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中心城区城市更新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平凉中心城区城市更新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LY-2022-005
采 购 单 位: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京利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四月
1
目 录
第七章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0
需补充的其他资料 100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
平凉中心城区城市更新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平凉中心城区城市更新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与 2022 年 0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JLY-2022-005
项目名称:平凉中心城区城市更新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投资约 78794.48 万元, 其中: 建设投资 75864.98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2929.50 万元。
最高限价:0 万元。
采购需求:平凉中心城区城市更新 PPP 项目包含 3 大类别 20 个子项目,分别是: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类项目(15 个子项目)、城市街景风貌提升改造类项目(4 个子项目)、体育公园类项目(1 个子项目)。
(1)项目运营模式: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中的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
(2)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 17 年,其
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5 年。
(3)回报机制:本项目拟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4)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 78794.48 万元,其中:建设
投资 75864.98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2929.50 万元。
(5)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78794.48 万元,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资本金 15794.48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20.05%),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3:7】的股权比例分别以现金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以现金出资 4738.34 万元,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 11056.14 万
元),剩余资金 63000 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政府对项目公司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
(6)投融资结构:本项目总投资约 78794.48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15794.48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20.05%。需融资 6300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79.95%。
(7)建设规模及内容:
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类项目(15 个子项目):
1)文昌路道路工程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东城区,柳湖路以南、崆峒大道以北、保丰路以东、双桥路以西。道路全长 646.335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2)来丰路(泾河大道-来远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来远路以北、泾河大道以南、丰收路以东、xx路以西,道路全长 402.684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3)新科路(柳湖路-崆峒大道)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崆峒大道以北、柳湖路以南、广成路以东、新民北路以西,道路全长 570.942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4)临泾路(新科路-解放北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柳湖路以北、泾河大道以南、新科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道路全长 1113.771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5)xxx巷(临泾路-崆峒大道)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东城区,崆峒大道以北、规划临泾路以南、新民北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道路全长 931.342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6)丰收北路(八里路-泾河北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市中心城区西城区,泾河北路以北、规划八里路以南。道路全长 315.419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7)天塬路(新洲嘉园 CD 区-鸭儿沟以西)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东至鸭儿沟、西至新洲嘉园 CD 区,道路全长 420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8)马家庄东路(北大路-泾河北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泾河北路以北、北大路以南、双桥路以东、辛河路 以西,道路全长 247.946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10)泾滩路(宝塔路-文昌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规划宝塔路为起点、现状文昌路为终点。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1)柳湖路(来丰路-玄鹤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拟建来丰路为起点、现状玄鹤路为终点,途径野猫沟、规划xx路。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海绵工程和给排水工程及其他工程。
12)纸坊沟(柳湖路-单家川路)西侧生态修复工程( 百兴雅苑路)。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柳湖路为起点、单家川路为终点,途径泾滩路。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及绿地景观带、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3)太来路(丰收路-来丰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丰收路为起点、现状来丰路为终点,途经龙汇家园、新裕花园、xxx苑小区。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4)青年路(崆峒大道-平沿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崆峒大道为起点、平沿路为终点,途经天门路。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5)丰收路泾河大桥南侧引线道路改造工程及泾河大道向西延伸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西起来远路、经丰收路向东延伸至 K0+874处。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1)平凉市城区主要出入口节点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位于平凉东高速
公路出入口、平凉西高速公路出入口、玄鹤路与省道 077 交界处、崆峒
大道与东环路交界处、崆峒大道与 216 省道交界处。主要对城区主要出入口景观节点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景观绿化、造型铺装、景观小品等。
4)平凉市崆峒区 2022 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
涉及 13 个住宅小区,70 栋住宅楼 3280 户居民,总建 筑面积 234647.27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楼改造工程、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程三部分。具体改造内容如下:①住宅楼改造。②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③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平凉市生态体育健身公园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平凉市绿地广场北侧,建设场地东起仁爱路、西至博爱路、南邻柳湖路、北至临泾路,东西长约 355m、南北宽约 282m, 总占地面积 100298.72 ㎡( 约 150.45亩)。本次工程利用现状城市绿地建设生态体育公园,包括运动、健身、儿童活动、绿地景观、停车等区域,配套道路、小广场、给排水、消防、景观照明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 1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5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进行了资格预审,共有五家独立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现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在最近三年内投标过程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2)财务要求
① 截止 2020 年年末或 2021 年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1.1 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企业负债率不高于 85%;
②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银行授信不低于
6.3 亿元或自有资金 6.3 亿元的证明。
(3)企业资质
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申请人中标后(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可作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建设。
①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投标要求
x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名,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且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的财务投资方须同时满足上述(2)项要求。
