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投标企业为煤炭生产型企业须提供:🕔采矿许可证(30万吨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②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企业为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所在集团的销售公司须提供:🕔所属(须第三方证明材料)生产型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②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
③近3年内至少有3个(含)超过五千吨的煤炭销售业绩合同
(须提供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④所在生产企业或集团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投标企业为煤炭经销商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近 3 年
内有 3 项煤炭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
经济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投标人承诺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组织供货,详见附件。
2.交货地点:详见附件。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运费问题(因保密需要,交货地点只明确到区、镇),中标后明确详细地址与联系人,运杂费由中标人承担。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供货过程中所产生任何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二)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按照甲方指定要求完成运输。
★(三)售后服务
1.投标人须明确承担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负责运输等服务。
2.验收要求: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用煤单位部门根据进场情况分批次凭采购合同、结算申请书、原始发票和到货验收表等相关凭证,在本级财务部
门办理结算(以签订合同为准)。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当按合同金额的 10 %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物资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应当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标准
用煤单位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严格组织到货验收,到货取暖煤数量必须过磅检斤,质量采取多车抽样合并检验的方式,到国家认证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化验(验收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协调中标煤矿退换货;协调未果的,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八)兼投兼中要求
每个区域为 1 包,供应商可任意选择所投区域,同一供应商最多
中标 2 包。该项目所有包采购评审结束后,如同一供应商获得 3 包及
以上预中标资格,其最多选择 2 包,其余包由该包第二名进行递补,
递补供应商预中标资格同样不得超过 2 包,否则由第三名递补。
★(九)检测报告需分煤种检验,标书中可为复印件,投标现场必须携带原件备查,检验报告有效性应当以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