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企业网(Cloud Enterprise Network)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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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企业网(Cloud Enterprise Network)服务条款
x服务条款是xx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云”)与您就云企业网服务(Cloud Enterprise Network)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盖章、网络页面点击确认 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服务条款而事实上使用了xx云服务,即表示您与xx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如若双方盖章文本与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之服务条款文本,存有不一致之处,以双方盖章文本为准。
关于本服务条款,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xx云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 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或加下划线形式提示您注意。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服务条款有疑问,请通过xx云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询问,xxx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xxx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 服务内容
1.1. 本条款中“服务”指:xx云向您提供的云企业网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
1.2. xx云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本服务条款的约定。
2. 服务费用
2.1. 服务费用将在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
予以支付。
2.2. 在您付费之后,xxx才开始为您提供服务。您未在下单后7天内付费的,本服务条款以及与您就服务所达成的一切行为失效。
2.3. 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您至少应在服务期满前7天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xx云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2.4. xx云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您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同时,xxxxx对后付费服务中的欠费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5. 您完全理解xx云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活动均为xxx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 权利义务
3.1. 您的权利、义务
3.1.1. 您同意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服务展示页面的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您了解上述协议 及规范等的内容可能会不时变更。如本服务条款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xxx应通过提前 30天在xxx.xxxxxx.xxx的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不同意xx云对本服务条款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xx云的服务,此等情况下,xx云应与您进行服务费结算(如有),并且您应将业务数据迁出。如您继续使用xx云服务,则视为您接受xx云对本服务条款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3.1.2. 您应按照xx云的页面提示及本服务条款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3.1.3. 您承诺:
3.1.3.1. 如果您利用xx云提供的服务进行经营或非经营的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
3.1.3.2. 除xxxxx许可外,不得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xx云提供的服务或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xx云提供的服务或软件的源代码;
3.1.3.3. xxxx的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
3.1.3.4. 不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不利用xx云提供的服务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3.1.3.5. 不利用xx云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 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 BANNER链接等):
3.1.3.6.1.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1.3.6.2.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3.1.3.6.3.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3.1.3.6.4.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3.1.3.6.5.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3.1.3.6.6.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3.1.3.6.7.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 息或内容;
3.1.3.6.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3.1.3.6. 不应大量占用,亦不得导致如程序或进程等大量占用xx云云计算资源(如云企业网、网络带宽、存储空间等)所组成的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中服务器内存、
CPU或者网络带宽资源,并给xx云云平台或者xxx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产品/应用等带来严重的、不合理的负荷
,影响xx云与国际互联网或者xxx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xx云内部正常通畅的联系
,或者导致xx云云平台产品与服务或者xx云的其他用户的服务器宕机、死机或者用户基于云平台的产品/应用不可访问等;
3.1.3.7. 不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
、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
、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DDoS等);
3.1.3.8.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xx云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3.1.3.9.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xx云服务条款的行为;
3.1.3.10. 如xxx发现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xxx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xx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
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 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3.1.4. 您不应在xx云服务或平台之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您对自己行为(如自行安装 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1.5. 您对自己存放在xx云云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xx云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 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