② 联合体施工方须同时满足上述(1)(3)项的施工要求。
③ 联合体运营方须同时满足上述(1)(3)项的运营要求。
④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名字(牵头方在联合体内股份不得低于 5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5)信誉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的合法有效证明。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节能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及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04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1:59,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xx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平凉四中斜对面电 话:0933-8218035
名 称:甘肃京利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D1 区 3 号楼 703 室联系方式:0933-8361115
项目联系人:xxx电 话:1383031850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简介及核心边界条件 |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平凉四中斜对面联系人:xx 电 话:0933-8218035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甘肃京利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D1 区3 号楼703 室联系人:xxx 电 话:13830318509 |
1.3 | 项目名称 | 平凉中心城区城市更新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
1.4 | 项目地点 | 平凉中心城区 |
1.5 | 项目概况 | 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类项目(15 个子项目): 1)文昌路道路工程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东城区,柳湖路以南、崆峒大道以北、保丰路以东、双桥路以西。道路全长 646.335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2)来丰路(泾河大道-来远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来远路以北、泾河大道以南、丰收路以东、xx路以西,道路全长 402.684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3)新科路(柳湖路-崆峒大道)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崆峒大道以北、柳湖路以南、广成路以东、新民北路以西,道路全长 570.942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4)临泾路(新科路-解放北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柳湖路以北、泾河大道以南、新科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道路全长 1113.771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5)xxx巷(临泾路-崆峒大道)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 |
中心城区东城区,崆峒大道以北、规划临泾路以南、新民北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道路全长 931.342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6)丰收北路(八里路-泾河北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市中心城区西城区,泾河北路以北、规划八里路以南。道路全长 315.419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7)天塬路(新洲嘉园CD 区-鸭儿沟以西)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东至鸭儿沟、西至新洲嘉园CD 区,道路全长 420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8)马家庄东路(北大路-泾河北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泾河北路以北、北大路以南、双桥路以东、辛河路 以西,道路全长 247.946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10)泾滩路(宝塔路-文昌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规划宝塔路为起点、现状文昌路为终点。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1)柳湖路(来丰路-玄鹤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拟建来丰路为起点、现状玄鹤路为终点,途径野猫沟、规划xx路。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海绵工程和给排水工程及其他工程。 12)纸坊沟(柳湖路-单家川路)西侧生态修复工程(百兴雅苑路)。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柳湖路为起点、单家川路为终点,途径泾滩路。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及绿地景观带、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心城区,以丰收路为起点、现状来丰路为终点,途经龙汇家 |
园、新裕花园、xxx苑小区。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4)青年路(崆峒大道-平沿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崆峒大道为起点、平沿路为终点,途经天门路。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5)丰收路泾河大桥南侧引线道路改造工程及泾河大道向西延伸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西起来远路、经丰收路向东延伸至K0+874 处。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4)平凉市崆峒区 2022 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2 年老旧 小区改造涉及 13 个住宅小区,70 栋住宅楼 3280 户居民,总建 筑面积 234647.27 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楼改造工程、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程三部分。具体改造内容如下:①住宅楼改造。②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③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平凉市生态体育健身公园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平凉市绿地广 |
场北侧,建设场地东起仁爱路、西至博爱路、南邻柳湖路、北至临泾路,东西长约 355m、南北宽约 282m,总占地面积 100298.72 ㎡(约 150.45 亩)。本次工程利用现状城市绿地建设生态体育公园,包括运动、健身、儿童活动、绿地景观、停车等区域,配套道路、小广场、给排水、消防、景观 照明等工程。 | ||
1.6 | 最高限价 | 项目综合收益率不得高于5.158%,年度运营维护服务费不得高于 2573.10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 为废标。 |
1.7 | 项目实施机构 | 经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统筹组织本项目实施PPP 运作各项工作,包括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与项目公司 签署《PPP 项目合同》、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等。 |
1.8 | 项目投资额 | x项目总投资约 78794.4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5864.98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929.50 万元。 |
1.9 | 投资回报机制 | |
1.10 | 投资回报来源 | 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包括三部分: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和使用者付费。 |
1.11 | 项目融资及股权结构 | x项目总投资约 78794.48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15794.4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20.05%。融资 63000 元,占项目总投资 79.9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5794.48 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以现金出资 4738.34 万元,占股比例 30%,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 11056.14 万元,占股比例70%。 |
1.12 | 项目公司 | 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署《PPP 项目合同》,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养护维修、运营管理、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 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完好无偿的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
1.13 | 合作范围 |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养护维修、运营管理、移交等相关工作,并拥有所有设施的收费权及经营权。 |
1.14 | 合作期限 | x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 1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15 年。 |
项目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也不得有 |
1.15 | 服务标准 | 任何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行为。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适时保养,保证各类设施完好率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具体服务应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6- 201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 (CJJ99-2017)、 《甘肃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DB62/25-3003- 2001 ) 、《 高原旱区园林绿化养护及验收标准》 (XX00X0000-201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等标准规范要求。目前老旧小区由政府委托的物业公司代管,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物业移交项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政府方公开招标确定的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代表合资组建的项目公司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以及《PPP 项目合同》的相关规定,若项目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根据 《民法典》规定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物业管理条例》(2018 年修订)第 24 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 3个或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 企业。” |
