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PPP项目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基础设施提升及
乡村振兴PPP项目
投
资
协
议
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
2022 年 5月
甲方: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南宁市鲁班南路1-51号金水湾小区23栋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xxxxxxxxxxxxxxxxx00x亿鼎安吉商业广场F1
甲方根据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了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振兴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经评审和采购结果确认,乙方被确定为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平等友好协商订立本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1 项目名称: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振兴PPP项目。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合作内容为34个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各子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与技术标准如表1所示,具体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为准。
表1 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
1 |
xxxxxxxxxx0xxxx(xx) |
除已实施的1号路一期工程、1号路配套工程以外的1号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照明景观等。 |
2 |
xxxxxxxxxxxx0xx(0xxx0xx)工程 |
3号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起点4号至终点5号路,实施长度917.747m,,宽度2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力、通信及照明工程。 |
3 |
xxxxxxxxxxxx0xx(0xxx0xx)工程 |
4号路为城市主干路,起点接6号路,终点接3号路,全长524m,宽24m,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景观工程等。 |
4 |
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6号路北段(4号路~金陵大道)工程 |
拟建设道路为园区次干路,链接园区4号路至金陵大道,长度为1865.214m,宽度20m,单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景观工程等。 |
5 |
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7号路工程(二期) |
除已实施的7号路(一期)以外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照明景观等。 |
6 |
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7号路供水管道工程 |
拟建设内容包括7号路和1号路(11号路至7号路)2条道路的供水管道,给水管道总长共计约5421m,工程范围内配套建设阀门、市政消火栓等。 |
7 |
xxxxxxxxxxxx00xxxx(0xxx0xx)工程 |
拟建设道路起点与规划3号路平交,终点与现状1号路平交,道路实施长度为1215.718m,宽度20m,双向两车道。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
8 |
xxxxxxxxxxxx00xx(0xxx0xx)工程 |
14号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起点4号路至终点7号路,实施长度452.721m,宽度1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力、通信及照明工程。 |
9 |
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城南大道(工业六路-德才路)工程 |
拟xxxxxxxxxx,xxxxx,xx0000,.953m,宽度3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及绿化工程。 |
10 |
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工业六路(新秀路-城南大道)工程 |
拟建设道路北起新秀路,南至城南大道,道路实施长度为501.602m,宽度1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及绿化工程。 |
11 |
北大客运中心右侧规划路 |
路线南起衡阳西路,北至沈阳路,全长499.672m,宽1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
12 |
荷田路工程(明秀东路-荷湖路) |
荷田路为城市支路,位于西乡塘区友爱片区,道路南起明秀东路,北至荷湖路,道路实施长度336.125m,宽度20m,单幅路形式。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
13 |
新阳路南二里工程 |
道路北起明秀路西一里,南至江北大道,道路实施长度508.149m,宽度1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
14 |
安文街(连庄路—北湖北路)工程 |
道路西起连庄路,东至北湖北路,长度271.316m,宽度15m,单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 |
15 |
xxx(xxx—xxxx)工程 |
道路西起连庄路,东至北湖北路,长度227.808m,宽度20m,单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 |
16 |
广西东盟钢材交易中心配套道路规划四路工程 |
道路南起新峰路,北至安武大道,长度237.723m,宽度15m,双向两车道。 |
17 |
广西东盟钢材交易中心配套道路规划三路工程 |
道路北起安武大道,南止xxx路,与规划七路相交,长度269.059m,宽度15m,双向两车道。 |
18 |
广西东盟钢材交易中心配套道路规划七路工程 |
道路东西走向,西接秀安路,东接规划四路,长度380.80m,宽度12m。 |
19 |
明秀西路西二里(新阳路南一里—明秀西路)工程 |
路线西起新阳路南一里,东至明细辅路。长度622.894m,宽度12m,单幅路双向两车道。 |
20 |
水泵厂中段规划路工程 |
路线西起水泵厂西侧规划路(安阳路-安和街),东至安吉大道。长度314.212m,宽度12m,单幅路双向两车道。 |
21 |
水泵厂西侧规划路(安阳路-安和街)工程 |
路线北起水泵厂地块西侧,南至秀厢大道。长度167.085m,宽度9m,单幅路,双向两车道。 |
22 |
五里亭果蔬市场中段道路工程 |
路线起点为明秀西路,终于五里亭果蔬市场东段道路。长度300.44m,宽度15m,单幅路双向两车道。 |
23 |
五里亭果蔬市场东侧道路工程 |
路线起点为五里亭果蔬市场中段道路(规划),终于xx星小区南侧。长度300m,宽度15m,单幅路双向两车道。 |
24 |
南铁二街工程 |
路线起点接xx路,终点接明秀路,长度189.519m,宽度15m,单幅路。 |
25 |
银雪面粉厂西侧道路工程 |
道路起点与新阳路相交,终点附近与规划路相交,接西耐路,长度712.91m,宽度24m,单幅路,双向两车道。 |
26 |
丰达东一路工程 |
路线起点接现状丰达路,终点接已规划发展大道,实施长度623.274m,宽度20m,双向两车道。 |
27 |
丰达东二路(创业路-发展大道)工程 |
路线西起创业路,东至发展大道(规划),长度239.692m,宽度12m,单幅路双向两车道。 |
28 |