、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1.6. 您应向xx云提交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用户网络及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您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xx云。因您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您负责。
3.1.7. 您对您存放在xx云云平台上的数据内容负责,如因上传、储存的内容违反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xx云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您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据。xxx并有权向您追偿由此给xxx造成的损失。
3.1.8. 您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3.1.10. 您了解xx云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如xx云安全产品并不能保证您 的硬件或软件的绝对安全),但xx云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
:即使xx云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 不被视为xx云违约。您同意和xxx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3.1.11. 数据备份系您的义务和责任。xxx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用户数据备 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3.2. xxx的权利、义务
3.2.1. xx云应按照服务条款约定提供服务。
3.2.2. 服务期限内,xxx将为您提供如下客户服务:
3.2.2.1. xx云为付费用户提供7×24售后故障服务,并为付费用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证付费用户能够联系到故障联系人。故障联系人在明确故障后及时进行反馈;
3.2.2.2. xx云提供7×24小时的在线工单服务系统,解答客户在使用中的问题。
3.2.3.涉及云企业网服务的,xxx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及xx云提供的软件的
运营维护,即云企业网服务的相关技术架构及操作系统等。操作系统之上部分(如您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您自行负责。此外,您自行升级操作系统可能会造成宕机等不良影响,请自行把握风险并谨慎操作。
3.2.4. xxx将消除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您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xx云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3.2.5. xxx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4. 用户数据的保密
4.1.您因使用xx云服务,而存储于xx云服务上的数据均是您的资产,除非双方另有约 定,xx云承诺保密。
4.2. 您的用户数据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4.2.1. 经您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4.2.2.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4.2.3. 如果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2.4. 为提供您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数据。
4.3. 本条款不因本服务条款的终止而失效。
5. 知识产权
5.1. 您应保证提交xx云的素材、对xx云服务的使用及使用xx云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基于侵犯版权、侵犯第三人之权益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其他适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xxx提起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则您应赔偿xxx因此承担的费用或损失,并使xx云完全免责。
5.2.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xx云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xx云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5.3. 您承认xx云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xx云或第三方所有。除xxx或第三方明示同意外,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 期限与终止
6.1. 服务期限将依据您订购的服务期限为准。
6.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6.2.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6.2.2. 您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a.您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 b.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xx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费用;
6.2.3. 您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xx云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 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您遭遇该等行为而给xx云或者xx云的其他的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xx云与国际互联网或者xx云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xx云内部的通畅联系,xx云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果终止服务的,将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
)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
6.2.4. xx云可提前30天在xxx.xxxxxx.xxx上通告或给您发网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 式终止本服务条款,届时xx云应将您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退还至您的xx云账户。
7. 违约责任
7.1. 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7.2. 您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xx云违约:
7.2.1. xxx在进行服务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7.2.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7.3. 如因xx云原因,造成您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使用服务的,您可以终止服务,但非xx云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
7.4. 在任何情况下,xxx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
,包括您使用xx云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
7.5. 在任何情况下,xxx对本服务条款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 之服务费总额。
8.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8.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9.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9.1. 本服务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2. 在执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 可直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附则
10.1. xxx在xxx.xxxxxx.xxx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 面是本服务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xxx.xxxxxx.xxx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与本服务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0.2. xx云有权以提前30天在xxx.xxxxxx.xxx上公布、或给您发网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 的方式将本服务条款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xxx的关联公司。
