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请注意:请仔细阅读本协议书。企业、政府机关或其他法人授权、购买与使用趋势科技软件及设备,将受限于以下法律上的条款与条件。趋势科技所发行的非商业、个人、家庭和/或消费者使用的趋势科技产品,该等产品之授权、购买与使用应适用趋势科技的另一份协议书。
趋势科技全球企业软件及设备协议书
试用及付费使用: 对于发行日期或发行日期之后所完成的交易,本商业软件与设备协议应取代所有先前趋势科技所发行的版本发行日期: 2021 年 1 月 1 日
版本: 简体中文/中国
如果公司方与趋势科技就趋势科技的软件、设备或维护的授权/销售缔结了书面/电子签章企业授权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文件),则根据该协议书所授权或销售给公司方的产品的占有或使用应受制于该协议书的规定,本协议书对该等事项不具有效力。此外,公司方依本协议书所取得的所有产品的授权或购买、占有及使用应遵守本协议书的条款条件。除适用法律强制禁止且无法以书面形式放弃的,如果公司方所收到的趋势科技条件与条款为本协议书所述发行日期之前(生效日期或发行日期)的版本(如「拆封式」或「点击式」最终用户授权协议或类似文件)(分别称为「先前版本」),且该先前版本在产品注册/安装/配置时需公司方同意的,则公司方同意其对该先前版本的同意应视为对本协议书所有目的的同意,且该先前版本应合并于本协议书并由本协议书取代。任何公司方在公司方所发行的文件(如订单)中所提出的附加的、冲突的或不同的条件或条款,在此趋势科技拒不接受且排除于本协议书之外。
1. 完整协议;非总购买协议书;同意的定义。
1.1 完整协议。当趋势科技或中间商在报价函中引用或将本协议纳入报价函,该报价函引导公司方访问至发布本协议书的网站,公司方已根据该报价函提交了产品订单,且趋势科技通过向公司方就该订购产品发出授权证明书接受该订单,则本协议书对公司方与趋势科技具有拘束力。如果该等报价函未提供给公司方,公司方仍向趋势科技或中间商订购产品,则协议双方同意该订单。如果趋势科技通过向公司方就该订购产品发出授权证明书接受该订单,则该产品订单是依本协议书之条款与条件授权/售卖(包括所有政策、手续及本协议书所指定网站),且该授权证明书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协议书并成为本协议书所有目的的一部分。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书(包括作为本协议书组成部分的标准合同条款和数据处理附录,这两部分规定了协议双方涉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的特定责任)为协议双方关于本协议标的的最终、完整以及唯一协议声明,而所有先前协议书;趋势科技的xx、声明或广告,无论口头或书面;协议双方之间的交易过程或业界惯例;订单;或就本协议书标的未明确列入本协议书的描述,应全部整合于并由本协议书取代。在缔结本协议书时,协议各方向他方声明并保证其未依赖任何未列入本协议书、由任何他人所做出的本协议书外的任何形式的声明、保证、约定、承诺、不作为或诱因。如果公司方下载、安装、配置或使用任何公司方所获得的趋势科技产品,且趋势科技有就该产品向公司方发出授权证明书,公司方即认可并确认其同意本协议书(包括标准合同条款、数据处理附录和授权证明书)为购买/ 授权该产品的唯一条款、条件、限制及除外条款。 关于本协议书的问题、 法律声明或疑问, 请发送至 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
1.2 非总购买协议书。公司方承认本协议书并非用于后续购买产品的总购买协议书,相反,本协议书仅适用于每次公司方对产品的购买或取得授权。后续每次公司方对产品的采购或取得授权应依照协议双方对当时协定的本协议书的版本,但协议双方另有书面合意的除外。
1.3 依本协议书采购。公司方依照本协议书以以下三种方法之一采购产品:
a. 通过中间商采购。一般情况下,公司方会从中间商取得趋势科技产品的报价函。根据此报价函,公司方的订单会按仅由公司方与中间商之间同意的价金、折扣以及发票和付款条件发送给中间商。公司方了解,如果通过中间商下订单,中间商可以按公司方的要求向趋势科技订购产品(无论直接通过趋势科技或趋势科技的经销商),但趋势科技有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该订单的权利。根据中间商所提供的文件,趋势科技会接受或拒绝该订单,如果接受则以发布许可证证明书为准。除中间商与公司方于本段第一句所同意事项之外,有关公司方所订购产品的所有其他权利、义务、条款、条件、限制及除外条款,由本协议书完全规定限制。公司方关于产品的所有付款项应直接向中间商支付而非趋势科技。公司方承认各个中间商为独立承包商,而在任何情况下中间商均不得被认为是趋势科技的合资企业、合伙、受托人或代理人,且中间商均未被授权也将不会被授权或被允许代表趋势科技构成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义务、责任、职责、法律责任、担保或以其他形式缔结契约,或抛弃或放弃任何趋势科技之权利,或变更公司方依照本协议书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协议。
b. 从趋势科技直接购买。(如果趋势科技允许)公司方可直接从趋势科技取得报价函,并依该报价函直接向趋势科技下订单。如果该订单被趋势科技接受,其应受制于本协议书的条款、条件、限制和除外条款(包括授权证明书)。所有价格和付款条件将在报价函中列出,且所有关于产品的付款应直接由公司方向趋势科技支付。
c. 从店铺购买。公司方可购买网店提供商销售和运营的特定产品的访问和使用权限(依据第 2.1(b)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产品由网店提供商以趋势科技确定的价格、按照网店提供商确定的付款条件进行销售,但所述产品在遵守并受制于本协议书的同时,应遵守并受制于网店提供商对公司方使用店铺及服务的其他要求。
1.4 约定的定义。除本协议书另有规定的被引用/纳入本协议书的定义、描述、说明和协议(包含纳入本协议书的所有政策、过程以及趋势科技网站)以外,其它定义、描述、说明和协议应为本第 1.4 条所规定的定义(分别为「约定定义」),且所有约定定义均应适用其单数、复数和衍生形式。
「关联公司」是指,就协议书的一方,由该方所控制的人,或控制该方的人,或与该方受共同控制的人。「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 50%以上的股份或权益,而具有选任该方董事或经理或同等人的投票权(或如果该方不得拥有 50%以上,依适用法律其拥有之最多股份),但仅限于该所有权持续有效。各缔约人同意,经协议书对方的要求,各缔约人应书面确认其关联公司的有无或状态。
「设备」是指趋势科技所设计并提供的硬件设备,并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设备,是将硬件和集成软件结合形成的一个单一目的设备,且该设备提供其使用说明书所叙述的功能、特色与机能。设备的硬件部分需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出售、出租或借出,而设备的集成软件部分仅属于授权而无法出售。
「设备之不同条款」应具有第 4 条所规定的定义。
「适用法律」是指所有国家、联邦、省、州、市以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法案、条例、规则、规定、法典、条约、行政命令、监督要求、官方指令、通知、意见、函释,以及其他本地区不定时正式发布的适用于各缔约人依本协议书履行义务或行使权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保护/隐私法;贪腐行为/非法付款法;经济/贸易制裁规则与制度;以及进出口法。
「通讯」应具有第 9 条所规定的定义。
「公司方」是指,产品授权证明书中被列为被授权人/购买人的法人、公司或其他法人机构(政府或私人)。当订单和授权证明书发生冲突时,应以授权证明书为准。
「公司方数据」是指任何以下类型的数据或信息:(a)因公司方使用任何授权软件或其他产品而自动转发到趋势科技拥有或控制的服务器的数据或信息,或者(b)其他由公司方专门提供给趋势科技的数据或信息。
「公司方的配置」应具有第 2.7 条所述的定义。
「计算机」是指虚拟机或实体装置,用于以数字或相似的形式接收信息及基于系列指示运用该信息而获得特定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主机、服务器、工作站、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型电脑、移动装置、电信装置、网络连接装置以及硬设备,并能够操作多种生产性、娱乐性、商业性、保安性以及其他软件应用程序。
「秘密信息」应具有第 10 条所述的定义。
「承包商」是指独立承包商,承包商依其与公司方之间的书面协议书给公司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有关产品的服务,且该书面协议书要求承包商有义务(其应履行义务之一)就其取得、占有和/或使用任何产品应完全遵守本协议书。
「受控制技术」应具有第 17 条所规定的定义。
「数据处理附录」或「附录」是指趋势科技的数据处理附录( 参见 xxxxxxxxxx.xxx/xxx , 公司方也可以发送邮件至
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 索取)。该数据处理附录在且仅在趋势科技作为公司方的 GDPR 数据“处理者”或“次级处理者”
(定义请见 GDPR)的情况下使用。协议双方同意为本协议之目的,将数据处理附录依据本协议和数据处理附录的条款、条件及限制纳入本协议书中,作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交货日期」,「已交货」和「交货」。交货日期应为:(a)就软件而言,趋势科技将软件开放给公司方下载的日期,和/或(b)就硬件而言,实际发货至公司方的日期,但一些设备有可能会依趋势科技通知的交货条件交货。就各方面而言,所有产品与维护服务应视为在授权证明书所列的趋势科技营业地交货。
