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JF2023( NH) WS0012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 440605-2023-00874
采购项目编号: JF2023( NH) WS0012
项目名称: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 2023年更新火化x)xxx:xxxxxx殡仪馆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3-00874
采购项目编号:JF2023(NH)WS00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
采购包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火化设备 | 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 新火化炉) | 1.0000(批) | 详见第二章 | 1,920,0 00.00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xxx)): xxxxxx(xx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南海区民政局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大榄分场联系方式: 0757-8523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xxx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01、3302联系方式: 0757-83205202-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
电话: 0000-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有关说明
(一)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三)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二、采购清单一览表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核心产品 | 主要标的 | 所属行业 |
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 (2023年更新火化炉 ) | 1 | 1,920,000.00 | 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 (加大型) | 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 | 工业 |
备注:
1、响应供应商投标时,采购的主要标的应在《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2、响应供应商投标时,采购的核心产品应在《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
1、主要工作内容:
(1)拆除10、11号火化炉相关零部件、地下管路及电路线缆、承重基础及其投影部分烟道损坏的耐火及保温材料;
(2)修复10、11号火化炉基础(投影部分)下的烟道,浇筑10、11号火化炉承重基础(含桩基,混凝土标号≥C30,面积约10平方米/台,承重力≥25T/台);
(3)安装2台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炉膛尺寸(L×W×H):2500×940×880mm(±2%);
(4)更新火化车间主配电柜至10、11号火化炉的电缆及其桥架(含支架);
(5)恢复因本项目施工破坏的大理石地面与墙面等,清运并处理产生的垃圾,将拆除的2台报废火化炉搬运到指定地点等。
3、服务时间(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4、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在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票据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发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50%,安装调试结束,供应商提交全部报告材料,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日历日内向主管部门发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其他补充 :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验收后,凭以下有效文件由采购人按上述方式支付货款:1.合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等额发票(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付款申请;中标通知书。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供应商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
验收要求 | 1期:1:全部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设备验收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 、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 ,或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7: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8:成交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 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3%,说明:1、金额:合同总价的3%。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形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其有效期限应满足本项目的验收要求。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因客观原因其具体的有效期限不能满足本项目验收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承诺一旦到期将无条件进行续期。 4、退还期限:在满足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且成交供应商已切实履行与本项目有关的涉及人、财、物、 事的所有责任与义务,履约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其他,一、报价要求 1.1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含(产品价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中文技术资料及零配件价)及其它的所有费用,包含物料购置费、制作费、检验费、保险费用、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施工费、商检费用、银行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及 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验收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 |