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工业三路道路工程 |
建设道路为城市次干路,位于南百二级公路至城南大道之间,全长295.02m,规划红线宽24米,双向两车道。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给水、交通、照明、绿化、电力和电信工程等。 |
29 |
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工业五路道路工程 |
建设道路为城市次干路,位于“年产30万个智能配电箱生产线项目”地块东北角至城南大道之间,全长477.11m,规划红线宽24m,双向两车道。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给水、交通、照明、绿化、电力和电信工程等。 |
30 |
桃花源路(安园东路延长线—安武大道)工程 |
道路起点位于安园东路延长线(现状道路),由北向南,终于安武大道(设计中)。设计长度410.42m,施工长度345.95m,属新建项目。规划红线宽15m,横断面按一块板形式布置,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31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唐三路工程 |
实施桩号起点K0+000往西平行接顺规划大唐一路,并与规划大唐二路横向相交,与K0+541.751与规划大唐四路横向相交并向东接顺规划大唐五路。在桩号K0+239.3处和K0+444.3处道路与规划河道相交处,分别设置中桥两座。长度510m,规划红线宽20m,单幅路模式,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32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唐五路工程 |
道路实施桩号起点K0+510往西平行接顺规划大唐三路,并与规划大唐四路横向相交,与K0+789.269东接安吉大道。长度279.269m,道路红线宽20m,一块板,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33 |
南宁市明天学校北校区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 |
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2314.91㎡。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电、围墙等相关配套工程等。 |
34 |
南宁市清川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 |
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1173.59㎡,分别布置普通教师、活动室和教师办公用房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等工程。 |
1.3项目投资规模: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批复,项目总投资约172099.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112.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635.76 万元(其中,含土地费用38273.20万元),预备费13425.44万元,建设期利息1925.75万元。本项目按照当前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60%)对建设期利息重新计算调整后,项目动态总投资调整为176752.87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结果为准。各子项目投资估算如表2所示。
表2 项目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估算总投资 |
1 |
xxxxxxxxxx0xxxx(xx) |
00000.00 |
2 |
xxxxxxxxxxxx0xx(0xxx0xx)工程 |
6189.00 |
3 |
xxxxxxxxxxxx0xx(0xxx0xx)工程 |
6621.37 |
4 |
xxxxxxxxxxxx0xxxx(0xx~xxxx)xx |
00000.00 |
0 |
xxxxxxxxxxxx0xxxx(xx) |
28354.30 |
6 |
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7号路供水管道工程 |
895.10 |
7 |
xxxxxxxxxxxx00xxxx(0xxx0xx)工程 |
11632.17 |
8 |
xxxxxxxxxxxx00xx(0xxx0xx)工程 |
2406.32 |
9 |
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城南大道(工业六路-德才路)工程 |
18329.28 |
10 |
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工业六路(新秀路-城南大道)工程 |
2778.27 |
11 |
北大客运中心右侧规划路 |
2721.19 |
12 |
荷田路工程(明秀东路-荷湖路) |
3996.07 |
13 |
新阳路南二里工程 |
3078.07 |
14 |
安文街(连庄路—北湖北路)工程 |
943.07 |
15 |
xxx(xxx—xxxx)工程 |
964.19 |
16 |
广西东盟钢材交易中心配套道路规划四路工程 |
1128.62 |
17 |
广西东盟钢材交易中心配套道路规划三路工程 |
1334.94 |
18 |
广西东盟钢材交易中心配套道路规划七路工程 |
891.43 |
19 |
明秀西路西二里(新阳路南一里—明秀西路)工程 |
1753.02 |
20 |
水泵厂中段规划路工程 |
2897.63 |
00 |
xxxxxxxx(xxx-xxx)工程 |
471.75 |
22 |
五里亭果蔬市场中段道路工程 |
1152.37 |
23 |
五里亭果蔬市场东侧道路工程 |
1132.12 |
24 |
南铁二街工程 |
400.23 |
25 |
银雪面粉厂西侧道路工程 |
5984.01 |
26 |
丰达东一路工程 |
2397.22 |
27 |
丰达东二路(创业路-发展大道)工程 |
442.85 |
28 |
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工业三路道路工程 |
1116.28 |
29 |
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工业五路道路工程 |
2078.75 |
30 |
桃花源路(安园东路延长线—安武大道)工程 |
1244.98 |
31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唐三路工程 |
12697.09 |
32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唐五路工程 |
2259.31 |
33 |
南宁市明天学校北校区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 |
4204.20 |
34 |
南宁市清川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 |
3768.70 |
合计 |
172099.29 |
备注:(1)南宁市西乡塘产业园区1号路工程已从可研估算中扣除1号路一期工程、1号路配套工程对应费用,剩余投资额约为13847.83万元纳入PPP项目范围,主要内容为1号路配套工程(二期)建安费、1号路配套工程(二期)其他费、征地费、1号路三期建安费、1号路三期预备费、1号路三期其他费等。(2)西乡塘产业园区东南产业园0xxxx(xx)xxxxx,0xxxx(xx)xxx,xxPPP项目范围,7号路工程合计PPP投资为28354.30万元。(3)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工业三路道路工程、西乡塘产业园区金陵产业园片区工业五路道路工程、桃花源路(安园东路延长线—安武大道)工程、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唐三路工程、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唐五路工程、南宁市明天学校北校区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南宁市清川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已开工,纳入PPP项目范围。