「不同术语」应具有第 3 条所述的定义。
「使用说明书」是指由趋势科技,为了支持公司方依第 2.1 条在内部业务运营中使用提供给公司方的该产品,一般会提供的关于该产品的书面、电子以及在线技术性文件及使用说明书。
「终端用户」是指所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个人、实体或人员(直接或通过另一个用户间接):(a)按照本协议书,为公司方利益之目的访问或使用依据本协议书授权的产品,例如公司方的管理员、技术/支持资源、或为促进公司方内部业务运营而获取或使用产品的员工/承包商;或(b)其他对所述产品的访问和使用。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是指 2018 年 5 月 25 日强制生效的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该条例仅适用于条例所控制、规范和保护的个人数据,应包括欧盟、其任何成员国或其他政府机构现在或以后在条例框架下制定的、或因对条例进行补充而制定的附加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相关法律将不定时进行修订、增补或替换;“控制者”、“处理者”及“数据主体”应具有该条例中定义的含义。
「GDPR 数据」是指由公司方依据本协议书开放或提供给趋势科技的 GDPR 所指的“个人数据”(见 GDPR 第四条定义),以上仅限于 GDPR 适用于趋势科技就所述个人数据进行的处理的情况。
「 全 球 隐 私 声 明 」 是 指 趋 势 科 技 不 定 期 发 布 在 xxxxxxxxxx.xxx/xxxxxxx 或 可 以 由 公 司 方 发 送 邮 件 到
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 进行索取的全球隐私声明。
「政府机关」应具有第 18 条所述的定义。
「硬件」是指,由趋势科技将集成软件嵌进或预装的硬件产品,且以设备出售,并包括其所有使用说明书。
「实例」是指,实体装置或虚拟机的软件映像,该映像因执行软件的设定或安装程序,或因复制了现有的实例而产生。其后,该实例通过实施其一个或多个指令开始“运行”。一旦开始运行,该实例将持续运行(不管指令是否被持续实施)直至其被从内存中移除。「集成软件」是指,任何由趋势科技所发行的或趋势科技品牌的应用程序的目标代码版本,该目标代码版本由趋势科技植入或预装于硬件而形成设备。集成软件依本协议书授权一定的使用期,该使用期不得超过设备本身的寿命且不得重新配置于替换的硬件,但本协议书另有规定除外。
「内部商业运营」是指公司方仅为其直接利益而对本协议书授权产品的内部商业访问和使用,特指与公司方的系统、网络、设备、文件、邮件及/或其他公司数据的安全、保护,及/或整合相关的内部商业访问和使用。
「知识产权请求权」是指,任何由第三人向公司方仅限于区域内在法院或衡平法院或以其他形式所提起的诉讼、请求权或其他法律上的程序,而主张依本协议书所授权的软件构成直接侵害该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或商标权。
「授权证明书」是指,随产品的授权/购买,趋势科技向公司方出具的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的同意/授权确认,用于确认公司方购买的产品,包括适用的授权资格(如有)。授权证明书与本协议书构成趋势科技与公司方之间对由趋势科技接受的产品订购的完全合意。建议公司xxx授权证明书以作为其对产品权利的证明。
「授权量」的定义为(包括数量、授权测计量、以及授权期)基于趋势科技对各独立软件的授权测量,公司方不定时购买的且当时依本协议书授权予公司方的各独立软件的授权数量,且在独立软件的授权时会记录在授权证明书中。依本协议书授权的向公司方开放的独立软件适用趋势科技就各产品不定时确定的授权测计量/测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CPU、虚拟机、设备、节点、实例、服务器以及用户的测量,如适用)。
「授权机构」应具有第 23 条所述的定义。
软件之「维护服务」应具有第 5 条所述的定义。任何硬件的维护服务或支持应具有 适用的“设备不同条款”中所述的定义与描述。「非生产环境」是指仅在实验室、测试或研究环境中(而非公司的生产环境/系统)对设备和/或软件的使用,且该使用并不会在任何时候或因任何原因访问到或使用实时生产数据。
「网店提供商」是指经营在线卖场或店铺(分别称为一个“店铺”)的实体,其提供以下产品的销售:(1)该实体的基础设施(IaaS)和/或平台(PaaS),该平台依据另外签署的协议提供服务,并向客户收取另行规定的服务费;以及(2)第三方发行人
(例如趋势科技)的软件应用,该软件应用由上述服务提供商实体提供或转售(需要支付另行规定的许可费/费用)。所述应用可以在网店供应商的基础设施和/或平台上进行安装,但需由软件发行人向客户许可一定的软件订购期。针对公司方依据本协议书第 2.1(b) 条通过网店提供商店铺购买的任何趋势科技独立软件的访问和使用,协议双方同意:网店提供商现在和将来都对其基础设施和/或平台运营服务向公司方承担唯一责任,趋势科技仅对独立软件及其更新向公司方承担唯一责任。此类店铺包括 AWS Marketplace, Microsoft Azure, Google Marketplace/Launcher, 以及 VMware Marketplace 等。协议双方同意,对于任何从店铺购买、并依据本协议书第 2.1(b)条规定获得授权的独立软件,授权机构根据本协议第 23.2 条中规定为 Trend Micro Incorporated,而非依无需适用第 23 条确定为其他授权机构,除非不定期在 xxx.xxxxxxxxxx.xxx 上发布的店铺购买免责条款有相反规定。
「开源软件」是指:(1)根据开放源代码促进会或类似的开源或免费软件授权机构批准的授权协议(非本协议书)进行授权/销售的每个第三方软件代码/组件;(2)嵌入或包含在据本协议书授权的产品中的开源软件;开放源代码促进会批准的授权协议包括:(a)GNU 通用公共许可协议(GPL),库通用公共许可协议(LGPL)和 GNU Affero 公共许可协议;(b)艺术许可协议
(PERL);(c)Mozilla 公共许可协议;(d)Netscape 公共许可协议;(e)Berkeley 软件设计(BSD 许可协议包括免费 BSD 或 BSD 式许可协议);f)Sun 公共源许可协议(SCSL);(g)开源基础许可证(例如,CDE 和 UNIX Motif 用户界面);(h)Apache Server 许可协议,或(i)MIT 许可协议。为避免疑义,开源软件的第三方软件的每一个代码/组件都具有自己的版权和自己的许可协议。
「可选特征」是指依据本协议书可选的产品的性能、特征或功能(例如智能保护网络( Smart Protection Network)和/或网络声誉服务( Web Reputation Services),各自在其使用说明书中有更详细的解释),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并转送特定公司方数据(其中可能涉及个人数据)进行处理,以方便趋势科技提供公司方认为在确定公司方配置时对其业务发展必要或合适的产品的(包括可选的)性能、特征和功能等。
「订单」所指是由公司方(向中间商或趋势科技,视情况而定)仅在依据本协议书规定的情形下在采购产品时提供的采购文件。所有订单为客户购买订单中所述产品并支付其金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且所有订单必须经过趋势科技自行裁量直接或间接(在向中间商下订单的情况下)接受,在趋势科技向公司方发放产品或其他趋势科技执行的授权证明书时表示为接受(“订单生效日”)。
「协议书缔结人」仅指各缔结本协议书之人,而协议书缔结人的所有其他关联公司以及承包商为根据本协议书规定无权利义务的第三人。
「个人数据」是指与已识别的或可识别的自然人相关的一个或多个数据元素,所述数据元素可直接或间接用于识别该自然人,目的是为了保护该自然人的隐私和相关权益而对其数据依据适用法律(例如 GDPR)进行规范、保护、限制或控制。
「永久期限」是指为独立软件所做的永久授权,但受限于依本协议书提早终止的规定。为了避免疑问,xx授权的独立软件永不包含整个永久期限的维护服务费,或在整个永久期限无额外费用或补偿之下接受维护服务的权利。
「产品」是指,并包含,依本协议书所授权的软件、设备(包括硬件)以及维护服务,但并不包含:(a)依另外协议书所提供的趋势科技的「软件即服务」和「基于云端」服务的出售物;或者(b)PSP 服务或其他趋势科技依据另外的针对额外赔偿协议或声明所提供的优质的、强化的、管理性的、技术性的、或工程性的服务或支持。在不给公司方造成任何责任的前提下,趋势科技特别保留不定期自主决定对任何产品的设计、规格以及功能进行修改,和/或停止生产所述产品的权利。
「报价函」是指趋势科技或其中间商(依情况而定)向公司方发出的一个或多个文件,明确公司方所需的软件、设备和/或维护服务、以及相关定价、付款条件、授权量、以及足够完成交易的其它信息。每个报价函都应包含本协议书(不论是具体地、通过引用或发布)并作为公司方依报价函进行任何采购的唯一依据及适用文件。
「中间商」是指中间商、系统整合商、独立软件供货商、增值中间商(VAR)、原厂设备制造商(OEM)或由趋势科技或其经销商所授权的以取得最终用户(包括公司方)授权/销售订单的其他渠道合作伙伴。
「单独模块」是指任何趋势科技认为为新的或不一样的产品/特色/机能的软件插件或模块,且趋势科技以向新的或额外对价授权方式将其向公众公开。维护服务或现存软件的更新并不包含单独模块。
「服务器」是指在提供功能、管理和/或支持其他装置和/或网络资源(如网络服务器、文件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或打印服务器)的网络计算机或装置(以及所使用软件)。
