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高铁新城核心区,临近温州南站,距温州动物园(规划)约 5km,距温州市中心约 11.5km。西侧和东侧分别为两大城市交通动脉温州绕城高速与温丽高速,拥有最便捷的区位条件与最优越的山水景观资源,总面积约 233.5 公顷,分南北两区,共包含各类城
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人:温州园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 年 02 月
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设计招标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年 | 月 | 日8时30分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 | 月 | 日 12 时 00 分 |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 2024 年 | 月 | 日 17 时 30 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 年 | 月 | 日 9 时 30 分 |
·目 录
招标时间安排表 1
第一卷 4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1. 总则 22
2. 招标文件 25
3. 投标文件 26
4. 投标 30
5. 开标 31
6. 评标 32
7. 合同授予 33
8.纪律和监督 34
9.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附件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36
附件2 不见面开标 39
附件3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4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
评标办法前附表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5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55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55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66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78
附件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79
附件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80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81
附件6 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 82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84
附件8 廉政协议 85
附件9 履约保证金 86
附件10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89
第二卷 9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91
第三卷 10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3
目录 10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0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8
二、授权委托书 109
三、联合体协议书 110
四、投标保证金 111
五、设计费用清单 113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4
七、设计方案(适用于纸质设计方案文本编制) 115
八、其他资料 116
定标方案实施细则 117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设计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温州园博园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园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
博览会展园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高铁新城核心区,临近温州南站,距温州动物园(规划)约 5km,距温州市中心约 11.5km。西侧和东侧分别为两大城市交通动脉温州绕城高速与温丽高速,拥有最便捷的区位条件与最优越的山水景观资源,总面积约 233.5 公顷,分南北两区,共包含各类城
市展园约 40 个,会时新建建筑约 6 至 9 万平方米,整体新开挖水面 19 至 29 公顷。项目总投资
约 20 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16 亿元。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对本项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服务等进行招标,设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园博会闭幕后一个月内;具体设计红线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
(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3
家。②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要求风景园林专业)或浙江省工
程勘察设计大师(要求风景园林专业)。
3.3(2)要求本项目主展馆由中国科学院院士(要求建筑专业)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要求
建筑专业),承担设计工作。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2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招标人对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
进行补偿。相关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受补偿单位向招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受补偿单位的方
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设计补偿费同时用于购买投标单位
对本工程设计的技术成果。受补偿单位放弃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上的相关权益。
4.3 除中标人外,对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第二、三名的投标人各补偿 200 万元(含
税),综合得分第四、第五的投标人各补偿 100 万元(含税)。
4.4 对被取消投标资格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设计成果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CA 锁在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投标人公告。
6. 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月 日 09 时 30 分,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温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s://ggzyjy.wenzhou.gov.cn/t9/)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投标文件(纸质设计方案文本)及演示文件 U 盘(由投标人自行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268 号温州市民中心 A 座 3楼开标室,具体以公共资源交易区大屏显示的开标室房号为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园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塘五组团 16 栋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 19 号北大科技园 508 室联系人:曹海丹 联系人:朱兆蓓
电话:0577-88181292,13858872618 电话:0577-88897750、1526779071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温州园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塘五组团 16 栋联系人:曹海丹 电话:0577-88181292,1385887261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 19 号北大科技园 508 室联系人:朱兆蓓、欧茂川 电话:0577-88897750、15267790717、15057760757 传真:0577-88897751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设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高铁新城核心区,临近温州南站,距温州动物园 (规划)约 5km,距温州市中心约 11.5km。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高铁新城核心区,临近温州南站,距温州动物园(规划)约 5km,距温州市中心约 11.5km。西侧和东侧分别为两大城市交通动脉温州绕城高速与温丽高速,拥有最便捷的区位条件与最优越的山水景观资源,总面积约 233.5 公顷,分南北两区, 共包含各类城市展园约 40 个,会时新建建筑约 6 至 9 万平方米, 整体新开挖水面 19 至 29 公顷。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项目总投资约 20 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16 亿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对本项目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服务等进行招标,设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园博 会闭幕后一个月内;具体设计红线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要求等详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1.3.2 | 设计服务期限 | 设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园博会闭幕后一个月内 |
1.3.3 | 质量标准 | 设计成果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规 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邀请书 (2)财务要求:不要求 (3)业绩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 本项目不作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邀请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其他主 要人员最低要求”。 (7)其他要求:无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 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 3 家,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风景园林设计任务的单位;(3)项目负 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本项目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前 |
形 式 : 在 温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平 台 ( 网 址 网 址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上用户登录后以不记名方式提交。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见投标邀请书 |
1.11.1 | 分包 |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的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具体分包内容,以签订的分包合同为准;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确需另择专项资质单位进行实施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同意。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招标附件资料电子版(包括总体规划方案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本项目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前 | |
形式: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网址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上用户登录后以不记名方 式提交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 见投标邀请书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不须作收到确认。 | |
