps | 民勤县 | 100Mbps |
根据全省智慧民政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需对全省民政机构专网进行建设,以提高网络可用性和可靠性,由甘肃省民政厅结合厅地址分配情况统一规划网络地址,组织实施。市(州)县(区)专网建设需求表如下:
20 | 100Mbps | 古浪县 | 100Mbps | ||
21 | 100Mbps | 天祝 | 100Mbps | ||
22 | xx市 | 100Mbps | 甘州区 | 100Mbps | |
23 | 100Mbps | 临泽县 | 100Mbps | ||
24 | 100Mbps | 民乐县 | 100Mbps | ||
25 | 100Mbps | 高台县 | 100Mbps | ||
26 | 100Mbps | 山丹县 | 100Mbps | ||
27 | 100Mbps | 肃南 | 100Mbps | ||
28 | 酒泉市 | 100Mbps | 肃州区 | 100Mbps | |
29 | 100Mbps | 敦煌市 | 100Mbps | ||
30 | 100Mbps | 玉门市 | 100Mbps | ||
31 | 100Mbps | 瓜州县 | 100Mbps | ||
32 | 100Mbps | 金塔县 | 100Mbps | ||
33 | 100Mbps | 肃北 | 100Mbps | ||
34 | 100Mbps | 阿克塞 | 100Mbps | ||
35 | 庆阳市 | 100Mbps | 西峰区 | 100Mbps | |
36 | 100Mbps | 华池县 | 100Mbps | ||
37 | 100Mbps | 合水县 | 100Mbps | ||
38 | 100Mbps | 宁县 | 100Mbps | ||
39 | 100Mbps | 庆城县 | 100Mbps | ||
40 | 100Mbps | 镇原县 | 100Mbps | ||
41 | 100Mbps | 正宁县 | 100Mbps | ||
42 | 100Mbps | 环县 | 100Mbps | ||
43 | 定西市 | 100Mbps | 安定区 | 100Mbps | |
44 | 100Mbps | 通渭县 | 100Mbps |
45 | 100Mbps | 陇西县 | 100Mbps | ||
46 | 100Mbps | 漳县 | 100Mbps | ||
47 | 100Mbps | 渭源县 | 100Mbps | ||
48 | 100Mbps | 岷县 | 100Mbps | ||
49 | 100Mbps | 临洮县 | 100Mbps |
(一) 网络接入要求
x项目专线接入包括所辖市(州)县(区)民政局、民政服务中心和婚姻登记机构并与省民政厅云平台和民政专网进行对接。 (二) 网络线路类型要求
电路类型为光纤接入方式,对采购人的具体业务应用和数据流量进行传送,保证的物理层链路的高安全性,支持多种业务同时传送,包括承载数据、视频、语音、图像的传输。
(三) 线路带宽的要求
设计省民政厅为 2 条 1Gbps 带宽;各市(州)县(区)所辖民政局、民政服务中心和婚姻登记机构都为 100Mbps 带宽接入。各级带宽必须能实现根据所辖各单位业务实际需求随时进行动态调整和平滑扩容和临时增加带宽的需要。
投标人所提供的实际网络带宽必须达到本项目带宽要求。在项目建设期间和运维期间,采购人和监理方将对网络带宽等参数进行全面的监测,如出现不达标现象则视为网络或线路不合格或故障,将拒绝验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 网络接入方式要求
投标人必须将网络线路抵达用户要求的地点及接入端设备处,根据各节点的实际情况进行规范的设备安装和线缆敷设。 (五) 技术先进性要求
投标人应采用目前信息技术发展的方向并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的技术和设备,为保护采购人的投资,投标人应提供的网络技术、网络性能、接入方式和接入设备应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六) 线路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网络及线路质量应符合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
1) 长期运行基本无瞬时中断现象,误码率在 10E-8 以内的电信级线路;
2) 端到端的电路传输时延:小于 10+0.01G 毫秒(G 距离,单位为 KM)
3) 建成的以太网丢包率小于 0.01%;
4) 端到端电路可用率≥99.90%。
5) 自愈环容量≥2.5G(STM-16)、倒换时间≤50ms
线路全部到位后,由中标单位和省民政厅进行现场检测,若中标人所提供的线路达不到以上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七) 网络可靠性的要求
x项目传输网络应实现多重冗余保护及其他技术手段提高网络可靠性。投标人提供省民政厅和运营商汇聚节点的传输链路必须采用双路由的方式,确保采购人业务不受影响,并可为本项目各节点配备充足的冗余链路作为应急通信保障。
本项目省民政厅和运营商汇聚节点主要传输设备应具备双电源、双引擎等设备冗余措施,以保证传输设备的高可靠性和可用性。 (八) 网络设备要求
1、投标人提供除各节点路由器之前的所有网络设备,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本项目网络功能和性能的需求;
2、各级传输设备接口均要求冗余;
3、网络设备均需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可以很方便地与用户的网络设备进行集成。
4、可支持和实现灵活、平滑的扩容和升级,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九) 网络扩展性的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网络必须具备可扩展能力,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1、能够适应智慧民政专网网络结构的变化,具有灵活的扩展能力;
2、在保证现有投资和业务连续的基础上能够实现横向、纵向多层面的线路扩展;
3、在保证现有投资和业务连续的前提下能够实现灵活、平滑的带宽和接入方式的调整和升级。 (十) 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工作,接受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投标人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服从采购人的规划和指挥,严格依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施工。在项目施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调研和设计工作,并依照采购人要求全面的提供项目各阶段项目文档。
在项目管理、技术和进度不到位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进行停工整改、处罚直至废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十一) 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人必须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在施工期间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详细、完备的施工计划,保证实施组织架构清楚,各专业岗位配置人员资质齐全、职责明确、沟通渠道流畅,并能对实施项目的工程总量、分区域工程量进行分解,人力组织、实施设备配套、实施进度计划有合理而且详细安排。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实施各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并有对应的控制程序和记录文档格式。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十二) 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
要求投标人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网络和终端设备、网络监管终端软件等的性能、技术原理、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技术,并能实际操作。