其他 | 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 二、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1.质量要求: 1.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1.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1.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1.5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1.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售后服务: 2.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火化不少于 3000具或验收合格后不少于 1 年,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 。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内的火化数量和时间均从零开始重新计算 。 2.3在质保期内,因炉体砖结构或风管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4质保期内,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 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2.5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及保证各项零配件的供应。成交供应商应有长期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稳定的维修服务合作伙伴(须提供人员名单或场地证明文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2.6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业维修工程师到采购人现场进行免费技术指导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双方协商安排。 三、施工要求 3.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做好施工现场的围蔽、安全警示及管理工作,若在施工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因成交供应商管理过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2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3.3成交供应商现场拆除设备安全、安装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高空 作业安全等所有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4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食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5拆除设备垃圾应按采购人指定位置堆放围蔽和及时清理。 四、产品清单 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及其各模块、触摸屏、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各电机减速器、传感器(含温度变送器、UV火焰监测、差压变送器)、点火控制器、点火烧咀、引风机及变频器、鼓风机、电磁阀的品牌及规格型号清单,项目验收前,上述配件的使用说明书与其他资料一并移交采购方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品目 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 求 |
1 | 火化设 备 | 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 新火化炉) | 批 | 1. 00 | 1,920,000.00 | 1,92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 表一 |
附表一: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 2023年更新火化炉)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智能型拣灰式火化机(加大型)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以下产品参数为参照或相当于需求最低配置要求,若有涉及具体品牌、工艺、材料、标准等参数,仅为方便描述项目质量水平的参考值,各响应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择更优的产品替代) 1.1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的主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遗体输送系统、火化预备系统、火化机主体、供氧系统、燃料供应系统、燃烧系统、预热回收装置、电控系统、排烟道、大数据云平台售后服务系统。 (1)炉膛工作压力范围:-5~-400Pa。 (2)主炉膛工作温度:650℃~1000℃。 (3)二燃室工作温度:850℃~1000℃。 (4)连续火化时间(加大型):≤60分钟/具。 (5)连续火化平均耗油量(加大型):12-18kg/具。 (6)连续火化平均耗气量(加大型):≤40m3/具左右。 (7)炉体表面温度:连续使用表面升温不大于环境温度25℃。 (8)火化机外装饰采用优质金属材料一体折弯成型,嵌入式安装,表面采用不褪色的高温静电喷涂处理,外观豪华、庄重、大方。 (9)火化机主炉体外形尺寸(加大型):长3900mm×宽2940mm×前高4000mm/后高3000m m(±5%)。 (10)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火化遗体不少于3000具或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 (11)火化机大修周期:5000具或3年。 (12)使用年限:正常使用10年。 | |
★ | 2 | 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参数要求 (1)燃料要求:城市天然气。 (2)主炉膛尺寸(加大型):长2500mm×宽940mm×高880mm(±2%)。 |
★ | 3 | 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须完全整合与采购人现有尾气处理设备的控制,实现无缝对接,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优于《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要求 。目前采购人尾气处理系统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响应供应商可以到采购人处实地勘察,如出现排放 不达标情况,由成交供应商全责解决。 |
★ | 4 | 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的人机界面(10、11号)上,能分别控制采购人现有10、11号尾气处理设备上的电气控制元件、能显示除尘滤袋的前、后负压及压差、能显示急冷塔内循环水的水 温及循环水的单位流量(含循环水流量异常的报警)、能显示空压机的气压值等。 |
★ | 5 | 火化炉主体基础与进尸间落差约-500mm,响应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人处实地勘察,适合响应供应商安装场地条件,总体重量应符合建筑的承重和建筑结构安全要求; 遗体输送炕面必须配备高密封性炕面,炕面主要材料采用优质耐高温材料,形态完整,无脱落和明显裂纹,表面平整,炕面铸架采用耐热铸钢材质,不易变形,提供炕面钢制模具的全套生产加工图纸; 2台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安装完毕后,在试运行前,须参照工业窑炉砌筑后的烘炉工序 ,完成烘炉(含烘炉材料)。 |
6 | 遗体输送系统 1.采用轨道可移动式拣灰台,驱动配备伺服电机、减速机,功率不小于1000W,拣灰台外形尺寸:长3100mm×宽950mm×高740mm(±2%),配置有内嵌上料辊筒,外装饰采用优质钢材表面喷塑处理或304不锈钢拉丝板。 2.配置纵向遗体输送车,驱动配备伺服电机、减速机,功率不小于1000W,纵向车外形尺寸:长2 080×宽680mm×高360mm(±2%),外装饰采用304不锈钢拉丝板。 3.配置冷却平移中转平台,驱动配备伺服电机、减速机,功率不小于1000W,中转平台外形尺寸:长1600×宽1800mm×高700mm(-5%),外装饰采用304不锈钢拉丝板,冷却罩采用上下移动升降方式。 4.骨灰冷却与炉门余烟处理配备相应的除尘器,除尘器功率5.5kw,风量4000-7400m³/h、风压2 000-1300Pa,电动执行器阀门分别控制。 5.可移动式拣灰台、纵向遗体输送车、冷却平移中转平台具有应急手动操作功能。 | |
★ | 7 | 遗体输送系统 1、遗体输送系统配置2套遗体火化床板,分段式浇注整体组装;床板尺寸:长2500mm×宽910m m×厚130mm(±2%)。 2、拣灰台车及其附属设施在待机状态下,不占用入尸前厅空间,且入尸前厅无明线及其沟槽。 |
8 | 火化预备系统: 1、预备门系统: ① 单扇预备门外形尺寸:宽×厚×高600mm×50mm×1900mm(±2%)。 ➁ 采用自动门机系统,电机设减速装置,运行静音不xx。 ③ 外部装饰采用优质304不锈钢。 2、预备火化状态显示系统: ① LED显示火化遗体工作状态(运行、故障、停炉)。 LED显示屏外形尺寸:长×宽×厚600mm×150×40mm(±5%)。 |
9 | 火化机主体 1、炉膛: ① 火化机炉膛设有主燃烧室、二次燃烧室,主燃烧室和二次燃烧室通过烟道实现内部连通。主燃烧室和二次燃烧室预留多处清灰口,方便清灰。 ➁ 炉膛主燃烧室采用磷酸盐耐高温砖砌筑,耐高温性能不低于1000℃。 2、炉门: ① 炉门内部采用耐超高温陶瓷纤维抹耐火泥多层压制。 ➁ 控制上有应急手动操作功能,轻松启闭炉门,可确保多次启闭灵活。 ③ 具有应急手动操作功能。 4、火化操作门 ① 操作门采用一键式启闭,观察孔采用耐高温xx玻璃。 ➁ 操作口中心离地面尺寸:1120mm。(±5%) | |
