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MSCI 中国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MSCI 中国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8月19日证监许可[2014]870号文注册募集。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由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变更注册而来,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7月10日证监许可[2018]1092号文准予变更注册。自2018年9月17日起,《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正式变更为华夏 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本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 牌或违约等风险。本基金为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华夏 MSCI 中国 A 股 国际通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因此本基金的净值会因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 净值波动而产生波动。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 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 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年度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主要人
员情况截止日为2024年5月30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5月15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录
十、基金的业绩 100
十一、基金的财产 10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10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11
十七、风险揭示 11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2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2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4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48
二十四、备查文件 148
附件一:标的指数编制方案 150
一、绪言
《华夏 MSCI 中国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目标 ETF: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ETF),该 ETF 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该 ETF 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 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 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标。本基金以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目标 ETF。
3、ETF 联接基金:是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
称联接基金。
4、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8、招募说明书:指《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原《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或其他媒介。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 0 x院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 x设立日期:1998 年 4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xxxxx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3800 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2% |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 27.8% |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10% |
合计 |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xxxxx:董事长、党委书记,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 董事、董事长;兼任中信集团、中信股份及中信有限总经理助理,中信金控副董事长。曾任 中信证券交易部总经理、襄理、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董事,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总经理,中信建投总经理、董事长,中信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证国际有限公 司董事,中信证券国际、中信xx(即 CLSA B.V. 及其子公司)董事长,中信xx证券、赛 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石投资董事长,中信证券投资董事长等。
J Xxxx Xxxxxxxx Xxxxx先生:董事,学士。现任迈凯希金融公司(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任IGM Financial Inc. 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Mackenzie Investments的首席财务官、Investors Group的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等。
xx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春华资本集团执行董事,负责春华在金融服务行业的投资。曾任职于高盛集团北京投资银行部、春华资本集团分析师、投资经理等。
xxxxx:董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委员、财富管理委员会主任、财富管理党委书记。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B角、总监、联席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公司副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等。
xxxxx: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曾任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分析师,中信证券股票销售交易部B角
(主持工作),中信证券研究部行政负责人,中信证券股票销售交易部行政负责人等。
xxxxx:董事、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任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基金营销部总经理、数据中心行政负责人(兼),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xxxxx:独立董事,硕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战略研究会经济战略专业委员会主任、山东大学经济社 会研究院特聘兼职教授及广西南宁政府咨询专家。曾任职于国家人社部政策法规司综合处。
xxx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高级法官,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副区长,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
xxx女士: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资本 市场、消费经济,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中法 学院院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召 集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第五届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教育部工商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EFMD)理事会理事、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AACSB)首次认证委员 会委员。
xxxxx:监事长,学士。现任xx太平有限公司(Power Pacific Corporation Ltd)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兼任加拿大xx集团旗下Power Pacific Investment Management董事、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加中贸易理事会国际董事会成员。曾任嘉实国际资产管理公司(HGI)的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首席业务发展官和中国战略负责人等。
xxx女士:监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行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统计主管、总账核算跨级主管、B角、B角
(主持工作)等。
xxx先生:监事,博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B角。曾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从事风险分析、风险计量、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工作。
xx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 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等。
xx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经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等。
xxxx: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B角等。
xx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xx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xx女士: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基金经理等。 曾任华夏证券高级分析师,大成基金高级分析师、投资经理,原中信基金股权投资部总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纪委书记等。
xx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投资经理等。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
xxxxx:副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北京新财经杂志社、长城证券,曾任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行政负责人(兼)等。
李彬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法律部行政负责人。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法律监察部副总经理、联席负责人,合规部行政负责人等。
孙立强先生:财务负责人,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行政负责人、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B角、财务部B角等。
桂勇先生:首席信息官,学士。兼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科技部行政负责人。曾任职于深圳市长城光纤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行政负责人等。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司帆先生,硕士。2011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数量投资部研究员等,现任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6日起任 职)、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7月6日起任职)、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10月21日起任职)、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2021年10月21日起任职)、华夏创业板低波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0月21日起任职)、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3月14日起任职)、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2年10月1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3年3月27日起任职)、华夏恒生中国内地企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4月11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5月1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9月25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月3日起任职)、华夏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月23日起任职)、华夏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4月 19日起任职)、投资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2018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荣膺女士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张弘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成员: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徐猛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
