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ZLZB-FW-202407001
吉林省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系统及设备运维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ZLZB-FW-202407001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2290 号
招 标 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系统及设备运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系统及设备运维
2.项目编号:ZLZB-FW-202407001
3.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2290 号
4.采购预算:5,033,000.00 元。
5.服务地点: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及所辖市区。
6.服务内容:吉林省“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所涉及的监控中心平台系统维护、人员驻场服务、设备续保、289 个前端监控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铁塔租赁场地服务、网络服务、用电服务,依照性质分为日常维护、运行支出 2 个部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周期:12 个月,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 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
(3).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
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 CA 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 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000-00000000;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2.供应商取得 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
2.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xxxxxxx0000x)xxxxx。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六、其他补充事宜
1.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地 址:xxxxxx000x
联系方式:0431-89963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0x000xx联系方式:0431-81131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xxxxxx 000 x联系方式:0431-89963056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 0 x 000 x房项目联系人: xxx 电话:0000- 00000000 |
1.1.4 | 项目名称 | 吉林省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系统及设备运维 |
1.1.5 | 服务地点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及所辖市区。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服务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 (1). 投标单位和个人( 指法定代表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xxxxxx.xxxxx.xxx.xx)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 (3).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1.9.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 16 时前提交书面投标疑问 提交方式:用 A4 纸打印,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 00000000 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 |
1.9.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 年 8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
3.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账户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推荐采用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的村镇银行等“有限持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接收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交纳,采用电汇的形式缴纳的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入账为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时将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把银行付款凭证或保 函扫描件发到邮箱:1969675019 @xx.xxx。 收取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中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铁路支行账号: 22050147030000001337 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 被作为废标处理。 |
3.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 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 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 |
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 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
4.1 | 封套上写明 |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包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全称)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xxxxxxx 0000 x)xxxxx。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招标人代表 1 人,社会专家 4 人在吉林省政务大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 依法确定中标人。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期限:1 个工作日。 |
10 | 需要补充的内容 | |
10.1 | 合同结算方式 | 固定总价。 |
10.2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支付80%,完成交接、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剩余20%。 以人民币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10.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15]299 号)的规定的取费标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 |