▲ | 10 | 火化机主体: 1、炉膛: ① ▲炉膛拱顶、返火口和烟道口(烟气高湍流区域)采用特种浇注料砌筑,耐热不低于1000℃。 (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浇注料检测报告) ➁ ▲炉体其他部分采用高强度粘土耐火砖砌筑时,灰缝不大于2mm。(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粘土质耐火砖检测报告) ③ ▲炉体四周保温隔热材料采用耐温高密度硅酸铝陶瓷纤维毯。(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陶瓷纤维毯检测报告) ④ ▲炉用热电偶:采用K分度II级工业热电偶。 2、防爆装置: ▲炉体配备防爆装置,可有效降低主炉膛爆燃时对炉体的损害。(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装置或措施检测报告) |
11 | 1、供氧系统: ① 炉膛供氧调节阀采用模拟量快速执行器,通过控制电路对供氧阀门的开关及动作进行调节实现自动调节控制,执行器额定电压DC24V。 ➁ 炉膛左右两侧配顶侧和底侧供风管,采用Φ16mm耐高温不锈钢管制作。 2、鼓风机 ① 鼓风机采用漩涡式气泵,功率8.5kw、风量600-1370m³/h、风压8000-11000Pa。 ➁ 安装底座水平、无震动,并加有优质防振垫。 ③ 风机出风口配橡胶伸缩法兰连接套管,进风口配有防护网。 ④ 风机安装减震器,并采取隔音措施,出风口采用软式连接。 |
★ | 12 | 燃料供应系统: 1.燃油燃气式结合设计,可改装式切换。 2.燃料采用城市天然气。 3.火化机燃料供应端配备相应的压力表、调压阀、空燃比例阀、燃气精调阀、燃气球阀等阀门及管道。 4.配备天然气热式气体流量计、切断阀,并配置相应的不锈钢配对法兰连接。 5.燃料供应系统具有漏气报警及切断功能。 6.更换燃气分阀门(10、11号火化炉)后的燃气管道及附属管件。 7.燃料供应系统的管道及附属管件等用法兰连接。 |
★ | 13 | 燃烧系统 1.主烧室与二燃室均配备节能环保烧嘴,并具有大小火控制装置,烧嘴与燃气管道均采用金属软管连接。 2.燃烧器采用高能点火控制器,并配备UV火焰检测,安全可靠。 3.可实现稳定的自动点火(含再次自动点火)、故障后的保护性复位等。 4.主烧嘴配置相应的鼓风机(旋涡式气泵),功率不小于2.2KW,单独供风。 |
▲ | 14 | 余热回收装置 1、预热器: ▲采用炉膛拱顶304不锈钢等材料管箱式结构制作、使用不锈钢焊条焊制,焊接工艺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设计先进、工艺精良。(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304不锈钢管检测报告) |
★ | 15 | 电控系统(炉前、炉后两个人机操控界面可互联互通、可互相切换使用、互为备用) 1、炉前电控系统: ① 采用工业级可编程控制器(PLC)模块控制,人机界面为操作界面;强化玻璃电容式触控面板 ,操作屏幕分辨率:1920×1080,尺寸:不小于15英寸。 ➁ 人机界面智能模拟遗体输送系统、炉门等各部分工作时的运行状态,具有智能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程式,有故障报警功能,故障部位显示,并具有自动锁屏功能,以防非工作人员操作。 ③ 可在炉前人机界面上显示预备室监控的画面。 ④ 炉前电器控制柜安装应满足电气设备防雷、防热、维修方便等要求; ⑤ 电控所需的各种电磁阀、传感器、限位开关等零部件选用工业级设备及配件。 2、炉后电控系统: ① 采用工业级可编程智能控制器(PLC)模块控制、人机界面为操作界面;强化玻璃电容式触控面板,人机界面显示屏幕分辨率:1920×1080,尺寸:不小于15英寸。 ➁ 人机界面智能模拟遗体火化各部分工作时的运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主燃温度、单具火化时间 、炉膛负压、炉门状态、尾气处理阀与直排阀实时实际状态的显示等各种功能等、可控制尾气处理设备的可控电气元件);具有智能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程式,有故障报警功能,故障部位显示,并具有自动锁屏功能,以防非工作人员操作。 ③ 可在炉后控制屏上显示尾气处理设备烟囱排放口监控画面。 ④ 炉后电器控制的安装应满足电气设备防雷、防热、维修方便等要求; ⑤ 电控所需的各种电磁阀、传感器、限位开关等选用工业级设备及配件。 ⑥ 手动状态下可控制烟道闸板。 ⑦ 火化设备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由终端PC机通过以太网与火化机PLC模块和人机界面控制屏进行连接,实时记录火化机能耗、火化时间、火化量等火化设备实时工况数据,并能将以上数据连接至殡仪馆办公电脑,采购人可远程在线监控火化设备运行情况。 |
16 | 大数据云平台售后服务系统: 火化设备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数据的采集及分析采用大数据平台处理,基于火化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数据源,在线监控火化设备的使用状况实时查看数据,分析数据,共享数据,利用逻辑运算 ,记录显示设备正常使用寿命、实时读取开始、结束信号,炉膛送尸系统、炉膛燃烧及控制等是否 正常工作,压力等故障报警有关信息,可远程监控和远程在线调试。 | |
★ | 17 | 设备安装配套工程 1、原旧火化炉设备(10、11号)及基础的拆除,将拆除的2台报废火化炉搬运到指定地点(馆内 )等; 2、在原10、11号火化炉旧址,新建2台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的承重基础(混凝土标号 ≥C30,面积11m2/台,第一层(筏板)高度≥300mm,钢筋直径≥φ14mm;第二层高度≥300 mm,钢筋直径≥φ12mm,承重力≥25T/台)及桩基(混凝土标号≥C30,钢筋直径≥φ16mm) ,原10、11号烟道的清理、修复等(含材料); 3、更换车间主电控柜分别到2台炉的电源线(BVV 3×10+2×6mm2)及其桥架(200×150mm )等; 4、更换原尾气净化处理系统引风机功率18.5kw,配置变频器,可以在火化机人机界面屏上进行调节;安装底座水平,无震动,并加有优质防振垫。出风口配橡胶伸缩法兰连接套管,进风口配有防尘帽。 5、原样恢复因本项目施工破坏的大理石地面与墙面等,清运并处理产生的垃圾。 |
18 | 1、骨灰冷却与炉门余烟处理管道利用原屋顶开孔; 2、火化炉主炉体前原墙体上开洞,并增加墙体装饰; 3、提供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中文版随机文件、配件等: ①使用说明书; ➁安装、调试及维护手册 ; ③部件安装图; ④电器原理图和电器接线图等。 ⑤在保修期内提供易损备品备件服务(接触器 ﹑行程开关﹑断路器﹑负压变送器﹑热电偶﹑电机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等,可编程序控制器及触摸屏)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 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 担不利后果)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踏勘时间:2023-02-27 10:00 踏勘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大榄分场联系人姓名:x先生 联系人电话:0000-00000000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1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 1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项目兼投兼中( 兼投不兼中)规则 | 无:- |
14 | 成交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额收费:人民币13800元;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7 | 响应文件要求 | 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0 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