袁英杰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荣膺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孙蒙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高级副总裁,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 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 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等要素。公司已经通过了 ISAE3402(《鉴证业务国际准则第 3402 号》)认证,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的报告。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制文化。
(1)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
(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并进行持续教育。
2、风险评估
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对于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 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 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资产配置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基金 经理小组负责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构建,基金经理领导基金经理小组 在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投资运作;交易管理部负责所有交易的集中执行。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对于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交易管理部依据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授权的小组成员的指令负责交易执行。
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交易系统在投资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
④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基金禁止投资受限制的证券并禁止从事受限制的行为。交易系统通过预先的设定,对上述禁止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⑤多重监控和反馈。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监察稽核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人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监察制度
公司设立了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6)反洗钱制度
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除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依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4、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级具有不同的权限。
5、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 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 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1093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1032只,QDII 基金 61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REITs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20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 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张德根
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电话:010-66596688传真:010-66593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嘉朔
网址:www.ccb.com客户服务电话:95533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网址:www.bankcomm.com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季平伟
网址:www.cm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95555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电话:010-66637271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www.citic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95558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郑杨
电话:021-61618888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高天、汤嘉惠网址:www.spdb.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28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电话:0591-87839338传真:021-62159217
联系人:孙琪虹
网址:www.cib.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61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010-63636153传真:010-63639709
联系人:朱红
网址:www.ceb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95595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网址:www.cmb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李雪萍
网址:www.psbc.com客户服务电话:95580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20-38321207、15011838290传真:020-87310955
联系人:韩鹏
网址:www.cgbchina.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82088888传真:0755-25841098
联系人:赵扬
网址:ban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1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网址:www.nbcb.cn客户服务电话:95574
(1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电话:0532-85709749传真:0532-85709839
联系人:赵蓓蓓
客户服务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1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195传真:0571-85106576
联系人:陈振峰
网址:www.hz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
(1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法定代表人:夏平
电话:025-58588167传真:025-58588164
联系人:田春慧
网址:www.jsbchina.cn客户服务电话:95319
(1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
联系人:潘鹏程
网址:www.cbhb.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41
(18)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电话:0535-6699660传真:0535-6699884
联系人:王淑华
网址:www.yantaibank.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19)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0411-82356627
传真:0411-82356590
联系人:李格格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2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0769-22866254、15625596450传真:0769-22866282
联系人:刘托福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21)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电话:0311-88627522传真:0311-88627027
联系人:王栋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22)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电话:0757-22382524传真:0757-22388777
联系人:杨素苗
客户服务电话:0757-22223388
(2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法定代表人:魏礼亚
电话:0512-63969209传真:0512-63969209
联系人:葛晓亮
网址:http://www.szrcb.com客户服务电话:956111
(2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法定代表人:郭军
电话:029-88992881传真:029-88992475
联系人:白智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779
(25)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娇
网址:www.jnbank.com.cn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2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电话:0512-69868373
联系人:吴骏
网址:www.suzhou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96067
(27)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266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266号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电话:0595-22551071传真:0595-22578871
联系人:董培姗
网址:www. qzc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
(28)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法定代表人:魏学坤
电话:13500466262传真:0416-3220186
联系人:杨玉
网址:www.jinzhou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178
(29)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210号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210号法定代表人:黄卫忠
电话:0731-89828182传真:0731-89828806
联系人:闾娇蓉
网址:www.hunan-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0731-96599
(30)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法定代表人:郭浩
电话:0371-61910219传真:0371-85519869
联系人:田力源