10.4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等。 |
10.5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附页
投标疑问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不清问题: |
投标单位: (公章)日 期: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疑问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
1.9.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服务计划;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3.5.2 “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相关人员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清晰可辨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人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文件电子版2份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开标前单独提交。
4.1.4 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和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或在指定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xxx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6 履约担保
9.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见前附表。
9.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标书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 |
资格条件承诺函 | 标书内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 |
其他要求 | 1 、投标单位和个人( 指法定代表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xxxxxx.xxxxx.xxx.xx)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 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周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超过采购预算限价。 |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评分因素 | 最高分值 | 评分细则 | |
价格部分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 | 15 分 |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视频监控服务)同 类业绩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 注: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业绩中,合同甲方为同一单位的视为同一业绩不累计加分。 |
企业资信 | 5 分 | 投标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得 1 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得 1 分; 具有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具有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具有 ISO22301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人员配置 | 5 分 | 投标人在吉林省九个市州均须配置服务团队,每个市州服务团队提供 3 个通信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满足得 5 分,每有一个市州不满足 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 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能体现证书有效期的所有页面。 | |
技术部分 | 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方案 | 20 分 | 投标人须根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维护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的详细程度,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依据科学合理、方案完善详细,可操作性,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满足需求的得 20 分;方案较完善详细,可操作性,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响 应时间、 服务质量等较能满足需求的得 15 分;方案一般的得 10 分;不 合理得 0 分。 |
保障能力 | 5 分 | 投标人在吉林省九个市州均设有服务机构的得 5 分,每缺少一个市州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办公地点及联系人,同时提供办事处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
车辆配置 | 5 分 | 投标人在吉林省九个市州配备充足的服务车辆,每个市州配备 2 辆,满 足得 5 分,每有一个市州不满足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车辆须提供该车:(1)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须体现本单位名称,租赁车辆除外,如车辆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 (2)车辆照片(车辆照片须能看清车牌号);否则不予记取。 | |
挂载资源 | 30 | 投标人需具备为本项目设备提供放置位置的能力,需提供需求位置共计 289 处站址场地租用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确保招标人正常使用站址; 每处站址材料不合格扣 0.5 分,扣至 0 分止。 注: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场地租赁合同。需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
服务承诺 | 5 | 服务承诺具有实质性内容,针对性、操作性强。每提供一条实质性内容,得 1 分,加至 5 分为止。 |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在计算报价得分时,按照该单位投标报价下浮 10%进入报价分计算。(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对于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3%的价格加分。
3、对于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3%的价格加分。
注:投标产品同时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分分别叠加后计算价格加分。(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应证明材料)。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招标人代表确定。对各项评分进行汇总,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进行汇总后,将各投标单位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单位的最后得分,拟定“综合评分排序表”,按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及分值构成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价格部分