1.16 | 建设质量标准 | 建设标准符合工程质量:需满足《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GB51286-2018)、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 号)、《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标准》(CJJ1-200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6)、《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82-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 |
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 准》(GB/T50375-2016)等国家、省颁布的法律法规、现行标 准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 ||
1.17 | 绩效考核机制 | 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对本项目具有监督管理权力,同时对本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按照《PPP 项目合同》要求,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根据当年审计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PPP 项目合同》约定日期 支付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额。 |
1.18 | 建设期履约保函 | 提交主体:社会资本(项目公司) 提交时间:正式签署 PPP 项目合同的同时 退还时间:竣工且项目公司递交运营维护保函后保函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10% 担保事项: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完工节点、竣工验收 节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运营维护保函提交等。 注:具体履约保函数额以签订的《PPP 项目合同》为准。 |
1.19 | 运营维护保函 | 提交主体:项目公司 提交时间:项目进入正式运营的同时退还时间:项目公司递交移交保函后保函金额:不超过年运营维护服务费 担保事项:项目运营绩效、服务质量标准达标情况、安全保障、移交保函提交等。 注:具体履约保函数额以签订的《PPP 项目合同》为准。 |
1.20 | 移交保函 | 提交主体:项目公司 提交时间:最后一个经营年开始前 退还时间:移交完毕且质量保证期满后保函金额:最后一年大修金额 担保事项:项目设施恢复性大修、项目设施存在隐蔽性缺陷等。 注:具体履约保函数额以签订的《PPP 项目合同》为准。 |
2 | 投标相关要求 |
2.1 | 投标保证金 | x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1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若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账号信息及要求如下: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 (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①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按照标段逐一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人登记时预留的手机;同时,投标人可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我投标的项目”自行查看参与项目各标段保证金账号信息。 ②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缴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该按标段(包)逐笔交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 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 |
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投标人必须按照系统发送的账号信息和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可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点击 “我的投标项目—查看投标保证金”,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自查。 (3)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单位收退。投标人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中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 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 | ||
2.2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 《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假技术参数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的(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服务要求等签订合同); (6)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或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 还。 |
2.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1)《评审报告》中未推荐的投标人: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预中标结果公示后,非预中标投标人: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投标人:自《PPP 项目合同》签订,中标人开具履约保函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 (4)招标项目有投诉质疑的,在调查处理期间,投标保证 |
金暂不退还,待行业监管部门或行业监察部门作出明确处理 意见后,按规定处理。 | ||
2.4 |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 集中踏勘时间:2022 年4 月27 日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注:需要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投标答疑后不再受理有关现场踏勘方面的疑问。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 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 |
3 | 招 标 文 件 | |
3.1 | 招标文件组成 | 第一章 采购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技术需求 第四章 PPP 项目合同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需补充的其他资料 |
3.2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时间:2022 年 4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23 时59 分59 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xx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 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3.3 | 投标人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平凉 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4 | 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 | 采购单位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问题,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单位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作出澄清 |
或修改,并主动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所有投标人予以公布,不 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
4 | 投 标 文 件 | |
4.1 | 投标文件内容 |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部分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部分 第三部分 附件部分(如果有) |
4.2 | 投标文件份数 | 1.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按照电子评标项目要求,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在开标结束之后中标公示期结束之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书(纸制版、电子版)邮寄或送达至甘肃京利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D1区 3号楼703室,电话:0000-0000000),如不送达,后果自负。 2.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2份、U 盘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保存为PDF 格式)。 3.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光盘和U 盘分别密封。总共8个独立密封包装袋。 4.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可以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打印 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可以双面打印)。 |
4.3 | 《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格式 |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投标日期。 注:格式见附件。 |
4.4 |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 |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及“在年 月 日09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注:格式见附件。 |
4.5 | 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格式 | 光盘和U 盘各2份,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后注明“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U 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及“在 年 月 日09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字 样。注:格式见附件。用中号信封袋包装。 |
