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H09CG2022HW7654
芜湖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货物)
项目编号:WH09CG2022HW7654
项目名称: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无为市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执法快艇采购
采 购 人:无为市农业农村局(电子签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2022 年 10 月 8 日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无为市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执法快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无为市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执法快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09CG2022HW765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20507号 )
2、项目名称: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无为市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执法快艇采购(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万元):170 万元
5、最高限价(万元):170 万元
6、采购需求:执法快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75 个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铝质一般船舶三级及以上或权威职能部门颁发的符合本项目建造条件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生产条件评价认可证书或公告、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10 月 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19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10 月 19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为市分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000-0000000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磋商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责任自负。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2 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4.3 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中标价<100 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
³1.2%;x 100 万元≤中标价<5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³1.2%+(中标价-100 万元)³0.66%;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计。
4.4 预付款
x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 4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13365535650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无 为 市 x 厦 都 市 经 典 3 栋 1 单 元
501
联系方式:19315384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电话:00000000000
采 购 人:无为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8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无为市农业农村局 |
2 | 项目名称 | 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无为市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执法快艇采购 |
3 | 项目编号 | WH09CG2022HW7654 |
4 | 项目预算 | 170万元 |
5 | 包别划分 | 不划分 |
6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及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7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 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8 | 响应文件提交 | x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中直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
9 |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0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开启后 56 个日历天 |
12 | 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担保) | 1.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合同金额的 %。 (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货物,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保险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3.1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为市分中心;开户银 行: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账号:1102401021000180965 3.2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为市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无为人民广场支行;账号:175247499228 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公管〔2021〕2 号) |
13 | 供货的时间、地点 | 供货时间:75 个日历天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
14 | 付款方式 | 预付款比例为:40%。 (说明: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 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 7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 100%;其他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可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30%。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即可支付。适用于招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如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本项目预付款 40%,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金额的 100%。 (说明:①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没有 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不得设置以质保期满作为支付合同尾 |
款的条件。②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收取履约保证 金的及时退款。) | ||
15 | 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免费质保。 |
16 | 信用查询 |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当日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 1.1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2 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1.3 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3.1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 3.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xxx.xxxxxxxxxxx.xxx.xx)。 3.3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xxx.xxxx.xxx.xx) |
17 | 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中标价<100 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³1.2%;x 100 万元≤中标价<500 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³1.2%+(中标价-100 万元)³0.66%;低于 3000元的按 3000 元计。 |
18 | 节能产品 | 1、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必须按品目清单要求采购,并在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进行说明。 2.优先采购类节能产品:详见采购文件。 |