「软件」是指集成软件、独立软件以及测试软件的目标代码版本,包括所有向公司方开放并由公司方购买的使用说明书以及更新。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软件的目标代码版本皆不得以要约方式提议、授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公司方。
「软件有限保固」应具有第 11 条所述的定义。
「独立软件」是指任何由趋势科技发行并依本协议书开放授权的应用软件的目标代码版本(及更新),不包含任何硬件,且该版本不作为设备的一部份由趋势科技进行授权。独立软件还包括被授权在虚拟机环境使用的实例。
「标准合同条款」或「条款」,也称为「欧盟示范条款」,指欧委会发布的标准合同条款(处理者版),该标准合同条款附于 xxxxxxxxxx.xxx/xxx 上发布的数据处理附录,公司方也可致函 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 获取。双方同意为本协议之目的,依据本协议及数据处理附录中规定的条件与限制,将标准合同条款纳入本协议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若标准合同条款与本协议或所述附录中任何内容相冲突,以标准合同条款为准 。双方另外同意,如果欧盟委员会发布标准合同条款的后续替代版本,所述替代版本将自动替代现有条款并且参照适用;然而,若趋势科技在任何时候实行其它措施来确保数据传输符合 GDPR 规定(如,经隐私之盾认证),双方同意在所述其它措施生效时,双方之间当时有效的条款版本将自动终止并由所述其它措施取代。
「店铺」应具有前述网店供应商定义中规定的含义。「订购周期」是指,只有在趋势科技开放特定版本软件情况下,软件授权给公司方使用的有限期/增量时间(即非永久期限)。该订购周期单位可为周、月或年(不超过三(3)年),在该期限内,被授权人有权利依本协议书规定使用软件(无须额外费用即可享有维护服务)。在订购周期届满后,必须购买新的订购周期或永久期限方可继续使用过期软件。集成软件也仅授权于有限的订购周期,该订购周期在届满时终止,授权依本协议书提早终止(如软件最初安装的设备不再使用,以及不再依该设备使用说明书使用)者除外。
「有效期」应具有第 22 条所述的定义。
「区域」所指是,除日本外的世界范围内,并受限于本协议书的条款、条件、弃权条款、限制、免责声明以及除外条款,以及将来对产品和/或依协议书任何一方依本协议书履行义务的适用法律,该适用法律将产品的售出、使用或被开放禁止或限制于:
(a)某些技术/商品/服务;(b)指定国家;和/或(c)特定人。
「测试期」应具有第 7.1 条所述的定义。
「测试软件」应具有第 7.1 条所述的定义。
「测试使用」或「测试」应具有第 7.1 条所述的定义。
「Trend Micro」所是指在依本协议书获得产品的情况下,第 23 条认定的提供产品的授权机构。
「虚拟机」是指计算机(即,实体装置)的软件容器、实施或仿真,该容器、实施或仿真能够运行自身操作系统,且如同实体计算机一样执行应用程序。
「更新」指并包含, 如果且当趋势科技依本协议书一般性公开授权软件,且该软件也需进行当时付费的维护时,该软件新的目标代码版本(包括补丁程序),包括:(a)用以识别、侦测或屏蔽计算机病毒、垃圾邮件、暗中侦察软件、恶意代码、网站或一般归类为其他特征与功能形式的计算机滥用;(b)对软件或与其使用有关的修改、改变、修订、修补、新定义档案、维护更新、错误修改和/或其他增强功能;和/或(c)包含新特色、对于现有特色、功能、结构和/或机能进行改进的主要或次要新版本软件,趋势科技向当时有购买软件维护服务的现有客户开放该新版本软件;但,「更新」一词明确排除单独模块,且也不是用于任何设备的硬件组件。对趋势科技不定时提供给公司方的特定新版本、特征与/或功能,即更新,其获取和使用可以(由趋势科技决定)依据或受制于公司方事先同意的适用于这些新版本、特征与/或功能的附加条款与条件。由趋势科技不定时发送的更新会取代或修补软件并成为当前授权更新软件副本的一部分,并且不会增加根据本协议书授权的软件的数量/授权量,也不会以其他方式产生该软件的额外副本或授权,而且更新也不会成为软件新的或额外的担保。
2. 软件授权;复制权;限制
2.1 软件授权。产品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和/或其他全球知识产权适用法律的保护。根据本协议书,且在公司方持续遵守本协议书所述条件(包括授权证明书)的情况下,并以公司方依本第 1.3 条支付款项为先决条件,趋势科技特此仅授予公司方(及其依据第 2.5 条规定允许的任何关联公司与/或承包商)内部商业运营非独家、不可转让的(除欧盟依适用强制法规对独立软件许可禁止书面弃权或限制)、不可让与的(依法律或其他方式)、并且可撤销(依本协议书)的权利与授权(无再授权),基于此,公司方在区域内从事以下行为:(a)仅根据使用说明书安装、访问、使用独立软件,且受限于所述订购周期(授权证明书中明确的独立软件是永久期限授权的除外)和授权证明书所列授权量;(b)只有其使用说明书允许时,在所购授权量的订购周期内访问或使用本协议下授权的、购于网店提供商依据网店提供商与公司方订立的单独服务协议在其基础设施/平台上托管(服务费另收)的店铺的独立软件);或(c)仅在一定期限内(非永久期限),使用构成依本协议书设备一部份的集成软件(仅限使用说明书所允许的),该期限内,集成软件构成最初趋势科技向公司方发送的设备的一部分;及/或(d)对于公司方的配置中选定的提供趋势科技云托管功能 与/或可选特征的任何软件,公司方只能在下述期限内仅依据适用使用说明书开启、访问并/或使用这些云托管功能与/或可选特征部分
(如果有):(i)为授权软件限定的订购周期;或(ii)被授予永久期限的软件的新授权量的第一年,以及公司方购买了上述软件维护服务之后。
2.2 复制权。仅就依据第 2.1(a)条授权的独立软件而言,公司方有权利就授权予公司方的独立软件(未经修改的形式)及其使用说明书进行无偿的商业合理数量的复制,但仅能作为备份/失效转移、归档和/或培训目的,但公司方进行本复制时应复制任何以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其他出现在独立软件原版本(及使用说明书)的所有权声明或标记。除非在该独立软件的生产版本用于非生产目的期间,任何独立软件的复本均不得用于生产目的(备份/失效转移测试或归档检索除外)。
2.3 限制/条件。除依本协议第 2 条特定的向公司方授权外,或在由向公司方授权开源软件的不同条款所禁止或与之不符的范围内,公司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书其未被授权,且不得从事以下事项:(a)修改、改造、变更、翻译或创造软件任何部份的衍生作品(或其使用说明书)(依适用法律定义),或授权他人从事任何上述禁止行为;(b)将软件合并或嵌入其他软件、子程序、或其他二进制代码段;(c)对任何产品或其计算机语言进行反向工程、逆向编纂、解编、或反向组译,或以其他方式试图解密、译码或发现软件或其任何部份的源代码、基本构思或算法,包括但不限于子程序、功能、链接库或其他软件的二进制代码段,但依强制法律在无弃权适用的情况下,最低应允许的交互使用除外;(d)分发、授权、再授权、出租、出售、借贷、抵押、使负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提供软件任何的复制本(或其组件,包括任何授权或键盘快捷方式或授权)给任何第三人;(e)在未取得趋势科技书面同意之前,将与软件有关的任何竞争对手、性能、基准检验或分析提供或以其他方法使第三方取得,趋势科技自行裁量拒绝或提出允许条
件;(f)使用说明书明示允许之外的任何方式部署或使用软件或设备;(g)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产品或通过产品的使用或功能取得利益(单独或与其他任何产品或服务组合),例如通过第三人外包设施或服务、与服务单位进行安排、以时间分配、或与其他任何允许产品取得或使用的主机服务或平台服务,不论以特定费用或以其他方式;或(h)试图从事上述任何行为。公司方了解并同意所有软件及设备均受构成趋势科技第 4、5 条维护服务/协助终止政策的规定。
2.4 使用责任排除。产品并非容错/无错误,且未被设计、预期、适用、或依本协议书授权使用于,或不得使用于,需完全容错、无错误的安全特征或功能的情况或环境,如:(a)任何核能设施、民用基础设施(如电厂与水厂)、制造设施或工业设施
(如化学炼油厂)的设计、建造、运行或维护;(b)飞机导航、通讯或操作系统;(c)航空交通管制系统;(d)生命维持或生命攸关设备的运作;或(e)其他任何设备或系统,产品的规避、不可用、不准确、无效或失败可能造成或导致死亡、人身伤害、或物理财产/环境损害,且趋势科技特别排除该等使用的任何权利或授权,并拒绝任何明示或暗示对于该等使用适用的担保/保证。仅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趋势科技通知公司方产品均未进行政府机关与/或自治组织、标准制定组织或其它行业/产品公知组织使用的合规测试、认证或批准。
2.5 关联公司和/或承包商使用;自带许可(BYOL)。
2.5.1 关联公司和/或承包商使用。在不超过由授权证明书所示公司方或代表公司方购买授权量的情况下,趋势科技授权公司方授权和允许以下机构(除公司方支付所购买授权的相关费用,无需另外给付趋势科技的额外费用或数额):(a)公司方的关联公司,以取得、部属和/或利用产品,但仅限关联公司内部商业运营且仅适用于该机构为公司方的关联公司时;和(b)公司方的承包商和/或其承包商的关联公司,仅限于其内部商业运营的取得、部属和/或利用产品,且不能出于第三方或承包商的利益,以上均遵守本协议书条款并受制于本协议书的限制与条件。每个能够取得、占有、和/或使用任何产品的关联公司将被视为公司方就该产品依本协议书的授权用户,而非单独或额外被授权人,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视为本协议书规定的第三方受益者或拥有第三方受益者的权利。公司方同意始终要求、确保、并促使通过公司方可取得本协议书产品的关联公司和/或承包商遵守本协议书以及数据处理附录与标准合同条款(适用时)之授予、条款、条件、和限制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适用于因关联公司使用授权给公司方的任何产品而从欧洲经济区