10.3. 如果任何条款在性质上或其他方面理应地在此协议终止时继续存在,那么应视为继续存在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
云企业网服务等级协议
x服务等级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以下简称 “SLA”)规定了xx云向客户提供的云企业网
(Cloud Enterprise Nework)的服务可用性等级指标及赔偿方案。特别提示您本服务等级协议仅适用于中国内地地区的地域及接入点。
1.定义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按照服务周期内的天数╳24(小时)╳60(分钟)计算。
服务不可用分钟数:当某一分钟内,客户所有加载到云企业网内的网络实例(专有网络,边界路由器)建立连接的连续尝试均失败,则视为该分钟内该云企业网服务不可用。在一个服务周期内云企业网不可用分钟数之和即服务不可用分钟数。
月度服务费用:客户在一个自然月中就单个云企业网带宽包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如果客户一次性支付了多个月份的服务费用,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用。
2.服务可用性
云企业网服务可用性以加入其中的网络实例互通为维度按服务周期统计,按照如下方式计算:服务可用性=((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服务不可用分钟数)/服务周期总分钟数)×100%
特别说明:由于云企业网中需要加载专有网络和边界路由器。在加载边界路由器的时候,关于专线接入,x SLA只保证多路接入不同接入点的服务可用性。其余接入方式如:多路接入同一接入点,单路接入同一接入点
,不在本SLA保证范围内。
云企业网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5%,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承诺,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获得赔偿。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1)xx云预先通知用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任何xx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用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5)用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6)用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7)用户的疏忽或由用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8)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
(9)其他非xx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3.赔偿方案
3.1赔偿标准
根据加入云企业网的网络实例月度服务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云
企业网带宽包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客户就该云企业网带宽包支付的月度服务费用(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低于99.95%但等于或高于99.00% | 月度服务费用的15% |
低于99.00%但等于或高于95.00% | 月度服务费用的30% |
低于95.00% | 月度服务费用的100% |
3.2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实例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云企业网中网络实例间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 4.其他
xx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xxx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
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xxx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云企业网服务,如您继续使用云企业网服务
,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
服务协议
提示条款
欢迎您(最终用户)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共同签署本《服务协议
》(下称“本协议”)并使用跨境云专线(即:联通跨域类产品,包含:“联通跨境高速通道”、“云企业网
_跨境”、“全球加速2.0_跨域加速”等)服务!跨境云专线是联通运营、通过xx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云”)的销售渠道由联通向您提供的专线服务。
您原在xx云平台有该服务订单且继续使用联通提供的“跨境云专线产品”的,一经签署确认本协议您与联通 均应遵守本协议如下各项约定。如下服务协议将取代您之前在xx云平台上就跨境云专线产品与xx云所签署的服务合同(如有,即原服务合同终止)。
协议中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客服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阅读并点击同意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 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联通达成一致。本协议自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日起成立。 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勿进行签约动作。
一、签约及运营主体
x服务协议是您(最终客户)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就跨境云专线的租用所签署的协议。联通向您提供跨境云专线,联通以下称为“服务商”。
二、服务内容
跨境云专线服务具体数量、费用和规格以您在xx云官网上的订单为准。三、服务费用及发票
3.1. 服务费用将在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您可选择先付费或后付费的服务。服务商委托xx云代为收取您的服务费。
3.2. 先付费:
3.2.1. 在您付费之后,服务商才开始为您提供服务。您未在下单后立即付费的,订单将为您保留7天,7天届满您仍未付费或者7天内服务售罄的,订单失效,订单失效后服务商与您就服务所达成的合意失效。
3.2.2. 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您至少应在服务期满前7天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
3.2.3. 先付费服务是您购买的包年包月的服务,在您订购的服务期限届满前,您不应提前终止服务或变更规格 和配置。
3.3. 后付费:您先使用后付费,xx云每天对您前一天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费并出具账单,并按照账单金额从您的xx云账户中划扣服务费用。您应自行负责及时、足额的向您xx云账户中充值,如因账户余额不足致使不足以扣划服务费用的,服务商将向您暂停、停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相应的后果及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
3.4. 服务发票开具
服务费用(跨境云专线租费)的发票由杭州联通开具,具体发票开具内容及时效按照国家及联通总部相关规定 执行。
3.4.1. 开具增值税发票内容为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3.4.2. 您可在跨境云专线业务先付费服务发生后实时提交开票申请。次月5日起,服务商开始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次月10日起,服务商开始为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3. 您可在跨境云专线业务后付费服务发生的次月1日起提交开票申请。次次月5日起,服务商开始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次次月10日起,服务商开始为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您的权利和义务
4.1. 服务商根据业务发展,所进行的自身网络、线路、设备的调整或检修,您应积极配合,并应在调整或检修完成后确认相关业务的运行情况。
4.2. 您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放置在您处的服务商设备(如有)的安全和运行环境,您不得损坏服务商设备及线路。
4.3. 您不得利用服务商为您提供的跨境云专线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同时您确认 遵守本服务协议附件1的各项承诺。
4.4. 您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的跨境云专线违法经营互联网业务,不得将跨境云专线与互联网相连接。一经发现