环境标志产品 | 详见采购文件。 | |
二次报价 | 11/6f273903-bb00-45eb-b107-f7068d200e77.html |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 | |
一、中小企业定义: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36 号)。 二、监狱企业定义: 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三、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
20 | 是否邀请供应商到现场 | ■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 □是,具体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 |
21 | 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如 有)、规格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号)规定: 本项目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如有)、规格 |
号、数量、单价等 | 型号、数量、单价等,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主要标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 | |
22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 ■1、供应商使用“物理 CA 锁”或“标证通软件”登陆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标证通软件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rtmanage/mcertapply_guide) 2、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或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 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开标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企业解密的 CA 锁均为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所使用的那把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 2、在开标前,因注意尽量避免更换 CA 锁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 CA 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 CA 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费 CA 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 |
23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24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
备注 |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2.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
新增:
一、注册登记
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二)审核通过的投标企业成为主体库会员,会员方可参与芜湖市网上招投标活动。
(三)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主体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线上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软件技术支持电 话 : 400-998-0000.0553-3121801 , 软 件 及 操 作 手 册 下 载 地 址 为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xx.xxxx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开标结束。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评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主体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招标文件规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情形;
6、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废标情形。七、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因投标人的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采购系统;
2、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程序中止,待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恢复系统运行,项目程序继续进行。
2、终止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八、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采购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人(甲方):无为市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具体见采购需求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大写 (¥ )。
2.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第三条 付款条件
x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是否支付预付款: □否; ■是:金额和比例: 40% ;支付时间: 。具体付款方式: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合同
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第四条 结算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 (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二)乙方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索赔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3.甲方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4.如果甲乙双方就赔偿或补偿的方式、金额等存在明显分歧或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可通过诉讼或仲裁(如有约定)等法律救济途径确定损失数额,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支付赔偿或补偿款项。
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1)没收履约 保证金(2)加收违约损失赔偿。
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自逾付款第 5 日起,每天按当期应付未付服务费的
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 60 天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承担的管理目标及责任。
9.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10.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服务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1.乙方未按要求维护保养设备致使设备损坏的;或因人为因素致使所检修的设备损坏的;或因监管不力致使被第三方损坏设备的,从而导致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负责修复损坏设备并按照第 7 条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1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或甲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直接在服务费用中扣除索赔金
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收受人为 ,期限至 。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支付合同全部金额。第九条 转让与分包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十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合
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下列关于采购人名称 委托 代理机构名称 进行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交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后,采购中心留存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合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采购人(甲方): | (公章) | 供货人(乙方): (公章) |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代表签字: | 代表签字: | |
日 期: | 日 期: |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进行投标。 2.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并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