(2) 商务部分
(3) 技术部分
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程序
3.1.1 评标程序:
(1)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2)熟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1.2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①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拒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②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拒的影响结束具备评比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中途更换:
①应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②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施回避制度。
(3)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为无效。
(4)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A。
3.3.2 投标人得分=(A1+A2+A3+A4+A5…)/5。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xx、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根据评审结果,评委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每包3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依法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3 评标结束后,如发现招标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信息、数据有误或不完整,或者由于评标
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应报请有关监督部门后由招标人邀请原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评标,修正评标报告和评标结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 80%,完成交接、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剩余 20%。以人民币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货币:签订合同货币。
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形:验收发现恶意提供不满足要求的服务时,并承担所有与认证鉴定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采购人蒙受的全部损失。
仲裁所在地:长春市。
合同条款(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格式。
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近年来,我省秸秆焚烧问题时有发生,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引起了国家的关注,xxx总理作出批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我省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确保空气质量稳定。
为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秸秆禁烧监管体系,切实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2020 年起,我厅实施了“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目前,吉林省“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一期第一阶段)已到达服务期,为持续完善我省秸秆禁烧监管体系,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拟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吉林省“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第一阶段)运维服务,服务周期为 12 个月,建设资金 503.3 万元已经到位,资金来源为 2024 年度省级部门运算资金。
项目服务地点: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长春市xx及辖下区域,吉林市xx及下辖区域。
本次运维服务内容包括:吉林省“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所涉及的监控中心平台系统维护、人员驻场服务、289 个前端监控设施日常维修及巡检、铁塔租赁、网络租赁、电费,依照性质分为日常维护、设备续保、运行支出 3 个部分。项目服务期为 12 个月。
(一)日常维护
根据现有基础资料情况,在建设单位的协调下,在巡检过程中,对现有台账进行核对整理,编制新的运维台账,统计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1)平台运维服务
IDC 机房部署了较多的信息化设备,主要有服务器、存储设备、视频监控平台、交换机、UPS电源、空调等设备。为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提供维护服务内容如下:
◆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运行状态检查,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定期巡检,每 10--15 天一次,每个月不少于 2 次。
◆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表面清洁,对设备、机柜、机房进行清洁,清除灰尘,保障设备运行环境。
◆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风扇、过滤网定期检查,查看是否正常工作,并清除灰尘。
◆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机顶、走线架定期检查,清除灰尘,整理线序,线缆接头处没有标签的,需粘贴线缆走线标签。
◆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时钟同步检查,确认设备时钟是否同步
◆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数据备份、恢复,对数据进行备份操作,出现问题时及时恢复。
◆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维修替换安装调测,对无法修复的设备及时进行更换,编制故障处理报告。
◆平台、网络及前端设备抢修服务,如果出现抢修任务,及时完成,并编制故障处理报告。、
(2)指挥中心驻场运维服务
环境厅驻场 3 人,主要负责日常巡检、故障分析处理、协调沟通、远程电话支持、技术保障、问题汇总记录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日常巡检:对各监控点位进行日常测试,确认设备工作状态,例如设备网络状况、俯仰角、是否存在遮挡物、时间是否准确等,并每日形成测试报告。
◆故障分析处理:当故障发生时,根据往期故障台账与当前故障状态进行分析,形成初步判断结果,并指派对应工程师进行处置。
◆协调沟通:系统按照组织架构分为基础设施、电力、网络及设备等,维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保障各组成机构协调一致,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远程电话支持:项目用户≥294 人,通过远程电话支持的方式,及时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web 与手机 APP 的日常操作等问题,保障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实施。