(EEA)输出到趋势科技的 GDPR 数据之条款),此外,公司方同意应始终在法律上或经济上就任何关联公司或承包商符合、不符合或违反协议书、标准合同条款//数据处理附录(如果适用)的事宜对趋势科技负责。为了避免疑虑,因为维护服务由趋势科技仅提供给公司方,关联公司和/或承包商均无权利直接向趋势科技要求或接受维护服务。
2.5.2 自带许可(BYOL)。除了公司方在第 2.5.1 条规定的承包商使用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双方还同意依据第 2.1(a)条授予永久期限的享有当时付费维护服务的标准软件的授权量的全部或部分(除非另外在适用使用说明书中授权被授予预付费订购周期的产品可用)可以在自带许可(BYOL)的环境下部署与托管于承包商的基础设施/平台上,仅限于公司方及/或其关联方依据本协议为其自身利益进行单独的访问、使用。部分考虑到在无需支付额外款项的情况下趋势科技授予上述权利,公司同意趋势科技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不承担公司方因任何此类承包商作为或不作为或者违反其与公司方之间的协议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2.6 所有权;合规工具。各缔约人了解并同意,所有软件系根据本协议书进行授权而非出售。各缔约人同意,对于协议书各缔约人,所有软件及使用说明书,及在全球范围内所有该软件及使用说明书的知识产权或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为趋势科技、其关联公司和/或其授权人/供货商的独有财产。任何与软件相关的权利,如果未明确依本协议书授予公司方,应由趋势科技所保留,而公司方对于任何软件没有其他或不同的权利(暗示性的、或按照禁止反悔原则或以其他方式)或特权。本协议书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暗示地、按照禁反悔原则或以其他方式对趋势科技现有或未来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授权。趋势科技保留采取任何合理措施的权利,以防止任何人未经授权取得或使用软件。公司方承认并同意:对于任何或所有产品,趋势科技可使用和部署:(a)激活和/或续展每个或所有副本或使用产品所需的注册或证书密钥或授权码;和/或(b)其他合规工具、步骤、程序、和/或控制,以确保公司方已为其所部署的产品购买了完整授权。
2.7 公司方数据的使用
2.7.1 提供给趋势科技的公司方数据;GDPR 数据。 公司方理解并同意,每个产品的安装和/或使用及其维护将要求公司方向趋势科技提供公司数据(包括任何 GDPR 数据和/或个人数据)或使趋势科技可利用该数据。公司方可以:就(i)产品注册、激活和/或产品的部署/重新部署,和/或(ii)趋势科技向公司方提供的与此类产品相关的维护服务,(a)按照适用于特定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并在其规定或允许的范围内, 选择将产品的公司方配置(将在第 2.7.2 条中进一步说明)设置为自动转发 (无需人工指挥或干预)某些公司方数据(包括任何 GDPR 数据和/或个人数据)到趋势科技托管或控制的服务器(例如,通过启用产品的某些可选特征);和/或(b)专门向趋势科技提供公司方数据(同样可能为 GDPR 数据和/或个人数据)。公司方授权趋势科技利用公司方数据
(同样可能是 GDPR 数据和/或个人数据)向公司方有效地提供趋势科技的产品、维护和其他服务的特征、功能和优势,以及进一步了解和改进提供给公司方和趋势科技其他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的趋势科技的产品、维护和其他服务的可用性、功能和有效性。关于趋势科技如何使用公司方数据中包含的个人数据的信息,请参阅全球隐私声明。
通过签订本协议,公司方和趋势科技均承认及认可其签订并同意遵守:(1)数据处理附录; 和(2)标准合同条款。公司方和趋势科技进一步同意,当趋势科技作为公司方(及其根据第 2.5 条授权访问、部署和/或使用产品的关联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向趋势科技提供或使其可用的 GDPR 数据(但不包括其他公司数据)的处理者或子处理者时且在此范围内,才应依据本协议及该数据处理附录和标准合同条款的条件及限制,适用该数据处理附录和标准合同条款。如果公司方的任何关联公司使用任何产品,公司方特此为自己并代表每个此类关联公司签署并同意遵守该数据处理附录和标准合同条款,且公司方向趋势科技表示并保证,公司方经正式授权,且公司方和所有此类关联公司均已采取了所有必要措施,以使上述行为有效。
2.7.2 可选特征的公司方配置
公司方承认并同意,关于为每个产品创建公司方配置,并确保公司方配置符合公司方有关处理公司方数据(包括任何 GDPR数据和/或个人数据)的要求、政策和程序且遵守可能管辖公司方处理任何公司方数据(包括任何 GDPR 数据和/或个人数据)和/或公司方正在访问和使用此类产品的可选特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的所有适用法律,仅由公司方负责选择(在激活/初始部署期间以及之后的任何时间)及使用每个产品中的可选特征。因此,公司方同意:(1)审查其使用说明书中可选特征的性能、特征和功能 ; 及(2)配置、限制、限定和/或禁用每个可选特征,以便采用符合公司方特定需求和适用法律的方式使用公司方数据(本协议中由公司方或代表公司方不时配置的每个产品均称为“公司方的配置”)。除使用说明书中描述的可选特征、许可以及管理选择外,公司方理解每个产品都是标准成品软件或基于硬件的设备,且此类产品的额外或不同的说明或配置均对公司方不可用。
2.8 安全声明。 因网络、系统和/或计算机入侵和攻击方面的新技术不断发展,趋势科技不表示、保证或担保:(1)产品会侦测、阻止或完全清除或清理任何或所有恶意、欺诈性或公司方不使用或不需要的应用程序、例行程序和档案;或(2)任何产品或产品使用(或保护)的任何数据、设备、系统或网络对入侵或攻击免疫。公司方同意,安全工作以及公司方计算机、计算机网络
以及数据操作与保护取决于仅由公司方所控制并由公司方所负责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a)协调硬件和软件安全工具的设计、实
施、部署和使用以管理安全威胁;(b)就数据的可取得性、安全、加密、使用以及传输,进行适当内部安全政策、程序和控制的选择、实施和执行;(c)对备份和恢复任何系统、软件、数据库和任何储存数据的开发并持续执行;以及(d)勤勉地并实时地下载并安装所有开放给公司方的产品更新。
3. 开源软件。软件可能与开源软件捆绑或以其他方式分发,而该开源软件仅受限于由趋势科技分发给公司方的该开源软件的特定授权的协议条款、条件以及免责声明(分别为「不同条款」),而非本协议。适用于依本协议书提供软件内的开源软件的不同条款应由趋势科技在使用说明书中指出,或在软件的「请阅读」或「关于」文档中指出。趋势科技所提供的开源软件以「现状」、「包含所有瑕疵」和「可取得」情形提供,并不包含(且趋势科技特此声明不承担)任何形式或性质的保证、条件或担保,不论明示、暗示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暗示担保、适用特定用途暗示担保、质量令人满意的暗示担保、所有权暗示担保和/或不侵权暗示担保。尽管与本协议书规定相反,对于由开源代码软件所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请求,不论如何造成和/或另外依任何责任原则,不论是否依据契约、无过失或侵权(包括过失或其他)原则,趋势科技不应对任何由开源软件所致的直接、间接、附带、惩罚性、特殊、或后果性损害负责,即使趋势科技已经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赔偿。
4. 设备。根据本协议书提供的多种产品称为设备。因此,每个设备均具有所适用的条款与条件,而该条款与条件对于本协议书的条件与条款是额外的或不同的(均为「设备不同条款」)。当公司方依本协议书就设备取得授权/取得/承租/租得/测试/评估,公司方同意适用于设备的不同条款已引入本协议书并出于所有目的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份。设备不同条款可能包括:构成设备一部分的集成软件经修改的和/或不同的授权和/或维护服务;硬件担保与所有权;和/或一般可取得的硬件维护或协助的描述。如果本协议书条款、条件与设备不同条款发生冲突, 应以设备不同条款为准。任何时间设备可能不时更新, 该设备不同条款详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5. 维护服务。所有趋势科技授以有限订购周期的独立软件价格已包含公司方所购买的整个订购周期内的维护服务。但是,依本协议书获得永久期限授权的独立软件仅包含独立软件交货之后一(1)年的维护服务,之后,趋势科技当时所提供的独立软件额外维护服务可以一(1)年增量期购买。任何时间可能不时更新的维修维护服务以及趋势科技针对独立软件的政策的描述详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该文件因被本协议书援引而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份。维护服务以及趋势科技关于集成软件的政策描述见设备不同条款。