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5.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
7. 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采购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酌情添加。重要技术参数的比重,不宜超过总数的 5%。(不适用于 B3 类评标办法)
8.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链接,并根据查询结果,在采购需求一览表填写列入品目清单情况。
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必须按品目清单要求采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证明网页截图,及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在评标时相关评审项不得分。
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10、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11、预留部分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采购需求一览表”每个标的的备注中填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选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标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招标公告中的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 (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 (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 (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说明
1、本包项目报总价,投标报价须以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为依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包含船舶建造、船舶试航、检验取证、质保期维修、按照采购人指定交船地址的送船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FRP 船体工程、内饰工程、舾装工程、轮机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通信导航工程)、生产设计费、模具折旧费、备品备件、工属具费、审图、船检费、航行试验费、交船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配建费(快艇 3
万元/艘,属固定费用)、船东监造办公费(快艇 1.1 万元/艘,属固定费用)、信息化建设费(快艇(含渔政取证系统、雷达)12 万元/艘,属固定费用)、调试至可正常运行等,同时为买方提供培训服务。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2、执法快艇最高航速为 50km/h,如单船(艇)实际测试航速不满足:-1Km/h扣单艘艇合同价的 1%,-2km/扣单艘艇合同价的 3%,-3km/h 扣单艘艇合同价的 5%。
三、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1 | 渔政执法快艇 | 艘 | 1 | 170 万元 |
四、货物需求
(一)主要参数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总长 | ≥13.5m | |
2 | 型宽 | ≥3.30m | |
3 | 型深 | ≥1.25m | |
4 | 发动机 | ≥220 xx(2 台) | |
5 | 设计静水航速 | ≥50km/h(27 节) | |
6 | 航区 | 内河B 级 | |
7 | 满载吃水 | ≈0.55m | |
8 | 满载排水量 | ≈7.63 |
9 | 乘员定额 | 定员 8 人(船员 2 人,乘员 6 人) | |
10 | 燃油储备量 | ≥800 升 | |
11 | 续航力 | ≥300 公里 | |
12 | 材质 | 船用铝合金 | CCS |
(二)船体主要材料明细
类 别 | 序号 | 规格(mm) | 材质 | 质量(t) | 备注 |
板材 | 1 | 4.0 | 铝镁合金 | 2.20 | (含舷墙、压浪板)CCS 证 书 |
2 | 3.0 | 铝镁合金 | 0.20 | CCS 证书 | |
小计 | 2.40 | ||||
其 它 | 3 | ⊥4³120/5³50 | 铝镁合金型材 | 0.07 | CCS 证书 |
4 | ⊥4³150/5³50 | 铝镁合金型材 | 0.11 | CCS 证书 | |
5 | ⊥6³150/8³60 | 铝镁合金型材 | 0.12 | CCS 证书 | |
6 | L50³4/6³25 | 铝镁合金型材 | 0.25 | CCS 证书 | |
7 | Φ32³3.5 | 316L | 0.05 | 栏杆 | |
8 | Φ42³3.5 | 316L | 0.05 | 栏杆 | |
9 | 肘板 | 铝镁合金 | 0.40 | ||
小计 | 1.05 | ||||
焊条 | 10 | 0.17 | |||
共计 | 3.62 |
(三)舾装设备明细
舾装设备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锚泊设备 | ||||
1.1 | N 型xx锚 | 15 CB/T3221-2008 | 只 | 1 | |
1.2 | 合成纤维锚索 | φ20³50m | x | 1 | |
2 | 系泊设备 | ||||
2.1 | 合成纤维系船索 | φ20³20m | x | 2 | |
2.2 | 双十字带缆桩 | 参照E100 GB/T554-1996 | 个 | 2 | |
2.3 | 单十字带缆桩 | 参照D50 GB/T554-1996 | 个 | 3 | |
3 | 救生设备 | ||||
3.1 | 救生衣 | B GB4304-1984 | 件 | 10 | |
3.2 | 救生圈 | A GB4302-1984 | 只 | 2 | |
4 | 消防设备 | ||||
4.1 | 9kg 手提式泡 沫灭火器 | 具 | 2 | ||
4.2 | 5kg 手提式CO2 灭火器 | MTZ5 GB4351-1997 | 具 | 2 | |
4.3 | 5kg 手提式干 粉灭火器 | MFZL5 GB4351-1997 | 具 | 4 | |
4.4 | 消防水桶 | 个 | 2 |
舾装设备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4.5 | 太平斧 | 把 | 1 | ||
4.6 | 消防救生设备 布置图 | 套 | 2 | ||
5 | 信号设备 | ||||
5.1 | 黑色锚球 | Φ410 mm | 只 | 3 | |
5.2 | 国旗 | 3 号 | 面 | 1 | |
5.3 | 国旗 | 4 号 | 面 | 1 | |
5.4 | 国旗 | 5 号 | 面 | 2 | |
5.5 | 国际信号旗 | 5 号 | 套 | 1 | |
5.6 | 红旗 | 400³600 mm | 面 | 1 | |
5.7 | 手旗 | 350³350 mm | 套 | 1 | |
5.8 | 旗绳 | φ8 | x | 50 | |
5.9 | 小型号钟 | 个 | 1 | ||
6 | 窗、门、盖 | ||||
6.1 | 风雨密梯形窗 | 扇 | 2 | ||
6.2 | 风雨密移窗 | 扇 | 4 | ||
6.3 | 风雨密固定窗 | 扇 | 5 | ||
6.4 | 风雨密椭圆舷 窗 | 围壁开口 406³152 | 扇 | 2 | |
6.5 | 风雨密铝质单 | 围壁开口 1750³770³R50 | 扇 | 1 |
舾装设备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开门 | |||||
6.6 | 卫生间门 | 扇 | 1 | ||
6.7 | 双面启闭风雨 密舱口盖 | CB/T3728-2011 B530 ³ 530 ³8-8³100 | 只 | 2 | |
6.8 | 风雨密矩形逃 生窗盖 | 甲板开孔 500³500³R50 | 只 | 1 | |
6.9 | 铝质埋入式水 密舱口盖 | 甲板开孔 580³580³R130 | 只 | 1 | |
6.10 | 水密机舱检修 口盖 | 甲板开孔 1600 ³ 1150 ³ R120 | 只 | 1 | |
6.11 | 铝质埋入式水 密舱口盖 | 开孔 580³580³R90 | 只 | 1 | |
6.12 | 铝质水密人孔 盖 | 550 ³ 550 ³ R74 263WHL704-00 | 只 | 1 | |
6.13 | 钢质油密人孔 盖 | CB/T 4392-2014 BA600 ³ 400-8 | 只 | 2 | |
6.14 | 舷墙门 | 双扇内开 | 套 | 2 | |
7 | 舱室设备 | ||||
7.1 | 乘员舱 | ||||
包括:驾驶台 | 个 | 1 |
舾装设备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驾驶椅 | 张 | 1 | |||
软垫靠背椅 | 张 | 7 | |||
矮柜(海图柜) | 个 | 1 | |||
7.2 | 休息舱 | ||||
包括:环形沙 发 | 组 | 2 | |||
小茶几 | 个 | 1 | |||
储物矮柜 | 个 | 2 | |||
镜子 | 面 | 1 | |||
7.3 | 卫生间 | ||||
包括:便携式 马桶 | 个 | 1 | |||
卫生纸架 | 个 | 1 | |||
不锈钢防风暴 扶手 | 个 | 1 | |||
8 | 其它 | ||||
8.1 | 船舶油漆 | 项 | 1 | ||
8.2 | 结构重量(板 材及型材) | 5083-H116 | t | 4.1 7 | |
8.3 | 铝管扶手、栏 | kg | ~60 |
舾装设备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杆 | |||||
8.4 | 带盖垃圾桶 | 10 升/个 | 个 | 4 | |
8.5 | 垃圾公告牌 | 块 | 3 | ||
8.6 | 铝管旗杆 | WD2 CB*22-84 | x | 2 | |
8.7 | 门、窗套 | 项 | 1 | ||
8.8 | 窗帘 | 项 | 1 |
(四)轮机主要设备明细
轮机主要设备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1 | 舷内外机 | 台 | 2 | ||
柴油机型号:QSD 2.8 ES 220-DTS 或同等品牌型号 | 台 | 2 | |||
形式:四冲程、中冷、废气涡轮增压 | |||||
额定功率:不小于 220HP | |||||
缸径/行程:83³92mm | |||||
最高转速:4200r/min | |||||
冷却方式:水冷却 | |||||
启动方式:电启动 |
轮机主要设备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艉机 | 台 | 2 | |||
型号:Bravo III | |||||
2 | 柴油发电机 组 | 型号:OM6CYZ 或同等品牌型号 | 组 | 1 | |