注意事项:请各投标人关注上述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均有可能发布澄清文件,公开发布的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下载查看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同本附表 2.2.2 款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 同本附表 2.2.3 款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形式、资料 | 1、方案讲解和演示 | 🗹本项目要求讲解和演示,讲解人员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或林园专业负责 人,通过多媒体视频文件自动播放演示,多媒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体演示文件可配音。演示文件播放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超过 10 分钟的部分评标阶段不予播放。演示文件内容仅限于本项目的方案介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总体规划及设计思路、设计成果等。(采用通用视频文件格式(如 MP4、AVI 或 WAV 格式),(多媒体资料以 U盘的形式携带。)) 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或林园专业负责人讲解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先进行视频演示,然后进行讲解,建议投标人综合考虑问答环节,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到场时间:开标当日,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 | |||
2、建筑模型 | 🗹不要求 | ||
3、效果图展板 | 🗹要求,(A1 规格 KT 板一套,至少 10 张,彩色打印)包括但不限于总平图、鸟瞰图、主场馆、主入口及其他重点区域或重要节点的效果 图。 | ||
4、资信业绩部分 | 🗹不要求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报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工程设计费计费额 人民币 157370 万元 | |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4460.547 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工程设计收费,指工程设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及支付给未中标单位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用。 工程设计费计费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09/0210)有关条款中明确。设计费不包括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 2、本次设计合同结算方式,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以下结算方式的风险因素。 其他价格形式:本项目今后按中标费率进行结算,中标费率 A%=中标价/(157370 万元)×100%(A 保留小数点后 3 位,第 4位四舍五入,如:XX.XXX%),本项目合同结算价(P)为以本项目经审批的初步设计建安工程费用(B)作为基数,乘以本项目中标费率(A%)。即结算价 P=B*A%。(批复内未经设计人设计的专业工程部分费用须进行扣除),其余内容详见合同相关部分(A保留小数点后 3 位,第 4 位四舍五入,如:XX.XXX%),本项目合同结算价(P)为以本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合计金额(B)作为基数,乘以本项目中标费率(A%)。即结算价 P=B*A%。(批复内未经设计人设计的专业工程部分费用须进行扣除),其余内容详见合同相关部分。 2、本项目在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取消某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内容,如中标单位设计工作范围仅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发包人要求的编制及专家论证,通过行政部门的审批要求),则相应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阶段的费用需进行扣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约定。各设计阶段具体以发包人的书面指令为准,未收到书面指令而完成的设计任务发包人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相关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投标人一旦中标,视为响应该条款,本次中标单位不得要求招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人增加其他费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拾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以下形式: 🗹银行转帐 🗹银行保函 🗹保险电子保函。 详见本章附件 3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的。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有,具体要求: (1)3.5.2~3.5.6 细化修改为: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不要求提供;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不要求提供; 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要求提供;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要求提供;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制件;除项目负责 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在投标文件中也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提供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 不要求提供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要求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 间要求 | 不要求提供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1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明标编制,设计方案文本页数建议不超过 400 页;超出部 分评标委员会可以不予评审。如设计方案文本页数超过 400 页的,则由投标人自行选取主要部分图纸放入文本,其他图纸以电子形式提供。(若为双面打印,按 2 页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七、设计方案”。 |
3.7.3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纸质设计方案文本 9 份(其中 1 份正本、 8 份副本); 🗹电子投标文件(按本章附件 1 要求制作,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上直接提交);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 U 盘:纸质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版 (还需要另外提供一份设计方案电子版简版,页数不超过 50 页, 仅作为招标人汇报使用,不作为评标之用)以及演示文件 3 份; |
3.7.3 (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1、投标须知 3.1.1 条款中除(7)外的所有内容编制成册装订,称为商务标,独立分册装订; 2、投标须知 3.1.1 条款中(7)内容独立装订成册,称为设计方 案文本,独立分册装订。 |
3.7.3 (B) | 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要求 | 🗹不要求提供 |
3.7.3 (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后打印的纸质投标文件 不用重复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成员分别进行电子签章,其他内容可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 2、纸质投标文件(如有)由经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不 需另行签字或盖章。 | ||
4.1.1 (A)细化为 | 投标文件密封 | 本项细化为: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本章附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备份文件要求如下: 1、纸质设计方案文本、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 盘)可密封在一个封套(密封箱)内;展板均单独包装密封。 2、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及封面、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展板以及投标文件封套等均可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等标记,纸质投标文件 封面、封套、封条等均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
4.1.1 (B) | 投标文件加密要 求 | 投标文件应按本章附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加 密。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按下列要求写明: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时间安排表 |
4.2.2 (A)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 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二、将纸质设计方案文本、展板、U 盘等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268 号温州市民中心 A 座 3 楼开标室,具体以公共资源交易区大屏显示的开标室房号 为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招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人将予以拒收。 三、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1.5GB 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 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 还 | 🗹否 |
4.2.4 (A) | 签收凭证 | 本项细化为: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 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采 用 不 见 面 开 标 , 网 址 : 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备份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268 号、会展路与学院东路交叉口以东,温州市民中心 A 座 3 楼公共资源交易区)开标室,具体详见中心屏幕指示。 |
5.2 | 开标程序 | 采用电子开标:详见本章附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注:备份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在评标室或开标室自行开启。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法律法规规定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当有效标≥3 个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得分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下同),当有效标<3 个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仍具有竞争 性时,则所有有效指标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 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 网址网址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上发布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否。 本项目采用投票决定标法定标,即由招标人按规定组建定标委员 | ||
会,由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下 | ||
同)中采用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 | ||
注:定标会议将会通知中标候选人参与现场汇报(包括但不限于 | ||
对方案的现场讲解、现场的提问及回复等,汇报时间不超过 10 分 | ||
钟),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定标会议通知前须做好在 | ||
定标会议现场汇报的准备,汇报的内容及过程将作为定标委员定 | ||
标的择优要素之一,请中标候选人认真对待、准备; | ||
7.2.1 定标委员会: | ||
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 | ||
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温资管办 | ||
(2023)14 号)文件组建,成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 ||
是否授权评标委 | ||
7.4 |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
员会确定中标人 | ||
3)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工程定标结果负有责任。 | ||
7.2.2 定标时间及地点 | ||
定标会议原则上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 3 日内召开,在温州市 | ||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 | ||
7.2.3 定标方法 | ||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即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的方式(票决 | ||
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 ||
标人。 | ||
票决方式: | ||
1)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各自的选票上填写 1 名中标人名 | ||