4.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否 |
4.7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4.8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9 | 投标文件的格式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填写及提交,投标人可在要求的内容之外进行补充描述。 为方便评审并保证投标人的权益,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均应采用PDF格式编制并提交,其中财务测算相关内容可采用 Excel格式编制并提交。 |
5 | 投标文件评审 | |
5.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 年5 月13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 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
5.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3 | 评审办法 | 此次采购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 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综合收益率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
5.4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 1 名财务专家和 1 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 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
(1)采购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 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 |
5.5 | 定标程序 | 结果确认工作。 (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项目实施机构确定,但应当至少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涉及价格管理、环境保护的PPP项目,谈判工作组还应当包括价格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代表。评审小级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3)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 (4)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 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重复谈判。 |
5.6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以投标人须知、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构成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招标文件正文中涉及相同内容的规定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 准。 |
6 | 采购结果确认 谈判中项目合同可变的细节 | 非合同主体及非实质性内容部分 |
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8 | 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 不允许 |
9 | 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 | 无 |
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 | ||
10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 购或强制采购。 |
11 | 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 | ⑴ 查 询 渠 道 : 采 购 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查询。 ⑵截止时点:评标结束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截屏打印,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⑷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 标人,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2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及联系信息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D1 区3 号楼703 室 |
13 | 公告发布媒体 | 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14 | 项目合同 | 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 |
15 | 补充说明 | |
15.1 | 已完成的项目前期工作 | x项目已经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以下文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崆峒区文昌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24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 崆峒区来丰路(泾河大道-来远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的批复》(崆发改〔2021〕70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崆峒区新科路(柳湖路一崆峒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73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崆峒区临泾路(新科路一解放北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 〔2021〕71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崆峒区xxx巷(临泾路一崆峒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68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崆峒区丰收北路(八里路-泾河北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69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崆峒区天塬路(新洲嘉园 CD 区一鸭儿沟以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崆发改〔2021〕72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崆峒区马家庄东路(北大路-泾河北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74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崆峒区南干渠泾滩路段(广成路一百兴雅苑路)雨污分流改造及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崆发改〔2021〕307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崆峒区泾滩路(宝塔路一文昌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303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崆峒区柳湖路(来丰路一玄鹤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302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崆峒区纸坊沟(柳湖路—单家川路)西侧生态修复工程(百兴雅苑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306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崆峒区太来路(丰收路一来丰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305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崆峒区青年路(崆峒大道一平沿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304 号); 《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丰收路泾河大桥南侧引线道路改造工程及泾河大道向西延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311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 局关于平凉市城区主要出入口节点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 |
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309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中心城区街景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308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岭峒区 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变更批复》(崆发改〔2021〕289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崆峒区双拥路便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310 号);《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凉市生态体育健身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崆发改〔2021〕270 号)。崆峒区人民政府知字[2022]1 号文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崆峒区财政局以区财办[2022]2 号文件对项目物有所值定性分析评价结论予以论证通过;崆峒区财政局以区财办[2022]3 号文件对该项 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予以论证通过。 | ||
15.2 | 资格审查 | x项目已进行了资格预审,共有五家独立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不再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 |
15.3 | 代理服务费 | 1.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具体以和甲方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为准,由中标人在采购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现金的方式支付,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3.所有投标人将此笔费用计入投标成本,不单独报价。 4.帐户信息: 名称:甘肃京利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20802MA73RDWB96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 xxxxxx:中国银行二天门支行104579316382 |
