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公務機公司為母公司的子公司,故公務機公司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因此 ,公務機地面服務合作經營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