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工、机械费、费率按原投标标准; B.消耗量套用上海市2016系列定额; C.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
零修单编号或签报号:
修缮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暂定价: 元
(大写: )
2020年 月
华东师范大学修缮工程协议
建设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施工单位:
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到相互配合,确保修缮工程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如期完成本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具体地址)
第一条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该工程以乙方带资包工包料,甲方分期付款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乙方一经承包,不得转包。
第二条 工程造价:
工程暂定价为 元 (大写: )。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以甲方实际通知开工时间为准,因天气原因或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入围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在合同签订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暂定价的 70% ;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
2.非入围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在合同签订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暂定价的 7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97% ,剩余 3% 尾款待质保期满合格后支付。
第五条 施工准备:
1.建设单位委派 为负责人,负责协调各方面问题和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控制概预算;
2.施工单位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进度及质量,保证操作安全。
3.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工程进度表。
第六条 安全施工:
1.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岗前培训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施工现场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封闭化。做好进场前的审批手续。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证,必须佩带安全帽,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具备一定水平的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必须坚持xx施工和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必须配置兼职或全职安全员并佩戴安全臂章,负责工地现场安全xx施工。
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及人员伤亡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5.施工单位在国家或当地区域范围内的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要求,积极主动准备防疫物资,做好施工人员防疫措施,以及施工场地的消毒、杀毒等防疫工作。
第七条 施工材料:
符合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应对修缮工程中所使用的主材提供质保书,包括材料的测试报告。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其他因素造成施工变更,应征得三确认,由建设单位、使用方签证或签订补充协议后,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施工方不得擅自变更并进行施工。签证条件是协议暂定价累计变化不得超10% 。
2.工程价款的调整原则如下:
(1)协议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取。
(2)协议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计取。
(3)协议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原则组价:
A.人工、机械费、费率按原投标标准;
B.消耗量套用上海市2016系列定额;
C.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
第九条 验收与保养: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在双方确认后,施工单位负有修理的责任,直至不留隐患。本工程保修期为 壹 年,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工程结算计量及相应消耗量计取:
按照上海市2016系列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四项费率按所有入围单位所报价的四项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企业管理费及利润 7% ;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费率 0.52% ;施工措施费费率 0.5% ;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相比施工期信息价下浮率 7.49% 。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按照(沪建市管[2019]24号文)规定计取:社会保障费费率32.60%、住房公积金费率1.32%。人工按施工期间内《上海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平均价计取,其他信息价无法查询的材料或机械单价按照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计取。
第十一条 垃圾的清理:
必须袋装化,且堆放到指定地点,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二条 送审期限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按学校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委托审价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审计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沪建计联[2005]834,沪价费[2005]056号文件向审价单位缴纳审计费。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协议共 陆 份,正本 肆 份,副本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到工程全部竣工及审核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甲方:(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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