,服务商有权通知您立即断开连接,同时有权对跨境云专线实施关闭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5. 您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4.5.1. 对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利用电信网络或其他电信设施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以及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您若违反上述规定
,服务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跨境云专线,情节严重者可解除合同,您还应赔偿服务商损失。
4.5.2. 利用服务商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
,以及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 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4.6. 您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
4.7. 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规定,您应如实登记真实身份信息,若拒绝出示真实有效证件原件,或拒绝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或冒用他人的证件,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服务商有权拒绝为您办理业务。
4.8. 您对自己存放在xx云云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xx云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您承担。
4.9. 您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
,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将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4.10. 为了数据的安全,您应负责您数据的备份工作。
4.11. 您应对您的用户业务数据的来源及内容负责,服务商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您将承担 因您的用户业务数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相应结果及责任。
4.12. 您理解并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您有保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的义务;您使用服务商的服务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的安全。
4.13. 您还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服务商在网站页面上展示的相应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操作文档等内容
(以上简称“操作指引”),依照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您将承担违反相关操作指引所引起的后果;同时
,服务商xx提示您,请把握风险谨慎操作。五、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
5.1. 服务商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5.2. 服务商根据业务发展,有权进行自身网络、线路、设备的调整或检修。若对您业务产生影响,则需采用书面形式或公告方式提前通知,并在调整完毕后与您确认相关业务的运行情况。
5.3. 服务商担负跨境云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有权要求您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5.4. 服务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向您收取专线租用费用。若服务期内,国家出台新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
,则服务商在和您共同协商后,按新的资费标准作相应的调整。
5.5. 服务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跨境云专线的用途并做好日常监管,您使用跨境云专线应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不得传输违法、有害信息,不得用于侵害国家秘密、网络安全的用途等,如出现上述行为,服务商有权立即暂停相关服务。
5.6. 服务履行过程中如遇服务商及联通总部相关业务管理政策调整,且调整后的政策与本协议内容冲突,双方应对协议中受政策影响的内容进行协商调整。
5.7. 您使用服务商的跨境云专线出现通信故障,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服务商在接到您故障申报后,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恢复通信。
5.8. 服务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您提供相应的用户信息,服务商将对您的用户信息进行审核,如审核不 通过,服务商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六、知识产权
6.1. 在本协议项下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提供一方或其合法权利人所有; 除提供方或合法权利人明示同意外,另一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知识成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2. 您应保证提交服务商的素材、对服务的使用及使用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服务商应保证向您提供的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6.3.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或对您使用的服务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和服务商均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对方的相关投诉处理工作。对于因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违约方应负责解决,承担费用和损失,以及使另一方免责。
七、保密条款
7.1.本服务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
,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7.2.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用途或目的。
7.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7.4.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7.4.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7.4.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7.4.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7.4.4.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7.4.5.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通知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
获益;
7.4.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
7.4.7.接受方为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某项业务资质、获得某项认定、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认证,需结合对方情况向前述机构提交材料或进行说明的而披露的信息,在该等情况下,接受方应秉持必要情况下最少披露原则及要求因此获知保密信息的机构按不低于本协议的标准予以保密。
7.5. 您和服务商都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泄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 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服务质量承诺
跨境云专线由联通提供,联通承诺您使用的跨境云专线能够满足相应产品SLA要求。若您对于跨境云专线涉及的合规性、发票提供存在异议,您可联系联通协商解决(联通客服热线:0571-10010)。
九、服务期限
9.1. 以包年包月形式售卖的先付费的服务:
9.1.1. 以包年包月等固定期限形式售卖的服务,服务期限至订购的期限届满为止;以资源包(或套餐包)形式售卖的服务,服务期限则至您订购的资源包服务期限到期或资源包中的服务被使用完毕为止(以前述二者早发生为准);
9.1.2. 您应在服务期限内将资源包的服务数量使用完毕,如资源包的服务期限届满,您已订购但未使用完毕的服务将被作废且服务商将不提供其他替代或补充。
9.2. 后付费的服务:
除非另有其他约定或您未结清其他应付款项的,您开通服务即可使用跨境云专线服务;您应确保您的账户余额充足,以便持续使用服务至法律规定或本服务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为止。
十、违约责任