在运维期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投标人应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再培训和技术支持。在合同期结束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投标人有义务全面配合采购人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问题进行支持和协助。
投标人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应使使用方人员可以独立操作、维护、管理,从而使采购方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十三)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根据本项目前述的建设需求和要求,编制全面的投标文件。投标方案应包含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方案、网络运维方案及服务承诺、故障解决方案及承诺、人员培训方案及承诺。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能满足系统进行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及维护、管理等所有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
3、网络建成后,投标人应全面配合采购方对网络的性能进行全面的测试并出具相应的文档,以证明能达到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和其他承建单位进行整体系统的调试。
4、投标人必须完全理解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需求和总体规划,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网络(含线路)、设备(含软件)和材料必须配备齐全,功能完善。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未说明而实现整体系统所必需的所有网络、设备(软件)、材料和工具,以构成一套完整实用系统。
(一)网络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对所建成的网络具备拥有全面、完善的网络监控和管理能力、监控手段和措施,借助专用网管和监控系统,同步实现传输线路的 7x24 小时实时监控工作。
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功能完善的省级端的全网网络实时的监管终端,实现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供线路及网络的状态和质量的 7x24 小时实时监察,并具备一定的统计、汇总、历史记录和告警功能。
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建立详细、完备的电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并提交同级民政机构,为保证系统网络稳定运行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二) 变更和调整的要求
投标人应许可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具有根据需要对工程设计做出合理的修改、调整和优化的权利,在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允许的条件下服从用户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设计方案并重新送用户审核,在得到确认以后再按照更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的,应先报用户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因设计缺陷需要变更,并导致工期延误的,其责任由供应人承担。相应条款在合同中另行规定。
(三) 网络运维要求
投标人必须有完整、全面的线路运维体系和针对省民政厅的服务团队,具有自主、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光纤资源专业维护队伍,及完备的省市县三级客户机构及工作人员,且提供详细的花名册、联系人。维护人员需熟悉本项目的网络结构、整体状况和技术细节,全面掌握本项目涉及的各类设备、软件和材料的功能、性能以及操作、配置和测试方法,完全能够胜任日常的维护工作。维护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维护、巡视检修、测试调整、资料整理等。
投标人应一年不少于 4 次的定期对本项目所有网络的电路、设备的状态和性能指标等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人进行核查。发现线路上的故障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修复。
(四) 故障修复要求
1、故障响应、处理和恢复时间
投标人必须提供 7X24 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并确定专人全程负责跟踪处理,并随时将情况通报给采购人。所有用户故障申告由投标人的省级公司统一受理,由省公司负责协调其所在地分公司和相关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故障的响应、处理和解决,并在故障申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故障报告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和故障申告用户。
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全面的省公司和所有用户节点所在地的分公司技术联系人员名单,该名单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保持不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应在人员调整后 5 天内以书面形式有效投通知给采购人。
对本项目省级端到端电路:在故障发生时,用户提出申告后 30 分钟内有效响应(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2 小时内恢复;各市、县级端到端电路:在障碍发生时,用户提出申告后 1 小时内有效响应(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4 小时内恢复。
对于严重障碍、疑难障碍,投标人应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以保证采购人业务的连续性,应急保障方案应在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说明。
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投标人在接到用户申告后,应在承诺时间内使线路恢复正常。如超过承诺恢复时间,则每超过 1 小时减免该条端到端电路当月租的 10%直至该条电路恢复为止。
投标人建成线路及网络应保证较低的故障率,端到端电路可用率≥99.90%,单条端到端电路故障率≤1 次/4 个月、所有端到端电路累计故障率≤4 次
/1 个月,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五) 应急保障
投标人必须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要制定完善的紧急故障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故障处理,缩短故障处理时限。
2.3 其他要求
2.3.1 工期要求
x项目投标人完成招标流程和合同签订后,在 6 月 20 日前完成整个项目建设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采购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一切后果由项目中标人(乙方)承担。
2.3.2 付款