2.1 本协议旨在确认各方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关系。甲、乙双方依法经过公开招标程序及确认工作,兹此声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关系,将通过密切合作做好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甲方作为经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协调将本项目政府付费支出责任纳入南宁市西乡塘区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时,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并经人大会议批准。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乙方出资情况、资金的使用、设立项目公司以及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进行监督管理。
乙方作为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方,通过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开展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承担相应的风险并获得回报。
丙方作为经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代表政府对项目公司出资,并履行政府方股东职责。
2.2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乙方与丙方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x,xxxxxxx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该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的权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合同约定的本项目资产权益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确保所移交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且未设有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本项目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应属甲方或其指定的机构所有。
2.3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其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投(融)资和运营维护工作,可依法直接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资本方(允许联合体)签订相关合同。
2.4本项目为公益性项目,项目形成资产不具备收益能力,无使用者付费基础。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政府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回收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必要的合理回报。
3.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5日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在取得项目公司营业执照5日内将出资协议(原件)以及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甲方(需加盖项目公司公章)备案。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35350.57万元,乙方、丙方应按照股权比例出资(其中:乙方认缴出资暂定为31815.51万元,占9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丙方认缴出资暂定为3535.06万元,占10%,采取《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
乙方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协助项目公司完成《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振兴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签署工作。
乙方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协助项目公司完成融资交割。经过甲方与项目公司协商一致后,可以推迟完成融资交割的时间,但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政府方原因引起的融资交割不能如期完成的除外。
3.2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规定,设定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以招标文件中项目总投资为准)的20%,暂定为35350.57万元。项目资本金暂定为由乙方与丙方按照90%:10%的比例出资,结合项目投入进度,资本金和贷款同比例到位。丙方出资不分红,合作期结束不回收,在计算可用性服务费时在总投资基数中扣减。项目资本金必须是非债务性资金,因乙方资本金出资不到位,导致融资及建设进度延迟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采取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进行筹措和投入,若项目公司确实不能融资到位的,由乙方提供必要支持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项目公司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经甲方同意后,可以依法以本项目PPP合同下的预期收益权向融资机构进行质押担保,但期限不得超过项目合作期。
项目公司成立后,以甲方书面同意为前提,可引入国家级、省级政府性质的PPP基金入股本项目,带来的成本节约双方应协商确定分成办法。
项目合作期为20年,项目整体建设期(指从项目范围内第一个子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最后一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投入使用之日止)跨度原则上不超过2年,各子项目自通过竣工验收或甲方书面确认的投入使用之日的次日起进入运营维护期,每个子项目运营维护期均为18年。各子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单独计算,如子项目建设期延长或缩短,其运营维护期限不变,合作期相应调整。如个别子项目2年内无法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的,不影响其余子项目进入运营维护期并正常获取政府付费。
若因乙方或项目公司导致的建设期延期,相应造成的建设投入的增加由乙方或项目公司承担,具体以《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甲、乙、丙三方确认,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构成本项目《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本项目投标文件:
(1)预期投资回报率:【】%;
(2)运营期首年运营维护费:人民币【】万元。
7.1 政府付费
政府付费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政府付费金额=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年度运营维护费