6. 适用法律。在适用公司方履行和/或行使其依本协议书的义务及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方和其关联公司以及公司方和关联公司的承包商使用和/或配置任何产品相关的)的范围内,公司方表示(在一贯的基础上),并向趋势科技保证,公司方和其关联公司(以及公司方和关联公司的承包商)会:(1)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 GDPR,如适用且在适用范围内),且其对产品的使用和配置或给予趋势科技的指示不会侵犯、违反或不符合任何适用法律或可能导致趋势科技如此;(2)识别、取得并维持任何就本协议书符合适用法律可能需要或适当的许可证、证书、准许、同意、以及调查。如有因本条款的规定而导致或与本条款相关的任何未能遵守或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公司方将立即(趋势科技承担任何费用)采取所有必要或适当行动以补救及更正任何违反或不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形。
7. 设备和/或软件测试/评估。
7.1 测试/评估。如果由趋势科技识别为「评估」、「概念验证」、「试用」或「测试」软件(每个均称为「测试软件」)的独立软件或集成软件依本协议书提供给公司方,本第 7 条规定即应适用并取代本协议书任何与之冲突的条款。在以上各情况下,公司方被授予无授权费、不可转让、有限的授权以便在测试软件的交货国家或由公司方所拥有的计算机上(除非设备是由趋势科技提供并与测试使用有关)安装测试软件,且该测试软件的使用仅限于非产品环境评估(「测试使用」或「测试」)并在测试软件交付给公司方的三十(30)天内使用(或在趋势科技以测试为目的向公司方发货之日算起),但趋势科技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本协议书第 2.1、2.2 和 2.5 条不适用于测试软件,第 2.3、2.4 和 2.6 条适用于测试软件。如果测试使用涉及设备(及集成软件),各缔约人同意适用的设备不同条款规定了额外的和/或不同的条款和条件适用于设备和构成该测试使用设备的集成软件。在测试期内,公司方可在其所在的国家接受网络或电子邮件技术协助,但其他协助并不对测试软件或设备提供。
7.2 除外条款;测试软件有限责任。测试软件和任何设备有可能包含错误或其他可能导致系统故障或其他故障以及数据丢失失的情况。因此,测试软件以「现状并包含所有瑕疵的」状态提供给公司方。趋势科技拒绝承担并不对公司方就测试软件或任何部属了测试软件的设备提供任何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条件、保证、和/或责任。本免责声明不能排除但能限制其法律责任的,趋势科技及其供货商/ 授权人/ 中间商关于测试软件或任何部属了测试软件的设备的任何依本协议书的责任应限于总计五百美金
(USD$500.00)或当地货币的等值金额。访问或使用测试软件所搜集的关于测试软件信息应仅由公司方出于测试/评估目的使用,且该等信息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人。尽管本协议书另有规定的,各缔约人有权利提前五(5)天以书面形式的通知终止依本协议书授权的测试使用或授权,无论任时,无论有或没有理由。测试期届满时或依本第 7.2 条之提早终止的,公司方同意自动(并不经趋势科技通知或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测试软件,移除、删除、并不可恢复地销毁所有测试软件和其使用说明书和副本,包括任何备份或归档中文件,并应及时向趋势科技进行书面确认。
8. 记录;审计。有效期内以及之后两(2)年内,公司方同意保留并使趋势科技取得准确和完整记录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各产品授权量以及公司方对一直遵守本协议书使用产品的信息。如果趋势科技至少提前二十(20)天以书面通知的,趋势科技有权利要求审核(由国际认可的审计事务所进行),但不得超过每年一次。如果经审计发现产品的任何部署或使用超出授权量或其他不符合本协议书规定的,公司方同意立即更正该不符合规定情形。如果经审计的未经授权的或超额使用的所有产品授权量大于公司方所购买产品合计授权量或授权使用的百分之十(10%),公司方同意赔偿趋势科技执行该审计的合理费用。
9. 电子和其他通讯合意及通知。公司方同意,趋势科技可能会向公司方发送:要求的法律通知或其他有关产品(包括更新)、其他和/或新的趋势科技产品和服务、特别优惠或其他相似信息、消费者调查、以及其他要求回复之通讯(合称「通讯」)。趋势科技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通讯(其他方式包含在内):(a)由趋势科技和/或其中间商亲自联系;(b)产品内通知或发送至指定公司方联系人的电子邮件地址;和/或(c)于其网站上发布通讯。对于经电子邮件发送的通知,任何发给公司方的电子邮件将由趋势科技发送至公司方在注册时指定的账户管理员(们)。公司方负责确保公司方账户管理员(们)的电子邮件地址准确无误并
有效。由趋势科技发送至当时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的任何电子邮件通知,无论公司方是否收到,该通知均在发出后视为生效。公司方经接受本协议书,即同意以本条全部方式接收所有通讯。
10. 保密/禁止披露。各缔约人承认,由于与本协议书另一方的关系,其可以获得关于本协议书另一方涉及业务、技术和/或产品的保密信息和材料(「保密信息」)。各缔约人的保密信息对其而言具有重大价值,如果该信息向第三方披露或违反本协议书规定使用的,该价值有可能受到损害。书面或其他有形保密信息应在披露时被识别并标示为属于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当保密信息被口头或视觉上披露时,保密信息应在披露时被识别并标示为保密,并于披露之后十五(15)天内书面确认。各缔约人同意,除本协议书另为授权外,其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其自己利益或任何第三人利益使用该保密信息,并至少会以保护自己保密信息以及常人保护该保密信息的程度,保护保密信息。除依本协议书履行义务或行使权利外,均不得使用协议书他方的保密信息。关于秘密信息的限制不适用于以下保密信息:(a)缔约人一方作为接收方在披露时已知悉的保密讯息;(b)缔约人一方作为该接收方无不法行为情况下,系或成为公开的保密信息;(c)由缔约人一方作为接收方未使用披露方保密信息独立开发的保密信息;(d)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正当取得的保密信息;(e)由本协议书所产生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法律程序所披露的保密信息;或(f)依法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条件是被强制要求披露保密信息的缔约人一方向拥有该保密信息的协议书方提供关于该披露的事前书面通知(如果法律上适用),以便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该披露行为。除协议书双方另行同意外,在本协议书或适用的附录终止后,各缔约人应将保密信息返还对方。当各缔约人有在本协议书订单生效日前缔结仍为有效的禁止披露或保密协议,各缔约人同意仅对于本协议书标的以及依本协议书进行的交易,该等事先缔结的协议在此并入本协议书并由本协议书取代。
11. 限制担保—软件。
11.1 限制担保。趋势科技向公司方担保,仅就依本协议书授权软件最先交付日期及其后三十(30)天内,且该软件是安装于符合规格/兼容的硬件并仅依使用说明书安装,软件才算符合使用说明书(「软件限制担保」)。任何不合格软件经替换后,其担保期为原软件担保期的剩余期限。当任何软件未符合上述担保且该未符合情况在担保期内已通知趋势科技,且趋势科技使用合理商业努力无法使软件符合软件限制担保的,公司方或趋势科技为了方便可仅对不合格软件立即终止本协议书(各自自行决定)(须以软件限制担保期结束后十(10)天内提交书面通知)。如果授权依前项规定终止,对公司方的软件授权应实时终止。趋势科技于收到公司方已彻底销毁了该已终止的软件的证明后,趋势科技应将所有公司方已支付费用退还予公司方。趋势科技对于构成设备组成部分的集成软件提供的适用限制担保,见本协议书第 4 条。
11.2 担保除外规定。本第 11 条提供软件限制担保对以下情形不适用且无效:(a)因安装不当、或因任何修改、更改或添加、或因任何和软件一起安装且设计为运行软件的操作系统软件的问题或错误导致的软件失效;(b)因软件的不当使用、错误应用或错误配置,或将软件和其他与软件具有相似但不兼容的功能或特征的应用程序或服务一起使用,造成任何软件问题或错误;(c)如果软件系经授权的试用软件,且趋势科技并未收取授权金;或(d)趋势科技未在适用的担保期收到不合格通知。
11.3 唯一救济。协议各方同意,各缔约人依本第 11 条权利、义务和补偿替代并满足公司方依适用法律接受/拒绝的权利,并在此放弃对软件接受/拒绝的权利,且各缔约人了解公司方的权利依据本第 11 条规定。各缔约人同意,本第 11 条规定的关于软件和维护服务担保与救济为趋势科技唯一和排他的义务和责任,且为公司方违反或未遵守依本协议书授予任何软件的软件限制担保的唯一和排他的权利和救济。公司方了解并同意趋势科技并未,且依本协议书并不,担保、提出条件以限制、或保证任何软件部署/使用
(由其自身或与其他趋势科技产品结合使用) 会保证对所有现存与未来对公司方计算机网络、系统、器具、和/或数据之安全威胁进行完全/完美的防护,且本协议书任何内容皆不应视为暗示了该担保、条件、或保证。
11.4 所有其他条件、担保的免责条款。除本协议书第 11 条明示规定以外,公司方同意趋势科技是以「现状」以及
「现状,包括所有瑕疵」提供软件,并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有条件的限制、承诺或保证。趋势科技(代表其本身以及其供货商