◆技术支持:对环境厅及下属分支机构进行有效技术支撑,及时发现并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力、以及显示系统,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
(3)前端监控设施运维服务
前端监控设施包括监控前端(3KM 摄像机、6KM 摄像机)、监控铁塔、防雷设施、网络设备等。当故障发生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禁烧期内,常规故障 1 日内处置完成,疑难故障 3-5 日处
置完成,非禁烧期内,常规故障 3 日内处置完成,疑难故障 7-14 日处置完成。),并做好维修记录。
(二)设备续保
在维保服务期内的软硬件设备,延续原厂质保,并包含设备维修及更换服务。因洪水、台风或偷盗、破坏、车辆刮断等因素造成的损坏,需抢险、抢修所需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计算,是否在本项目中体现,需酌情考虑。
(三)运行支出
前端 289 个监控点位及 IDC 数据中心的日常电费支出。
前端 289 个监控点位的数据专线、与环境厅-IDC 数据中心、吉林市生态环境局-IDC 数据中心 3 条数据专线,以及 1 条外网出口的网络租赁费用。
前端 289 个监控点位的铁塔租赁费用,以及 IDC 数据中心的租赁费用。
序号 | 地市 | 区县 | 乡镇 |
1 | 长春市 | 绿园区 | 合心镇 |
2 | 长春市 | 二道区 | 英俊镇 |
3 | 长春市 | 宽城区 | 欣园街道 |
4 | 长春市 | 绿园区 |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省级)(特殊乡镇) |
5 | 长春市 | xx北区 | 奋进乡 |
6 | 长春市 | 净月区 | 新湖镇 |
7 | 长春市 | 净月区 | 新立城镇 |
8 | 长春市 | 朝阳区 |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省级)(特殊乡镇) |
9 | 长春市 | 朝阳区 | 乐山镇 |
10 | 长春市 | 朝阳区 | 永春镇 |
11 | 长春市 | 宽城区 | 兰家镇 |
12 | 长春市 | 二道区 | 奋进乡 |
13 | 长春市 | 经开区 | 兴隆山镇 |
14 | 长春市 | 净月区 | 玉潭镇 |
15 | 长春市 | 农安县 | 开安镇 |
16 | 长春市 | 农安县 | 龙王乡 |
17 | 长春市 | 农安县 | 农安镇 |
18 | 长春市 | 农安县 | 高家店镇 |
19 | 长春市 | 农安县 | 合隆镇 |
20 | 长春市 | 德惠市 | 朱城子镇 |
21 | 长春市 | 农安县 | 烧锅镇 |
22 | 长春市 | 农安县 | xxx乡 |
23 | 长春市 | 农安县 | 华家镇 |
24 | 长春市 | 榆树市 | 八号镇 |
25 | 长春市 | 榆树市 | 华昌街道 |
26 | 长春市 | 榆树市 | 于家镇 |
27 | 长春市 | 榆树市 | 红星乡 |
28 | 长春市 | 榆树市 | 环城乡 |
29 | 长春市 | 榆树市 | 新立镇 |
30 | 长春市 | 榆树市 | 秀水镇 |
31 | 长春市 | 榆树市 | 闵家镇 |
32 | 长春市 | 榆树市 | 正阳街道 |
33 | 长春市 | 双阳区 | 山河街道 |
34 | 长春市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 四家乡(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省级) |
35 | 长春市 | 双阳区 | 齐家镇 |
36 | 长春市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 泉眼镇 |
37 | 长春市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 劝农山镇(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省级) |
38 | 长春市 | 双阳区 | 奢岭街道 |
39 | 长春市 | 德惠市 | 同太乡 |
40 | 长春市 | 德惠市 | 米沙子镇 |
41 | 长春市 | 德惠市 | 边岗乡 |
42 | 长春市 | 中韩国际示范区 | 米沙子镇 |
43 | 长春市 | 德惠市 | 夏家店街道 |
44 | 长春市 | 德惠市 | 菜园子镇 |
45 | 长春市 | 九台区 | 土们岭镇 |
46 | 长春市 | 九台区 | 苇子沟镇 |
47 | 长春市 | 九台区 | 龙嘉镇 |
48 | 长春市 | 德惠市 | 郭家镇 |
49 | 长春市 | 九台区 | 九台街道 |
50 | 长春市 | 农安县 | 伏龙泉镇 |
51 | 长春市 | 九台区 | 纪家镇 |
52 | 长春市 | 九台区 | xx湖镇 |
53 | 长春市 | xx北区 | 兴港街道 |
54 | 长春市 | 九台区 | 九郊街道 |
55 | 长春市 | xx北区 | 西营城街道 |
56 | 长春市 | 九台区 | 波泥河镇 |
57 | 长春市 | 中韩国际示范区 | xx湖镇 |
58 | 长春市 | 九台区 | 东湖镇 |
59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二十家子镇 |
60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响水镇 |
61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桑树台镇 |
62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毛城子镇 |
63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八屋镇 |
64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双龙镇 |
65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秦家屯镇 |
66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xx镇 |
67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大榆树镇 |
68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永发乡 |
69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范家屯镇 |
70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黑林子镇 |
71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朝阳坡镇 |
72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环岭街道 |
73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苇子沟 |
74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xxx街道 |
75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xx镇 |
76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xx子 |
77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xxx |
78 | 长春市 | 德惠市 | 天台镇 |
79 | 长春市 | 榆树市 | 弓棚镇 |
80 | 长春市 | 德惠市 | 达家沟镇 |
81 | 长春市 | 双阳区 | 双营子回族乡(梅花鹿产业经济开发区) |
82 | 长春市 | 农安县 | 万顺乡 |
83 | 长春市 | 农安县 | 哈拉海镇 |
84 | 长春市 | 榆树市 | 大坡镇 |
85 | 长春市 | 榆树市 | 大岭镇 |
86 | 长春市 | 农安县 | 洼中高农场 |
87 | 长春市 | 德惠市 | 松花江镇 |
88 | 长春市 | 德惠市 | 五台乡 |
89 | 长春市 | 九台区 | 兴隆镇 |
90 | 长春市 | 德惠市 | 惠发街道 |
91 | 长春市 | 榆树市 | 城发乡 |
92 | 长春市 | 榆树市 | 黑林镇 |
93 | 长春市 | 农安县 | 巴吉垒镇 |
94 | 长春市 | 九台区 | 上河湾镇 |
95 | 长春市 | 农安县 | 三岗镇 |
96 | 长春市 | 德惠市 | 布海镇 |
97 | 长春市 | 农安县 | 黄鱼圈乡 |
98 | 长春市 | 九台区 | 其塔木镇 |
99 | 长春市 | 榆树市 | 刘家镇 |
100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大岭镇 |