称。 | ||
2)计算规则:根据候选人的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得票 | ||
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出现并列情形时,定标委员会对并列的中标候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选人再次投票确定排序。(如出现所有候选人得票数均相同时,则以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小组组长)所投票的候选人优先成为中标人) 7.2.4 中标价 以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7.2.5 定标其他规定 (一)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二)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组建定标委员会开展定标工作,也可以重新招标: 1.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补偿,补偿标准: 1、招标人对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补偿。相关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受补偿单位向招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受补偿单位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设计补偿费同时用于购买投标单位对本工程设计的技术成果。受补偿单位放弃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上的相关权益。 2、除中标人外,对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第二、三名的投标人各补偿 200 万元(含税),综合得分第四、第五的投标人各 补偿 100 万元(含税)。 3、对被取消投标资格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设计成果补偿费。 4、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视为同意其所有设计成果归招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人所有,包括在标前和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设计成果的文本和相关电子资料(包括 CAD 格式的图纸、图片、Word 格式的文字内容、方案阶段的 SU 模型(如有)或 3Dmax(如有)或效果图展板(如 有)等)。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9 |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具体见本章附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文件中指的受理投诉的监督 部门 |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7-88828707、88828503。 |
10.2 | 解释权与说明 |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招标文件为准。 (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委托人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承包人” (或“设计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 负责解释。 | ||
10.3 | 知识产权 | 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受补偿单位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设计补偿费同时用于购买投标单位对本工程设计的技术成果。受补偿单位放弃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上的相关权益。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及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设计补偿费同时用于购买投标单位对本工程设计的技术成果。受补偿单位放弃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上的 相关权益。 |
10.4 | 重新招标 | 一、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否决投标的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并依此否决全部投标的。 (3) 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 标。 |
10.5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设计合同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1)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或设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还必须提供方案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盖有审图章的施工图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或设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还必须提供方案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盖有审图章的施工图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规模特征的,还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同时提供的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注: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如因复印件上关键内容不能清晰识别的,则投标人承担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结果。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启用电子证书且投标人已办理电子证书的,则有效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评审时以电子证书上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准。 4、驻场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工作和现场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投标人自中标起至招标范围内项目经验收完成期间,须在温州设立现场独立办公场所,常设联系人或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 6 人,高级职称以上, 项目驻点负责人 1 名、专业设计负责人 5 名),常设联系人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 5天;(设计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驻场服务);人员配备表中其余人员按项目需要及建设单位要求来项目所在地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5、从园博园会展期结束后,进入后园博时代,对未来园区经营方向提出多个设想方 向并进行论证,根据建设方最终确定的园区经营方向,完成概念性方案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确保后期园区顺利转换功能。 | ||
附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适用于电子招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附件 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 ||
附件 3:不见面开标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①上述第(10)、(11)、(13)、(14)、(15)目规定的情形,仅指“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8 浙江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工程不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采用 CA 加密。
二、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后
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三、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即全部投标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导入投标工具(若含技术标、资信标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 CA 锁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生成加密标书,如有纸质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工具中打印(详见前附表) , 最后将投标文件生成,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选择项目并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息。详细操作步骤请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
注;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时,确保分别生成 CA 证书加密的《标段名称(加密).WZTF》和《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两份电子文件,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 作为备用标书,以防 CA 证书标书损坏,作用类似于原现场开标的光盘。
(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3.1.1 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按要求上传到指定位置。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 3.1 项要求将全部投标文件上传到投标工具,如要求提供纸质投标人文件,要求最终生成纸质的所有书面投标文件应是从投标工具中输出,且应具有工程项目的水印编码标记,具体操作为双击打开投标工具,点击上方菜单栏“新建”按钮。在对话框中选择招标文件【(标段编号)标段名称.WZZF】或最新的答疑文件【(标段编号)标段名称.WZCF】导入,导入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可导致评标委员会在相应评标程序步骤无法查看到投标文件对应的内容,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
①投标函:在投标工具“投标函”处自行填写信息为准,投标函信息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自行填写,最后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换 PDF 格式报表进行 CA 电子签章验证通过;
②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 Word 或 PDF
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下对应目录,点击导入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进行上传,每个附件限制大小为 100MB,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 PDF 进行 CA 电子签章验证通过;
③投标保证金:以 Word 或 PDF 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下对应“投标保证金”节点,点击导入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进行上传,每个附件限制大小为 100MB,通过投标工具操作自动转 PDF 进行 CA 电子签章验证通过;
④设计费用清单: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设计费用清单以 Word 或 PDF 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设计费用清单”节点,点击导入文件,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 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 PDF 进行 CA 电子签章验证通过;
⑤资格审查资料: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资格审查资料以 Word 或 PDF 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资格审查资料”节点,点击上传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 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 PDF 进行 CA 电子签章验证通过。
⑥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采用以 Word 或 PDF 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设计方案”节点,点击上传文档,选择所要上传文件,单个附件限制大小为 500MB,并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 PDF 进行 CA电子签章验证通过。其中相关证书、资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先扫描下来放入 Word 或 PDF中再上传;
⑦其他资料(如有);将其他所需资料以 Word 或 PDF 格式上传至投标工具“其他资料”节点,点击导入文件,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 100MB,通过工具操作自动转 PDF 进行 CA 电子签章验证通过;
⑧图纸;将设计所需图纸已 rar 或 zip 格式上传投标工具“图纸”节点,点击导入文件,选择所要上传文件,点击打开上传,附件限制大小为 1.5GB
