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具体金额、期限等信息以合同签订为准),贷款利率以合同为准(不高于年化利率 15%)。该贷款以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31 号华澳中心二期 2205 室房产(房产证号: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09250 号)进行抵押,同时留置编号为X 京房权证海字第309250 号的房权证和编号为京海其国用(2012出)第 0700298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家兵,共同实际控制人罗文莉、关联方刘昊天、全资子公司西安长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