柴油机型式:四冲程水冷柴油机 | |||||
功率/转速:9.1kW/1500r/min | |||||
燃油消耗率:218g/kw•h | |||||
发电机功率:6kW | |||||
电制:230V、50Hz | |||||
形式:DC12V 电启动 | |||||
3 | 舱底水泵 | 型号:RM2000 或同等品牌型号 | 台 | 1 | |
形式:自动舱底泵 | |||||
排量:7.55 m3/h | |||||
扬程:4m | |||||
电压:DC12V | |||||
功率:100W | |||||
4 | 手摇泵 | 型号:CS-20 | 台 | 1 | |
形式:往复活塞式手摇泵 | |||||
排量:1.2 m3/h |
轮机主要设备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5 | 乘员间空调 | 2.5P 吸顶式空调 | 台 | 1 | |
6 | 液位传感器 | S3-E550 | 套 | 2 |
(五)电气设备明细
电 气 设 备 明 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 注 |
一 | 电源设备 | ||||
1 | 免维护蓄电 池 | SP12-150DC12V,150Ah | 只 | 2 | |
SP12-100DC12V,100Ah | 只 | 1 | |||
二 | 配电设备 | ||||
1 | 交流配电板 | 含船电岸电转换控制、220V 交流配电 单元,前维护,底部进线,板前照明 | 块 | 1 | |
内置电源整流器 AC220V/DC12V , 500VA | 只 | 1 | |||
2 | 低压蓄电池充 放电板 | AC220V 输入/DC12V 输出开关电源 | 块 | 1 | |
内置CDHD-30/12IIM 充电机 | 块 | 1 | |||
3 | 驾驶室集中控 制台 | 包含: | 台 | 1 |
电 气 设 备 明 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 注 |
(1)航行灯信号灯控制板(带闪光灯 控制) | 块 | 1 | |||
(2)航行灯信号灯控制板电源整流器 AC220V/DC12V,400VA | 只 | 1 | |||
(3)照明分电单元 | 套 | 1 | |||
(4)舷外机遥控装置 | 套 | 1 | |||
(5)舵角指示器 | 块 | 1 | |||
(6)雨刮控制板 | 块 | 1 | |||
(7)雷达导航装置 | 台 | 1 | |||
(8)电笛按钮 | 块 | 1 | |||
(9)甚高频无线电话 | 套 | 1 | |||
(10)探照灯控制板 | 块 | 1 | |||
(11)DC12V/DC24V 电源转换单元 | 块 | 1 | |||
(12)急停遥切按钮 | 只 | 2 | |||
(13)综合报警板 | 块 | 1 | |||
(14)舱底水泵遥控起停按钮板 | 块 | 1 | |||
(15)油箱液位显示仪 | 只 | 1 | |||
(16)污水箱液位显示仪 | 只 | 1 | |||
4 | 舷外机、辅机起 动开关箱 | IP44,内设 HD11-200/208 刀闸开关, 主机、发电机启动用 | 只 | 2 |
电 气 设 备 明 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 注 |
5 | 起动蓄电池充 电转换箱 | IP44 | 只 | 1 | |
6 | 岸电插座 | AC220V 32A IP56 | 只 | 1 | |
7 | 舱底水泵磁力 起动器 | DC12V 0.1Kw | 只 | 1 | |
三 | 照明设备 | ||||
1 | 航行灯和信 号灯 | ||||
1.1 | 右舷灯 | CXH2-3P DC12V 15W | 只 | 1 | |
1.2 | 左舷灯 | CXH1-3P DC12V 15W | 只 | 1 | |
1.3 | 白环照灯(锚 灯) | CXH6-3P DC12V 15W | 只 | 1 | |
1.4 | 桅 灯 | CXH3-3P DC12V 15W | 只 | 1 | |
1.5 | 艉 灯 | CXH4-3P DC12V 15W | 只 | 1 | |
1.6 | 红色环照灯 | CXH6-3P DC12V 25W | 只 | 2 | |
1.7 | 黄色闪光灯 | CXH6-21P DC12V 25W | 只 | 1 | |
1.8 | 白色闪光灯 | CXH6-21P DC12V 25W | 只 | 1 | |
2 | 搜索灯 | 146SL DC12V 100W | 套 | 1 | |
3 | 照明灯具、开 |
电 气 设 备 明 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 注 |
关与插座 | |||||
3.1 | LED 装饰筒灯 | JXQ-8 DC12V 3W | 只 | 14 | |
3.2 | LED 圆形舱顶 灯 | CCD9-5A DC12V 5W | 只 | 7 | |
3.3 | 船名灯 | JCL15-1 220V 12W | 只 | 2 | |
3.4 | 船用舱室开 关 | HE-2N-1 | 只 | 6 | |
3.5 | 船用水密开 关 | HS402-3 250V | 只 | 8 | |
3.6 | 船用水密带 开关插座 | CZKS202-3 250V | 只 | 2 | |
船用水密带 开关插座 | CZKS202-1 24V | 只 | 2 | ||
3.7 | 船用水密插 座 | CZS202-1 250V | 只 | 4 | |
3.8 | 船用舱室插 座 | CZE2-2B-2N 250V 10A | 只 | 5 | |
3.9 | 带熔断器舱 室接线盒 | JXR10-4250V 10A | 只 | 1 |
电 气 设 备 明 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 注 |
水密接线盒 | JXF4-2 | 只 | 1 | ||
接线盒 | JXE-4 | 只 | 1 | ||
四 | 通讯、导航及 助航设备 | 套 | 1 | ||
1 | 甚高频无线 电话 | FT 海事船用台式 | 套 | 1 | |
2 | 舵角指示器 | 含发讯装置、舵角指示器 | 套 | 1 | |
3 | 电笛 | EM2 DC12V 118dB | 套 | 1 | |
4 | 雨刮器 | AC220V,双刮壁,不锈钢 | 只 | 2 | |
5 | 手持扩音装 置 | 配备用电池、带充电装置 | 套 | 1 | |
6 | DV 音响 | 含喇叭二只,功放等 | 套 | 1 | |
7 | 全频道收音 机 | 只 | 1 | ||
8 | 雷达导航装 置 | 套 | 1 | ||
1、发射天线: (1)转速 :24 转/分; (2)风载能力:相对风速 10 节; (3)波瓣宽度:4 |
电 气 设 备 明 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 注 |
英尺水平: 1.9° 垂直: 22° 2、射频收发单元 ◆(1)峰值功率:不小于 4KW(提供中国船级社船用产品证书证明) (2)噪声系统:10dB 3、显示单元 (1)类型:最小操作区域显示有效直径 181.50mm (2)回波追踪:时间间隔 15 秒, 30 秒, 1 分钟, 3 分钟, 6 分钟, 15 分钟, 30 分钟或连续; (3)AIS 显示捕捉: AIS 船只或航标(可显示不少于 200个目标) 目标跟踪:自动 显示:船名, MMSI 码,呼号,距离/方向/经度/纬度;速度/航向,转向比, CPA/TCPA(必须有 AIS 数据输入):捕捉 AIS 船只或航标(可显示多达 200 个目标),自动目标跟踪,显示船名、 MMSI 码、呼号、距离/方向、经度/纬度速度/航向、转向比、CPA/TCPA。 4、电源 10.5V-40V 直流。 |
电 气 设 备 明 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 注 |
五 | 移动取证系统 | 套 | 1 | ||
1.取证主机可以接入键盘、控制摇杆、7 寸显示屏,并集成设备状态提示灯; 产品需支持将录像文件保存在硬盘和 SD 卡中。 2.设备支持 128 个预置位;支持双码流输出,主码流可设 置 1080P/720P/WD1/4CIF , 子 码 流 可 设 置 为 4CIF/2CIF/CIF; 3. 产品旋转角度支持水平 360 ° 连续旋转; 垂直 -90°~+90°、工作湿度:10%--95%。 4.手控器具备不少于 18 个按键,能够一键录像、回放录像、设置并能调取云台预置位等; 5.支持 4 路 HDTVI 相机和 1 路 HDTVI 云台接入、支持 ICR 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自动彩转黑功能,实现昼夜监控,红外夜视距离大于 100 x ◆6.云台防护等级:IP66(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7.手控器支持对云台摄像机进行变焦、聚焦、亮度、快门、补光、云台预置位等控制、支持 30 倍光学变焦;(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CNAS 标志的检测报 告扫描件) |
电 气 设 备 明 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 注 |
◆8.设备支持低照度功能,彩色:0.05Lux@(F1.6),黑白:0.01Lux@(F1.6 );云台摄像机应采用 200 万像素 1/3"CMOS,最大分辨率可达 1920*1080,图像清晰、细腻; (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9.7 英寸 LCD 背光液晶屏,分辨率 800³480,可显示清晰视频画面; ◆主机支持 5 路航空插头视频输入接口、1 路 VGA 接口、 1 路 BNC 接口、7 路开关量输入、2 路开关量输出、1 路脉冲输入、2 个 USB 接口、1 个RJ45 接口、2 个RS232 接口、1 个 RS485 接口、1 个 SD 卡槽;(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0.产品支持 2 盘位硬盘(2.5 寸硬盘)接入,可自动识别硬盘工作信息;产品需支持 VGA 及 CVBS 同源输出显示,可同时显示 4 路画面预览模式,通过预览界面软件控制按键,可直接进行图像参数设置、云台控制、声音控制、即时回放等操作; 11.具备 GPS、北斗定位功能,定位信息能在录像资料中保存; 12.产品需支持客户端与设备端进行实时双向语音对 |
电 气 设 备 明 细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 注 |
讲功能; 13. 产品工作温度-25 ℃ ~ + 70 ℃ ; 电源电压支持 DC8V~36V 范围正常工作;支持H.264/H.265 编码格式 14.当视频信号丢失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响应时间 ≤5s; ◆15.支持模拟、HDTVI 模拟同轴两种信号方式接入、通过同轴线缆,支持对前端同轴摄像机菜单调用及同轴球机的云台控制、支持断电保护,具有延时断电功能。 (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CNAS 标志的检 测报告扫描件) | |||||
六 | 船用电缆 | 电力电缆、电力控制电缆均采用 CJPF86/SC 型船用电缆; 失火状态下需维持工作的电缆,以及低压电力电缆均采用CJPF/NC 型船用耐火电缆; 照明系统采用 CJPF/SC、CJPF/NC 型 船用电缆。 | x | 3000 | |
