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831512 证券简称:环创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 27 日,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环创彼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富宁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富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
2、项目内容:本项目设计总处理规模为 400 吨/日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场,分两期建设,工程总投资估算 15,000 万元,总占地面积: 100 亩(含联络道路)。 项目一期建设主要建设日处理规模 200 吨的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一座,建设主厂房及配套设施,同时建设燃气燃油回收利用、制砖工程等。根据富宁县垃圾总体情况及一期运行效果,项目二期择期进行建设,原则上按照一期模式由特许经营者进行续建,续建规模为日处理能力 200 吨(总用地不变)。
本项目采取PPP融资筹措方式,全部由子公司全额融资和投资。本协议签订后,视为富宁县人民政府已授予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收益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本项目特许经营的区域包括富宁县城区和xx乡镇的生活垃圾,其他地域范围另行约定。特许经营范围除生活垃圾外,其他垃圾处理另行约定。
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自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计算。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签署对公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PPP 业务的开展和市场开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对公司业绩增长有积极的意义。
三、 风险提示
控股子公司虽已签署特许经营合同,但项目合同的履行和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