15.4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更正(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5.5 | 年度运营维护服务费=年度经营成本×(1+综合收益率) |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公开招标项目。
1.2.1 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平凉市崆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即甘肃京利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投标人”指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4)“服务”系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投标人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5)“招标文件” 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6)“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7)“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颁发的《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 号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8)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社会资本。
1.2.2 释义
(1)“元”指人民币元。
(2)“年、月、周、日”指公历年、月、周、日。
(3)“天(日)”指日历天。
(4)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时”均指北京时间。
(5)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须知的条款和附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2)开标前已缴纳了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4.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折扣率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5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8.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2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无论评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2.1.1 招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附表》中 3.1 条。
2.1.2 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4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及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同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时,用 “/”标示,未列出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1 投标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3.2.2 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1 投标货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本次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服务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
3.3.3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和附件部分(如果有)组成。按如下顺序编制:
3.4.1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基本情况
(6)声明函
(7)企业信誉
(8)类似项目业绩
(9)技术偏离表
(10)商务偏离表
(11)履约保函承诺函
(12)注册资本金承诺函
(13)项目公司管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1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15)投标人认为须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4.1(5)目所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认为须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提供的能够证明投标人能力、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件等的扫描件。
3.4.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技术方案。
3.4.3附件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4)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如有)
(5)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及密封袋封面格式
3.4.4 投标人须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未给定格式的资料补充到第七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需补充的其他资料”里。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
3.5.2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 “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在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签字的地方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的印制应采用70克以上的复印纸打印,采用胶装或线装装订方式装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装订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连续的页码,投标文件允许分册装订。
3.5.3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6.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和内容进行密封和标注。
3.7.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3.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4.1.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4.1.3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4.2.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金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2.2 投标保证金退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1 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参加。
5.1.3 开标时,采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电
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5.1.4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5.1.5 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
5.1.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钉钉会议开标纪律;
(2)钉钉会议上进行投标人点名签到;
(3)投标人上传投标书;
(4)网上开标系统唱标;
(5)各投标人网上确认开标纪录;
(6)开标结束。
6.1.1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6.1.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6.1.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6.1.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6.1.5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1.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4.3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
6.4.4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4.5 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此次采购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综合收益率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采购人在预中标社会资本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预中标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中标结果和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当将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投标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项目合同不生效。
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履约保证金。
10.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
10.2 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10.3 不支付以上费用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发放中标通知书。
10.4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1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3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11.4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1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11.6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1.7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11.8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