(包括硬件及软件)/授权人/中间商)明示拒绝承认任何因交易过程、义务履行、或交易使用或其他方式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担保)以下保证、条件或担保(无论法定、明示或暗示):可销售性;适于特定或通用用途;权利无瑕疵;满意的品质;未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能够达到特定结果;或其他法定、法典、习惯、使用或贸易惯例、交易过程或义务履行、或各缔约人的行为或与彼此之间的通讯引起的保证、条件或担保;或未侵害公司方正常使用任何软件。公司方了解并同意趋势科技并不担保或保证以下事项:(a)软件可持续获得,或持续使用;(b)软件功能或特征将符合公司方要求,或者软件将满足公司方任何特定业务、技术、服务、安全或其他需求或要求;(c)软件、其更新、或对其维护服务并无瑕疵、问题、毛病、或错误,或会侦测到或改正所有瑕疵、问题、毛病、或错误;(d)软件会侦测到仅有的、任何的、或所有的恶意代码威胁;或(e)软件使用及更新会使公司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或设备免受所有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恶意/无需内容的侵害,或使之免受入侵或其他安全攻击/破坏。
12. 责任及限制免除;责任上限。
12.1 责任免除。在任何情况下,同时在任何法律理论(包括侵权(包括过失)、合同、依任何民法法典、和/或任何其他法律上或衡平法上的法律理论)下,趋势科技及其关联公司或其本身或其关联公司之供货商(包括硬件及软件)/授权人/中间商不应就由下列情形产生或与其有关的任何请求、请求权,费用,损失或损害赔偿对公司方或其关联公司或依本协议书或与其标的有关的承包商负责:使用任何计算机网络、系统、软件、硬件,计算机或器具的损失;数据的危及、丢失或损坏;损失或预期业务收入;未能实现预期的节省;任何第三人对公司的请求;减少声誉或商誉;采购替代商品,软件或服务;失去商机或预期储蓄;或以其他方式对任何依本协议书附随性、惩罚性、惩戒性、间接、特殊或后果性损害赔偿,或任何产品、更新、和/或维护服务,不论是否可预见,尽管本协议书所规定的补偿失去作用或失去其主要目的、并且尽管趋势科技和/或其关联公司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之可能性或概率。
如果公司方处于欧洲经济区,则“附随性、惩罚性、惩戒性、间接、特殊或后果性损害赔偿”也应指以下任何损失或赔偿:
(a)双方都没有合理预见的;(b)公司方知晓但趋势科技不知的;和/或(c)双方都合理预见的,但公司方可以防止的损失,例如计算机病毒、恶意软件或其他恶意程序、或公司数据丢失或损坏造成的损失。
12.2 责任上限—直接损害。在任何情况下,同时在任何法律理论(包括系基于合同;明示性或暗示性或法定的保证、条件或担保;不实xx;侵权(包括过失);依任何民法法典;和/或任何其他法律上或衡平法上之法律理论)下,有关本协议书及其标的或趋势科技依本协议书的义务履行,趋势科技对公司方负责的直接实际损害的责任皆将不超过在第一次产生请求权之情况前十二
(12)个月,公司方对产生该请求权的产品已支付或应支付的授权金或其他金额的总金额(依本协议书的所有请求(并非个案或个请求人)和/或请求权的合计)。。
12.3 例外;不可执行。尽管本第 12 条有相反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不应依本第 12 条限制趋势科技的责任:(a)直接由趋势科技过失导致的个人伤害或死亡;(b)趋势科技故意过失行为导致的情形;(c)趋势科技对以上第 10 条的保密义务的违反;或
(d)趋势科技依本协议书任何赔偿条款支付的任何金额。本协议书第 12 条中包含的免责声明,限制和除外条款应依管辖法律在其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并以书面弃权、免责声明、限制、和/或除外条款为之,不论趋势科技、其关联公司、授权人、供货商、和/或中间商是否收到该损害可能性的通知,也不论任何该救济是否失去其主要目的,但本第 12 条规定的任何内容都不限制趋势科技、其
关联公司、许可方、和/或供应商在管辖法律不允许、不可执行或无效范围或方式下的责任。
12.4 本交易的基础。本协议书缔约各方承认并同意本协议书的弃权条款、担保限制、以及免责声明与责任与救济之除外与限制条款和/或为本协议书的重要和不可或缺的基础;其反映协议书缔约各方之间风险的合理分配;其为公平的、合理的、且为本协议书的基本部分;其已分别由缔约人考虑并反映在缔约人依本协议书支付之对价以及缔约人缔结本协议书的决定中。缔约人承认并同意如果没有该弃权条款、免责声明、除外条款和/或责任/救济的限制,本协议书条款,包括其经济条款,将大不相同,甚至缔约人可能不会缔结本协议书。
13. 知识产权赔偿
13.1 知识产权请求权赔偿。趋势科技(自负成本)仅对每项知识产权请求权替公司方进行辩护并赔偿公司方所产生关于该确认对公司方不利的判决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费用和损害赔偿,但仅在特别限于在该知识产权请求权金钱和解中由趋势科技同意的趋势科技应承担的金额,且始终受限于本第 13 条之条件、责任与限制。除取得趋势科技明确书面同意者外,公司方不得进行任何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和解(且趋势科技就该和解依本协议书或以其他方式无责任或义务),而趋势科技可以自行裁量是否给予其同意。趋势科技依本第 13 条对任何知识产权请求权的义务依公司方提供与趋势科技以下事项为条件:(a)任何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实时书面通知
(但无论如何确保给趋势科技足够时间并不会损害其地位),而如果未提供通知仅会使趋势科技逾期受损害之程度免除趋势科技的赔偿责任;(b)就知识产权请求权之辩护、谈判、与和解,应赋予趋势科技专属并完全之权力;和(c)就知识产权请求权之辩护、谈判、与和解,合理要求之信息、合作与协助,费用由趋势科技负责。未经公司方之同意,趋势科技不应,就公司方而言,达成任何知识产权请求权和解或因此支付任何金钱。公司方可以参与任何知识产权请求权之辩护,但应负责其费用并选择律师。
13.2 除外条款。趋势科技依本第 13 条或其他形式,就任何由以下事由产生的知识产权请求权,或基于以下事由或与之有关,并无义务:(a)任何未依本协议书或其使用说明书对软件的使用;(b)任何非由趋势科技对软件的修改;(c)趋势科技遵守公司方的设计、设备或软件需求、规格或说明;(d)公司方使用任何版本,修订版本或增强版本,而非无偿提供给公司方之最新的非侵权版本,而如果公司方使用该最新版本则会避免知识产权请求权;(e)任何开源软件;或(f)任何将软件与其他未于适用使用说明书内指定的产品、设备、软件、服务、数据或技术结合的使用,且若无该结合即不会发生知识产权请求权。
13.3 知识产权请求的减轻。如果任何软件在任何时候成为,或趋势科技认为其可能成为,知识产权请求权之目标,趋势科技即有权利自行决定:(a)为公司方取得公司方继续使用依本协议书所授权的软件;或(b)将软件变更以致其不再是知识产权请求权之目标,但仍保有未经变更软件的本质上功能。如果趋势科技认为(a)或(b)在商业上不可行,趋势科技可以书面通知就该软件终止本协议书以及依本协议书就软件所授予的相关授权,而公司方应停止软件的进一步使用并将所有目标软件(及使用说明书)的副本返还、移除或不可挽回的销毁,之后趋势科技应立即将公司方就该软件授权金按比例计算使用期未届满的剩余期间的部分,并将之退还公司方,而就软件系永久期间授权之情况,趋势科技应退还所有公司方就所受影响软件所支付的授权金以三(3)年期间直线法摊销的金额,以及未使用的预付的每年维护服务费。缔约双方同意,依本第 13 条对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视为趋势科技违反本协议书,并不使公司方对因该终止产生或与之有关之任何种类或性质之损害、损失、或费用之请求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使用损失或替换费用,或因软件所产生或相关的任何失去的利润、储蓄或收入。本第 13 条为趋势科技对公司方的唯一和排他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方承认并同意趋势科技就任何软件或设备不提供第三方请求的赔偿,且趋势科技特别否认并拒绝所有就任何事物或东西在任何情况下对公司方和/或其关联公司负责赔偿的义务。
14. 个人数据。公司方承认,依本协议书获得许可的产品可以利用应用程序、工具以及程序来接收、收集、传输、存储、及使用公司方数据(其中一些可能是 GDPR 数据和/或个人数据)。趋势科技已实施并将使用合理商业努力维持技术、组织及行政上的安全措施,旨在保护其处理的个人数据,防止在趋势科技的保管和/或控制下的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滥用。趋势科技限制其人员未经适当授权处理个人数据,并对其人员就个人数据的机密性、数据保护、及数据安全性等施加适当的义务。有关上述内容的其他信息,请参阅每个许可产品的文档、趋势科技的全球隐私声明、及全球隐私声明中引用的其他外部信息,或大多数情况下,请参阅公司方个人数据适用的第 2.7 条。
15. 可转让性。受第 2.1 条提议的独立软件的有限的转让权限制,未经趋势科技书面同意(趋势科技可自行决定拒绝或提出条件以限制该同意),公司方不得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人,包括任何关联公司,无论是通过合同、法律的运作或其他方式。公司方任何试图转让均为无效。趋势科技可以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有资格的第三方或趋势科技的关联公司,或将其义务委托给有资格的第三方或趋势科技的关联公司,但义务委托并不解除趋势科技依据本协议书所应负义务。16. 弃权;可分割性;本协议书的执行。