10.1. 您应按约定向服务商支付服务费用,若费用超过结算日期尚未支付,视作逾期,服务商有权按每天3‰的 比例加收违约金,直至您缴清全部费用为止。若您超过结算日期三十日仍未缴清欠费的,服务商有权终止提供跨境云专线,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费及违约金,以及要求您赔偿服务商已经投入的成本和费用。
10.2. 若服务商原因,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时,服务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您,一个月届满则服务终止
,服务商将结清一切款项,服务商已经投入的成本和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0.3. 您不得将从服务商租用的电路资源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如您违反以上约定,服务商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您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标准为本协议履行期间累计服务费总金额的两倍。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您应继续补足。
10.4. 您应遵守本服务协议的各项约定,如您违反您的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和义务,服务商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如情节严重的,如您违反本服务协议第4.3条、4.4条和4.5条,服务商除有权终止协议外,并有权要求您赔偿 经济损失,赔偿标准为本协议履行期间累计服务费总金额的两倍。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您应继续补足。
十一、通知
11.1. 您在使用服务商服务时,您应该向服务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您在xx云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11.2.服务商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11.3. 服务商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1.4.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将由您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2.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
,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
、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十三、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服务商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附则
14.1. 本服务协议的附件,以及服务商通过在您订购服务的过程中向您说明的内容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均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如本协议内容发生变动,服务商或xx云应通过提前30天在您订购的网站通过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继续使用服务商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所做的相关修改。
14.3. 服务商有权经提前通知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关联公司。
14.4. 服务商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条款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4.5. 本服务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4.6. 本服务协议项下之保证条款、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不因本服务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
附件1
跨境云专线业务信息安全承诺书
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本用户对于所租用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专线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专线IPLC、国际以太网专线IEPL、IP VPN等),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向杭州联通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一. 本用户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 本用户接受中国联通及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中国服务商查找、清除非 法网络行为,直至处理完毕。
三. 本用户承诺规范使用服务商提供的专线业务,使用用途为用于客户内部系统的互联(自用)。此专线不得用 于连接境内外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不违规经营,不转租转售。如有转租转售等违规行为,服务商有权单方终止与本用户的专线租用合同,而不必承担责任,由此给服务商造成任何损失的,本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四. 本用户承诺若违反本承诺书所列任何一项条款,由本用户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严 肃处理,造成本用户自身财产损失或者造成其他方财产损失的,由本用户直接赔偿。同时,服务商有权单方暂停提供专线接入服务或者解除双方间专线租用服务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服务商造成任何损失的
,本用户将承担服务商方损失。
五. 如专线业务需要与服务商指定的关联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本用户的上述承诺对服务商的关联公司亦适用。特此承诺。
联通相关协议
联通跨境服务相关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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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跨境协议授权书 | 下载链接 |
联通跨境增加发票多抬头说明函 | 下载链接 |
联通跨境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 下载链接 |
联通跨境云专线调账模板 | 下载链接 |
跨境云专线服务协议
提示条款
欢迎您(最终用户)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共同签署本《服务协议
》(下称“本协议”)并使用跨境云专线(即:联通跨域类产品,包含:“联通跨境高速通道”、“云企业网
_跨境”、“全球加速2.0_跨域加速”等)服务!跨境云专线是联通运营、通过xx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云”)的销售渠道由联通向您提供的专线服务。
您原在xx云平台有该服务订单且继续使用联通提供的“跨境云专线产品”的,一经签署确认本协议您与联通 均应遵守本协议如下各项约定。如下服务协议将取代您之前在xx云平台上就跨境云专线产品与xx云所签署的服务合同(如有,即原服务合同终止)。
协议中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客服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阅读并点击同意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 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联通达成一致。本协议自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日起成立。 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勿进行签约动作。
一、签约及运营主体
x服务协议是您(最终客户)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就跨境云专线的租用所签署的协议。联通向您提供跨境云专线,联通以下称为“服务商”。
二、服务内容
跨境云专线服务具体数量、费用和规格以您在xx云官网上的订单为准。三、服务费用及发票
3.1. 服务费用将在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您可选择先付费或后付费的服务。服务商委托xx云代为收取您的服务费。
3.2. 先付费:
3.2.1. 在您付费之后,服务商才开始为您提供服务。您未在下单后立即付费的,订单将为您保留7天,7天届满您仍未付费或者7天内服务售罄的,订单失效,订单失效后服务商与您就服务所达成的合意失效。
3.2.2. 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您至少应在服务期满前7天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 3.2.3. 先付费服务是您购买的包年包月的服务,在您订购的服务期限届满前,您不应提前终止服务或变更规格
和配置。