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1.9 投诉驳回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2)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3)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4)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1.10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1.11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及联系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技术需求
1)文昌路道路工程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东城区,柳湖路以南、崆峒大道以北、保丰路以东、双桥路以西。道路全长 646.335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2)来丰路(泾河大道-来远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 区,来远路以北、泾河大道以南、丰收路以东、xx路以西,道路全长 402.684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3)新科路(柳湖路-崆峒大道)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 区,崆峒大道以北、柳湖路以南、广成路以东、新民北路以西,道路全长 570.942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4)临泾路(新科路-解放北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 区,柳湖路以北、泾河大道以南、新科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道路全
长 1113.771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5)xxx巷(临泾路-崆峒大道)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东城区,崆峒大道以北、规划临泾路以南、新民北路以东、解放北路以西。道路全长 931.342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6)丰收北路(八里路-泾河北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市中心城区西城区,泾河北路以北、规划八里路以南。道路全长 315.419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7)天塬路(新洲嘉园CD 区-鸭儿沟以西)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东至鸭儿沟、西至新洲嘉园CD 区,道路全长 420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8)马家庄东路(北大路-泾河北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泾河北路以北、北大路以南、双桥路以东、辛河路以西,道路全长 247.946 米,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照明工程。
10)泾滩路(宝塔路-文昌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规划宝塔路为起点、现状文昌路为终点。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1)柳湖路(来丰路-玄鹤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拟建来丰路为起点、现状玄鹤路为终点,途径野猫沟、规划xx路。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海绵工程和给排水工程及其他工程。
12)纸坊沟(柳湖路-单家川路)西侧生态修复工程( 百兴雅苑路)。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柳湖路为起点、单家川路为终点,途径泾滩路。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及绿地景观带、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3)太来路(丰收路-来丰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丰收路为起点、现状来丰路为终点,途经龙汇家园、新裕花园、xxx苑小区。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4)青年路(崆峒大道-平沿路)道路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以崆峒大道为起点、平沿路为终点,途经天门路。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海绵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
15)丰收路泾河大桥南侧引线道路改造工程及泾河大道向西延伸工程。工程位于平凉中心城区,西起来远路、经丰收路向东延伸至 K0+874处。本次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1)平凉市城区主要出入口节点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位于平凉东高速公路出入口、平凉西高速公路出入口、玄鹤路与省道 077 交界处、崆峒
大道与东环路交界处、崆峒大道与 216 省道交界处。主要对城区主要出入口景观节点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景观绿化、造型铺装、景观小品等。
3)平凉市崆峒区双拥路便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位于双拥路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面积 9300 平方
x,总建筑面积4744.02 平方米,市场内主要设置水产区、肉类禽类区、蔬果区、熟食区、粮油副食五大功能区。主要为:①主体工程。②附属工程。
4)平凉市崆峒区 2022 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
涉及 13 个住宅小区,70 栋住宅楼 3280 户居民,总建 筑面积 234647.27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楼改造工程、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程三部分。具体改造内容如下:①住宅楼改造。②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③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平凉市生态体育健身公园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平凉市绿地广场北侧,建设场地东起仁爱路、西至博爱路、南邻柳湖路、北至临泾路,东西长约355m
、南北宽约282m,总占地面积100298.72m2 (约150.45亩)。本次工程利用现状城市绿地建设生态体育公园,包括运动、健身、儿童活动、绿地景观、停车等区域,配套道路、小广场、给排水、消防、景观照明等工程。
2.建设工期:2年。
3.成本指标总投资≤78794.48 万元。
4.服务范围: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养护维修、运营管理、移交等相关工作,并拥有所有设施的收费权及经营权。项目公司服务范围如下:
在本项目中,各项目主体之间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本项目的合同体系。PPP 模式下的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项目合同是其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
根据PPP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在不同时期提供不同的保函,包括:投标保证金、项目建设期的履约保函、运营维护
期的履约保函/维护保函等。任一保函被提取任意金额后,项目公司应在 PPP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保函担保金额恢复至原始金额。
第四章 PPP项目合同
详见第100页后
第五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1.招标人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
2.评标委员会: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 1 名财务专家和 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3.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 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发现以下条情形外,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超出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分畸高、低的。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上述1)至4)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此次采购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综合收益率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
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1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表。
1.2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表。
2.1分值构成
各评分因素:见评审表。
2.2 评分标准
各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见评审标准表。
x项目已经过资格预审,只有前期通过资格预审的、符合资格条件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了的合格的社会资本才能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故本次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时有一项不通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2 |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
3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4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5 | 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
6 | 未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2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
2.4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3.详细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3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 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
3.5 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如有)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若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1 详细评分表
详细评分表(100分)
4.1.1报价部分(满分20分) | |||
评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0分 | 综合收益率 | 20分 |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综合收益率)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综合收益率)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综合收益率)×20%×100 |
