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1310002400942001
(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2、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现代商贸物流 CBD xx电子预警监测系统项目
3、采 购 人:廊坊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4、项目类别:货物类
河北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1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3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3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4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0
项目概况
廊坊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现代商贸物流 CBD xx电子预警监测系统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
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现代商贸物流 CBD xx电子预警监测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52 万元最高限价:52 万元
采购需求:商贸物流 CBD xx电子预警监测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
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4 月 15 日 09: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说明详见 9、其他事项部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 电子)】菜单”上传;
注:供应商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文件下载】菜单, 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北公共资源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北公共资源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xxxxx://xxx.xxxxxxx.xxx/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00000000/0x000x00-000 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详见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 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网上下载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
7、投标、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
标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地 址:廊坊临空
联系方式:马娜 0316-7656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 X0 x联系方式:xxx 0316-2689918
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信息:xx
地址:xxxxxxxxx 0 xx 0 x电话:0000-0000000
9、其他事项
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 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 。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 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 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 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 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 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 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 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 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 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 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 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 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 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000-0000000】。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 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 及以上,IE 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 4M 以上)、电源( 不间断)、 CA 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 等; 建议投标
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xxx.xxxx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 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序号 | 内容 | 填表说明 |
1 | 项目名称 | 廊坊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现代商贸物流 CBD xx电子 预警监测系统项目 |
2 | 项目地点 | 廊坊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4 | 招标内容 | 商贸物流 CBD xx电子预警监测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 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5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日内完成 |
6 | 质量标准 | 合格 |
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8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9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10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含的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的内容制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11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含的 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的内 容制 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12 |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 否 |
13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 | 否 |
14 | 样品 | 否 |
15 | 勘查现场 | 否 |
16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 个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17 | 投标文件提交说明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
18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 1)进口产品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 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 号文)。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 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 2019 第 16 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3)融资政策 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 〔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4)密码技术设备 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 (5)分支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9)信用记录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 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是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xxxx.xxxxx.xxx.xx/)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 询 渠 道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xxxx.xxxxx.xxx.xx/)xxx。 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10)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11)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如涉及)。 (12)正版软件 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13)信息安全产品 一、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更新《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 二、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简称销售许可证),产品生产者无需申领。此前已经获得销售许可证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或者提供。 三、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执行《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第 33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 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 ||
19 | 招标文件质疑期限 | 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期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必须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并于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截止前送达采购 |
人,质疑书除详细写明质疑内容外,还需标注质疑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 | ||
20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根据采购内容和品目在省级评审专家库中选择对应的评审专业的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如本辖区内该评审专业的专家数量不足,可扩抽其他地市对应专业的评审专家,进行远程开标。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 5 人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 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 1 人 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
21 |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 本项目实际中标供应商为(1)家。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人在评标报告推荐的 3 家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
22 | 投标保证金 | 免收投标保证金 |
23 | “双盲”评审编制要求 | 详见第三部供应商须知 16.8 暗标评审编制须知 |
24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由于通信技术的普及和发展,手机等移动通信设备的使用已全面普及,因此在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卫政治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时,借助犯罪嫌疑人持有的移动通讯工具,通过电信数据发现线索的重要性已变得越来越突出,同时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AI 等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公安机关通过多种特殊数据分析寻找犯罪相关线索已然成为侦察破案的重要手段。
在现有移动通信网络环境和公安信息化条件下,建立一套以手机侦码数据、人脸数据与车牌数据等多种数据结合的完善的多维数据感知系统,对公安机关精准掌握指定区域的人员出现情况,以及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人员出入情况和活动路线提供了先进的侦查手段。
廊坊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和应用,可达到快速、精准应对公安业务需求;适应现代侦察工作要求,丰富社会治理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破案率;对临空经济区进行监测,满足布控、防范、预警、查询、分析等多维数据的综合分析研判应用需求,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磋商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不需供应商提供,以开标当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7、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等,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