16.1 弃权。缔约人未执行或延迟执行本协议书条款在任何时候并不构成对该条款或本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执行权利的放弃。除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所放弃的条款并由放弃权利的缔约人签字之外,对本协议书任何条款的放弃无效。
16.2 可分割性;本协议书的执行。本协议书任何条款如果不可执行不应损害本协议书其他任何部分的可执行性。如果本协议书任何条款与解释本协议书的管辖法律发生冲突,或对缔约人有管辖权的法院宣告任何该条款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视为以最小所需要的程度重新表述以使之有效、可执行,并在可行之范围内,应反映缔约人的原始意图。本协议书的剩余条款以及被质疑的条款对于非其无效或不可执行范围内的人或情形不应因该条款受质疑而受影响,每个如此之条款应依据本协议书保持有效并可执行。
17. 进出口管制。软件(及相关技术数据和服务)的进出口和/或设备(统称为「受管制技术」)应受限于有关公司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出口(包括对「视为出口」以及「视为再出口」的规定)进口受管制技术的适用法律。公司方同意应随时遵守适用于公司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直接/间接出口、再出口或进口受管制技术或公司方和/或其关联公司依本协议书应履行的义务所适用法律
(现在或以后有效),而该适用法律规定:(a)就受管制技术要求授权,会以其他方式限制其出口、再出口、进口、转移或揭露;
(b)禁止或限制某些技术/商品/服务的销售、使用、或可取得性限于特定国家,和/或由特定人;或(c)最终使用与核子、化学或生
物武器、飞弹或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开发、生产、使用或扩散有关时,限制或禁止该受管制技术的最终使用。公司方向趋势科技表示并保证,公司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并未受任何禁运或适用贸易制裁的国家或地区的控制、并未位于该国家或地区、亦非该国家或地区的居民或国民,并依适用法律定义为非被禁止的个人或机构。
18. 政府机关使用。所有产品(包括软件和设备)以及所附使用说明书系由趋势科技和/或其供货商/授权人/中间商以自己的费用单独开发,并系由市场上可取得的计算机软件、市场上可取得的硬件与设备以及市场上可取得的使用说明书。政府机关取得、实施、复制、揭露或使用软件(包括更新)可能受强制性适用法律限制,但是,除依本协议书第 2 条所授予的软件有限授权,依据本协议书并未将对软件(或更新或使用说明书)的权利、所有权或利益赋予或转让予取得该软件授权的政府机关。如果任何政府机关要求或需要比依据本协议书第 2 条所授予之权利更多或与之不同的软件权利,缔约人应就额外要求以及适用的额外费用进行协商,而如果就额外或不同的权利已达成协议,缔约人应就此缔结具体书面协议。本条中,「政府机关」应指位于区域内为了该政府机关之使用依本协议书向 Trend Micro 取得产品的国家、联邦、州、市和/或地方政府机关或机构。
19. WEEE 指令。Trend Micro 遵守 WEEE 相关规定。有关电子废物处理的信息,请至 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
20. 不可抗力。如果缔约人一方对本协议书非金钱义务的履行因地震、洪水、火灾、风暴、自然灾害、天灾、战争、恐怖行动、网络攻击、武装冲突、罢工、停工或抵制而被阻止,受影响之缔约人即被免除履行该义务,除非该缔约人:(a)以书面通知对方缔约人该干扰事由的状态、性质以及预期存在期间;(b)采取以该情况下合理必要的一切措施以减轻该干扰事由之影响;并
(c)于该干扰事由消除后立即重新开始履行所受影响之义务。他方缔约人于干扰事由存在期间被免除履行依据本协议书所受影响之义务。该延迟或不履行不应构成对本协议书的违反。
21. 无第三方受益人。依适用法律在其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并以书面弃权、免责声明、限制、和/或除外条款为之,本协议书仅为缔约人间的协议,仅缔约人从中受益,且仅可由缔约人执行,任何第三方皆无依本协议书之权利/利益,无论该权利
/利益由本协议书所生,或依任何现存或日后制定的法律(如英国 1999 契约(第三方权利)法案,或于爱尔兰,新加坡,新西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大利亚特定州所制定的类似法律,上述法律在此皆禁止并拒绝其适用),或以其他方式产生。本协议书不会并不视为构成任何第三人或代表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救济、利益、请求或请求权(无论依法律、衡平法或其他形式),此处所述第三方包括缔约人的员工、独立顾问、供货商和关联公司,或以另外方式构成任何第三方之义务;但是,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内容,有关本协议书第 7.2、11.4、及 12 条中的产品,趋势科技的硬件供货商、软件授权人、及中间商应作为除外条款、限制、免责声明所针对的第三方受益人。
22. 有效期;届满/终止。本协议书以及依本协议书就独立软件或测试软件有一定使用期的授权应持续有效至授权期间自动届满时(依授权证明书所示);但是,永久期间授权的独立软件(任何公司方购买的对该软件的更新)应持续其依本协议书的永久授权(分别称为一「期间」);但是该期间可由各方缔约人依本条或本协议书他处提前终止。公司方可就任何或所有依本协议书所授权软件以任何原因或无理由终止本协议书,终止自通知趋势科技时即生效。趋势科技在以下情况下可就任何或所有依本协议书所授权之软件终止本协议书,通知公司方时即生效:公司方就该授权软件重大违反或持续违反本协议书,而且该违反行为:(a)如对趋势科技知识产权的违反或不遵守无法改善;或(b)如果该违反行为可以改善(例如当时逾期的关于产品的未向趋势科技或中间商支付的款项),但在趋势科技将违反行为通知公司方后十四(14)天内违反行为仍然未改善。此外,如果适用法律允许,如果公司方申请或被申请自愿破产或强制破产,或依据任何其他破产法,已转让或预期转让其财产大部分给予其债权人,或申请受托人、接管人或保管人之选任,趋势科技可依其选择就任何或所有依本协议书所授权软件终止本协议书,终止实时生效。
如有关本协议书所授权软件的所有或一部分(视情况而定)的本协议书届满或提前终止,依本协议书所授权的届满或终止的软件(及其使用说明书)应及时终止,公司方应立即停止其使用,并将软件(及其使用说明书)的所有副本卸除并销毁,并向趋势科技提供书面保证。届满或终止并不影响公司方支付所有在该届满或终止之前成为应支付款项的费用的义务,亦不使公司方有权取得任何部分或全部趋势科技已收款项的退款,第 11.1 款和第 13.3 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3. 趋势科技授权机构;适用法律;争端解决;仲裁;法院/管辖权。
23.1 一般条款;趋势科技授权机构。缔约人同意,就各自交易为本协议书缔约人的趋势科技机构应为以下所规定之趋势科技机构/关联公司,且该机构应就所有目的确定视为本协议书及数据处理附录的趋势科技缔约人,并且也是由公司方聘请的软件的出版人/授权人、设备供货商和/或维护服务提供人(就各自情形下称为「授权机构」)。缔约人同意依本第 23 条认定并同意的管辖法律(并不适用法律冲突之规定与原则)应为唯一并专门适用于,并由其管制、解释和规定趋势科技与公司方由本协议书标的或依本协议书所提供/取得的产品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权利、职责和义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所有情况下不适用于本协议书,并特别排除其适用。
23.2 北美:如果公司方位于美国或加拿大,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Trend Micro Incorporated, 225 E. Xxxx Xxxxxxxxx Freeway, Suite 1500, Irving, TX 75062,USA。缔约人同意本协议书之唯一适用法律为美国纽约州法。缔约人同意《计算机信息交易统一法》(Uniform Computer Information Transactions Act,下称「UCITA」),不管是其过去或其后于任何管辖地所生效之形式,均不适用于本协议书,且缔约人放弃其根据以任何形式采用 UCITA 的法律所规定应拥有的权利。缔约人相互同意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接受并同意以下法院的独有、专属之对人管辖权:(a)位于纽约县的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但是如果该法院认定其无对该诉讼、事件或程序具有事务管辖权;则(b)位于纽约县之纽约州最高法院应对该诉讼、事件或程序具有独有、专属之对人管辖权。加拿大应适用以下文字:缔约人已要求本协议书应以英文书就,并同意所有本协议书所要求或预期的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以英文书就。Les Parties ont requis que cette convention soit rédigée en anglais et ont également convenu que tout avis ou autre document exigé aux termes des présentes ou découlant de l'une quelconque de ses dispositions sera préparé en anglais.