3.3. 后付费:您先使用后付费,xx云每天对您前一天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费并出具账单,并按照账单金额从您的xx云账户中划扣服务费用。您应自行负责及时、足额的向您xx云账户中充值,如因账户余额不足致使不足以扣划服务费用的,服务商将向您暂停、停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相应的后果及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
3.4. 服务发票开具
服务费用(跨境云专线租费)的发票由杭州联通开具,具体发票开具内容及时效按照国家及联通总部相关规定 执行。
3.4.1. 开具增值税发票内容为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3.4.2. 您可在跨境云专线业务先付费服务发生后实时提交开票申请。次月5日起,服务商开始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次月10日起,服务商开始为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3. 您可在跨境云专线业务后付费服务发生的次月1日起提交开票申请。次次月5日起,服务商开始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次次月10日起,服务商开始为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您的权利和义务
4.1. 服务商根据业务发展,所进行的自身网络、线路、设备的调整或检修,您应积极配合,并应在调整或检修完成后确认相关业务的运行情况。
4.2. 您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放置在您处的服务商设备(如有)的安全和运行环境,您不得损坏服务商设备及线路。
4.3. 您不得利用服务商为您提供的跨境云专线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同时您确认 遵守本服务协议附件1的各项承诺。
4.4. 您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的跨境云专线违法经营互联网业务,不得将跨境云专线与互联网相连接。一经发现
,服务商有权通知您立即断开连接,同时有权对跨境云专线实施关闭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5. 您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4.5.1. 对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利用电信网 络或其他电信设施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以及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您若违反上述规定
,服务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跨境云专线,情节严重者可解除合同,您还应赔偿服务商损失。
4.5.2. 利用服务商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
,以及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 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4.6. 您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
4.7. 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规定,您应如实登记真实身份信息,若拒绝出示真实有效证件 原件,或拒绝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或冒用他人的证件,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服务商有权拒绝为您办理业
务。
4.8. 您对自己存放在xx云云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xx云云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您承担。
4.9. 您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
,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将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4.10. 为了数据的安全,您应负责您数据的备份工作。
4.11. 您应对您的用户业务数据的来源及内容负责,服务商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您将承担 因您的用户业务数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相应结果及责任。
4.12. 您理解并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您有保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的义务;您使用服务商的服务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的安全。
4.13. 您还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服务商在网站页面上展示的相应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操作文档等内容
(以上简称“操作指引”),依照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您将承担违反相关操作指引所引起的后果;同时
,服务商xx提示您,请把握风险谨慎操作。五、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
5.1. 服务商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5.2. 服务商根据业务发展,有权进行自身网络、线路、设备的调整或检修。若对您业务产生影响,则需采用书面形式或公告方式提前通知,并在调整完毕后与您确认相关业务的运行情况。
5.3. 服务商担负跨境云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有权要求您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5.4. 服务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向您收取专线租用费用。若服务期内,国家出台新的电信业务资费政策
,则服务商在和您共同协商后,按新的资费标准作相应的调整。
5.5. 服务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跨境云专线的用途并做好日常监管,您使用跨境云专线应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不得传输违法、有害信息,不得用于侵害国家秘密、网络安全的用途等,如出现上述行为,服务商有权立即暂停相关服务。
5.6. 服务履行过程中如遇服务商及联通总部相关业务管理政策调整,且调整后的政策与本协议内容冲突,双方应对协议中受政策影响的内容进行协商调整。
5.7. 您使用服务商的跨境云专线出现通信故障,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服务商在接到您故障申报后,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恢复通信。
5.8. 服务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您提供相应的用户信息,服务商将对您的用户信息进行审核,如审核不 通过,服务商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六、知识产权
6.1. 在本协议项下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提供一方或其合法权利人所有; 除提供方或合法权利人明示同意外,另一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知识成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2. 您应保证提交服务商的素材、对服务的使用及使用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服务商应保证向您提供的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6.3.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或对您使用的服务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和服务商均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对方的相关投诉处理工作。对于因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违约方应负责解决,承担费用和损失,以及使另一方免责。
七、保密条款
7.1.本服务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
,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7.2.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用途或目的。
7.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7.4.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7.4.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7.4.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7.4.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7.4.4.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7.4.5.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通知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7.4.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