18 | 其他 | 其他,中标(成交)公告中响应文件可公开的内容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南财采〔2020〕6 号) 的有关规定,采 购代理机构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交易信息”网页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一并公示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响应供应商必须作出以下承诺: 1 、承诺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响应文件中以下信息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 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以下响应文件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响应文件签署 授权委托书、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2、响应供应商承诺保证上述应公示的内容的真实性,且确认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 3、响应供应商承诺配合的公示工作,保证在接到采购代理工作人员通知的1个工作日内把上述响应文件应公示的信息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打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并保证所 提供内容与响应文件一致。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
三、说明
1.总则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
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
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
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南海区民政局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南海区民政局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
传真:/
地址:佛山市禅城xxx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01室邮编:528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
电 话:0757-86282779、86282776
邮 编:528200
传 真:-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 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
《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 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 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 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 、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 有效期;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3 | 最终报价 | 最终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本采购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
4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 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5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 品的;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的; |
6 |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 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7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 属于投标无效的。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采购包1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 技术部分40.0分报价得分30.0分 | |
根据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对 | ||
响应情况 (14.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 1.0; 12.0; 13.0; 14.0; ) | 带“▲”的重要条款,每正偏离或完全响应一条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 、对不带“▲”、“★”的一般参数,正偏离或完全响应的,得8分;(1)有1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得7分;(2)有2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得6分;(3)有3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得5分;(4)有4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得4分;(5)有 5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得3分;(6)有6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得2分;(7) | |
有7项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得1分;有8项或以上不响应或负偏离,得0分。 | ||
火化机设备设计方案:对投标产品的产品成熟度、方案合理性、产品统一管 | ||
产品技术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4.0; 6.0; ) | 理维护便捷性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合理、产品成熟度高,维护便捷,得6分;2、方案较详细、合理、产品成熟度较高,维护较便捷,得4分3、方案一般、基本合理、产品成熟度较一般,维护基本便捷,得2分;4、方 案较差、产品成熟度较差,维护不够便捷,得1分。其他或没有提供方案不 | |
得分。 | ||
技术部分 | 1、设备安装方案详尽科学,符合实际情况,覆盖面广,考虑周全,方案缜 | |
密完善,得6分;2、设备安装方案较详尽科学,较符合实际情况,覆盖面 | ||
设备安装方案 (6.0分),(等次 | 较广,考虑较周全,方案较缜密完善,得4分;3、设备安装方案一般,较 | |
分值选择: 0.0; 1.0; 2.0; 4.0; | 符合实际情况,覆盖面较窄,考虑不够周全,方案完善度一般,得2分;4 | |
6.0; ) | 、设备安装方案简略,背离实际,考虑不周全,得1分。5、无提供设备安 | |
装方案,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注:设备安装中施工方不得对原有建筑有任 | ||
何改动、拆卸。 | ||
质量保障措施 (9.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4.0; 7.0; 9.0; )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质量保障措施:1、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 、完善、得当的得9分;2、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3、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4、措施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5、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 |
产品应急处理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3.0; 5 .0; )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对投标产品的供风应急方案、排烟应急处理系统方案、其他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善、得当的得 5分;2、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3、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 的得1分;4、措施差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 |