网址:www.zybank.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186
(31)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九江市长虹大道619号
办公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619号法定代表人:刘羡庭
电话:18679157032
传真:/
联系人:程科夫
网址:www.jjccb.com客户服务电话:95316
(32)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6-11层法定代表人:李如东
电话:010-50925699传真:010-86496277
联系人:陈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100
(3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https://fi.cmbchina.com/home客户服务电话:95555
(34)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法定代表人:章伟东
电话:0575-81103096传真:0575-8116850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96
(3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36)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电话:010-82050520传真:010-82086110
联系人:阮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158-5050
(3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电话:010-83363101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3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39)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电话:13918960890传真:024-82280606
联系人:庞文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003-5811
(4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转837
联系人:孙平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4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42)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C4栋30层1号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C4栋30层法定代表人:李春蓉
电话:0851-82209888
联系人:黄笛
网址:www.hyz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391818
(43)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01、08单元法定代表人:粟旭
电话:021-53398953、021-53398880、021-53398863传真:021-53398801
联系人:张宇明、王梦霞、王玉网址:www.luxx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4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海二路33号腾讯海滨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
联系人:谭广锋
网址:www.tx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95788
(4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电话:010-59403028传真:010-59403027
联系人:孙博超
网址:www.baiying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46)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电话:075583169999-4002
传真:0755-83195220
联系人:崔丹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4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680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张裕
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4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4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5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635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周天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5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电话:18205712248
联系人:韩爱斌
网址:www.fund123.cn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5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黄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5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5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6006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翟飞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5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53楼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传真:021-61101630
联系人:曹怡晨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733
(5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电话:010-85097570传真:010-85097308
联系人:余永键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57)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电话:010-62062880传真:010-82057741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58)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809传真:010-88067526
联系人:马浩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5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号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电话:13910181936
传真:-
联系人:隋亚方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6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6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苏宁总部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6传真:025-66008800-887226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snjijin.com客户服务电话:95177
(62)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6层161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6层1611法定代表人:张莲
电话:010-59497361传真:010-64788016
联系人:李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6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电话:021-60818757传真:021-60810695
联系人:周晶
网址:www.tonghua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64)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电话:010-59313555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网址:http://www.zz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6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http://www.hcfunds.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6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楼法定代表人:惠晓川
电话:021-80134149传真:021-80133413
联系人:秦琼
网址:www.fundhaiy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6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电话:010-59287984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郭宝亮
网址:www.gom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68)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18017373527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张蜓
网址:https://www.wg.com.cn/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6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25768传真:010-62676582
联系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70)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2-2-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法定代表人:许宁
电话:010-85610733传真:010-85622351
联系人:彭雪琳
网址:https://www.ht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29-1218
(7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传真:010-65330699
联系人:李海燕
网址:www.jianfortune.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7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021-50712782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7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15201924977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74)深圳市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富德生命保险大厦1106室法定代表人:彭维熙
电话:0755-81994266传真:0755-84333886
联系人:彭维熙
客户服务电话:400-099-3333
(75)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法定代表人:金佶
电话:021-33323999传真:021-33323837
联系人:甄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13999
(76)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10层1012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法定代表人:张虎
电话:15180468717
联系人:郑雅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7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210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网址:www.jiyu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7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801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7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010-65951887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80)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电话:0755-83999907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曾瑶敏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8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楼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电话:15317992110传真:021-68889283
