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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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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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 |
甲方: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开拓网络设备市场,推动各自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如下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主协议及其附件构成,附件为本协议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且乙方接受这种授权,作为甲方非排他性的销售合作伙伴在授权销售区域内销售行业类产品。
此合作关系是非排他性的,甲方有权授权销售区域内的签约合作伙伴、交易商、综合商、再销售者、代表和代理人和/或在销售区域内进行促销和直接销售。
甲方和乙方分别为本协议意志的独立签约方,本协议不涉及双方专利/特许转让、合资或合伙人关系,亦不产生雇佣、主仆或主次关系。任何一方没有且不能做出约束对方任何力量、权力和权限,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也不能代表另一方做出有关责任或义务、xx或恳求的承诺。
甲方不作为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任何协议的当事人方。
乙方不得代表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乙方对其客户做出的关于价格、数量、交货期、规格、保修期、变更、执行能力和适当性方面的承诺为乙方独立的责任,乙方不应让甲方为乙方的承诺负责。乙方做出的或乙方雇员、分销代理商及合作伙伴等作出的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是独立于甲方授权行为之外的乙方行为,由乙方独立承担法律后果或乙方与其分销代理商、合作伙伴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针对不同类型的合作伙伴全部或部分提供以下业务支持和管理。
按照价格体系向乙方提供紫光恒越授权产品。
积极配合乙方开拓、发展目标客户和相关项目, 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乙方的执行情况,当乙方人员无法胜任紫光恒越授权产品的销售及服务工作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建议。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为乙方的项目提供价格支持。
经常性地同乙方交流甲方政策、产品和市场信息,积极协助乙方开展行业市场的推广工作,对于乙方在合作领域的市场宣传活动,甲方将提供媒体、投放内容等的建议,并对宣传活动的内容具有监督权。
甲方可根据本协议单独决定对乙方举办的各类市场活动给予人力、资料等方面必要的支持,但乙方须提前申请并报甲方审核批准;活动结束后,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政策向甲方提交活动报告及相关必要资料。
根据乙方的需求,甲方有偿向乙方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售前、售后培训和支持。
当乙方的销售及市场行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告、警告、罚款、停止合作以至取消合作伙伴资格等处罚。
甲方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乙方与其下级合作伙伴签订的项目合同原件,以及其下级合作伙伴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原件,以供审核或备案。如乙方无法提供上述合同原件,甲方有权不予供货。
甲方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有权到乙方现场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库存等,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冻结乙方的返点发放和使用,并暂停合作,直至抽查结束。
在授权区域内积极销售紫光恒越授权产品,如经营的项目超出授权地区或授权行业,必须报备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积极主动收集有关协议产品的订单、销售、服务、库存信息以及销售预算、预报、市场情报和详细的市场分析和报告,配合甲方的区域行业市场推广活动,大力开发相关行业用户。
对甲方的各项工作(销售、市场宣传、商务、售前支持、售后服务等)提出建设性建议。
建立高效的用户响应机制,满足终端用户的售前、售中的技术支持请求,满足用户的售后服务请求,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并将以合法、合乎商业道德的方式开展业务,不会从事任何将对甲方产生不利影响或有损甲方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的行为。
自愿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协议产品的各项商务政策及合作伙伴管理的各项规定,并认同甲方对这些规定及文件的单方制定权、发布权、修改权、解释权、撤消权,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当所经营的项目与其他合作伙伴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根据甲方的协调建议进行调整,保证和甲方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乙方承诺,遵守美国政府有关出口管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将本协议约定的产品应用于违反美国政府出口管制方面的行业,不将本协议约定的产品在美国政府禁运的目的地国家销售。乙方违反该项承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罚款、违约金、甲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认证费等 ,由乙方全额赔偿。
3.1 甲方的电子商务系统向乙方提供网上订单服务,所提供的网上订单服务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发布的相关商务政策严格执行。在执行期间甲方对商务条款的任何修订,都会及时向乙方公布。
3.2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即表示甲乙双方同意并遵守上述的网上订单商务条款。乙方在使用甲方电子商务系统下订单的同时,即表示接受甲方所有的网上订单商务条款,也同时对在网上订单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3 乙方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成功发布订单后,须将订单盖章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系统中将乙方成功发布的订单审核通过之前,甲方和乙方之间不存在除本合作协议之外的任何契约关系。一旦甲方将订单审核通过,该网上订单等同于甲乙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 甲方对因电子商务系统受损或受第三方恶意破坏而造成网上订单无法及时履行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3.5 乙方凭用户名和密码在甲方电子商务系统上进行网上订单的操作,乙方需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转告他人,否则因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6 甲方对网上订单商务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遵循紫光恒越商务政策的要求,根据签约类型的不同,提供几种付款方式供乙方选择,具体参见具体商务政策。
在产品交付之前任何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给乙方后、任何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针对不同类型的合作伙伴全部或部分提供以下售前支持服务。
有计划组织安排合作伙伴认证培训和常规技术、产品和行业方案培训,同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提供学习提高的技术交流平台。
每个区域均可通过技术工程师xx、咨询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通过紫光恒越外网合作伙伴专区等方式进行实时咨询,为乙方和最终用户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定期整理产品、技术、典型行业应用案例等咨询材料,通过合作伙伴专区、官网等途径进行公开。
甲方免费向用户和乙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甲方有偿向乙方或客户提供高于保修册承诺的服务内容,如项目督导服务、硬件安装督导服务、现场支持服务、备件先行服务、定期巡检服务、培训等服务。
乙方设专人对自身所销售的甲方产品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硬件安装、软件调试服务、现场支持服务、把用户处的损件送到紫光恒越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等。
乙方在用户购买紫光恒越产品时向用户讲解甲方的保修服务政策,因为没有向用户解释而造成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甲方仅负责甲方承诺的保修期、保修范围和服务内容,如乙方的承诺超过甲方的承诺范围,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因无法达到超出部分承诺而造成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对紫光恒越产品进行拆卸,否则被拆卸机不予保修,或收取材料费。
接到用户对甲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投诉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