五、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再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的费用,如安装费、运输费、材料(设备)费用、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风险费用各自承担, 包含材料上涨下跌等)、税费、代理服务费、损耗费、保险费、检测费、售后质保费用等预计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②、其他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
③、本项目报价可按照整体发包的方式进行报价,可不进行分项报价,“执法快艇”整体报价,视为包含采购需求及图纸中一切内容。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购含船舶设计,供应商可以自行设计或委托单位设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船舶设计完成后须提供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经采购人确认,报有关部门认证后实施。
2、检测验收
按照技术要求验收,且符合国家标准。 3、售后服务
(1)整艇(船艇中的设备以其供应商的质保期限为准,起始日同整艇、易耗件不在质保范围内)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艇进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除外);免费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负责终身维修和维护业务,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3)供应商接故障通知 2 小时内作出有效回应,并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48 小时维修到位。(注:在 48 小时内不能解决的,供应商须在 3 个工作日内提
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4)在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艇的正常使用。
(5)成交供应商在交付艇时应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随船文件,包括船舶法定检验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图纸资料、质量保修卡及维修手册、船舶主要部件合格证、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
4、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根据图纸及实际建造情况进行测算,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未详细理解图纸需要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所有配件、辅材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除增减建设内容引起的价格调整外,其余均总价包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5.业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造、装饰等方案,造价包死,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中标后风险自负。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列入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情况(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 | 所属行业 (按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执法快艇 | 采购需求说明 | 1 | 艘 | 工业 | 货物 |
注: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进行测算,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所有配件、辅材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或中标后无法完工,
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除增减建设内容引起的价格调整外,其余均总价包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本项目核心产品一览表
序号 | 核心产品名称 |
1 | ▢执法快艇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产品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一、评审程序
(一)、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符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原则。
3、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4、高分优先原则。衡量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二)评审内容
1、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响应作合格性审查,审查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审查标准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 格 性 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其他 | 投标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 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 |
磋商小组应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响应作合格性评审,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再进行后续一对一磋商。
有下列评审标准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符 合 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 |
响应方案及报价 | 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 哪一个有效的 | |
响应有效期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供货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 | 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 |
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 | 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 |
其他实质性响应 |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2、磋商小组对通过以上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3、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4、实质性变动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结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及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 3 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特别说明:若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 2-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例外情况
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总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然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二)评审标准(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审分值分布(满分 100 分)
1.1 商务部分(39 分)
1.2 技术部分(51 分)
1.3 信用标(10 分)
2、评审标准
1.1 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39 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投标报价 | 30 | 本项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 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本次招标中相应的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1.2 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4.有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 1% 再扣 1 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 1.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供应商业绩 | 9.00 |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3 年内,签订同类产品(船舶类)供货合同的,有一项加 3 分, 加满 9 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 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2 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51 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
根据投标文件中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 | ||||
的型号规格、实现功能、外观、材质、制作工艺、 | ||||
