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YZBZC-2022093
宁武县高级中学校 足球场围墙工程合同
项目编号:HYZBZC-2022093
合 同
建设单位:宁武县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山西五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建设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名称、地点、内容、方式、要求、质保: 1、项目名称:宁武县高级中学足球场围墙工程
2、项目地点:宁武县高级中学足球场
3、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全部内容
4、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验收评定标准且为合格工程。二、项目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0 天完工。由于自然条件造成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三、合同金额
经供应商投标竞价后,工程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叁仟元整。小写:673000 元(注:最终以决算价格为准)。
四、项目款支付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 85%,余款二年内付清。五、甲方责任:
1、负责乙方到场日期顺利进场及施工。
2、负责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检查。六、乙方负责:
1、负责工程保质保期合格完成。
2、负责施工人员进校施工前安全教育工作培训。
3、负责施工车辆驾驶员进出校园规范行驶培训工作。
4、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按要求施工,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5、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火灾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保质保期完成工程任务。七、工程暂停及顺延:
1、由于天气原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等其他原因造成停工,经甲乙双方现场签证后,工期顺延。
2、甲方其他原因要求停工,原因处理后开工,工期顺延。八、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 2 天内,由甲乙双方现场签收工程竣工验收单(需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甲方逾期默认为合格。
九、违约责任:
双方履行协议过程中要诚实合作,如其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
对方赔偿损失。 十、纠纷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局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宁武县高级中学校 乙方:山西五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武县城西北教育新区 地址:山西忻州市保德县东关镇府前
大街嘉和苑小区二号院南楼 103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机构代码:12140727407240073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保德支行
账号:0512043109200056165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