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JM-2021-04-14402
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JM-2021-04-14402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服务器
存储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买 | 方: | 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 |
卖 | 方: | 沈阳邦睿科技有限公司 |
签署日期: 2021.6.17
合同书(格式)
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买方)服务器、存储系统维保服务
(项目名称)项目中所需 维保服务 (服务名称)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 JM-2021-04-14402 (采购计划编号)号采 购 文 件 实 施 政 府 采 购 。 经 评 定 , 沈 阳 邦 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卖方)为成交供应商。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下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合同修改协议
4.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含补遗文件、修改文件)
二、服务名称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配置 | 数量 | 要求/备注 |
1 | 小型机 | Power 750 | 12 路处理器,64GB 内存,2 块 1000Base-TX 网卡,2 块 300GB SAS 硬盘,2 块 4GBPS HBA 卡 | 2 | 硬件维保 |
2 | 小型机 | Power 740 | 16 路处理器,32GB 内存;2 块 300GB SAS 硬盘,2 块 1000Base-TX 网卡,2 块 4GBPS HBA 卡 | 4 | 硬件维保 |
3 | 小型机 | Power 550 | 4 路处理器,8GB DDR2 内存;2 块 146GB SAS 硬盘,2 块 1000Base-TX 网卡,2 块 4GBPS HBA 卡 | 2 | 硬件维保 |
4 | 小型机 | Power 570 | 8 路处理器,32GB DDR2 内存,2块 1000Base-TX 网卡,2 块 146GB SAS 硬盘,2 块 4GBPS HBA 卡 | 4 | 硬件维保 |
5 | 存储 | cx4-240 | 双控制器,4 个 4Gbps 主机接口, 2GB 缓存 | 1 | 硬件维保 |
6 | 控制台 | HMC X3650M3 | 1 | 硬件维保 | |
7 | 备份软件 | 备份软件、备份策略及软件升级 维护 | 1 | 软件维保。 |
三、合同金额
x合同金额为(大写 ) 柒拾陆万捌千柒佰元人民币(¥: 768700元人民币)。
合同金额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
四、付款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买方在收到供应商全款的 70%发票后一个月内付全款的 70%(人民币¥:538090 元)。服务期限结束后,在符合验收标准且双方没有异议情况下,卖方提供全款的 30%的发票;买方在收到卖方全款的 30%发票后,一个月内付出剩余的 30%(人民币¥:230610 元)。
五、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x合同的服务期限为: 2021 年 06 月 18 日~ 2022 年 06 月 17 日
服务地点:xxxxxxxxxx 0000 x长春市财政局
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卖方承诺对买方提供服务时,严格按着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履行,满足买方招标文件中所提的技术要求,并接受买方监督.
七、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如现场工作人员不能达到买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要求,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更换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卖方需负责安排.为
了实施具体工作说明中指定的服务,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在提供维护服务时应遵守买方的规章制度与流程。卖方及其人员或代表在本协议期内和/或协议期满之后,在未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和授权时,不得擅自将本协议和/或本协议项下之对方的计算机程序或其它机密资料泄露给任何其它个人、单位和组织。若有发现,经双方查实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并追究泄露方因之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九、验收标准和要求
1.验收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供应商、监理单位
2.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现场存放备件,处理问题及时,按时提交服务报告。合同期内按要求保障设备稳定运行。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的故障技术处理报告、月度巡检报告以及服务期结束后服务总结报告。所有报告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十、知识产权与保密
x合同的知识产权要求:见招标文件要求
x合同的保密要求:在项目维护实施过程中,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维护实施有关或由于需要接触到的业务数据、软硬件平台信息、连接方式及登录信息,以及维护实施中产生的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均属于保密信息范围。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适用且完善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如由于乙方保管不当导致保密信息流失、泄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一、履约保证金
卖方应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签署本合同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交纳。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返还。
十二、合同中止、解除
1.因客观不可预见,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可中止;待影响消除后,本合同继续履行;
2.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本合同可解除;
3.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4.其他约定:
十三、违约责任
x合同的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争议解决
x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同级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十六、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买方:长春市财政信息中心(盖章) 卖方:沈阳邦睿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