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再保险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分出再保险交易的保费金额和手续费金额,由于并无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上市规则第 14A. 34条所规定的5%界限,分出再保险交易只需按照上市规则第14A章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的规定,并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分入再保险交易的保费金额和手 续费金额,并无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上市规则第14A.33条规定的0.1%界限,因此分入再保险交易可获豁免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