在项目建成上线,完成项目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费用的 95%,验收一年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5%。
2.3.3 合同期限
x项目合同周期为 2 年。
四包:
项目名称
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甘肃省民政厅。
编制依据
(一)信息化建设规范
1.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国发〔2012〕29 号】
2. 《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 年)》
3. 《全国民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 年)》
4.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 55 号令】
5. MZ/T 053-2014 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本规范
6. 《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发〔2016〕51 号】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7〕39 号】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范
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 649 号令】
2.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96 号】
(三)最低生活保障规范
1.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2〕45 号】
2.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政部,民发〔2012〕220 号】
3.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财社〔2015〕1 号】
(四)五保供养规范
1.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第 456 号令】
2.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第 37 号令】
3.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民政部,民发〔2012〕210 号】
(五)医疗救助规范
1. 《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社部,民发〔2009〕81 号】
2. 《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等 4 部门,民发〔2012〕21 号】
3.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卫计委、保监会〉,国办发〔2015〕30 号】
4. 《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54 号】
5. 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x〔2017〕96 号】
6.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17〕258 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甘民发〔2017〕71 号】
8.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甘民发〔2017〕12 号】
9. 《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17〕232 号】
(六)临时救助
1.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4〕47 号】
(七)低收入家庭认定
2. 《积极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民政部,民发〔2009〕86 号】
(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标准》
2. 《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交换信息数据标准》——【民政部办公厅,民办函〔2013〕617 号】
3. 《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信息共享快速查询的合作协议》——【民政部办公厅,民办函〔2014〕311 号】
4. 《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民政部、中国银监会,民发〔2015〕61 号】
5.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基础平台推广使用的通知》——【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民低发〔2014〕8 号】
(九)甘肃省相关通知
1. 《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责工作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及问责办法》——【甘肃省省委办公厅,甘办字〔2018〕23 号】
建设背景
当前,民政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不容乐观,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民政信息化意识薄弱、信息化基础设施不足、电子文件管理不健全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四个方面,其具体内容如下:
1. 民政信息化意识薄弱
民政信息化意识薄弱,是当前民政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民政部门中,由于有些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忽视了民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使得民政信息化意识薄弱。长期以来,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受传统工作模式的影响,缺乏规范的工作流程,在民政信息化建设中,简单地以为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只要完成民政工作任务就可以了,对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检查存在应付心理,这都是由于民政信息化意识薄弱造成的。
2. 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相对不足和投入缺乏规划
民政信息化起步晚,业务应用覆盖低,性能差,有效供给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相对不足和投入缺乏规划,也是当前民政信息化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相对于民政业务日益精细和复杂的工作需求,民政工作信息化经费投入的不足,软硬件信息化基础设施还相对缺乏,使得现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不能满足民政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民政信息化建设难以有效开展起来;另一方面,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同时存在投入缺乏规划、人力财力浪费、工作效率低下、内部“信息孤岛”各自割据一方等现象。因此,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相对不足和投入缺乏规划,制约着民政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3. 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健全