联系人:孟召社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8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电话:021-20665952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8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B1201-1203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21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吴煜浩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8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
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0371-85518396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胡静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8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7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86)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19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8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18911869618
联系人:陈龙鑫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8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02
办公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02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13522300698传真:0411-39027835
联系人:王清臣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89)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021-33357030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李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9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电话:0755-84355914传真:0755-26920530
联系人:陈丽霞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2-888
(91)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法定代表人:李楠
电话:010-61840688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袁永姣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92)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2008号新洲同创汇3层D303号法定代表人:杨柳
电话:0755-82779746/18122062924
联系人:林丽/刘文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7388
(93)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729S室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电话:021-68609600-5952传真:021-33830351
联系人:黎静
网址:www.qiangungun.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94)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电话:18511290872传真:010-59013828
联系人:邵玉磊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9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一幢二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88066326传真:010-63136184
联系人:张静怡
网址:www.amcfortune.com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9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14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13 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电话:021-60812919传真:021-60819988
联系人:梁美娜
网址:https://www.citicsf.com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97)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电话:025-52278981传真:025-52278733
联系人:张苏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1288
(9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黄博铭
网址:www.gtja.com客户服务电话:95521
(9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10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电话:0755-82130833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于智勇
网址:www.guosen.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0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cms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0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电话:010-60838888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郑慧
网址:www.cs.ecitic.com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0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王晟
电话:010-80928123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10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传真:021-63410456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10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200031)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余洁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10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电话:021-38565547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www.xy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0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10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电话:023-67663104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魏馨怡
网址:www.sws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55
(109)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王鑫
网址:www.wlzq.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11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10-85127609传真:010-85127641
联系人:韩秀萍
网址:www.ms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376
(1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电话:022-23861683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陈玉辉
网址:www.ewww.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6066
(11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73
(11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电话:0532-85725062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赵如意
网址:sd.citic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1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网址:www.dw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30
(11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肖林
电话:010-83252185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付婷
网址:www.cindasc.com客户服务电话:95321
(1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39
层、40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29
联系人:孔亚楠
网址:www.df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03
(11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731-85832503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郭军瑞
网址:www.foundersc.com客户服务电话:95571
(11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法定代表人:曹宏
电话:0755-83530715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梁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14、400-6666-888
(1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电话:021-22169999
联系人:郁疆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12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电话:020-88834780传真:020-88836914
联系人:郭杏燕
网址:www.gzs.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2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电话:025-58519523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网址:www.nj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86
(12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1539888传真:021-65217206
联系人:张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12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4130322传真:0351-7219891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12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8楼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053传真:0571-87901913
联系人:谢相辉
网址:www.stocke.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45
(12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电话:13916661875传真:021-33830395
联系人:王阳
网址:www.pingan.com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12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666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范超