本项目建设需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要求,具体如下:
(1)《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
(2)《“十四五”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任务书》;
(3)《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建设应用指南》(公科信〔2020〕48 号);
(4)《关于加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
(5)《全国公安视频图像数据治理工作方案》(公传发〔2021〕127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 LTE 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78-2018)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异频 4G+GSM 电子围栏 | 异频 4G+GSM 电子围栏 支持制式: TDD-LTE、 FDD-LTE、GSM 工作频段: B40 上下行频率 2300MHz-2400MHz B1 上行频率 1920MHz-1980MHz; 下行频率 2110MHz-2170MHz GSM900 上行频率 890MHz-915MHz; 下行频率 935MHz-960MHz GSM1800 上行频率 1710MHz-1750MHz; 下行频率 1805MHz-1845MHz载波配置: TDD-LTE 支持 B40 载波输出 FDD-LTE 支持 B1 载波输出 GSM 支持 GSM900 双载波或 GSM1800 双载波输出采集率: ≥ 92% 并发速度: ≥ 1900 组号码/分钟捕获时间: 4G:0.3 ~ 0.5s GSM:1~3s 采集距离: 0 ~ 900m(视周围运营商网络环境而定)发射功率:4G:0~ 5W 可调 GSM:0~ 10W 可调 同步方式: 4G:采用 GPS 同步 GSM:无需同步工作温度: -40 ~ 55 ℃ 工作湿度: 5% ~ 95%防护等级:≥ IP66 工作时间: MTBF>7800 小时传输方式: 有线或无线 缓存: ≥9 万条电源: 220V 功耗: ≤350W | 台 | 2 |
2 | 电子围栏安装配件 | 通配机柜天线支架_阴阳头螺纹管 600通配机柜天线支架_GPS 小抱箍 抱杆附件 压接式 N-N 连≥1.4 米馈线双极化定向板状天线 _12±1dBi-1710-2700MHz 八木天线 TDJ900Z5C N 头母头金属防尘罩 LTE 终端天线 双频玻璃钢天线 | 套 | 2 |
3 | 5G 电子围栏 | 5G 热点采集设备 工作制式: 5G SA(运营商商用常规频段)采集率: ≥ 88% 并发速度:≥ 900 个号码/分钟捕获时间: 0.3 ~ 0.5s 采集距离: 0 ~ 450m(视站点周围运营商网络环境而定) 发射功率: 0 ~ 10W 可调接收灵敏度: ≤-100dBm 同步方式: GPS 同步、空口同步工作温度: -40 ~ 55 ℃ 工作湿度: 5% ~ 98%防护等级: ≥IP67 传输方式: 有线或无线电源: 220V 功耗: ≤200W | 台 | 2 |
4 | 链路 | 20M | 条 | 2 |
5 | 辅材 | 电源线、网线、水晶头、胶布等 | 批 | 1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5G 电子围栏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数量:1 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日内完成。
交付地点:廊坊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指定地点采购金额: 52 万元。
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供货标准: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
2、以上设备提供不少于 1 年的免费质保,所有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人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产品三包(包修、包换和包退);对因设备质量、 设计、制造或技术等原因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应免费退换新设备。
3 、供货期限、效率: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 2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成,不得延误,由于供货不及时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提供的产品为全新未使用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产品。
2、货到后,甲乙双方人员签字认可到货。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到货通知后,5 个日历日内,由甲方对货物的外观、规格、数量、进行检验。
4、如货物的质量、规格在质保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或改进。
5、中标商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甲方的实际需求。
6、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免费整修,并负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解决问题时间:出现故障,60 分钟内做出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性的故障在 8 小时内解决,疑难故障在 24 小时内解决, 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36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在 48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 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
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2.1 “招标货物” 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3.3 供应商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注: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中附资格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4 本次招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遵守下列要求: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5 投标人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对国有大型(央企、大型金融企业)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条。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
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与投标资质资料一起在投标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并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协议书复印件,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均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均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如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专业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及/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及/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或任何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及/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6)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
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3.7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相关信息,如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进行登记备案。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和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一形式,下同),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不应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未向投标人发出该通知的依据,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1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4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写(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写)。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领取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项目分包、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条。
(4)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4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 条。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全部内容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按格式统一填写。
10.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 “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12.3 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4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5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LFTF 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13.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
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8503300。 1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
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
15.3 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6.投标文件制作
16.1 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
16.2 投标人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
16.3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
(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16.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北公共资源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6.5 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6.6 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6.7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秘钥和企业 CA 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LF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秘钥加密。
16.8、暗标评审编制须知
一、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 号)精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二、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 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 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三、投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1、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提示信息:
1.1 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两个部分,明标商务标部分做到电子投标文件的“响应文件”中;暗标技术标部分做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暗标技术标部分不需电子签章。
1.2 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部分应包括( 此部分为明标评审): 投标单位简介、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人员配备情况、近三年同类业绩、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明确投标响应主体的所需证明材料;技术标部分应包括( 此部分为暗标评审):投标技术方案及详细描述、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不显示投标响应主体的响应采购文件材料。