7.4.7.接受方为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某项业务资质、获得某项认定、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认证,需结合对方情况向前述机构提交材料或进行说明的而披露的信息,在该等情况下,接受方应秉持必要情况下最少披露原则及要求因此获知保密信息的机构按不低于本协议的标准予以保密。
7.5. 您和服务商都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泄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 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服务质量承诺
跨境云专线由联通提供,联通承诺您使用的跨境云专线能够满足相应产品SLA要求。若您对于跨境云专线涉及的合规性、发票提供存在异议,您可联系联通协商解决(联通客服热线:0571-10010)。
九、服务期限
9.1. 以包年包月形式售卖的先付费的服务:
9.1.1. 以包年包月等固定期限形式售卖的服务,服务期限至订购的期限届满为止;以资源包(或套餐包)形式售卖的服务,服务期限则至您订购的资源包服务期限到期或资源包中的服务被使用完毕为止(以前述二者早发生为准);
9.1.2. 您应在服务期限内将资源包的服务数量使用完毕,如资源包的服务期限届满,您已订购但未使用完毕的服务将被作废且服务商将不提供其他替代或补充。
9.2. 后付费的服务:
除非另有其他约定或您未结清其他应付款项的,您开通服务即可使用跨境云专线服务;您应确保您的账户余额充足,以便持续使用服务至法律规定或本服务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为止。
十、违约责任
10.1. 您应按约定向服务商支付服务费用,若费用超过结算日期尚未支付,视作逾期,服务商有权按每天3‰的 比例加收违约金,直至您缴清全部费用为止。若您超过结算日期三十日仍未缴清欠费的,服务商有权终止提供跨境云专线,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费及违约金,以及要求您赔偿服务商已经投入的成本和费用。
10.2. 若服务商原因,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时,服务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您,一个月届满则服务终止
,服务商将结清一切款项,服务商已经投入的成本和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0.3. 您不得将从服务商租用的电路资源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如您违反以上约定,服务商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 议,并有权要求您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标准为本协议履行期间累计服务费总金额的两倍。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您应继续补足。
10.4. 您应遵守本服务协议的各项约定,如您违反您的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和义务,服务商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如情节严重的,如您违反本服务协议第4.3条、4.4条和4.5条,服务商除有权终止协议外,并有权要求您赔偿 经济损失,赔偿标准为本协议履行期间累计服务费总金额的两倍。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您应继续补足。
十一、通知
11.1. 您在使用服务商服务时,您应该向服务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您在xx云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11.2.服务商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11.3. 服务商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1.4.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将由您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2.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
,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
、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十三、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服务商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附则
14.1. 本服务协议的附件,以及服务商通过在您订购服务的过程中向您说明的内容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均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如本协议内容发生变动,服务商或xx云应通过提前30天在您订购的网站通过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继续使用服务商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所做的相关修改。
14.3. 服务商有权经提前通知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关联公司。
14.4. 服务商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条款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4.5. 本服务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4.6. 本服务协议项下之保证条款、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不因本服务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
附件1
跨境云专线业务信息安全承诺书
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本用户对于所租用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专线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专线IPLC、国际以太网专线IEPL、IP VPN等),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向杭州联通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一. 本用户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 本用户接受中国联通及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中国服务商查找、清除非 法网络行为,直至处理完毕。
三. 本用户承诺规范使用服务商提供的专线业务,使用用途为用于客户内部系统的互联(自用)。此专线不得用 于连接境内外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不违规经营,不转租转售。如有转租转售等违规行为,服务商有权单方终止与本用户的专线租用合同,而不必承担责任,由此给服务商造成任何损失的,本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四. 本用户承诺若违反本承诺书所列任何一项条款,由本用户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严
肃处理,造成本用户自身财产损失或者造成其他方财产损失的,由本用户直接赔偿。同时,服务商有权单方暂 停提供专线接入服务或者解除双方间专线租用服务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服务商造成任何损失的
,本用户将承担服务商方损失。
五. 如专线业务需要与服务商指定的关联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本用户的上述承诺对服务商的关联公司亦适用。特此承诺。
开取跨境云企业网带宽包发票
根据工信部相关政策要求,xx云涉及到跨境(中国内地-境外、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的专线链路由杭州联通提供,合同与发票也是由杭州联通提供。您可以通过xx云官网的费用中心开取发票。
开取发票的时间
预付费和后付费带宽包的发票开取时间不同:
预付费订单,次月可以索取发票。例如1月生成的订单,2月可以索取发票。
后付费账单,两个月后可以索取发票。例如1月生成的订单,3月可以索取发票。
开取发票
进入xx云费用中心。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发票管理 > 发票管理。在发票管理页面,单击管理发票信息。
在发票信息管理页面,单击修改发票信息,填写发票信息,然后单击提交。
返回发票管理页面,单击云市场三方下的索取发票。
服务商选择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选择要开票的订单,然后单击下一步。确定发票信息和地址,然后单击索取发票。
查看发票
进入xx云费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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