网址:www.ha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318
(12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网址:www.gh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63
(128)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2栋(B座)26层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电话:0731-84403347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静
网址:www.cf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317
(129)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5712、0769-22119348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李荣、孙旭
网址:www.dg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28
(13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3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333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13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021-20328000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13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电话:0791-86283372、15170012175传真:0791-86281305
联系人:占文驰
网址:www.gs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13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10-58124967传真:028-86150040
联系人:谢国梅
网址:www.hx168.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84
(13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电话:0991-2307105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梁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13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法定代表人:李强
传真:0755-83199511
联系人:王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13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022传真:0755-83025625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13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网址:www.avicsec.com客户服务电话:95335
(13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电话:029-87211526传真:029-87424426
联系人:梁承华
网址:www.westsecu.com客户服务电话:95582
(14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网址:www.hf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47
(14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19楼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电话:0931-4890208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周鑫
网址:www.hl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368
(14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14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传真:0571-87818329
联系人:夏吉慧
网址:www.ctsec.com客户服务电话:95336
(14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31-32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电话:13917125376
传真:021-68776977-8427
联系人:随飞
网址:https://www.yongxingsec.com/客户服务电话:400-916-0666
(14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电话:021-54967656传真:021-54967032
联系人:虞佳彦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14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8320851传真:0755-82026942
联系人:胡芷境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14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法定代表人:李永湖
电话:0755-82943755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www.zs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329
(14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法定代表人:戴彦
电话:021-36533016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王伟光
网址:http://www.18.cn客户服务电话:95357
(14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2、23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电话:0755-83331195
联系人:彭莲
网址:http://www.yk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564
(15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网址:www.gjzq.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10
(151)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28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徐方亮
网址:www.cnhb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15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法定代表人:祝健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庄丽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15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法定代表人:郝京春
电话:0755-83007014传真:0755-83007168
联系人:刘思源
网址:http://www.ydsc.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
(154)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电话:010-85556048传真:010-85556088
联系人:孙燕波
网址:www.crse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390
(15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156)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法定代表人:甘卫斌
电话:0755-82830333传真:0755-25170093
联系人:张雷
网址:http://www.vanho.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882
(157)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电话:010-67017788-8914传真:010-67017788
联系人:史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5
(158)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28-86199278传真:028-86199382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159)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18500505235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唐昌田
网址:www.tpy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397
(16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法定代表人:李刚
电话:029-88447611传真:029-88447611
联系人:曹欣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161)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电话:021-20655562
联系人:龙莹
网址:https://www.huajinsc.cn/客户服务电话:956011
(162)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8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电话:010-86499838传真:010-86499401
联系人:王龙
网址:http://www.lczq.com客户服务电话:956006
(163)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层806
法定代表人:路昊电话:021-68595698传真:021-68595766
联系人:茆勇强
网址:www.huaruisales.com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164)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电话:13752528013传真:021-50701053
联系人:卢亚博
网址:http://www.xyinsure.com:7100/kfit_xybx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16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客户服务电话:95510
(16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法定代表人:王滨
电话:010-63631536传真:010-66222276
联系人:柳亚卿
网址:www.e-chinalife.com客户服务电话:95519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999传真:010-57763599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宏宇、朱寅婷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8月19日证监许可[2014]870号文注册募集。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1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由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变更注册而来,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7月10日证监许可[2018]1092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2018 年 9 月 12 日 MSCI 中国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同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目标 ETF 标的指数变更使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相应更名并修订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决议生效后的三十个开放日内,原合同《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2018 年 9 月 17 日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正式变更为华夏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七、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 A 类;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一层107-108A(100089)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3)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室(200120)电话:021-50820661
传真:021-50820867