2.2 投标文件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商务标、技术标要分开制作,商务标可以编制目录、页码, 技术标文件不设目录、页码。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投标( 响应)供应商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技术标不能出现投标(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商标、人员姓名及相关提示内容。能直接体现投标人身份的任何信息以及评标委员会可判断技术标文件对应投标人的任何内容。技术标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6 个*)代替。
2.3 暗标技术标部分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响应)认定情形:
2.3.1 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文件中设置标记、标识、暗记、暗号等提示性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及电子签章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2.3.2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将技术标部分制作为暗
标:
(1)标书封面排版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暗标封面、封底无格式模板,统一为 A4、完全空白的空白页。
(2)页面排版要求:
①正文使用三号仿宋体,开始段落首行缩进两个字符;
②行距: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均为 2.5 厘米;
③不得出现页眉页脚;
④不得编辑页码;
⑤不得出现手写,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有底色、下划线等标识;
(3)表格内容:
①五号仿宋体。数字、英文字体为 Times New Roman,字体大小同中文字
体。
②表格设置格式统一:页边距均为 2.5 厘米;宽度为表格整体不得跨出页
边距;行距为单倍行距;行高为文字一行时行高 1 厘米,每增加 1 行增加 0.5
厘米,以此类推;列宽统一为 3 厘米。居中:表格内容上下、左右居中;内容多的按上下居中,靠左设置。
③图片设置图片格式:图片采用嵌入式格式,并居中设置;如对文本内容附注说明,设置为四面环绕式,并放在相对应的文本处。CAD 图纸:转化成图片格式后插入。不变形:图片按比例拉伸和缩放,大小应适合文档版面,不宜超过页边距。
④编码要求章序号:一、二、三、四......节序号:“1、2 、3、4. ”
或“1.1、1.2、1.3、1.4......”或“1.1.1、1.1.2、1.1.3、1.1.4 ”
以此类推。
(3)任何情况下, 技术标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 迹,不得出现招标文件统一要求以外的其他标识和能够识别投标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委员会须知暗标要求
评标委员会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分别对商务标“明标”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技术标“暗标”部分实行“盲评”。对技术标未按“暗标”要求制作的,依据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需要澄清时,投标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系统自动汇总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7.1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2 可使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17.3 进入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 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
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 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17.4 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 http://www.lfggzy.c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
login
【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 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16-6065109】。
18.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根据采购内容和品目在省级评审专家库中选择对应的评审专业的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如本书辖区内就评审专业的专家不足,可扩抽其他地市对应专业的评审专家,进行远程开标。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0 条。评标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代表一起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并现场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18.2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18.3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8.3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3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
公正进行的关系。
19.1 符合性检查: 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投标无效情形:
A、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带*部分的文件、资料不全或无效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 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保单的; I、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K、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L、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M、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9.3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6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0.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确认。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0.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如要求提交样品则包含样品)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有样品评审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再对样品进
行评审。
22.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如有样品评分的还应包括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项目分包招标的按包分别评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
候选供应商。
22.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
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或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
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
格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2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在 30 日内,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上传至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28.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8.5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29.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单位中标后,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公司机构交纳采购代理公
司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代理服务费为 5460 元。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
31.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2.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示;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32.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 有关供应商。
32.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采购人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十一、中小企业的认定
3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文件( 财库〔2011〕181 号)规定:
33.1 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3.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3.3 对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4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5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3.6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二、节能产品采购
投标文件中对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页复印件,并标注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的位置。没有按规定提供的,评委会有权拒绝对该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十三、环保产品采购
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规定:
(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二)财政部、环保总局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
财政部、环保总局将适时调整清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三)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生态环境部
(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为清单的公告媒体。为确保上述信息的准确性,未经财政部、环保总局允许,不得转载。
(四)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五)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此项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包括运费和保险(提供产品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2、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3、投标内容及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4、付款条件;
5、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完毕,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6、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依据“三、评定内容及标准”的规定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如有样品评分则含样品)、资料等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按供应商须知“22.中标供
应商的确定”的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项目分包采购的按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2、评分说明:
(1)由评委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评委结果进行汇总核对。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服 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6) 评标总得分由电子评标系统自动汇总,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排列。
(7)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协商,独立完成。
(8)无效投标不予打分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评分标准 |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报 价 得 分 (30 分) | 报价部分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 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上限的投标报价为 无效报价。 |