使用寿命、安全性、可靠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与招标 | ||||
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 ||||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技术支持资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 | ||||
件要求的,得 5 分;技术支持资料显示与招标文件 | ||||
重 要 技 术参数 | 5.00 | 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的,有一项扣 1 分,扣完 5 分为止。(在计算偏离 | ||
投标产品对 | 项数时,同一参数不重复扣分) | |||
招标文件的 | 技术资料: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若招标 文件未明确要求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 | |||
响应程度 |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 | |||
投标产品及其技 术参数(满分 51 | (满分 20分) | 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
根据投标文件中其它技术参数(未标记“◆”和“*” | ||||
分) | 的技术参数)的型号规格、实现功能、外观、材质、 | |||
注意事项:货物参数、性能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 其 他 技 术参数 | 15.0 0 | 制作工艺、使用寿命、安全性、可靠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有一项扣 0.5 | |
件要求的,视该 | 分,扣完 15 分为止。(在计算偏离项数时,同一参 | |||
投标为无效投 | 数不累加计算) | |||
根据投标人的建造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审:清晰阐述船舶 | ||||
标。 | 供货方案和验收方案;建造船体成型、涂装、轮机、电气、 | |||
技术方案 | 6.00 | 舾装、内饰等安装方案工艺。方案设计新颖,内容较详细得 | ||
4-6 分,方案设计一般的 2-4 得分,方案设计较差的得 0-2 | ||||
分,没有建造设计方案的不得分; | ||||
拟投入本项 | ||||
目工器具及 生产设备情 | 4.00 | 根据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技术实力打分,需提供焊接设 备、船舶起重设备、专用生产机械等证明材料。满分 4 分。 | ||
况 | ||||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人员,船舶类高级工程师每提供 | ||||
一个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 ||||
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情况 | 6.00 | 2、投标人配备的船舶质检员具有船舶类高级职称的,每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3、本项目人员中具有中国船级社焊工资格证书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 ||
评审依据:提供以上配备人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扫描件; | ||||
注:以上人员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 ||||
施工组织方 案 | 3.00 | 根据施工的组织机构、施工网络、节点计划、进度计划、进 度控制方案进行评分,方案优秀的得 2-3 分,良好的得 1-2 |
分,一般的得 0-1 分;没有方案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6.00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保障、服务电话,等)方案合理的得 3 分,较合理的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没有方案的不得分。 2、根据①培训目标;②提供培训人员;③培训方式;④培训安排;完整详细,培训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方式灵活,确保使用人员快速熟悉并使用进行评审;优得 3 分;良得 2 分;较差 1 分。没有方案的不得分。 | |
综合实力 | 6.00 | 1、投标人具有有效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3 分; 2、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 1 分; 3、投标人具有船舶类专利证书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备注:磋商小组成员对“技术部分”合计分超出其他成员平均值±50%时,须写明评分依据及理由。
1.3 信用标(10 分)
1.3.1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供应商进行信用标评审,填写信用标评分表。分值标准如下:
1.3.1.1 信用评价系统无初始评价记录的供应商,统一得基本分 6 分;
1.3.1.2 信用评价系统已有评价记录的供应商,各供应商本项得分=(信用评价分值*10)
/100,信用评价系统的信用评价分值调用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24:00 时。
(三)其他
1、评标委员会(安排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束当日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被列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6 条信用查询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记入纸质评审报告中。
2、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供应商业绩,评审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成交公告期限以及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竞争性磋商文件随之公告。
一、说明 1.定义
1.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3“货物” 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4“服务” 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2.1 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竞争性磋商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4.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 偏离
5.1 本条所称偏离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潜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一般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2)分项报价表;
(3)交货一览表(格式)
(4)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产品一览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9)澄清函
(10)有关回执(格式)
(11)供应商二次报价函(格式)
(12)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13)诚信投标承诺书
(1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5)其他证明材料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9.报价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2)在评审时,磋商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
9.4 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0.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1.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的一部分。
11.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xx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
12.2 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3.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 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且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14.2 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3 供应商编制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15.4 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五、磋商小组和评审 16.磋商小组
16.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磋商、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17. 资格核查