(5)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518000)
电话:0755-82033033传真:0755-82031949
(6)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AD2区(210005)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7)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万象城2幢2701室-01(310020)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0
(8)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5305房(510623)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9)成都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 栋1 单元14 层1406-1407 号
(610000)
电话:028-65730073传真:028-86725412
(10)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一)销售机构”的相关描述。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三)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6、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申购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均为 1.00 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申请
均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申购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每次赎回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成立,申购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赎回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
告。
(七)申购费与赎回费
1、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养老
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产品。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0.12% |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 0.09% |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 0.06%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 每笔1,000.00元 |
(2)其他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2% |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 0.9% |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 0.6%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 每笔 1,000.00 元 |
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1)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7 天以内 | 1.5% |
7 天以上(含 7 天)-1 年以内 | 0.5% |
1年以上(含1年) | 0 |
(2)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7 天的,收取 1.5%的赎回费,持有满 7 天以上(含 7 天)的,赎回费为 0。
(3)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7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
额持有满 7 天以上(含 7 天)收取的赎回费,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当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申购1 | 申购2 | 申购3 | |
申购金额(元,a) | 1,000.00 | 500,000.00 | 2,000,000.00 |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 1.2% | 0.9% | 0.6% |
净申购金额(c=a/(1+b ) | 988.14 | 495,540.14 | 1,988,071.57 |
前端申购费(d=a-c) | 11.86 | 4,459.86 | 11,928.43 |
基金份额净值(e) | 1.2300 | 1.2300 | 1.2300 |
申购份额(=c/e) | 803.37 | 402,878.16 | 1,616,318.35 |
例一:假定 T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300 元。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1,000.00 元、50 万元、200 万元和 500 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 A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4 | |
申购金额(元,a) | 5,000,000.00 |
前端申购费(b) | 1,000.00 |
净申购金额(c=a-b) | 4,999,000.00 |
基金份额净值(d) | 1.2300 |
申购份额(e=c/d) | 4,064,227.64 |
若该投资者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例二:假定 T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投资者申购金额为 5,000,000.00 元,则申购获得的 C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5,000,000.00/1.2500=4,000,000.00 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当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半年,该日 A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赎回总金额=10,000.00×1.2500=12,500.00元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赎回 10,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30 天,该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净赎回金额=10,000.00×1.2500=12,500.00元
3、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等特殊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本基金的目标 ETF 暂停估值。
5、本基金的目标 ETF 暂停申购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且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申购的。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6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等特殊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本基金的目标 ETF 暂停估值。
5、本基金的目标 ETF 暂停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且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赎回的。
6、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6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①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为了保护其他赎回投资人的利益,对于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按正常程序进行。对于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剩余支付能力范围内对其按比例确认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确认的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②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仅支付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也有困难时,则所有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包括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和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都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一并办理。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 1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1、基金转换的原则
(1)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后,T+1 日可获得确认。
(5)除另有规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转出申请遵循转出基金有关赎回份额的限制,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可根据投资者事先的选择和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予以顺延或撤销基金转换。
(7)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申请。
(5)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
(6)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申购或赎回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3、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①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一。
②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二。
③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三。
④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四。
⑤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五。
⑥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 0。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六。
⑦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七。
⑧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
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八。
⑨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九。
⑩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
⑪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一。
⑫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二。
⑬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
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三。
⑭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 0。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四。
⑮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五。
⑯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4、业务举例”中例十六。
⑰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4、业务举例
例一: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 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5%,赎回费率为 0.5%。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 |
转换金额(F=C-E) | 1,194.00 |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 | 2.0%-1.5%=0.5% |
净转入金额(H=F/(1+G)) | 1,188.06 |
转入基金费用(I=F-H) | 5.94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K=H/J) | 913.89 |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 |