政府实际每年支付的金额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调整,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其中,可用性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建设项目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总投资及必要的合理回报。由于本项目涉及多个子项目,其进入运营期的时间有所不同,所以各子项目分别计算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年度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为等额本息法,计算公式为:
(1)年度可用性服务费
其中:
GP:年度可用性服务费;
GI: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
R:预期投资回报率,由社会资本报价确定;
n:运营维护期。各子项目分别进入运营期的,按其进入运营期之日起算18年。
政府方如在项目建设期内向项目公司提供建设期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以扣除建设期补助后的总投资进行计算。
(2)年度运营维护费
年度运营维护费指项目进入运营期后,项目公司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而获得的服务费收入,指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为了维持所有项目设施正常运行将发生必要的运营维护成本及合理回报。必要的运营维护成本不包括工程质保期质保范围内发生的维修费,不包括建设期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在运营期的折旧摊销以及办公设备、耗材等折旧摊销,不包括项目公司出于建设之目的所发生借款在运营期支付的利息。
年度运营维护费由乙方报价确定。考虑到运营维护期第一年为质量保修期,该年运营维护费按照乙方报价的50%支付,运营维护期第二年、第三年运营维护费按照乙方报价金额支付。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运营维护费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按照每三年增长9%计算,即运营期第四年至第六年,运营维护费为报价金额×(1+9%),依次类推。运营维护期第四年开始,可考虑引入成本监审机制,由实施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运营维护费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主要对项目运营过程中直接成本部分进行核查确认,监审结果较投标报价偏差率达到20%以上的,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政府方审核后可重新确定年运营维护费。
7.3支付方式
各子项目分别进入运营维护期后,政府付费按照“分项计算,统一付费”的原则进行支付,即对当年已进入运营维护期的各子项目,分别计算应支付的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年度运营维护费,经绩效考核调整后统一于资金计划下达后支付。
因土地拆迁问题、规划调整等非项目公司原因,导致项目不具有开工条件,且单个子项目建设期延期半年以上的,经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可调减子项目个数或调整工程量,项目公司为该子项目发生的合理费用,应计入GI。调整部分工程不影响其他已完工部分的政府付费。
7.4 其他财政补贴
合作期内,如项目获得其他财政补贴,在符合补贴款项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政府方具有支配权。本项目如需向上级单位申请补贴,项目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协议各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8.1乙方应根据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的融资要求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协助,以满足项目建设与运营需要。若未来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乙方应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协助,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到位。
8.2前述约定的以提取相应履约保函形式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
8.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没有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乙方任意一种退出方式,都需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且不得违反《实施方案》及《PPP项目合同》的股权变更限制规定,才可以进行。乙方及项目公司有义务保持项目的正常运行直至项目完成所有移交手续(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除外)。
x协议对甲乙丙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各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必须遵守,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新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有);
(2)本协议;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5)投标函及其附件;
(6)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
(7)附件(如有);
(8)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及组成本协议的其他文件。
(1)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协议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或者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或者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终止。
13.1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各方之间应当友好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果争议在首次要求协商之日起60日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予以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 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甲、乙、丙三方对履行本协议存在争议的,双方应依据《PPP项目合同》有关约定解决相关争议。乙方和项目公司不得就同一事项在《PPP项目合同》与本协议项下同时提出争议。
13.3在争议纠纷解决期间,除争议纠纷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14.1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
14.2 本协议确定的原则是《PPP项目合同》签署的依据,本协议内容将在签署的《PPP项目合同》等后续相关合同文件中体现。如果《PPP项目合同》及后续相关合同的文字、意思、条文、精神、理解与本协议书不一致,以《PPP项目合同》及后续相关合同的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丙方:南宁市盛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