17.1 磋商小组根据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2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8.1 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磋商须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但竞争性磋商须知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8)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10)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9.1磋商小组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 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合计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合计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9.3 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1.竞争性磋商终止
21.1 竞争性磋商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竞争性磋商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 磋商小组应将竞争性磋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 保密要求
21.1 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23.成交信息的公布
23.1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公布。 24.询问及质疑
2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询问(询问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 供应商若认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4.3 供应商可以在线提出质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
24.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4.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24.7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质疑的,可在线(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提出投诉。
25.成交通知
2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缴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履约情况,全部退还或扣罚全部或部分合同履约金。
26.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2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6.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6.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
之十。
七、责任承担
27.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28.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报价,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申请,我们将保证在*****的供货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56 个日历天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磋商费用。
6、我方承诺,与对本次磋商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
7、我们完全接受磋商标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 (元) | ||||||
主机及 标准附件 |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 运杂费 | 安装调试检验 | 培训及 技术服务 | 其他 | 小计 | ||||||
1 | ||||||||||||
2 | ||||||||||||
3 | ||||||||||||
… | ||||||||||||
报价总计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名称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6、分项报价表可不按采购需求中数量分别报价,此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名称如填“执法
快艇”视为包含采购需求及图纸中一切内容。
三、交货一览表(格式)
交货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品品牌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执行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注:1、本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序号、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等应一致。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四、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产品一览表(格式)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产品一览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产品名称 | 品牌 |
1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注:根据项目实际填写,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 | 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 | 偏离(正或负) | 说明 |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1 | ||||||
2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注:1、本表填写时,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要求,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应据实填写,注意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规定条款项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差异说明 |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注:1、商务条款部分主要指的是报价;售后服务要求;单位业绩;各种资质;产品标准证书、获奖证书等项。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七、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致: (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人全称)
我单位同意中标(成交)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 核 心 产 品)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且主要标的必须包括核心产品项目;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____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____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
1、如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声明函中 “项目名称”表示为“(项目名称 中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
如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声明函中“项目名称”表示为“(项目名称 中非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
2、其他
①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审慎填报本声明函。
②企业名称(盖章)即投标供应商(盖章)。
③货物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填写货物标的。
④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⑤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函》作无效处理;如有填写不实谋取非法获利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有应填未填或填写不真实的,则《中小企业声明
⑦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供应商可以填写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指标范围,也可以填写具体数值示例如下:
示例:某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某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 _
(选填范围:≥1000;300(含)~1000(不含);20(含)~300(不含);
<20)人,营业收入为_ _(选填范围:≥40000;2000(含)~40000(不含);300(含)~2000(不含);<300)万元,资产总额为__ _万元(无指标可不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须选择一个填写;
某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某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无指标可不填写),营业收入为 (选填范围:≥80000、 6000(含)
~80000(不含);300(含)~6000(不含);<300 )万元,资产总额为 (选填范围:≥80000; 5000(含)~80000(不含) ;300(含)~5000(不含);
<3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须选择一个填写;