转换金额(F=C-E) | 1,194.00 |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 | 0.00% |
净转入金额(H=F/(1+G)) | 1,194.00 |
转入基金费用(I=F-H) | 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K=H/J) | 918.46 |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二: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000 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5%,赎回费率为 0.5%。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00.00 |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F=C-E) | 11,940,000.00 |
转入基金费用(G) | 1,000.00 |
净转入金额(H=F-G) | 11,939,00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J=H/I) | 9,183,846.15 |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00.00 |
转换金额(F=C-E) | 11,940,000.00 |
转入基金费用(G) | 0.00 |
净转入金额(H=F-G) | 11,940,00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J=H/I) | 9,184,615.38 |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 |
转换金额(F=C-E) | 1,194.00 |
转入基金费用(G) | 0.00 |
净转入金额(H=F-G) | 1,194.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 1.500 |
转入基金份额(J=H/I) | 796.00 |
例三:假定投资者在 2010 年 3 月 15 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 基金甲 1,000 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500 元。2010 年 3 月 16 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若投资者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 1 年之内,适用后 端申购费率为 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份额(K) | 796.00 |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L) | 1.300 |
赎回总金额(M=K*L) | 1,034.80 |
赎回费用(N) | 0.0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O) | 1.2% |
后端申购费(P=K*I*O/(1+O)) | 14.16 |
赎回金额(Q=M-N-P) | 1,020.64 |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3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3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50 |
转换金额(F=C-E) | 1,293.50 |
转入基金费用(G) | 0.00 |
净转入金额(H=F-G) | 1,293.5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 1.500 |
转入基金份额(J=H/I) | 862.33 |
例四: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 1,000 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 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300、1.500 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 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五: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000 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2%,赎回费率为 0.5%。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00.00 |
转换金额(F=C-E) | 11,940,000.00 |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 | 1.5%-1.2%=0.3% |
净转入金额(H=F/(1+G)) | 11,904,287.14 |
转入基金费用(I=F-H) | 35,712.86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K=H/J) | 9,157,143.95 |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00.00 |
转换金额(F=C-E) | 11,940,000.00 |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G) | 0.00% |
净转入金额(H=F/(1+G)) | 11,940,000.00 |
转入基金费用(I=F-H) | 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K=H/J) | 9,184,615.38 |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0%,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例六: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000 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 0.5%。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00.00 |
转换金额(F=C-E) | 11,940,000.00 |
转入基金费用(G) | 1,000-500=500.00 |
净转入金额(H=F-G) | 11,939,50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J=H/I) | 9,184,230.77 |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500 元,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500 元,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00.00 |
转换金额(F=C-E) | 11,940,000.00 |
转入基金费用(G) | 0.00 |
净转入金额(H=F-G) | 11,940,00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J=H/I) | 9,184,615.38 |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0,000.00 |
转换金额(F=C-E) | 11,940,000.00 |
转入基金费用(G) | 0.00 |
净转入金额(H=F-G) | 11,940,00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 1.500 |
转入基金份额(J=H/I) | 7,960,000.00 |
例七:假定投资者在 2010 年 3 月 15 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 10,000,000 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500 元。2010 年 3 月 16 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赎回份额(K) | 7,960,000.00 |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L) | 1.300 |
赎回总金额(M=K*L) | 10,348,000.00 |
赎回费用(N) | 0.0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O) | 1.2% |
后端申购费(P=K*I*O/(1+O)) | 141,581.03 |
赎回金额(Q=M-N-P) | 10,206,418.97 |
若投资者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 1 年之内,适用后 端申购费率为 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例八: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 10,000,000 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300、1.500 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3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3,000,0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65,000.00 |
转换金额(F=C-E) | 12,935,000.00 |
转入基金费用(G) | 0.00 |
净转入金额(H=F-G) | 12,935,00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I) | 1.500 |
转入基金份额(J=H/I) | 8,623,333.33 |
例九: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 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 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5%,赎回费率为 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赎回费(E=C*D) | 6.00 |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 1.10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 1.8% |
后端申购费(H=A×F×G/(1+G ) | 19.45 |
转出基金费用(I=E+H) | 25.45 |
转换金额(J=C-I) | 1,174.55 |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K) | 2.0%-1.5%=0.5% |
净转入金额(L=J/(1+K)) | 1,168.71 |
转入基金费用(M=J-L) | 5.84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N)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O=L/N) | 899.01 |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E=C*D) | 6.00 |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 1.10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 1.8% |
后端申购费(H=A×F×G/(1+G ) | 19.45 |
转出基金费用(I=E+H) | 25.45 |
转换金额(J=C-I) | 1,174.55 |
转入时收取申购费率(K) | 0.00% |
净转入金额(L=J/(1+K)) | 1,174.55 |
转入基金费用(M=J-L) | 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N)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O=L/N) | 903.50 |
例十: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10,000,000 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 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 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5%,赎回费率为 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赎回费(E=C*D) | 60,000.00 |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 1.10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 1.8% |
后端申购费(H=A×F×G/(1+G ) | 194,499.02 |
转出基金费用(I=E+H) | 254,499.02 |
转换金额(J=C-I) | 11,745,500.98 |
转入基金费用(K) | 1,000.00 |
净转入金额(L=J-K) | 11,744,500.98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M)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N=L/M) | 9,034,231.52 |
(1)若 T 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2)若 T 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 1,000 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 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赎回费(E=C*D) | 60,000.00 |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 1.10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 1.8% |
后端申购费(H=A×F×G/(1+G ) | 194,499.02 |
转出基金费用(I=E+H) | 254,499.02 |
转换金额(J=C-I) | 11,745,500.98 |
