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Expression is faulty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Expression is faulty **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
自行采购项目
比
选
文
件
采购人: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自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
二、采购预算:6万元。
三、比选项目简介:
1.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自行采购项目中选人1名。
2.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的要求。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公告链接中下载。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比选时间:2024年7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3.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 xxx00x0x000办公室)。
八、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成都温江区官方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18室
联系人:xxx
电 话:82713756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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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采购人: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18室 联系人:xxx 电 话:82713756 |
|
比选项目名称 |
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 |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万元;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照供应商报价一览表各分项报价金额执行,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3.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报价及合同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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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比选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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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来源 |
公开征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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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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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90日历天(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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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复印)而成]。 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或比选申请人有权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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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要求(实质性要求) |
1.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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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小组的组建 |
比选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 比选小组成员确定方式:按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组建。 |
注:其他与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
二、总 则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文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文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文件三 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四 承诺函
文件五 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文件六 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表
文件七 商务要求应答表
文件八 报价一览表
文件九 项目实施方案
文件十 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文件十一 履约经验证明材料
文件十二 其他材料
二、比选申请人的责任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报价格式和项目要求等。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责任。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书写
比选申请文件使用的所有文件均采用简体中文书写。
四、报价
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比选申请人要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内容填写单价及其他事项,不得遗漏。
3.比选申请人报价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履行完成项目所要求工作的总承包价格。
4.比选申请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合理报价。
五、比选申请文件装订及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1份正本和2份副本应按要求进行有效签署,装订成册;在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处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文件正、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密封在一起。
2.比选申请文件封装袋上应当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日期等。
3.比选申请人应于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公告中指定的地点。
六、无效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属于以下情况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完成报价的;
3.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完成签字、盖章的;
4.工作内容不满足比选文件基本要求的;
5.有重大技术偏离的。
七、比选小组的组成
比选小组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八、比选终止
在比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终止: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单位不足一家。
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比选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x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中选通知书
采购人自中选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比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十一、签订合同
1.中选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比选文件、中选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中选通知书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十二、履行合同
1.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 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
二、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具有的良好商业信誉是指:至比选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因比选申请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2.比选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三、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参照“第七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中的“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
四、比选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参照“第七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中的“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注:参照“第七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中的“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注:参照“第七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中的“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1.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时不需要提供。
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时提供本证明书。
说明: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将视为未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比选申请人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②比选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虚假承诺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中选资格:
2.1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2.2比选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中标(中选/成交)资格的;
2.3比选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4比选申请人在前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5比选申请人在前三年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2.6比选申请人在前三年有骗取中标或成交或中选资格的。
③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④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参照财库〔2022〕3 号文件关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⑤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⑥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比选申请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项目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共一个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1月30日之间选择连续5个工作日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活动(具体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二)活动地点
温江区
(三)活动人数
企业质量管理者约50人。
(四)活动方式
全脱产集中宣贯,不安排住宿。
对完成宣贯并经考核的企业质量管理者颁发《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或结业证书。
(五)培训课程
按原质检总局《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大纲》(质检办质〔2013〕400号)及省市场监管局要求选择性安排相关宣贯培训课程。
(六)师资要求
原则上安排具有正高、或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经验的老师授课。
(七)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应包含:设计宣贯课程、安排宣贯日程、配备授课老师和服务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包括:①准备宣贯资料、文具、座牌、指引牌等物料,②提供茶水、餐饮、学员管理、组织考试、证书制作等全项服务)。
三、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1月30日,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履约地点:温江区。
(二)※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总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
采购人付款前,中选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
(三)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比选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比选申请人须针对此条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将视为无效响应)。
3.采购人定期核对比选申请人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车辆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比选文件及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比选申请人限期整改。
4.比选申请人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7.履约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中选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注: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第六章 评审程序和中选规则
一、评审
本次比选评审分为资格审查、比选申请文件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
1.资格审查实行强制性合格条件标准(见下表),凡有一项不合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下步评审。
比选申请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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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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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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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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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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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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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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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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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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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文件符合性审查主要为比选小组对各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比选申请文件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凡有一项不符合,将视为重大偏差,其符合性审查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下步评审。
比选申请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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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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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选申请文件数量、密封要求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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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选申请文件组成是否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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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完全按照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内容进行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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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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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评审主要为评审委员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量化评分,综合比较和评价,比选申请文件量化评分标准见下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30% |
3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比选报价)×100×30%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实施方案 30% |
3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和特点,拟定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目标;(2)项目实施步骤;(3)活动日程安排;(4)课程设计;(5)主要人员配置及职责分工。 方案阐述清晰且全部涵盖以上5项内容得30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扣6分。提供的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或漏洞,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人员配置 20% |
2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和特点,拟配置的团队: (1)项目负责人(10分):具有大专学历得2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4分;每具有一年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最多得6分; (2)班主任(10分):具有大专学历得2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4分;每担任过一个培训班班主任得1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学历证书、工作履历经验予以佐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履约经验 20% |
20分 |
(1)履约经验(10分):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2)具有《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发证资质,得10分。 注:提供具有《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发证资质承诺函,未提供的不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注:** Expression is faulty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Expression is faulty **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 |
二、中选供应商确认规则
1.比选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以下同)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经综合评审,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拟中选供应商。
2.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填写《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采购项目比选结果确认表》(以下简称《比选结果确认表》)。《比选结果确认表》应当由比选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比选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比选结果确认表》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比选小组成员拒绝在比选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评审结果提交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中选供应商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第七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比选申请文件
项目名称: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自
行采购项目
比选申请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授权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自行采购项目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申请人名称: (xx)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比选活动,而授权委托代表参加的适用。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自行采购项目比选活动、参与项目的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比选文件第四章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承诺函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单位 (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 “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宣贯服务”自行采购项目的比选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九)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参加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格式自拟)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表
比选项目名称: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企业首席
质量官宣贯服务”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比选申请人应答 |
偏离情况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
…… |
…… |
注:比选申请人如与比选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比选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比选文件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七、商务要求应答表
比选项目名称: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企业首席
质量官宣贯服务”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比选申请人应答 |
偏离情况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
…… |
…… |
注:如与比选文件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比选文件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比选文件所有商务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八、报价一览表
比选项目名称: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企业首席质量
官宣贯服务”
格式自拟
注:1.上述费用标准应参照《成都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成财行〔2017〕76号)三类培训标准执行。
比选申请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九、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十、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比选项目名称: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企业首席
质量官宣贯服务”
类别 |
职务(岗位)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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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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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2.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比选文件要求的为准。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履约经验证明材料
(一)类似项目
序号 |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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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比选文件要求的为准。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发证资质
承诺函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比选申请人名称)具有《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发证资质。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其他材料
比选申请人认为其他有利于中选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