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扬州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预算金额: 9.7 万元
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内完成整个项目并且通过扬州市气象局验收,可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
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
门出具的 2021 年 2 月-2021 年 4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2 月-2021 年 4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
x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
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具备窗帘生产加工的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
家的授权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
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 5、6、7 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7 日 (北京时间)
方式:详见扬州市气象局官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气象局 206 室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气象局 206 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 2021 年
6 月 7 日 23:59 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递交至扬州市气象局经办人。同时需与扬州市气象局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6、根据苏财购〔2020〕52 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气象局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九、样品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2021 年 6 月 10 日 9:30(北京时间)前)将样品送至扬州市气象局 206室指定地点。不得注明投标人名称、品牌及厂家名称。不论中标与否,涉及样品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验收参考依据。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
二、货物类项目采购需求
一、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项目预算金额 (元) |
1 | 布窗帘 | 480 米(面料) 165 米(里料) | 米 | 拒绝进口 | 97000 |
2 | 卷帘 | 20 平米 | 平米 | 拒绝进口 | |
3 | 轨道 | 160 米 | 米 | 拒绝进口 | |
注: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二、技术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特征 | 备注 |
1 | 布窗帘 | 480 米(面料) 165 米(里料) | 1 材质:环保功能性遮光纳米高精密提花布 2 材质要求:环保.无涂层.遮光.耐水洗/干洗.无异味,阻热阻寒.隔热率 60%.隔音率 45%,遮光率 70%,面料xx衬遮光率 85%-90%,防紫外线.防偷窥器材.三层工艺.高强度粘合,不含甲醛,不含 EPO,不含可分解致癌芬香胺染料 3 工艺:针码 每寸至少 12 针,侧边一律 4 厘 米宽,正负误差不超过 2 毫米,笔直顺畅,拼缝的布边全部采用 |
锁包一体垂直定型工艺,折与折之间 26cm,绑带 2.1 超强磁铁扣,塑料调节钩用 8.5cm,带钩精品带包用 10 年 4 其它要求: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产品 质检报告 | ||||
2 | 卷帘 | 20 平米 | 面料描述:防水 防霉成分:100%涤纶布 幅宽:2.20m/2.3m/3.0m厚度:0.35mm 重量:180-190/㎡ 开孔率:遮光率 93% 色牢度:≧4-6 级 耐磨性:>1000(ASTMD4966) | |
3 | 轨道 | 160 米 | 产品名称 定制中方轨颜色 象牙白香槟色 材质 原生铝材规格宽 22mm, 高 19.5mm,壁厚 1mm 配件 封口 2 个/根,安装码 2 个/ 米,滑轮单轨 9 个/米安装方式顶装,墙装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
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
门出具的 2021 年 2 月-2021 年 4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2 月-2021 年 4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
x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
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具备窗帘生产加工的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
家的授权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
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 5、6、7 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四、评标定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根据项目情况,列明评分要素和具体分值。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评标标准
价格 40 分 | 投标报价 40 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4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100%(保留两位小数) |
综合实力 10 分 | 企业实力 10 分 | 1、供应商具有 ISO14001 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体系认证证书、 OHSAS18001/ ISO45001 体系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有一个得 1 分,满分 3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有xx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有一个得 2 分,满分 4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评价等级为 AAA 级得 3 分,AA级证书的得 2 分,A 级证书得 1 分,满分 3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产品参数 10 分 | 产品参数响应评价 10 分 | 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每有一项 负偏离的扣 1 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 10 分,最低得 0 分,满分 10 分 |
方案及售后服务 15 分 | 方案 5 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设施安装实施及验收方案进行打分, 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施制定的定期上门服务回访及进行免费检 修、保养售后服务人员配备、紧急故障处理预案方案, 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使用方案,方案贴切、详细、全面的 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4、技术培训方案及承诺,满分 1 分 供应商应免费对采购人进行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培训,并且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方案及承诺贴切、详细、全面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5、根据供应商所投入的保证本项目实施的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安排进 行打分,设备和技术人员安排较充足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
1、针对本项目的 2 年免费维保不得分,每增加一年的得 1 分,满分 3 分(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售后服务 10 分 | 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半小时响应,2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完成维修得 4 分,4 小时内得 2 分,超过 4 小时不得分。(提供 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分 4 分 3、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清单,质保期外服务及其他零配件、备品备件价格等优惠承诺,满分 3 分(提供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配件齐全、价格优惠的得 3 分; 配件较齐全、价格较优惠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 |
专家评审组根据供应商提供样品的制作工艺、布料和辅料材质、外观等 | ||
样品 25 分 | 样品 25 分 | 综合评分:第一名得 25 分,第二名得 15 分,第三名得 10 分,排名 以后的不得分。 |
中标的样品交由采购人封存。 |
注: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3、若发现有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投标,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商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天(30 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扬州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中心。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7000 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三)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货到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 %,余下 5 %作为售后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 10 日内付清。
(四)履约担保金:无。
(五)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为 1 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八)备件备品要求:
1.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2.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应按其在江苏地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九)违约责任:(根据用户方提供情况制定)
(十)其他:
采购人:扬州市气象局,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 343 号,联系人:xxx,电话:
0000-00000000。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磋商供应商名称: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四、供货一览表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八、验收方案
九、其他
附表 1、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2、供应商承诺书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 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二、资信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
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
门出具的 2021 年 2 月-2021 年 4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2 月-2021 年 4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
x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
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具备窗帘生产加工的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
家的授权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
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 5、6、7 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磋商响应函
致:扬州市气象局
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20 年 12 月 31 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五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
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xx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须按企业声明函要求完整填写,须对企业声明函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中标后将公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公司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扬州市气象局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 期: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名称 | 第一轮报价 | 是否为小微企业 |