所投产品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3 .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 .0; 2.0; 3.0; ) |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提供经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 【网址以xxxx://xxx.xxxx.xxx.xx网站公布为准,证书状态须为“有效”的 | |
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类似项目业绩 (9.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3.0; 6.0; 9.0; ) | 响应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 供响应供应商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
拟派本项目人员 (11.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3.0 ; 4.0; 5.0; 6.0; 7.0; 8.0; 9.0; 1 0.0; 11.0; ) |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累计最高得5分)(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境环保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2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机械类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得2分。 2、团队人员:(团队成员累计最高得6分)(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以上电焊工证的,每提供1名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以上钳工证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不可重复得分。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必须清晰可见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购买时间及社保部门印章 。不提供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7.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7.0; )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处理方案、定期巡检方案、培训方案、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方案等)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完善、合理,针对性强的得7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全面的得4分;3、售后服务方案一般的得2分;4、售后服务方案差或未提供该项内容 的本项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 和投标报价。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佛山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3-00838
项目编号:JF2023(NH)WS0012 | |||
甲 | 方: | 项目名称: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 | |
电 | 话: | 传 | 真: 地 址: |
乙 | 方: | ||
电 | 话: | 传 | 真: 地 址: |
见证单位:佛山市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3205202 传 真:/ 地 址:
根据 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在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后,可以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做出适当调整。除xxxxxxxxxxxxx,x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招标项目。
一、 货物内容
名称 | 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二、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1、合同金额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含(产品价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中文技术资料及零配件价)及其它的所有费用,包含物料购置费、制作费、检验费、保险费用、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商检费用、银行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取得证书费 用、验收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2、乙方须承担及负责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对乙方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若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设备数量不完整的问题时,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付诸实施。否则将视认为免费提供实现相关功能的设备及服务,以达到本采购项目相关要求。任何时候,若甲方发现因设备本身的缺陷影响使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直至合格为止。
三、工作内容
1.拆除10、11号火化炉相关零部件、地下管路及电路线缆、承重基础及其投影部分烟道损坏的耐火及保温材料;
2.修复10、11号火化炉基础(投影部分)下的烟道,浇筑10、11号火化炉承重基础(含桩基,混凝土标号≥C30,面积约10平方米/台,承重力≥25T/台);
3.安装2台智能型拣灰式火化炉(加大型):炉膛尺寸(L×W×H):2500×940×880mm(±2%);
4.更新火化车间主配电柜至10、11号火化炉的电缆及其桥架(含支架);
5.恢复因本项目施工破坏的大理石地面与墙面等,清运并处理产生的垃圾,将拆除的2台报废火化炉搬运到指定地点等。四、质量要求:
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五、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火化遗体不少于3000具或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内的火化数量和时间均从零开始重新计算。。
3、在质保期内,因炉体砖结构或风管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质保期内,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5、质保期满后,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及保证各项零配件的供应。乙方应有长期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稳定的维修服务合作伙伴
(须提供人员名单或场地证明文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6、乙方应安排专业维修工程师到甲方现场进行免费技术指导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双方协商安排。
六、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在做好施工现场的围蔽、安全警示及管理工作,若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因乙方管理过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3.乙方现场拆除设备安全、安装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交通安全、高空作业安全等所有安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5.拆除设备垃圾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围蔽和及时清理。 七、采购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