因为管理体制、机制的问题,信息化建设从立项、实施到管理职能分散,造成投资多头、管理困难、建设重复、系统断裂、数据孤立等现象,没有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困难。
在民政信息化建设中,电子信息数据和文件管理不健全也是民政信息化建设的瓶颈。就目前而言,虽然当前的电子信息数据和文件应用与管理越来越普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政部门工作的效率,但是由于电子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存储、统计、分析,以及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并没有被广泛地重视起来,特别是针对电子信息数据和文件修改、销毁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认知,使得相当一部分电子文件没有按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销毁随意性大,电子档案管理很混乱。
民政业务类项多、独立性强、关联度差,工作对象、类型、层次、方法差异性大,难于通过一个或几个大型的信息化系统支撑全部业务,且多数民
政工作面向社会公众,系统部署层次多,数据采集难度大。民政工作业务经费主要依托公共财政,信息化投入量少周期长。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指引和规范全省民政信息化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亟待解决统一规划、系统整合和成效叠加的问题。
4. 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
从目前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状况看,普遍存在专业素质偏低、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影响着民政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和民政人员队伍的素质息息相关,在民政部门工作中,许多民政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停留在传统工作经验上,看不到信息化对业务的变革和促进作用,不愿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手段,对民政信息化的利用率不高,思想观念和管理水平均跟不上时代发展,使得民政信息化建设陷入困境。
5. 本地化相关政策指导
为进一步强化细化脱贫攻坚责任,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依据《甘肃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甘办发〔2017〕9 号)、《甘肃省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试行)》(甘办发〔2017〕69 号)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责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甘办发〔2017〕7 号),坚持“紧盯标准、结果倒逼、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条块结合、严肃问责”的原则,甘肃省民政厅统筹全省兜底脱贫工作,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精准识别认定兜底保障对象,准确掌握全省基本情况。执照各级各相关单位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6. 医疗相关政策指导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 号),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54 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者县域内先就诊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86 号)工作要求,开展农村贫困人口的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经济负担。
建设目标、内容、建设期建设目标
依托现有的行政服务机构、服务热线和移动互联网,以服务体验、信息共享和流程优化为导向,建设一套覆盖甘肃省公共服务设施百姓通过现场“一
窗”能办多件事、便捷、透明、亲和、智能的“一门式”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平台同时能为百姓提供政民互动、助人自助的便民服务,为窗口服务人员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提供一体化的多渠道办事审批服务,为政府部门民生服务和管理提供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审批裁量准则的标准化和审批流程标准化)管理服务和基于大数据的决策分析服务。
通过平台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运作模式,从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点的标准化建设。具体包括三个层次的标准化:一是对外服务的标准化。对纳入“一门式”服务的事项进行服务标准化梳理,编制统一、xx、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对内审批裁量准则的标准化。按照自治州统一要求和标准,结合实际,对每个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查、裁量实施标准化运作,建立标准化审批表,并对外公开。三是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对应每个事项制定一个审批流程内部运行控制图,一般包括申请和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特殊事项另行规定。
建设内容
软件应用系统建设
“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以“全省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为主题,重点建设“救助系统”、“一站式系统”,重点实现与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基础平台”“智慧民政综合业务大平台”的完全对接,并提供与 “甘肃省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全国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系统”等系统的对接接口,并以此构建“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基础框架;
本期建设内容中的“救助系统”、“一站式系统”等主要子系统如下:
1. “救助系统”包括以下子系统:
(1)基本生活救助方面:
经常性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子系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子系统);
最低生活保障:包括低保审批业务办理、复核管理、批量停保、业务配置(保障标准、保障期、保障金政策配置)、资金发放、查询统计、复核提醒(保障期到期小于 1 个月、60 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学龄前儿童)等。
特困人员供养:包括特困人员审批业务办理、复核管理、业务配置、业务配置(保障标准、保障期、保障金政策配置)、资金发放、查询统计、照料人管理、丧葬费管理等。
(2)专项救助方面:
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包括一般救助流程、紧急救助流程。
医疗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参合(涉及民政、医保部门)、门诊救助(涉及民政、医保部门,包括特殊疾病门诊救助)、住院救助(涉及民政、医保部门,包括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应急医疗救助(涉及民政、卫生部门)、医疗费减免等子系统(涉及民政、卫生部门);