(三)电子投标文件线下提供(如要求):存放本工程《标段名称(加密).WZTF》和《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的 U 盘等存储介质,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妥为密封,相应地方加盖投标单位章,并在密封封面上清楚的标明“电子投标文件”等字样。
(四)投标文件上传如有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四、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
(一)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因 CA 锁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无法导入开标系统,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保证书面投标文件(如要求)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重新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拒绝重新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发现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CPU 序列号、主板序列号、投标工具标识号和文件制作联网 ip 地址六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五、注意事项
(一)投标工具使用流程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下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二)投标人应检查标书完整性和有效性,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整情况,如有缺少签章和内容,请重新编辑。正确无误后再将投标文件进行生成,完成后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能否正常打开。
(三)关于 CA 锁 PIN 码,就是 CA 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 CA 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多次输错 pin 码当前 CA 锁就被锁定,由于 pin 码的再次开通 CA 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输错 pin 码而导致 CA 锁被锁定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选择资料打印。
(五)当技术标采用暗标时,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格式进行编制,另外投标工具在自动签章步骤不会对技术标附件进行自动签章,请勿在手动签章步骤对技术标附件进行 CA电子签章。
(六)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系数抽取、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本项目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提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
2.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所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结果情况。
附件 2:不见面开标
一、业务要求
(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工程招标投标项目适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二)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另一个是非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尽早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并上传。
( 五) 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 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未按时加入系统互动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流互动,并未在开标结束前提出相关质疑,视为对开标全过程无异议。
(六)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需先核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然后通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设定时间(解密时长为 120 分钟)自行实施在线解密,解密限定在设定时间内完成。
(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设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
(八)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
(九)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流互动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流互动的人员只能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
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导致的一切后果。
(十)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系数抽取时,采用现场数字高频变换随机抽取方式。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时,可能会出现数字变化较慢或卡顿现象,请投标人提前调试设备及网络。
二、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一)软硬件及网络要求
1.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具有 4G 以上内存,windows7 及以上操作系统,并且安装有清晰可用的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设备。
2.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
3.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推荐使用 IE11 浏览器。
4.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 50M 及以上网络宽带。
(二)开标过程注意事项
1.开标当天,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
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
3.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相应的投标文件 CA 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
4.在 CA 证书解密多次解密失败后,请及时进行反馈。三、技术支持
(一)若遇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工作人员。
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请确保安装最新版本的 QQ 软件,用于技术支持进行 QQ 远程协助);电子邮箱:2328795508@qq.com。
(二)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视频,可在本系统登录界面的操作手册页面进行下载、查看。关于后续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
(一)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二)投标保函(保单)
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保函(保单)”,点击“点此办理电子保函(保单)”,选择金融机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二、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间为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不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当有效标≥3 个时,推荐投标人总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下同),当有效标<3 个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仍具有竞争性时,则所有有效指标均推荐为中标候选。 如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标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在综合得分相等的投标人间通过投票方式确定名次优先,以得票数多的 为优先者。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其他 | 投标人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 地址、MAC 地址以上三项有两项一致,或计价加密器号或投标文件加密狗一致;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投标文件雷同);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2.2.1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且报价唯一。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分值构成 | 商务标:20 分技术标:80 分资信标: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分范围:通过 2.1 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基准价计算: ☑基准值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1-1%×X-0.1%×Y);X、Y 为调整系数;X 值在开标会议上从 8、9、10、11、12(五)个数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Y 值在开标会议上从 0~9(整数)十个数数字中抽取,以抽取值为准。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4 项。注: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 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F%)=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F 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不要求 | ||||||
🗹本招标项目评审采用记名排序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并各自进行记名排序打分。记名排序法方法如下: | ||||||||
2.2.4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 内容进行打分评审,若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7 人及以上的,对评标委 | ||||||
(2) | 员会成 员各项打分汇总的分数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 | |||||||
算术平均值为 最终得分;若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5 人的,则对评标委 | ||||||||
员会成员各项打分汇总后的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成 | ||||||||
员应对自己的打分结果签名认可。(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 | ||||||||
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打分结果签名认可,如出现某 | ||||||||
评分内容没有的投标文件则相应按该项按得 0 分处理。 | ||||||||
2.2. | 技术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分值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2) | 1 | 项目背景 | 对上位规划、周边区域规划内容进行解读,结合项目区位、城市发展背景、文化背景、现状调查情况、案例分析等内容对本项目进行科 学合理分析。 | 3 | 3-2.6 | 2.6-2.2 | 2.2-1.8 | |
2 | 设计理念 | 针对本项目需求,设计理念、策略及方案的特色、创 新点。 | 6 | 6-5.2 | 5.2-4.4 | 4.4-3.6 | ||
3 | 总体规划及设计 | 项目总体规划方案:用地布局、道路体系、景观风貌、功能分区及空间结构布局, 交通组织,配套设施等。 | 3 | 3-2.6 | 2.6-2.2 | 2.2-1.8 | ||
针对会时和会后区域功能转变提出建议和局部概念性方案设计及园博园展后 可持续发展方案。 | 6 | 6-5.2 | 5.2-4.4 | 4.4-3.6 | ||||
3 | 各区域详细设计 | 结合温州地域、气候特色,突显园博园园艺景观特色,对景观方案的合理性、完整 性、科学性进行横向比较。 | 3 | 3-2.6 | 2.6-2.2 | 2.2-1.8 | ||
主展馆建筑方案:特色凸显、构思精巧,巧妙结合区块主题,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能与周边景观产生对话,展现地域文化特色和 新时代发展特色。 | 1 0 | 10-8.6 | 8.6-7.3 | 7.3-6 | ||||
其他展馆建筑方案:特色凸显、构思精巧,巧妙结合区块主题,各类展馆布局合理,符合园博会各类展馆设 计和布展需求。 | 6 | 6-5.2 | 5.2-4.4 | 4.4-3.6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主入口选址布局合理,场地设计因地制宜,设计形式新颖、实用,能够充分展现项 目地形象和文化内涵。 | 6 | 6-5.2 | 5.2-4.4 | 4.4-3.6 | ||||
展园风貌专项设计方案体现独特的地域特色、文化特征和艺术品味。 | 3 | 3-2.6 | 2.6-2.2 | 2.2-1.8 | ||||