大写: 小写: (人民币)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响应报价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3、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分项报价表
、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品牌、 规格、型号 | 产品制造企业名称 (全称) | 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 (大型、中型、小型 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4 | ||||||||
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
四、供货一览表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 号 | 产地 | 数量 | 交货期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或说明 |
1 | |||||
2 | |||||
3 |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质保期 | |||
售后技术服务要 求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 天内 | ||
交货方式 | |||
交货地点 | |||
付款方式 | |||
投标货币 | |||
备品备件及耗材 等要求 |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售后服务
根据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和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制,内容格式自定。
八、验收方案
根据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和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制,内容格式自定。
九、其他
附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扬州市气象局: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年 月 日开标的采购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 |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递交至扬州市气象局。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扬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xx自律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扬州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
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
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投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扬州市气象局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
1.1 定义
x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见证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见证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配件和技术资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清点、
堆放、验收前保管、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扬州市气象局。 (6)“卖方”系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1.2 技术规格
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
1.3 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1.4 包装要求
1.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1.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质量合格标识。
1.5 生产和装运条件
1.5.1 供应商在材料准备、加工、设备运输前均应得到采购人书面指示,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和加工前,对设备技术要求、数量、外形进行调整,双方协商解决,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数量调整时单价不变,总价按数量进行调整;技术要求、外形调整时按投标书中相同或相近标准价格进行调整,没有相同和相近的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商议确定。
1.5.2 根据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采购人在货到五个工作日内负责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供应商负责,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费用追加。
1.5.3 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
1.6 付款
1.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1.6.2 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①发票原件;
②合同副本;
③装箱单(内附出厂合格证明);
④验收合格证书。
1.6.3 付款方式:
中标公示期满后 10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 90%,同时凭验收合格手续和收据原件,见证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一年后货物无质量问题付清 10%的余款(不计利息)。
1.7 伴随服务
1.7.1 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1.7.2 除第 1.7.1 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①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②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③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④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7.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8 质量保证
1.8.1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8.2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 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不是原装合格正品,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8.4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8.5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或直至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卖方 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9 检验
1.9.1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9.2 买方将在卖方交货后十(10)天内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10 索赔
1.10.1 买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10.2 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使用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1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使用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或使用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
x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1 卖方迟交货
1.11.1 卖方应按照承诺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终止合同。
1.1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见证方。买方、见证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 11.1 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12 误期赔偿
窗帘供货期 30 个日历天(自领到中标通知书起算),除合同条款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和使用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13 不可抗力
1.13.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11 条、12 条和 17 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鉴证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
1.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和见证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天以上时,买方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4 税费
1.14.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14.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15 履约保证金
1.15.1 采购合同签订后,卖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15.2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15.3 履约保证金应按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条件之规定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
1.16 仲裁
1.16.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30 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16.2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扬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6.3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
1.16.4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17 违约终止合同
1.17.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和使用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
物;
(2) 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或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
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或赔偿损失;
(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17.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7.1 条或本合同其他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同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18 破产中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 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19 转让
除买方和鉴证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20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0.1 合同应在买方、卖方、见证方签字。
1.20.2 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就,买方三份,卖方、见证方各执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1.20.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买方、卖方、见证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0.4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签订合同
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附分项报价清单及样品图片
货物项目验收报告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
采购方 | 生产商 |
供货商 | 生产日期 | |||
货物价格 | 产地 | |||
货物数量 | 出厂编号 | |||
使用地点 | 产品注册证号 | |||
验收记录 | 验收项目 | 验收情况 | 备注 | |
主机序列号 | 有□ | 无□ | ||
产品合格证 | 有□ | 无□ | ||
使用手册 | 有□ | 无□ | ||
维修保养手册 | 有□ | 无□ | ||
设备操作规程 | 有□ | 无□ | ||
设备保养规程 | 有□ | 无□ | ||
软件 | 有□ | 无□ | ||
外包装 | 通过□ | 不通过□ | ||
按合同核对主机零配件数量 (附配置清单) | 通过□ | 不通过□ | ||
进口报关单(进口设备) | 有□ | 无□ | ||
进口验收合格证明(进口设 备) | 有□ | 无□ | ||
.......... | ||||
验收结 论 | ||||
签名盖章 | 甲方: 验收人员签名(职务): (公章)年月日 乙方: 验收人员签名(职务): (公章)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