4.1.2商务部分(满分15分) | |||
评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融资能力 | 2分 | 有较好的投融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授信证明,授信额度高于10亿元的,加2分。以金融机构提供的银行授信证明为准,扫描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 |
财务状况 | 2分 | 投标人2020年或2021年资产负债率60%(含)以下得2分,60%至85%(含)得1分。以财务审 计报告为准,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类似项目业绩 | 6分 | 1)施工业绩: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国内承接了 1项投资额不低于6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2分;承接了1项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2分。满分4分。 2)PPP项目业绩: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接一项投资额不低于6亿元的投资、建设及运营PPP项目业绩,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满分2分。(含DBOT、 BOT、BOO、TOT、OM、建养一体化,且PPP业绩不同时算做施工业绩)。 注:需同时提供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 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5分 | |||
拟派项目公司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 | |||
项目公司负责人 | 5分 | 建造师资格证书且负责过类似项目施工建设或 运营的,符合得5分,不符合不得分,投标人 | |
需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截止 |
至投标前一个月)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和施工建设或运营业绩证明,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1.3技术部分(满分65分) | |||
评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文件规范性 | 5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附件齐全、支撑材料查找方便等综合评价。优得5 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 |
拟配备的项目公司团队组成人员专业背景覆盖 | |||
财会、法学、工程类、管理类、投资类五个领 | |||
域。 | |||
财会:限财务、会计专业;法学:限法律专业; | |||
5分 | 工程:限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 管理:限工程管理专业;投资:限金融管理、 | ||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 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专业; 每符合其中一项得1分,最高为5分。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根据项目公司组建方案:包括组建计划、项 | |||
目公司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公司管理制度 | |||
10分 | 等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优得10-7 | ||
分,良得 6-4分、一般的3-1分,不提供者 | |||
不得分。 | |||
60分 | 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 10分 | 包括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设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xx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根据内容的完整性、有序性、合理性进行评分,优得10-7分,良得 6-4分、一般的3-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5分 | 根据xxx【2016 】231 号文件及xxx 【2016】46号文要求配备本项目管理人员: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8人、质量员8人、安全员3 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技 |
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类高级职称,以上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满足以上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 |||
项目运营维护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运营管理原则、运营管理制度、运营管理目标、服务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维护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大中修方案、运营期保险方案等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 般的3-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
资金筹措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建设资金的额度、资金来源、融资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资金筹措的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进行评分,优得10-7分,良得6-4 分、一般的3-1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
项目移交方案及优惠条件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移交方案、其他优惠条件及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优的得4-5 分, 良的得2-3 分, 一般的得0-1 分。 | |
法律方案 | 5分 | 完全响应PPP项目合同条款或修改和变更意见更有利于项目成功且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得 4-5分; 基本响应PPP项目合同条款,但提出少量修改和变更意见,对项目实施影响不大,得2- 3分; 没有提出实质性变更,但提出较多修改和变更意见,对项目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得 1分; 提出实质性变更的,不得分。 |
注:投标人须将以上详细评分表里资料的扫描件做进投标文件中。以上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不能提供虚假资料,否则一经查证,将通报给财政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4.2 政府采购政策评审要求
4.2.1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在货
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2 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4.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2.4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号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号的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例为6%);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
供应商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评审时不予以考 虑。
4.3 评分原则
(1)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
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得分总和。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5)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总得分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最高的1至3名中标候选人。
(6)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7)评标中如遇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处理决定。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声明: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格式文件)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地址) 全权处理本PPP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在此,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报价为:项目综合收益率: %;年度运营维护服务费 x元。
2.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和要求,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
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同意90天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8.如我方中标后,我方将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的部分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综合收益率 | % |
年度运营维护服务费 | 万元 |
补充说明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
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 投标文件、签订PPP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声明
致:(采购人全称)
我方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声明: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后附交纳凭证的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
表1 投标人(社会资本)基本信息表
公司名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成立日期 | |||
经营年限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净资产 | |||
资产负债率 | |||
公司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公司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
联系人员姓名 | 电话号码 | ||
企业简介 |
附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2020 年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银行贷款意向书、银行授信或自有资金的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表2 投标人组织机构表
1.管理人员名单 | ||
公司名称 | ||