101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杨城子镇 |
102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陶家屯镇 |
103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玻璃城子镇 |
104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双城堡镇 |
105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苇子沟街道 |
106 | 长春市 | 公主岭市 | 杨大城子镇 |
107 | 吉林市 | 蛟河市 | 白石山镇 |
108 | 吉林市 | 昌邑区 | 左家镇 |
109 | 吉林市 | 蛟河市 | 庆岭镇 |
110 | 吉林市 | 蛟河市 | 河南街 |
111 | 吉林市 | 蛟河市 | 拉法街 |
112 | 吉林市 | 蛟河市 | 漂河镇 |
113 | 吉林市 | 蛟河市 | 新农街 |
114 | 吉林市 | 蛟河市 | xx甸镇 |
115 | 吉林市 | 蛟河市 | 奶子山街 |
116 | 吉林市 | 蛟河市 | 乌林乡 |
117 | 吉林市 | 昌邑区 | 两家子乡 |
118 | 吉林市 | 昌邑区 | 桦皮厂镇 |
119 | 吉林市 | 丰满区 | 小白山乡 |
120 | 吉林市 | 丰满区 | 江南乡 |
121 | 吉林市 | 蛟河市 | 天岗镇 |
122 | 吉林市 | 桦甸市 | 桦郊乡 |
123 | 吉林市 | 桦甸市 | 公吉乡 |
124 | 吉林市 | 桦甸市 | 红石镇 |
125 | 吉林市 | 桦甸市 | 夹皮沟镇 |
126 | 吉林市 | 桦甸市 | 二道甸子镇 |
127 | 吉林市 | 桦甸市 | 八道河子镇 |
128 | 吉林市 | 永吉县 | 双河镇 |
129 | 吉林市 | 永吉县 | 西阳镇 |
130 | 吉林市 | 永吉县 | 北大湖镇 |
131 | 吉林市 | 中新食品区 | 岔路河镇 |
132 | 吉林市 | 船营区 | 搜登站镇 |
133 | 吉林市 | 舒兰市 | 白旗镇 |
134 | 吉林市 | 龙潭区 | 大口钦镇 |
135 | 吉林市 | 龙潭x | xx镇 |
136 | 吉林市 | xx区 | 新北街道 |
137 | 吉林市 | 船营区 | 大绥河镇 |
138 | 吉林市 | 船营区 | 欢喜乡 |
139 | 吉林市 | 龙潭区 | 江北乡 |
140 | 吉林市 | 龙潭区 | xxx镇 |
141 | 吉林市 | 永吉县 | 永吉经济开发区 |
142 | 吉林市 | 磐石市 | 朝阳山镇 |
143 | 吉林市 | 磐石市 | 明城镇 |
144 | 吉林市 | 磐石市 | 吉昌镇 |
145 | 吉林市 | 磐石市 | 烟筒山镇 |
146 | 吉林市 | 舒兰市 | 溪河镇 |
147 | 吉林市 | 龙潭区 | 乌拉街镇 |
148 | 吉林市 | 永吉县 | 一拉溪镇 |
149 | 吉林市 | 永吉县 | 万昌镇 |
150 | 吉林市 | 永吉县 | 口前镇 |
151 | 吉林市 | 丰满区 | 旺起镇 |
152 | 吉林市 | 蛟河市 | 新站镇 |
153 | 吉林市 | 蛟河市 | 乌林朝鲜族乡 |
154 | 吉林市 | 桦甸市 | 永吉街道 |
155 | 吉林市 | 舒兰市 | 法特镇 |
156 | 吉林市 | 舒兰市 | 平安镇 |
157 | 吉林市 | 舒兰市 | 吉舒街道 |
158 | 吉林市 | 龙潭区 | 缸窑镇 |
159 | 吉林市 | 舒兰市 | 小城镇 |
160 | 吉林市 | 永吉市 | 口前镇 |
161 | 吉林市 | 磐石市 | 宝山乡 |
162 | 吉林市 | 磐石市 | 石嘴镇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标准准确页码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服务方案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报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服务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上述招标项目。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遵守合同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投标单位 | |
投标保证金 | (有/无) |
投标报价 | 万元 |
服务周期 | |
服务承诺 | |
优惠条件 | |
备注 | 1、 本表的一切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 2、 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 3、 服务承诺、优惠条件须在投标书中载明,如内容较多,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 4、 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中包含外,还需要单独使用小信封密封一份,唱标 时使用。(二者内容必须一致) |
投标人: (xx) 被授权人: (签字或xx) |
四、投标保证金
致(采购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递交了 (项
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并附有人民币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附:保函或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企业规模 | (大/中/小/微型)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序号 | 起讫时间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完成情况 | 备注 |
注:1、投标人应将业绩情况填入本表中并按要求附相关材料,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表可以增添内容。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备注:本表后应按要求附相关材料。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备注:本表后应按要求附相关材料。
(五)项目组织机构框图
投标人:
项目组织机构框图
附项目组织机构说明。
(六)主要投入技术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设备状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备注:本表后应按要求附相关材料。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服务方案
详细内容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七、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若我单位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注:格式可自拟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我方承诺,在参与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以及如果中标的后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强揽工程:以黑恶势力承包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等。
(2)恶意竞标:以黑恶势力用明显低于建安成本价格中标;利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及威胁手段等方式骗取中标;以黑恶势力使得工程的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3)扰乱工程招投标活动:以黑恶势力在评标现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冲击评标现场,打砸破坏评标现场办公设施;用威胁等手段恐吓评标专家、工作人员等行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
(4)其他任何涉黑涉恶的行为。
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特此承诺
申请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