4 | 专项规划及设计 | 专项与配套工程设计合理 性、先进性且设计合理,与国家及地方设计规范的符 合性。(包含:市政专项设计、建筑设计、水专项设计、植物系统设计、交通系统设计、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设 计、夜景照明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展陈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城市家具系统分 析、海绵城市、及智慧系统设计等)强调新技术、新材 料的运用。 | 1 0 | 10-8.6 | 8.6-7.3 | 7.3-6 | ||
5 | 合理性建议 | 经济技术指标统计规范,项目估算计算准确性、造价合理性,符合市场规律及相关建设标准,对控制建设成本 提出合理化建议; | 6 | 6-5.2 | 5.2-4.4 | 4.4-3.6 | ||
6 | 设计图纸 | 设计图纸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深度进行评审。包括区位图、分析图、总平面图、鸟瞰图、效果图、意向图、主入口图等,各专业设计说明及技术图纸等进行横向比 较。 | 3 | 3-2.6 | 2.6-2.2 | 2.2-1.8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7 | 现场演示 | 多媒体演示内容包括整个项目的规划、主展馆建筑及主入口设计、园博园园艺景观设计等,时间不宜超过 10 分钟的 U 盘内容质量。 | 1 0 | 10-8.6 | 8.6-7.3 | 7.3-6 | ||
8 | 现场讲解 | 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专业水平等综合素养。(时间不宜超过 15 分钟。) | 5 | 5-4.3 | 4.3-3.6 | 3.6-3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计算 | ||||||
偏差率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 |||||||
偏差率=0 | 投标报价得分=E(E 值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 |||||||
偏差率>0 | 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 | |||||||
偏差率<0 | 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 | |||||||
注:E=20,E1=1,E2=0.5。 注:E 值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下同;E1 是投标报价每高 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投标报价得分扣完为止。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分 ) | / |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评标程序的细化补充: (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2)资信业绩标评审; (3)技术标评审; (4)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 (5)如有需要,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6)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汇总; (7)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本招标文件中如无特殊说明,计算结果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求为原创,设计方案不得抄袭、非原创的,不得为已发布或公开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过的作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不确定为中标人。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适用合同文本: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09/0210)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温州园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设计。
2.工程地点: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高铁新城核心区,临近温州南站,距温州动物园(规划)约
5km,距温州市中心约 11.5km。
3.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4.工程内容及规模:西侧和东侧分别为两大城市交通动脉温州绕城高速与温丽高速,拥有最
便捷的区位条件与最优越的山水景观资源,总面积约 233.5 公顷,分南北两区,共包含各类城市
展园约 40 个,会时新建建筑约 6 至 9 万平方米,整体新开挖水面 20 至 25 公顷。
5.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 19.978 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18.6576 亿元。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按规定签章且设计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壹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陆份,设计人执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发包人: | (盖章) | 设计人: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 ||
代理人: | 代理人: | ||
(签字) | (签字) | ||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纳税人识别码: | 纳税人识别码: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时 间: | 年 月 日 | 时 间: | 年 月 日 |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除投标函外的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有修订的按最新颁布的为准):(1)《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批复的
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建设计划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施
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设计人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合同签订时填写;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合同签订时填写;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合同签订时填写;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设计人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合同签订时填写。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 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
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及其附录;(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
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
经发包人同意后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填写;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合同签订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合同签订时填写。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填写;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填写;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合同签订时填写;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合同签订时填写。
1.8 保密
保密期限: 15 年。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方案设计批准、初步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
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申请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但设计人
负责配合各阶段送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合同签订时填写 ;身份证号:合同签订时填写 ;
职 务:合同签订时填写 ;
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填写 ;
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填写 ;
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填写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 全过程负责工程设计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
全面协调各方工作。2.设计过程中涉及的款项支付、索赔、变更、会议纪要、往来文件、补充协
议等文件的签署权限必须遵照发包人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21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设计人必须保证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负责提供规划部门、住建局等各职能部门审查所需图纸,
应确保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顺利通过,不能达到前述要求的,设计人应继续修正工程设计文
件,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影响审批完成时间,则发包人有权扣除该阶段应付设计费的 5%作为违约
金。(各阶段的设计完成时间详见附件 5)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1、与发包人沟通,及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时对发包人或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的各类调整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提供招标阶段的设计指标(包括提供各类材料
设备技术参数,及时回复招标阶段提出的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2、需要设计分包人进行深化
设计、细化设计、专业设计,设计人必须对该设计进行审核,向发包人出具书面审核意见。3.
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做好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工作。4.其他要求
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5.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资料及成果文件:见附件 3。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合同签订时填写;
执业资格及等级:合同签订时填写 ;注册证书号:合同签订时填写;
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填写;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填写;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填写;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1)主持设计工作;(2)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
资质的分包人;(3)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4)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
它权力。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其工程项目负
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并
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若确须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应满足同
资历相应人员,同时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人次(违约金首先应从履约保证金
里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则从设计进度款中扣除。本合同如发生有关违约金的支付均
按此要求执行),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和发包人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贻
误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造成严重拖延工期导致后续工作延误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承包人须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人次。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 7
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