23.3 中南美洲(不含巴西)。如果公司方位于中南美洲(不含巴西)(由授权证明书证明),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Trend Micro Latinoamérica, S. A. de C. V., Insurgentes Sur No. 730 Piso 3, Colonia Del Valle, Delegación Xxxxxx Xxxxxx, C.P. 03100, Ciudad de México, México, D. F. Tel: 0000-0000。缔约人同意本协议书之唯一适用法律为墨西哥法。位于墨西哥城联邦地区的法院应对与本协议书或其标的有关或因其所产生的争议有专属管辖权。
23.4 巴西。如果公司方的主要营业地位于巴西(由授权证明书证明),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Trend Micro do Brasil, LTDA, Rua Xxxxxxx Xxxxxxxx, 1.120 – 2º andar, CEP 04534-004, São Xxxxx/Capital, Brazil。缔约人同意本协议书之唯一适用法律为巴西法。巴西圣保罗之法院应有对与本协议书或其标的相关或因其所产生的争议有专属管辖权。
23.5 哥伦比亚。如果公司方的主要营业地位于哥伦比亚(由授权证明书证明),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 Trend Micro Colombia, S.A.S., Calle 97ª# 9ª -50 of. 503, Bogotá, Colombia。 缔约人同意本协议书之唯一适用法律为哥伦比亚法。位于波哥大的法院应对与本协议书或其标的有关或因其所产生的争议有专属管辖权。
23.6 欧洲(限定如下)及以色列:如果公司方位于欧洲经济区(EEA),英国(如果必要的话用于英国脱欧后),瑞士、或以色列(由授权证明书证明),在所有情况下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Trend Micro Ireland Limited,一注册于爱尔兰的公司,其注册号码为 364951,地址为 IDA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Xxxx, Model Farm Road, Cork, Ireland。第 23.6 条中引用的授权机构和公司方同意,本协议书、本协议书各方的义务履行、及由本协议书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均受爱尔兰法律管辖并仅根据爱尔兰法律解释。缔约人不可撤销地同意爱尔兰的法院具有对双方无法解决的任何争议的唯一和排他性的对人管辖权,并且所有与此有关的诉讼均应由该法院单独和排他地决定。各方均声明并同意,该对人管辖权是合理和公平的,并在此放弃其现在或以后对该法院基于不当场所或不便管辖原则提出的任何异议。
23.7 俄罗斯、土耳其、中东(不含以色列)和非洲:如果公司方位于俄罗斯、土耳其、中东(不含以色列)和非洲
(由授权证明书证明),在所有情况下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Trend Micro DMCC,一家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 Unit 3301, Swiss Tower, Plot No: JLT-PH2-Y3A, Jumeirah Lakes Towers, Dubai, United Arab Emirates。第 23.7 条引用的授权机构及公司方同意本协议书、本协议书各方的义务履行、及由本协议书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均受英格兰和xxx法律管辖并仅根据英格兰和xxx法律解释。缔约人不可撤销地同意英格兰的法院具有对双方无法解决的任何争议的唯一和排他性的对人管辖权,并且所有与此有关的诉讼均应由该法院单独和排他地决定。各方均声明并同意,该对人管辖权是合理和公平的,并在此放弃其现在或以后对该法院基于不当场所或不便管辖原则提出的任何异议。
23.8 亚洲与太平洋地区: 如果公司方位于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或泰国(由授权证明书所证明),在所有情况下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Trend Micro Australia Pty Limited, Level 15, 1 Pacific Highway, North Sydney, New South Wales, 2060, Australia。如果公司方位于新加坡,越南或印度尼西亚,在所有情况下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Trend Micro Singapore Pte Ltd., 6 Temasek Boulevard #16-01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如果公司方位于台湾、韩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所有情况下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Trend Micro Inc., 8F, No.100, Xxx-Xxx X. Xxxx, Xxx. 0, Xxxxxx 000, Xxiwan, Republic of China。如果公司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有情况下产品授权机构则规定为:Trend Micro (China) Inc., R23, 14F, No.800 Xxxxxxxxxx Xx., 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 00020。
.1 如果公司方位于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由授权证明书证明),本协议书则以澳大利亚新南xx斯州法为适用法律。缔约人同意位于新南xx斯州的法院应有对与本协议书或其标的相关或因其所产生的争议有专属管辖权。尽管有本协议书第 11 条规定,如果澳洲《竞争与消费者法令》(2010)适用于即时交易(且不受制于依据第 11 条而生效的除外条款或弃权),且趋势科技违反了该法案所暗示的担保,则趋势科技的责任限制于商品/软件的修复或替换或同等商品/软件的供应、或替换产品/软件或修复产品/软件的合理费用的支出。如担保涉及依据该《竞争与消费者法令》附录 2 的销售权、不受干扰享用权、或商品/软件的清洁物权,则这些限制都不适用。
.2 如果公司方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由授权证明书证明),本协议书则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为适用法律。缔约人同意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应对与本协议书或其标的相关或因其所产生之争议有专属管辖权。
.3 如果公司方位于台湾(由授权证明书证明),本协议书则以台湾法为适用法律,但不适用其法律冲突原则。缔约人同意位于台湾的法院应对与本协议书或其标的相关或因其所产生的争议有专属管辖权。
.4 如果公司方位于韩国(由授权证明书证明),本协议书则以韩国法为适用法律。缔约人同意位于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法院应对与本协议书或其标的相关或因其所产生的争议有专属管辖权。
.5 如果公司方位于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或泰国(由授权证明书证明),本协议书
及仲裁协议则以新加坡法为适用法律,但不适用法律冲突原则。以下有关本第 23.8.5 条(仅本条)所述事务及由本第 23.8.5 条所规定的不可撤销的强制性仲裁协议,兹由双方缔约人同意,并不可撤销:
a. 缔约人不可撤销地同意,因本协议书、任何产品、或缔约人双方或一方的义务履行或不履行以任何形式造成或涉及或与之有关的每个争议、纷争或请求(分别称为一「争议」),应以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唯一并专属之仲裁进行解决,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管理,依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SIAC 规则」)于公开日在新加坡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缔约人为最终裁决并有约束力,并不得上诉,仲裁应以书面为之并包含事实及法律认定。在形成仲裁裁决的过程中,仲裁员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本协议书中找出争议解决方式,并应给予本协议书条款完全效力。但是,如果无法在本协议书中找出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员应仅适用在本协议书发行日期所存在的新加坡实体法,并且缔约人剥夺仲裁员就以下事务的权力或职权:(a)适用允许仲裁员无视本协议书的原则;或(b)适用新加坡以外管辖地之法律。
b. 公平的仲裁人数应为三(3)人,各方缔约人可选任一名仲裁员,再由缔约人指定的两(2)名仲裁员指定的第三名仲裁员(第三仲裁员必须为跨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并就计算机软件开发、授权及经销应有至少十(10)年的经验)担任仲裁程序主席,而如果该仲裁员无法在最后仲裁员被指定后二十(20)天内达成协议,经任一方缔约人之要求,该主席职位将由 XXXX 总裁填补。主席职位空缺应依 SIAC 规则由 SIAC 总裁填补。其他空缺应由各自提名的缔约人填补。仲裁程序将从空缺发生阶段继续进行。
c. 如果其中一方缔约人拒绝或以其他方式未能在另一方协议书人指定其仲裁员之日起三十(30)日内指定仲裁员,双方缔约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指定的第一仲裁员应为独任仲裁员,但该仲裁员应系依 SIAC 规则有效并正确地被指定,除非依据 SIAC 的规则该独任仲裁员的指定应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具有主席资格的独任仲裁员将由 XXXX 总裁根据 SIAC 规则任命。
d. 所有仲裁程序应以英文进行,所有于该程序提交的文件也应以英文书就。本协议书之英文版本应优先适用于任何其他语言版本。
.6 如果公司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由授权证明书证明),本协议书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为适用法律,但不适用
其法律冲突原则。以下有关于本第 23.8.6 条(仅本条)所述事务及由本第 23.8.5 条所规定的不可撤销强制性仲裁协议,兹由双方缔约人同意,并不可撤销:
a. 缔约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本协议书、任何产品、或双方或单一方缔约人的义务履行或不履行以任何形式造成或涉及或与之有关的每个争议,应以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唯一并专属之仲裁进行解决,由北京仲裁委员会管理,依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于发行日期在北京进行。仲裁裁决对缔约人为最终裁决并有约束力,并不得上诉,且应以书面为之并包含事实及法律之认定。
b. 仲裁人数应为三(3)人,各方缔约人可指定一名仲裁员或授权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仲裁员应由双方缔约人共同指定或依双方缔约人之共同授权书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席指派。第三仲裁员应为首席仲裁员。
c. 所有仲裁程序应以简体中文为之,所有于该程序提交之文件也应以英文书就。本协议书之简体中文版本应优先适用于任何其他语言版本。
23.9 上方未列出的国家。如果公司方位于本第 23 条之国家或区域之外(由授权证明书证明),在所有情况下产品授权机构为授权证明书所述的趋势科技的关联公司。在所有情况下,缔约人同意,本协议书、本协议书各方的义务履行、及由本协议书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均受英格兰和xxx法律管辖并仅根据英格兰和xxx法律解释。缔约人不可撤销地同意英格兰的法院具有对双方无法解决的任何争议的唯一和排他性的对人管辖权,并且所有与此有关的诉讼均应由该法院单独和排他地决定。双方相互声明并同意,该对人管辖权是合理和公平的,并在此放弃其现在或以后对该法院基于不当场所或不便管辖原则提出的任何异议。
23.10 临时补偿;禁止弃权。尽管双方缔约人视情况有第 23.8.5 条或第 23.8.6 条之仲裁协议,一方缔约人为了以下目的,可向任何对于缔约人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定令(该裁定令就任何争议不具有处分性或最终性),包括但不限于单方临时禁止令、 预防性禁制令或其他临时性、暂时性/附带性补偿或衡平法上的补偿(分别称为「临时性行为」):(1)保护该缔约人依本协议书第 10 条所定义的秘密信息;或(2)就任何根据本协议书第 2 条的软件授权的违反或不遵守,或该申请缔约人构成产品一部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害、盗用或违反,包括世界任何地方的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所有和任何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商标权
(部分列举);但是,该临时性动作不应构成应提交仲裁事项的最终处分,亦不应破坏、限制或回避仲裁员决定及最终处分所有依本协议书应提交仲裁的争议的独有及排他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就任何临时性行为申请的主体给予临时性或暂时性之救济。临时性行为的形成和维持不应视为救济方式的选择,亦不应构成各缔约人一致同意对将所有争议事项交付仲裁的权利义务的放弃或废除(全部或部分),包括任何仲裁程序或临时性行为的原告,亦不会取代本协议书之强制仲裁条款或使之无法适用(全部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