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生产厂家 宋PLUS DM-i 110KM 领航旗舰型 BYD6483ST6HEV3 辆 10 170800.00 1708000.00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合计 1708000.00 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万捌仟元整 备注:白色。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
合肥市公安局 2024 年执法执勤用车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34019920240430000007
买 方: 合肥市公安局 电话: 00000000
卖 方: 安徽翔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0000000000
依据“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 2024 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约定,买方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公章)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生产厂家 |
宋PLUS DM-i 110 KM 领航旗舰型 | BYD6483ST6HEV3 | 辆 | 10 | 170800.00 | 1708000.00 | 比亚迪汽车有限 公司 |
合计 | 1708000.00 | |||||
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柒拾万捌仟元整 备注:白色。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 ||
(1) 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 | 2024 | 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
(2) 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 | 2024 | 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专用框架协议条款”; |
(3) 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 | 2024 | 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公告; |
(4) 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 | 2024 | 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响应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
(5)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1708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万捌仟元整)。四、供货期限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 50 日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由买方进行验收。
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到货物验收合格前, 卖方 负责对货物承担安保义务。
五、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家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二)验收组织
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5.复杂设备的验收还要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和调试、最终验收、培训等伴随服务的验收。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 70%合同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 30%合同款。 单位名称:安徽翔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包河支行 账号:7326610182800016516
七、售后服务
(一)卖方对合同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三电(电机、 电控、电池)含 6 年或 60 万公里三电质保;含整车质保 6 年或 15 万公里。
(二)卖方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买方提供 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服务的时间是:每周 5 天 120 小时(工作时间)。
(三)卖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买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1 小时内予以答复,如买方有要求或必要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员至买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四)如卖方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卖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
(五)如卖方在接到买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 12 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买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六)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之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收受人为\ ,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九、违约责任
(一)卖方供货期超过合同约定供货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卖方应给予买方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1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10%。
(二)卖方供货期内未能交货。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要求入围供应商终止与卖方的委托协议。
(三)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要求入围供应商终止与卖方的委托协议。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要求入围供应商终止与卖方的委托协议。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十、签约地点
本合同在 合肥市 签订。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二、其他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征集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2)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买方所在地申请仲裁。②向 买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叁 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方:合肥市公安局 卖方:安徽翔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