联合协议
(适用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及 就“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负责 (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六、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 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 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
(2)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 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
(…)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 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
七、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 其他约定(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且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分包意向协议
(适用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的 (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给 家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一致) | 拟分包标的 (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名称”一致) | 拟分包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分包供应商名称 | 分包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
1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合计金额: | ||||
合计比例: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且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2、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投标人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价格扣除计算表
(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达到一定比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无须提供价格扣除计算表)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 或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报价(元) | |
折扣率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扣除价格(元) | |
评标价(元)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九、澄清函(格式)
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需澄清的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供应商盖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日期: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评标委员会签字 | 日期: |
十、有关回执(格式)
答疑(或补疑)回复签收回执
致********(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上网获知(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处对本项目的答疑回复(或招标补遗书)。
特回函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十一、供应商二次报价函(格式)
二次报价函
(若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二次报价,无需提供此格式)
致:(代理机构全称)
1.在参与了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价承担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
2.单价按二次报价/一次报价的同比率下降。
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愿意提供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们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贵处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注:
1.本项目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报价函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2.每个报价人需打印一份空白报价函,预先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持),用于竞争性磋商后的二次报价。
十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xxxx如下:
(1)诚信竞争,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资格预审和竞争,不弄虚作假。
(2)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申请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申请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审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成交)。
(3)若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或处理;给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xxxx: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该网站公布的信用报告披露中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曾被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截止日在披露期内。
三、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四、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五、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六、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七、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十四、附件:
关于实现互联互通功能的承诺
(招标人):
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拟投入的移动执法取证系统能够与安徽省渔政调度指挥监管平台互联互通,签订合同前,提供移动执法取证设备样品与安徽省渔政调度指挥监管平台进行互联互通验证。如验证不成功,自愿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接受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处罚,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双倍赔偿。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供应商按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xx,我 (姓名)系 (供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授 权 委托 (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 参加 ( 采 购 人 名称)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 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六)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
(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六、其他证明材料
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新增:
履约管理条款
特别提醒:
1.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财绩〔2022〕366 号)》:进一步加快合同签订:缩短政策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的采购项目,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第四条规定:履约验收与资金支付:对于小型、简单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预算单位做到“三同时”即验收、开票、支付同时进行,简化验收程序。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最长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七十一条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财采[2019]658 号)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4.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按 “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