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董事长 | ||
副董事长(监事) | ||
总经理/总裁 | ||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
x项目拟派项目公司负责人 | ||
2.公司股东名单(股份比例大于 10%的股东) | ||
股东名称 | 股份(%) | 国籍 |
3.子公司(标明股份比例)及分公司清单 | ||
六、声明函
致: (采购人) :我公司xxxx:
1.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2.我单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3.我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我单位和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七、企业信誉
1.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无失信行为,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八、类似项目业绩
表1.近五年完成的类似市政项目、房屋建筑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2.应填报自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实施的市政、建筑项目,须随表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表2.近五年承接的类似PPP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项目规模 | |
建设工期 | |
运营期限 | |
投资规模 | |
运营补贴情况 | |
是否已运营(运营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2.应填报自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运营的PPP项目(含DBOT、BOT、BOO、 TOT、OM、建养一体化,且PPP业绩不同时算做施工业绩),须随表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权。
九、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要求 | 偏离情况 | 说明 (备注) |
在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偏离表”中没有列述偏离内容的,招标人都认为是完全响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无条件的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十、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要求 | 偏离情况 | 说明 (备注) |
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商务文件组成内容和合同部分服务条款给予响应,对响应有偏离的说明偏离的内容,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没有列述偏离内容的,招标人都认为是完全响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无条件的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履约保函承诺函
致: (采购人全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我公司xxxx,将在 PPP项目合同签定生效后,如期足额交纳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如我公司不能按照PPP 项目合同约定缴纳以上履约保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承担。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注册资本金承诺函
致: (采购人全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我公司xxxx,将在签订 PPP项目合同,并报请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生效后,立即在平凉市崆峒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且将我方应占比的注册资本金于项目公司成立前足额缴纳;如我公司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该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项目公司团队组成情况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 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公司负责人 | ||||||||
...... | ||||||||
...... | ||||||||
后附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社保证明,项目公司负责人同类业绩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四、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1.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法定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 | ||||
项目负责人 | 资质等级 | 注册证号 | |||
技术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证号 |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职称 | C证号 | |||
施工员:(姓名) 证号: :(姓名) 证号: :(姓名) 证号: :(姓名) 证号: ...... 质量员:(姓名) 证号: :(姓名) 证号: :(姓名) 证号: :(姓名) 证号: ...... 安全员: C证 :(姓名) 证号: C证 :(姓名) 证号: C证 :(姓名) 证号: ...... 资料员:(姓名) 证号: 材料员:(姓名) 证号: 机械员:(姓名) 证号: |
2.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技术质量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认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养老保险等复印件。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 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十五、投标人认为须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技术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及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对相关因素进行复述,至少包括:项目公司组建方案;项目建设管理方案;项目运营维护方案;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移交方案及优惠条件;法律方案等。
(字数、格式不限)
第三部分 附件部分
说明: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 [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 〕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文件规定,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政策规定的将不享受投标报价的评审优惠,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xxxx,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 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
(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地所属行业);承建
( 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
元 , 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地所属行业);承建
( 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 , 资产总额为 x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12 月 18 日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 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三)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
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 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 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 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
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 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 的,应当将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 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
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 为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x办法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号)同时废止。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本单位xx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 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
四、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如有)
注: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节能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 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请提供《设备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项目编号: | |||
投标单位: | (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日期: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时 分前不得启封 |
五、《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及密封袋封面格式
1.投标函、投标报价表信封格式
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内装: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致: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2.电子版投标文件信封格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
(内装:“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U盘)致: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注:各2套,分别单独密封包装
标明正副本
3.《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