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指充分满足 23/2014/TT-NHNN 号通知以及修改补充此通知的 02/2019/TT-NHNN 号通知所规定的结算账户开立对象条件和 49/2018/TT-NHNN 号通知所规定的定期存款对象条件的个人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