转入基金费用(K) | 0.00 |
净转入金额(L=J-K) | 11,745,500.98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M)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N=L/M) | 9,035,000.75 |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3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3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赎回费(E=C*D) | 6.50 |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 1.10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 1.0% |
后端申购费(H=A×F×G/(1+G ) | 10.89 |
转出基金费用(I=E+H) | 17.39 |
转换金额(J=C-I) | 1,282.61 |
转入基金费用(K) | 0.00 |
净转入金额(L=J-K) | 1,282.61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M) | 1.500 |
转入基金份额(N=L/M) | 855.07 |
例十一:假定投资者在 2010 年 3 月 15 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期为 3 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 1,000 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 1.0%,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300、1.500 元。2010 年 3 月 16 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适用赎回费率为 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赎回份额(O) | 855.07 |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P) | 1.300 |
若投资者在 2012 年 9 月 15 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 2 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 1.2%,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 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Q=O*P) | 1,111.59 |
赎回费率(R) | 0.5% |
赎回费(S=Q*R) | 5.56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T) | 1.2% |
后端申购费(U=O*M*T/(1+T)) | 15.21 |
赎回金额(V=Q-S-U) | 1,090.82 |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5% |
赎回费(E=C*D) | 6.00 |
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F) | 1.10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G) | 1.0% |
后端申购费(H=A×F×G/(1+G ) | 10.89 |
转出基金费用(I=E+H) | 16.89 |
转换金额(J=C-I) | 1,183.11 |
转入基金费用(K) | 0.00 |
净转入金额(L=J-K) | 1,183.11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M) | 1.500 |
转入基金份额(N=L/M) | 788.74 |
例十二: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持有期为 3 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 1,000 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500 元。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赎回费率为 0.5%,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 1.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 |
转出基金费用(D) | 0.00 |
转换金额(E=C-D) | 1,200.00 |
销售服务费率(F) | 0.3% |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G) | 2.0% |
收取的申购费率(H=G-F*转出基金的持有时 间(单位为年)) | 1.88% |
例十三: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持有期为 146 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 1,000 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300 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 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申购费率为 2.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净转入金额(I=E/(1+H)) | 1,177.86 |
转入基金费用(J=E-I) | 22.14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K)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L=I/K) | 906.05 |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00.00 |
转出基金费用(D) | 0.00 |
转换金额(E=C-D) | 12,000,000.00 |
销售服务费率(F) | 0.3% |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G) | 1,000.00 |
转入基金费用(H=G-E*F*转出基金的持有时 间(单位为年)) | 13.70 |
净转入金额(I=E-H) | 11,999,986.3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J) | 1.300 |
转入基金份额(K=I/J) | 9,230,758.69 |
例十四: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持有期为 10 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 10,000,000 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200、1.300 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 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固定申购费 1,000.00 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2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200.00 |
转出基金费用(D) | 0.00 |
转换金额(E=C-D) | 1,200.00 |
转入基金费用(F) | 0.00 |
净转入金额(G=E-F) | 1,200.0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H) | 1.500 |
转入基金份额(I=G/H) | 800.00 |
例十五:假定投资者在 2010 年 3 月 15 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 60 天的 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 1,000 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 为 1.200、1.500 元。2010 年 3 月 16 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此时转出甲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若投资者在 2013 年 9 月 15 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 3 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 1.0%,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 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项目 | 费用计算 |
赎回份额(J) | 800.00 |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K) | 1.300 |
赎回总金额(L=J*K) | 1,040.00 |
赎回费率(M) | 0.5% |
赎回费(N=L*M) | 5.20 |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O) | 1.0% |
后端申购费(P=J*H*O/(1+O)) | 11.88 |
赎回金额(Q=L-N-P) | 1,022.92 |
项目 | 费用计算 |
转出份额(A) | 1,000.00 |
转出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B) | 1.300 |
转出总金额(C=A*B) | 1,300.00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D) | 0.1% |
转出基金费用(E=C*D) | 1.30 |
转换金额(F=C-E) | 1,298.70 |
转入基金费用(F) | 0.00 |
净转入金额(G=E-F) | 1,298.70 |
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H) | 1.500 |
转入基金份额(I=G/H) | 865.80 |
例十六:假定投资者在 T 日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 1,000 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 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 1.300、1.500 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 0.1%。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说明中所列示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对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二)标的指数
1、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目标 ETF 的标的指数,即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
未来如果目标 ETF 的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不变更目标 ETF 的,则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将随之变更,并可相应变更业绩基准和基金名称,不需另行召开持有人大会。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在指数停止编制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
指数编制方案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附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指数信息:
https://www.msci.com/zh/msci 指数信息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股指期货、权证、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 ETF 份额可计入在内)。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 ETF。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 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目标 ETF 的流动性、折溢价率、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等因 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 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将投资于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的衍生工具,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适度参与目标 ETF
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以及股指期货之间的投资操作,以及目标 ETF 的合并分拆,以增强基金收益。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等方式,筛选相应的存托凭证投资标的。
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及国债期货投资。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本着谨慎的原则,充分考虑其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可以基金资产特殊申购目标 ETF 份额,以进行基金建仓。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1)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3)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