甲方针对不同类型的合作伙伴制定年度服务渠道支持及激励政策,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服务政策并执行,并可在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申请获得相关支持和奖励。
乙方承诺遵守紫光恒越《渠道服务违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如乙方违反《渠道服务违规管理办法》,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处罚和管理。
乙方同意在双方代理关系持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仍对其与甲方合作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对之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如下信息,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保密信息具体是指:乙方在担任甲方高级认证行业合作伙伴期间,因提供代理服务而接触到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信息以及甲方向乙方透露的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工作手册(报告)、技术文档、相关函电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技术方案、电路设计、工具、模具、模型、图纸、样品、样机、制造方法、工艺过程、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试验结果、研发记录、检验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含电子邮件)、数据库、源程序、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管理诀窍、定价方法、产品价格、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内容、合作意向、销售策略、销售工具、业务计划、营销计划、采购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资料、人事情况、内部业务流程、内部培训资料、工作报告、进货渠道、客户名单及资料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其他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软件及其说明、产品内部通报的BUG以及常见故障说明、甲方产品的安装调试相关资料、甲方内部人员使用的技术文档、甲方的相关服务流程以及内部政策、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和其它信息。
保密信息的排除范围
乙方不必对甲方以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署时,已经为公众知悉的信息。
非乙方公开发表,及非因乙方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信息。
由甲方书面授权公开的信息。
乙方根据法律规定及按政府有权部门要求,须向政府有权部门提交的信息。
保密义务
对于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同意:
1)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保密信息的员工签订一份保密协议,该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保密协议
相似。
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参与本项工作的员工遵守本协议的保密规定。若参与本项工
作之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应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保密信息,保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
但不限于执行适当的保密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4)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信息。
5)除用于履行协议之外,乙方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信息。
6)乙方不能泄露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包括: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的负责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而获悉信息的乙方工作人员。
保密事项
除了乙方及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提供代理服务的必需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使用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信息。
以披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获得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对之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信息,并在为甲方提供经销代理服务的范围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保密信息返还
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和文件,包含该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及其他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媒体中,则应删除。
违约赔偿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可预见损失。
为了规范市场销售秩序,保障厂家和合作伙伴的最大利益,使市场秩序管理制度化、流程化、高效化。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紫光恒越合作伙伴市场秩序管理规定》,一旦出现市场违规行为或有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乙方应根据《紫光恒越合作伙伴市场秩序管理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该等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货款、返利或其他款项中直接扣除。
x协议任何一方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能力的事件而未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应承担另一方的损失或被认为构成违约,但并不排除纯粹的金钱支付义务。该些事件包括:民事或军事的政府行为、政府优先权、地震、火灾、水灾、飓风、海啸、疫病、检疫、能源危机、罢工、劳动力问题/争议/停工、原料短缺、战争、暴动、公众动乱、公敌行为、事故、短缺、运输迟延、公用事业故障/中断或任何其他可被合理认为超越迟延履行方控制范围的事项,包括在一般国际商业惯例中被视作不可抗力的事项。若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该方应立即将该事项通知另一方。
如乙方注册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向甲方通报,经甲方同意后提交相关变更信息和甲方所需的文件资料,更新合作伙伴注册信息。
如未得到乙方事先的书面明示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销售业绩的计算自2020.01.01日起至2020.12.31日止,计量清单以甲方统计的为准,计量金额以甲方的出货开票比例为基准进行计算。
下列情形一旦出现,符合本协议解除条件,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期满而未续签任何其他协议。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若没有任何销售甲方产品的行为,本协议终止。
乙方如果有严重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具有违反《紫光恒越合作伙伴市场秩序管理规定》所述各项行为之一的情形)或因其他因素不能正常经营时,甲方有权将本协议终止。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大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不能执行,可以终止本协议。但提出终止本协议一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x协议终止后,乙方将:
立刻停止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信息和甲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产品目录、图纸、设计、工程照片、样品、文献、销售资助、演示设备、其他促销资料、产品服务和保证记录),并将上述所有的物品归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不得再以甲方合作伙伴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不得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及商号,或与甲方的商标或商号相似的而有可能引起混淆的任何名称。
在本协议终止后15日内,结清与甲方的所有的资金、物资和往来帐务。
本协议的条款、xx和保证,若从其意义和上下文看,将在终止后仍然有效(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权利保持、保密、知识产权、出口管制、合乎商业道德的行为及合法、赔偿和责任限制,以及甲方对双方合作项目文件资料的调取和查看),则在履行完毕、本协议不续订、期满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解决。
甲方:紫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2023年3月15日 第1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