(3)其他系统功能:
资金管理子系统:资金预算、资金来源、资金拨付、资金统计
业务监督子系统:违规管理、工作人员近亲属备案、信访管理、救助标准管理、入户调查、救助机构查询、业务办理监管、服务对象信用监测、资金发放监管等;
预警检查子系统:低保对象动态变化率监测、低保对象人户比监测、低保对象人数变化监测、特困对象人数变化监测、特困对象供养方式人数变化
监测
统计决策子系统:综合统计、综合查询
信息交换子系统:台账数据交换、太极低保数据交换
流程管理子系统:事项管理、流程设计、流程监听、历史任务、历史流程等;
系统管理子系统:行政区划、组织机构、角色管理、用户管理、菜单管理、数据字典、界面管理、上传资料配置等。系统监控子系统:数据日志、数据监控、定时任务、系统日志等。
救助系统需实现以下目标:
(一)按照民政部门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职责,“救助系统”将成为全省统一、跨部门、综合性的社会救助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二)“救助系统”将纵向实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五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协同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三)“救助系统”将横向实现各社会救助相关实施部门共享和交换救助信息,实现全省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四)“救助系统”将与“甘肃省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甘肃省民卡工程信息系统”、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甘肃省政务云”等
项目,在网络、硬件、软件、数据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和交换,在业务流程方面实现协同;
(五)“救助系统”将实现与民政部和民政厅“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低保系统”)、“甘肃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基础平台”(以下简称“省核对平台”)、“全国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系统”完全对接。
2. “一站式系统” 包括以下子系统:
(1)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对象综合信息管理子系统(包括与现有低保信息系统的接口);
(2)医疗救助和补助政策管理子系统;
(3)结算对象信息共享和交换子系统(实现民政与医保信息系统、保险公司报销系统共享和交换);
(4)医疗机构前台结算支付子系统(实现民政与医保信息系统、保险公司报销系统集成运行)。
“一站式系统”旨在改革现有民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申请和支付方式,建立民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补助)与医疗保险报销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在“甘肃省全省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支撑下,实现“医疗救助(补助)”和“医保前台结算”的完全对接,建成跨平台
的民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补助)“一站式”结算业务的应用软件系统。系统需实现以下目标:
(一)实现医疗保险制度与民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补助)制度的无缝衔接,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便捷地获得医疗救助或补助,简化救助和补助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了救助和补助的便捷性;
(二)实现资源共享、同步结算、统一监管、公正、高效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民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补助)工作,逐步提高民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补助)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3. 手机 APP 包括以下功能模块:系统简介
移动 APP 为民众提供在智能设备上的申请、查询、公示、投诉建议等功能;同时也为民政工作人员提供移动办理民政业务的功能,方便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信息的采集。
(1)救助发现
社会组织、志愿者、基层干部以及其他群众可通过手机照相后发现、报告各种急救难对象信息。实现分级管理。
(2)我要求助
需要申请的救助人或亲属等,可以通过我要救助进行简单的信息填写后提交救助申请。申请人再后期完善救助材料,方便申请人。
(3)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不符合的救助对象,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提交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
(4)救助指南
申请人可以通过救助指南查看相关的救助流程及表格等。
(5)政策查询
申请人、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救助相关政策的查询。
(6)结果和进程查询
申请人对申请进度、结果的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申请编号等信息后实时显示申请进度和结果。
(7)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指对外公示民政局在处理权利清单所赋予的权力相关业务过程中,对一些事件处理结果的公示。
(8)指标体系
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根据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表进行数据采集,支持离线缓存和网络上传。 “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包括以下子系统:
(2) 一站式系统;
(3) 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同步);
(4) 各个系统间的接口对接,数据共享。网络系统建设
综合依托现有的 “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建立“数字民政概念性网络”。
根据以下应用系统功能,“数字民政概念性网络”覆盖相应的各级部门和机构、服务对象:
1.“救助系统”:覆盖各级民政、卫计、教育、住建、人社、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慈善、公用事业单位、社会企业等部门和机构;
2.“一站式系统”:覆盖各级民政、人社、卫计、财政、定点医院等部门;
3. 省民政厅、民政部相关上级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和交换;
4. 向服务对象终端系统(包括移动终端系统)提供信息推送和查询服务;综合依托 “政务外网”和“互联网”:
1. 与“政务外网”非实时连通(与各救助工作实施相关部门、各核对工作相关部门进行数据交换);
2. 与“互联网”非实时连通(民政部进行数据交换)。安全系统建设
x期项目为节约投资,避免浪费,未对安全系统建设进行资金投入,先暂时利用电子政务外网等现有信息安全系统设施设备和软硬件技术,今后纳入省级政务云平台、大数据中心等项目的信息安全体系。
运行维护系统建设
1. 基层部门的数据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