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服务需求
一、项目情况
1、项目:主校区理发店。
2、地点:大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使用面积约 30 平方米。
3、经营范围:主营理发、美发服务(不含美容)。
4、合同期限:1 年 。
5、租金不低于人民币 5 万元。
6、押金 1 万元,合同期满经营者保持房屋状况无损坏,且与学生无费用等纠纷,无息返还。二、经营管理要求
1、合作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工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领取合法的各种证照,服从校方主管部门的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
2、经营者必须要有相应经营设备的投入,以确保该项目的正常运营。
3、经营者在未征得校方同意不得将经营项目转让、出租给第三方经营。否则,视作违约,校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经营权。
三、其他相关规定
1、理发店经营设备由经营者自行配备,产权归属经营者所有。经营单位范围内产生的水电费由经营者按市政收费标准,每月 25 日抄表结算,向校方财务部门缴纳水电费用。
2、理发店经营用房,经营者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场地的装修装饰,费用由经营者自行负责。装饰装修不能破坏室内原有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同时须将装修设计图交校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协议经营期满后,室内固定装修不得拆除。
3、经营单位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必须符合用工规定,要求开具无犯罪证明,从业人员每年经体检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产生经济纠纷由经营单位自行负责,与校方无关。
4、经营用房内的一切水电暖、照明等维修工作由经营单位自己负责。经营活动产生的废物、垃圾等由经营单位负责自行清理。
5、理发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明码标价,并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明示。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学院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价格进行监督,不定期抽查,发现服务价格超过本区域内同类服务价格,将予以罚款。
6、经营期间,不得提供办理会员卡预存充值服务。
7、经营单位需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卫生管理规定,场所每日消杀消毒,记录上墙公示。
8、理发店符合公共场所相关卫生管理要求,每年定期进行场所空气检测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检测费用由经营方负责。
9、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校方有关部门对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
10、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规定的经营时间。未经校方同意,承包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营业。
11、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