责任、贻误工作,或造成严重拖延工期导致后续工作延误的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同时承包人须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 万元/人次。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专业设计确需另择专项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由设计人
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经
过招标人认可。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
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并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
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
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
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总价已综合考虑分包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
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因素,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和调整;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
人结算。设计人如与分包人发生纠纷的相关责任均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经联合体各方签署协议后,发包人可以根据协
议内容分别向联合体各方支付相应费用(具体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联合体组成中若有境外企业
时,发包人将向联合体组成中的境内企业支付合同费用。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技术标准需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
范及业主任务书的要求。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过程
中如有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规范。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
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
寿命年限。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提交。
注:以上时间不包含招标人审核时间。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及施
工期间配合的相关服务等内容。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 天内。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1)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审批事项
延误导致工程设计无法继续进行需要暂停的;(2)发包人自身原因要求工程设计延缓的情况等。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5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
形后 7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14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不奖励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设计成果文件的文字说明以 offic
e 或 WPS 格式、设计图纸以 CAD 格式、效果图以 JPG 格式、视频以 MPEG 或 AV 格式等通用软件
格式的电子版,以及整套文件的 PDF 格式的电子版制作成 U 盘或电子光盘,纸质版设计成果文
件合同签订时候确定,具体需满足发包人要求。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28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15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审查会议、政府相关部门及第三方独立审查机构的独立
审查,具体时间安排根据设计进度计划和审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配合业主进行技术指导核准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不提供。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
并经审查合格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派驻专人驻场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具体情况
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形式:具体按附件 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执行。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详见附件 6 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详见附件 6 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
10.4 进度款支付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定:详见附件 6 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5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供项目实施周期内针对本项目使用。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设计人仅保留署名权利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合同签订时填写。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担,设
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不支付违约金,由设计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签约合同款的 10%。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条款
规定的设计资料以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支付 20 万元。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款的 10%,超过限额的发包人有权
解除合同。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
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
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造成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
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照实际经济损失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分包合同,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 10%的违约金,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应支付违约金,
金额为分包部分的设计费。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180 天内。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提
交。
18.2 如果出具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早于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设计人应在保函到期一个月之前办理履约保函续保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支付签约合同价 5%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合同款,同时发包人有权在应付进度款中预留相应金额款项作为设计人的履行保证金。
18.3 如设计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发包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执行履约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 30 天内,扣除设计人应当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如存在合同纠纷未解决,则履约担保的退还应顺延至上述纠纷解决后 30 天内(如履约担保为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由设计人负责顺延,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支付签约合同价 5%的违约金,同
时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合同款,同时发包人有权在应付进度款中预留相应金额款项作为设计人的履行保证金。)。
18.4 履约担保内容包括设计方项目负责人履行义务,项目专业设计人员履行义务,施工期间相关配合服务等,出现上述任何一项不履约或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可以索赔违约金为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
18.5 当设计人的设计与发包人本项目其他设计存在冲突时(以发包人认定为准),须根据发包人意见予以修改完善,否则视为设计人设计不合格。但发包人的相应意见不能减轻或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 8: 廉 政 协 议
附件 9: 履约保证金
附件 10: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工程服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详见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合同签订时填写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 按需提供 | ||
2 | 初步设计 | 按需提供 | ||
初步设计电子文档光盘 | 2 | |||
3 | 施工图、文档光盘 | 按需提供 | ||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予以配合。
3.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
供。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
专业负责人(建筑) | ||||
专业负责人(规划) | ||||
专业负责人(园林) | ||||
专业负责人(结构) | ||||
专业负责人(给排水) | ||||
专业负责人(供配电) | ||||
专业负责人(电气) | ||||
专业负责人(道路) | ||||
专业负责人(概算) | ||||
………… |
设计进度表
名称 | |||||
附件 6: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
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总额: 元(按中标合同价格)
二、费用总额构成:
1.工程基本服务费用:固定价 元(按中标合同价格)
2.工程其他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费
(1)本项目设计合同费用结算时,结算价(P)以本项目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金额(A)作为基数,乘以本项目中标合同费率(B%),(B%=中标金额/157370 万元*100%,B保留小数点后 3 位,第 4 位四舍五入)。即结算价 P=A*B%。
(2)发包人变更设计服务范围指发包人取消某一设计阶段,按实际工作量调整设计费,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工作量比例如下:方案设计占 25%,初步设计占 15%,施工图设计占 40%,设计阶段及施工期间的配合占 20%。
(3)违约赔偿: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4.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调查预测费,购买有关资料费,进一步平整场地以及修通作业道路的费用,拆除作业障碍物、现场砼路面钻孔、弃土外运、现场清理、现场恢复原样的费用;
(2)租船费、水上水下勘探作业警戒费、封航费、临时助航标志设置费、航标维护费等费用;
(3)机具租赁、装卸及进退场(含多次进退场)费用;
(4)各阶段审查会审会议费用,工作人员差旅费,效果图制作费,施工期间配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三、费用明细计算表:/四、支付方式
5 天内 | |||
(如有)合格后 15 天内 | |||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设计人应无偿为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提供设计变更(包括提供优化设计意见、出具变更联系 单、对工程联系单进行认可)服务。在初步设计审批阶段,设计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服务)应无偿为发包人提供设计调整变更。
附件8:
廉 政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温州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 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不得以明
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
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