商务部分 (明标 40分) | 同类业绩 | 5 分 | 近三年内(从此项目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每有一个同类业绩的加 1 分,最高得 5 分。 注: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 5 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完善、合理,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得 5 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较完善、较合理,人员构成专业性较强,经验较丰富得 3 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般、人员构成专业性一般, 经验一般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 |
设备性能 | 20 分 |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为无效投标。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0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提供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 项加 1 分,加至标准分时为止。 | |
履约能力 | 10 分 | 为保证项目建设实施,投标人: 1、具有 DCMM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 2、具有 ISO/IEC20000-1:2018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 GB/T220802016/ISO/IEC27001:20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 GB/T29490-2013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第一档:投标人具备 4 项能力体系,得 10 分。 第二档:投标人具备 3 项能力体系,得 5 分。 第三档:投标人具备 1-2 项能力体系,得 1 分。注:以上证书开标时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暗标 30分) | 项目供货方案 | 10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 (包括产品运输的质量保证措施、产品运输安全措施等)、及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进行综合论述,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10 分;方案 较完善、较合理得 6 分;方案一般、合理性低 得 3 分,缺项不得分。 |
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价 | 10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设备出现故障时的技术支持快速响应方案、维护保障方案、备品备件维修更换承诺方案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10 分;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得 6 分; 方案一般、合理性低得 3 分,缺项不得分。 | |
产品综合评价 | 10 分 | 根据所投产品选型、配置、性能、项目方案等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按优劣进行分档打分:第一档,产品选型先进,配置高,项目方案满足程度高,得 10 分;第二档,产品选型一般, 配置、项目方案较低或低于其他档次产品,得 6分。第三档产品选型差,配置、项目方案差, 得 3 分。 无评价不得分。 | |
合计 | 100 分 |
注:对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参加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给予 10%价格的扣除,选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进入价格评比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z 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报价得分=(Y/X)×100%×z
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供应商的报价;Y: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比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
需方: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项目编号***的****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品牌型号、配置、数量、价格
合同总价: 元(大写: )。
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货物本身价、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保养费及各项税金等;在合同执行期间,此价格不受任何因素影响。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最近()个月生产的全新货物(包括零部件),并且符合国家质量性能检测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供方对所供货物提供自验收合格日起()年免费保修。保修期内非人为造成的产品损坏,由供方负责。保修期内如遇问题,供方必须在()小时响应;()小时修复,否则提供不低于原配置的备机。保修期内货物质量问题在二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运行的,能保证予以调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货物。保修期外不收维修费,只收零部件成本费。
3.供方必须对需方进行必要的免费培训,直到需方熟练掌握为止。培训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供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日内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由需方在( )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货物验收单,作为付款的凭证。如果供方通知需方后()日内,需方不予验收,需方须书面向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和供方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收到货物,并放弃验收货物的权力,由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出具有关证
明代货物验收单。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四.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备件、图纸、使用说明书及相关的资料。
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致使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并收到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额 8%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 1 日,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 8‰的滞纳金。
3.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由供方负责。
4.供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物总额 8%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1 日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 8‰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7 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第七项第 4 条执行。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7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八.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九.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廊坊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廊坊市政府采购办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方:供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要求提交。二、投标文件格式如下:
(含封面、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如分包采购则需注明投标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投标日期:
*一、投 标 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动,并对以上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见前附表)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
加密的电子公开文件一份(*.LFTF 格式,在廊坊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如使用电子保函,可扣缴保函所保证金额。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5、 我方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为真实的、有效的,愿承担所有责任。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日 期:
说明 :除 可填报项目外 ,对 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开标一览表
(如分包采购则需注明投标包号)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单位:元(人民币)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台/套) | 单价 | 合计 | 质保期 | 供货期 |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大写): 人民币 |
日 期:
*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
项目名称: (如分包采购则需注明投标包号)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 单位:元(人民币)
序 号 | 报价 项目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报价项目 包含小项 | 报价项目包 含小项价格 | 品牌型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投标总价 | (元) | 总价大写 |
日 期:
注:1、报价项目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项目对应。表格不足可续填,但不可缺项。
2、(1)小计=单价×数量;(2)每个报价项目的小计=每个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累加;(3)小计累加=投标总价
3、报价项目不分单价的只需注明小计,报价项目分单价但不分小项的只注明单
价、小计。
4、报价项目应完整、细化,以保证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的顺利进行
*四、供应商身份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只须出示此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 。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单位名称(公章)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粘贴此处) (粘贴此处)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只须出示此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
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公章)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粘贴此处)
备注:1、如果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项目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无须填写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如果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项目须填写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无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投标资格资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详见第三部分 3.3 资质文件要求)
说明: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七、同类业绩
*八、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性能
列表或分项说明投标货物详细技术指标、 参数情况,详细配置情况说明。
*九、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 | 投标文件 对应参数、指标 | 偏离情况 (符合、优于、 低于) | 备注(简要注明优于、偏离的原因) |
注 :表 格不足可续填 ,不 可缺项 ,须 逐条填写技术参数要求并写明偏离情况。投标文件对应参数、指标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内容,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填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
日 期:
*十、履约能力
十一、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
*一、项目供货方案
(供应商自拟格式)
*二、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自拟格式)
*三、产品综合评价
(供应商自拟格式)
注: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文件中设置标记、标识、暗记、暗号等提示性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及电子签章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
效投标处理。
任何情况下,技术标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