2、乙方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
3、任何形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其有效期限应满足本项目的验收要求。如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因客观原因其具体的有效期限不能满足本项目验收的,乙方应承诺一旦到期将无条件进行续期。
4、退还期限:在满足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且成交供应商已切实履行与本项目有关的涉及人、财、物、事的所有责任与义务,履约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付款方式:
1期:在合同签订生效,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主管部门发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安装调试结束,乙方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并验收合格后,15日历日内完成向主管部门发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其他补充:凭以下有效文件由甲方按上述方式支付货款:1.合同;乙方开具的正式等额发票(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验收调试报告(加盖甲方公章);中标通知书;付款申请。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成交供应商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十、包装、运输、保险
1、乙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2、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3、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4、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5、设备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全部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设备验收在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7: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8: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9:乙方需提供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及其各模块、触摸屏、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各电机减速器、传感器(含温度变送器、UV火焰监
测、差压变送器)、点火控制器、点火烧咀、引风机及变频器、鼓风机、电磁阀的品牌及规格型号清单,项目验收前,上述配件的使用说明书与其他资料一并移交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设备使用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设计、生产缺陷的,乙方须无条件进行升级修复或更换相应的部件直至缺陷修复,如30天内乙方未能修复,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从第31天起计每日按本合同总额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
(含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四)对于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书面提出。
(五)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三、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索赔
1.签约后,甲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取消或不能正常执行时,乙方所缴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由甲方无息等额补偿,且乙方不再进行任何索赔。
2.乙方未按用户需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六、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七、其它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伍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开户行:
鉴证单位(盖章):意见: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6.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 440605-2023-00874
采购项目编号: JF2023( NH) WS0012所响应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
格式一:
响 应 承 诺 函
致: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JF2023(NH)WS0012],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代表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业 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境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 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五: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JF2023(NH)WS0012]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格式七:
响应保证金
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和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
对于 项目(项目编号: ),我方xxxx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 日 期: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五: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六: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 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订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二十:
(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致: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采购项目编号:JF2023(NH)WS0012),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 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更新智能型火化炉项目(2023年更新火化炉)”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F2023(NH)WS0012
)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 期: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函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三: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四: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