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乙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乙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甲方投诉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 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4.乙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3年, 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 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
(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
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职务)姓名: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
签字:
电话:地址: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职务)姓名: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
签字:
电话:地址:日期:
(发包人名称):
履约保证金
鉴于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为 (项目名称)的 中标人, 应承包人申请,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
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
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 在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致: (招标人名称)
本人作为拟委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二、严格执行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三、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 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
积极做好设计后续服务;
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
五、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六、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设计项目负责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高铁新城核心区,临近温州南站,距温州动物园(规划)约 5km,距温州市中心约 11.5km。西侧和东侧分别为两大城市交通动脉温州绕城高速与温丽高速, 拥有最便捷的区位条件与最优越的山水景观资源, 总面积约 233.5 公顷, 分南北
两区,共包含各类城市展园约 40 个,会时新建建筑约 6 至 9 万平方米,整体新开挖水面
19 至 29 公顷。
备注: 1.因政策、上位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规划范围和任务变化,以实际调整的范围和具体任务为准。招标人不构成违约行为。
2.因国家相关政策导致项目终止的, 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投标人对项目点进行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施工全过程服务进行招标。招标人后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范围进行调整。
二、项目要求
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是浙江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以及城市建设发展的展示窗口,也是温州城市形象展示的重要平台。对于讲好中国园林和城乡绿色发展的“浙江故事”,展现浙江特色、扩大温州城市影响力,提升城市首位度和城市品质,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具有重要意义。
要拉高标杆、以城市承载园博。践行人民城市、山水公园城市理念,凸显“国际化、生态化、智慧化”,打造成为展示“世界风采、中国气韵、浙江元素、温州特色”园博盛会的新窗口;突出特色创意,有效整合资源,把“三园合一”打造成为温州城市品牌 IP;坚持“百姓园博、共建共享”,打造成为百姓休闲娱乐的幸福乐园,努力做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要全面攻坚、以拼搏成就园博。
本次园博会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的通 知》(建城﹝2020﹞25 号)的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园博会转型发展要求,突出“百姓园博、国际特色和博览功能”,坚持“生态优先、文化传承、创新引领、节约适度、永续发展”原则,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空间需求,传播中国园林文化,综合展示国内外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创建城市与自然和谐、科技与发展融合、历史与文化传承、展览与生活互动、生态与经济共荣的新一届国际性盛会,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推动行业发展,提升园博效应。
整体规划设计需突出浙江与温州特色,尊重场地印记与自然人文资源,加强园博会与温州“强城行动”、“三园合一”工程及仙湖调蓄工程 等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方式、新技术、新材料,展现现代园林新画卷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新成果。通过园博会带动周边区域联动发展,实现城乡融合、乡村振兴。
三、总体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第十五届中国(温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总体概念方案》(具体详见附件),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设计,达到直至满足建园开园要求。
四、设计周期
1、设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园博会闭幕后一个月内。
2、设计工期:150 日历天。【方案优化设计 25 天、初步设计 50 天、施工图设计 75
天】
五、设计服务内容 1.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1) 总体平面功能布局: 充分协调对接总体规划和城市市政交通工程设计、水专项设计等各专项规划,完整详细的园博园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包括景观布局、展园布局、各类功能空间、水系布局、各类配套设施布局等。需有整体鸟瞰图与景观流线设计,能反映出各区域功能关系,对各类展园布局有明确的建设引导,对各类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并与周边设施进行衔接;
(2)景观绿化设计: 合理进行景观空间设计、明确景观主题、 展现景观文化特色、明确景观轴线、注重景观生态性塑造、进行驳岸设计,对各类展园景观引导。从展园主题、植物色彩搭配、季相变化及空间意境的角度对景观植物的种植有明确设计,保持地域景观特色和生物多样性;
(3) 展园风貌专项设计:应统筹整体设计风格, 编制各类展园的设计。
( 4) 建筑设计: 按照相应规范要求, 改造保留建筑, 设计新建建筑。主要建筑设计内容含:
1)充分考虑园博会的要求及会后的转化利用,提出合理的建筑规模;
2) 明确各类公共展馆、服务配套建筑等新建和改造建筑的建筑样式(建筑立面、平面、剖面),室内外各类功能分区布局、主导功能、绿色设施等;
3) 对现有建筑进行评估, 对建筑结构和质量以及改造度进行评级评价, 提出保留和利用方案;
4) 装饰设计:各类公共展馆的装饰设计,明确室内功能布局, 保证装饰与建筑形式风格统一,协调设计,需达到满足建园、开园的要求。
5) 便利零售设施:应充分考虑人们的需求与交通的流线, 保证人们日常活动的便捷性。入口的位置与方式,避免相互干扰。
6) 休闲简餐、内部餐厅等餐饮设施:应具备良好的采光与通风条件、齐全的卫生设备,满足人们的饮食和卫生需求。入口的布置应做到便捷且不干扰交通。
7)公共卫生设施: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防臭的原则。外观与色彩的设计应与环境协调,并注意美观。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和洁具的使用空间, 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8)养护作业用房:应满足安全、优良的环境,为工作人员提供舒适便利的工作空间。
9)园区管理用房: 管理用房主要为园区后勤管理用, 须有独立通道,与前场区域分开,避免人流交叉。同时也应设置信息服务亭,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 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场所。
( 5) 交通规划设计: 分析园博会对周边交通影响,测算交通量。整体上要考虑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及园区内部交通层次,明确主次出入口,合理组织区内交通流线、慢行系统,考虑无障碍设计、增加游线的多样性、立体性、观赏性,并考虑交通量需求配套合理数量的停车场;
(6)水专项设计:在构建绿色、可持续生态系统的基础上,营建丰富的滨水空间,打造特色水景观。通过跨尺度构建区域内水循环系统,通过融入生态学和海绵理念,提高生物多样性和水环境容量,以景观需求为目标,开发创新性设计,整合水资源管理,建立稳定的水生态系统,满足“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多方面需求。
( 7) 市政专项设计: 从园博会整体建设需要考虑,对道路、桥梁、水电等市政设施
进行合理布局设计;
( 8) 给排水专项设计: 注意总体管线接口、总体管线与地下联络道的管线综合;室内部分管线布置考虑系统的合理性、安全性、经济性并且考虑今后运行管理的便利。
( 9) 竖向设计: 满足区域内整体竖向设计要求同时充分利用地形, 体现场地的个性与特色,丰富景观层次,通过标高法、等高线和局部剖面等方式反映场地竖向关系(包括室内外交接方式、排水口细部设计、室外道路竖向设计及排水设施布置及设计)。尽可能实现土方平衡,明确土方总量,提出土方实施得具体措施和可实施得计划安排;
( 10) 导向标识系统设计:设计符合园博会特色、温州特色的展会 logo、对室内外标识导视系统进行合理设计;
(11)文化小品及重要节点设计:考虑大门、桥梁、雕塑小品、水景等环境设施和构筑物布置,使文化小品和重要节点的设计展现一定特色, 并能结合景观形成可供游览的文化景观体系;
(12)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对园博园必备的各类设施和服务周边居民的公共设施(如休息座椅、垃圾箱、庭院灯等)进行布局,布局适量休闲、体育、管理配套服务设施,明确建筑布局点位及规模;
( 13) 景观照明亮化设计:考虑园博会的夜间展示,对园区内的整体照明亮化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景观节点、桥梁、道路等区域。
(14) 成本测算:对园博会总体的建设依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合理造价估算、概算,达到工程预算深度要求。
2.服务内容及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工作和现场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负责项目中涉及的景观、建筑、市政、结构、水电设计及相关专业的协调。
(2)对各城市展园提出设计要求,把控设计质量,并统筹整合。
(3)负责设计各阶段的图纸对接、合图事项。
(4)中标人负责协助办理规划、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手续,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招标人前期手续的工作。
(5)负责施工阶段的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服务。
(6)配合施工方对周边构筑物的迁移保护进行综合考虑和设计。
(7)参与园博园范围内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在整个设计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无条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考察、调研等工作。中标人费用自理。
(9)在工程招标、开工准备阶段,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指派相应的设计组成员及时配合,要求 24 小时内到场,及时协调解决招标、开工准备阶段的设计问题、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所发生的交通等费用自理。
(10)在施工阶段,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指派相应的设计组成员随时配合,一般问题电话联系后 24 小时内到场,紧急问题 2 小时内到场,及时解决施工中涉及的设计问题和现场的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项目各项验收工作,所发生的交通等费用自理。
(11)中标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与工程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做好与招标人、监理、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等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12)分包活动应当符合住建部、省工程总承包有关分包的规定,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 项目部分内容依法进行分包的,须经招标人同意。
(13)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参与水、电、消防、空调、安防、智能等各系统的调试及设 备系统联调,及时解决设备调试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加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 验收和各项竣工验收,依据与施工图相一致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签署验收意见。
(14)中标人负责组建该项目专家咨询库,专家人员由中标单位选取(人数为 5 人,且至少
有 1 名曾参与过世园会、园博会等同类型展园项目的专家,此专家需经业主单位审核确定)。 (15)中标人应统筹招标范围内整体设计风格,编制城市展园和企业展园的设计导则。审核 咨
询区域内施工图,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并对最终效果付主要责任。
(16)驻场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工作和现场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投标人自中标起至招标范围内项目经验收完成期间,须在温州设立现场独立办公场所,常设联系人或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 6 人,高级职称以上,项目驻点负责人 1 名、专业设
计负责人 5 名),常设联系人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 5 天;(设计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驻场服务);人员配备表中其余人员按项目需要及建设单位要求来项目所在地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备注:以上设计项目全部内容及招标人安排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等,中标人中标后必
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与其相关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六、设计成果相关要求
1.成果质量要求:
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住建部印发的《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建城〔2020〕25 号)以及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充分衔接总体规划和各类上位相关规划。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交成果,并通过专家审查和相关部门的审批。
设计成果(含项目可研、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 设计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要求,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施工图审査,满足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清单编制要求深度。
成果应满足招标人设计需求。其中景观绿化工程成果及设计深度满足相关地方标准。建筑设 计工程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文号:建质函【2016】247 号) 规定。
市政工程应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文号:建质[2013]57 号)规定。
2.成果数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过程成果数量需满足招标人上会要求,每轮不少 20 套和电子文件 1 份;
b 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最终成果不少于10 套,电子文件1 份; d 施工图最终成果不少于 10 套,CAD 电子文件 1 份;
e 其它项目汇报 PPT 版本文件、多媒体汇报文件、项目效果图等若干。
3.成果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
(1)区位图
(2)现状分析图
(3)定位目标与思路
(4)总平面图
(5)空间结构图
(6)功能分区图
(7)景观风貌分析图
(8)展馆展区布局图
(9)各类展园设计引导图
(10)交通分析图
(11)夜景规划图
(12)竖向设计图
(13)文化景观分析图
(14)水系统设计图
(15)植物种植设计图(含苗木表)
(16)公共设施布局图
(17)应急避难系统规划图
(18)主要节点分区重点设计图
(19)建筑专项设计
(20)背景音乐专项设计图
(21)智能化专项设计图 1)建筑整体风貌
2)建筑新建单体设计方案
3)建筑改造方案
(20)市政专项设计 1)电力
2)污水
3)雨水
4)道路
5)桥梁
(21)管线综合设计
(22)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
(23)景观小品专项设计 1)景观驳岸
2)景观桥、构筑物
3)雕塑小品
4)标志及室外家具。
(24)智慧园林专项设计
(25)后续利用策略
(26)园博园运营业态布局图;
(27)园博园投工程造价估算表
(28)园博园整体演示多媒体汇报文件、总体鸟瞰图及节点透视图或能表达设 计效果的意向图和达到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要求的图纸
2.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在上轮方案设计基础上进行深化与细化,包含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
(2)地形与竖向初步设计图;
(3)经典流派展园初步设计
(4)园林绿化专业初步设计图(含苗木表);
(5)建筑专项初步设计图;
(6)室内装饰初步设计图;
(7)园路、铺装及场地初步设计图
(8)市政设施系统初步设计图(弱电、给排水、水利设施、电信(需分包完成)、综合管线及其他园博园需配套的市政设施)
(9)建构筑物初步设计图(含大门、廊架、观景亭等)
(10)停车场初步设计图
(11)标识系统初步设计图
(12)照明及景观亮化系统初步设计图
(13)其他配套设施初步设计图(座椅、垃圾桶等园博园需配套的设施)
(14)其他能够全面反映要求的设计内容及意图,并能够达到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要求的图纸。
(15)智能化专项初步设计图
3.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设计及预算编制)
在审批后的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总平面布置图
(2)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3)地形与竖向施工图
(4)经典流派展园施工图
(5)园林绿化专业施工图(含苗木表);
(6)建筑专项施工图
(7)室内设计施工图
(8)园路、铺装及场地施工图
(9)市政设施系统施工图(弱电、给排水、水利设施、电信(需分包完成)、管线设计等其他园博园需配套的市政设施)
(10)建构筑物施工图(含廊架、观景亭等)
(11)园区智慧工程施工图
(12)停车场施工图
(13)标识系统施工图
(14)照明及亮化系统施工图
(15)其他配套设施施工图(座椅、垃圾桶等园博园需配套的设施)
(16)其他能够全面反映设计要求内容及意图,达到施工图编制深度要求并能指导施工的图纸。 4.设计文件的展板、多媒体汇报文件要求:多媒体汇报文件时长不少于10 分钟。
5.设计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符合各类专项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和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与纸质版一致。
6、设计单位必须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工作和现场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投标人自中标起至招标范围内项目经验收完成期间,须在温州设立现场独立办公场所,常设联系人或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 6 人,高级职称以上,项目驻点负责人 1 名、专业设计负责
人 5 名),常设联系人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 5 天;(设计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驻场服务);人员配备表中其余人员按项目需要及建设单位要求来项目所在地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2)负责项目中涉及的景观、建筑、市政、结构、水电设计及相关专业的协调。
(3)对各城市展园提出设计要求,把控设计质量,并统筹整合。
(4)负责设计各阶段的图纸对接、合图事项。
(5)中标人负责协助办理规划、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手续,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招标人前期手续的工作。
(6)负责施工阶段的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服务。
(7)配合施工方对周边构筑物的迁移保护进行综合考虑和设计。
(8)参与园博园范围内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9)在整个设计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无条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考察、调研等工作。中标人费用自理。
(10)在工程招标、开工准备阶段,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指派相应的设计组成员及时配合,要求 24 小时内到场,及时协调解决招标、开工准备阶段的设计问题、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所发生的交通等费用自理。
(11)在施工阶段,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指派相应的设计组成员随时配合,一般问题电话联系后 24 小时内到场,紧急问题 2 小时内到场,及时解决施工中涉及的设计问题和现场的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项目各项验收工作,所发生的交通等费用自理。
(12)中标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与工程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做好与招标人、监理、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等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13)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参与水、电、消防、空调、安防、智能等各系统的调试及设备系统联调,及时解决设备调试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加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项竣工验收,依据与施工图相一致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签署验收意见。
(14)中标人负责组建该项目专家咨询库,专家人员由中标单位选取(人数为 5 人,且至少
有 1 名曾参与过世园会、园博会等同类型展园项目的专家,此专家需经业主单位审核确定)。 (15)中标人应统筹招标范围内整体设计风格,编制城市展园和企业展园的设计导则。审核咨
询区域内施工图,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并对最终效果付主要责任。
备注:以上设计项目全部内容及招标人安排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等,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与其相关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
7、从园博园会展期结束后,进入后园博时代,对未来园区经营方向提出多个设想方向并进行论证,根据建设方最终确定的园区经营方向,对红线范围内的已建建筑,新建建筑,和园区改造等进行设计,完成概念性方案设计。确保后期园区顺利转换功能。
七、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历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人 |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要求风景园林专业) | |
专业负责人 (建筑) | 1 人 |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要求建筑专业) |
专业负责人 (规划) | 1 人 | 注册城乡(市)规划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须体现规划相关专业 |
专业负责人 (园林) | 1 人 |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须体现园林相关专业 |
专业负责人 (结构) | 1 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须体现结构相关专业 |
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 | 1 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须体现给排水相关专业 |
专业负责人 (供配电) | 1 人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须体现供配电相关专业 |
专业负责人 (电气) | 1 人 |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须体现电气相关专业 |
专业负责人 (道路) | 1 人 |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书须体现道路相关专业 |
专业负责人 (概算) | 1 人 |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 |
注:
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上表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各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需列出姓名,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由招标人中标后进行核实;
2.上述人员材料标后招标人核实如有虚假或不符,招标人有权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取消其入围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入围候选人承担;
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 五、设计费用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七、设计方案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为: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设计方案;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见投标函 | ||
2 | 设计服务期限 | 见投标函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
4 | 权利义务 | 满足合同要求、委托人要求 | ||
5 |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