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GK20201119
体育器材更换及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随县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2
第五章 相关文件格式 25
第六章 评定办法和细则 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体育器材更换及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交通大道 K019 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PCGK20201119;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文号:随财采计[2020]494 号项目名称:体育器材更换及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06.2 万元最高限价:106.2 万元
采购需求:健身器材一批,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3 年,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0 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方便售后服务,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必须在公告之日前通过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新国标要求并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 GB19272―2011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检验报告和 NSCC 认证证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查询日期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后);若供应商存在上述名单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 K019 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方式:
1、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领取。
2、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供应商有关参与人员社保证明材料需现场提供网上查询或其他证明方式。经检查合格后原件返还,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
5、自行前往,不采取邮寄的方式。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202 室(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民政府东侧,0722-356320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6.2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评审费,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6.3 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另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唱标一览表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6.4 本 公 告 在 本 次 采 购 项 目 公 告 在 《 随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
(http://www.zgsuixian.gov.cn/)“专题专栏”栏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版块 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同时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随州市随县厉山镇烈山湖西路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722-3339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交通大道 K019 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联系人:李鹏 联系方式:0722-3269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电 话:0722-3269089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 招标项目名称 | 体育器材更换及购置项目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 100%落实 | |
5 | 招标内容 | 见第三章 |
6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及澄清文件(如有) |
11 | 投标人提出书面问题及解答时间 |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2020 年 12 月 03 日上午 15 时 30 分前。(逾期将 不予受理) |
12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补充的其他资料 |
13 | 其他伴随服务费用 | ☑无 □包括以下费用: |
14 | 投标报价 | 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关税(进口设备)、税费、卸车 费、和伴随服务费)。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 人民币壹佰零陆万贰仟元整(¥1062000.00 元)凡报价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 |
15 | 是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 ☑ 不允许 □允许,供货期较长的项目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的,可调整合同价格,具体办法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
授予合同 | 数量增减变更:不超过投标报价的 10% | |
16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 60天内有效。 |
17 | 同类业绩年份时间要求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
同类业绩是指 | 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的业绩 | |
18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但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 |
19 | “*”号条款定义及处置 | “*”号条款为重点条款(参数),不满足任一“*”号条款(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并导致投标被否决 |
20 | 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 * | 投标文件正本中,要求签字的页面,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要求盖章的页面,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22 | 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 1) 正本和副本应合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明确标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含标包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另拟《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 便于唱标时使用。外层包封上明确标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含标包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 |
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3)另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在开标大厅时放在所有投标文件最上面,以便监督人查验身份时使用。 | ||
23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编号(标包号):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地址: 邮编: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
24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25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2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2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28 | 交货期 | 合同签署后 30 天内 |
29 | 密封情况检查 | 由各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30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专家 5 人,业主代表 0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 是 |
32 |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 《随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zgsuixian.gov.cn/)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3 |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 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34 | 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是原件的全本复印或扫描(空白页可不复印或扫描),若因缺页、漏页导致复印件不能明确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 指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35 | 本次开标到场人员要求: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到开标现场。供应商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 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招标结果。 |
36 |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 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37 | 根据招标人与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公 司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的计取费用(按货物采购标准收取)。 |
38 | 1、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 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
款的规定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9 |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 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
1.适用范围:本公开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中所述货物及与之相关服务的采购供货商的公开招标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对本响应文件中所列货物、服务有需求的随县文化和旅游局。“供应商”系指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并且通过资格审查进入招标程序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为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而编制、递交的招标文件。
2.2“买方”系随县文化和旅游局,“卖方”系指成交供应商。
2.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规定的,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4 “货物”系指卖方按响应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所需一切设备、软件系统、手册及其它有关说明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技术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6“附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
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有供货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货商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
3.2 凡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的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4.招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及所有参加过程中有关的全部费用。
6. 公开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公开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评定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 综合说明(包括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供应商须知
6.1.3 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6.1.4 合同格式
6.1.5 响应文件格式
6.1.6 评定办法和细则
6.2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阅读公开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7.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在网上公布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2 为了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招标截止时间前 5 个工作日内(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澄清的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准备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8.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特殊情形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3 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
8.2 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5 日前通知供应商,适当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期。
8.4 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是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的要求参与公开招标,供应商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开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9.2 供应商需密切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同时提供完全符合要求的货物及服务。
9.3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0.2 公开招标文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提交,文件的正本逐页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和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11. 响应文件内容
11.1.1 第一章第五条要求提供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1.1.2 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提供完整货物或技术指标,产品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
11.1.3 售后服务: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重新承诺优于或高于本文件中所有售后服务承诺。
11.1.4 商务报价,供应商最终商务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商务报价内容,如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或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将视为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采用固定总价承包,实施过程中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
11.1.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2.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具有资格的文件
13.1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符合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要求,供应商在参加招标采购时应是符合 3.条件的供应商。
13.2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为成交供应商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要求,即:
13.2.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其在质保期内的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成交供应商要保证其使用合法性并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13.2.2 成交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能力;
14.参谈报价货物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4.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4.2 上述文件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招标有效期
15.1 响应文件从评定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授权委托人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另附一份原件无须密封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响应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17.2 密封包装袋均应:
17.2.1 清楚标明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7.2.2 注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文件名称(既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2020 年 12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填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定日期和时间。
17.3 如果外层密封包装袋未按本文件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送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18.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8.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招标评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当场签字明确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
18.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适当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9.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9.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9.3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招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招标情况退出招标。
20.公开招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提出异议。
20.2 招标会上,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宣读招标会日程安排等。公布招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如供应商代表认为上述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当场书面提出。供应商代表应对招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发现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20.3 招标会上,应当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0.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会议记录。
20.5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招标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
20.6 在招标期间,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招标。
20.7 招标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8 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扰乱政府采购工作。
21.实质上没有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1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21.2 供应商没有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
21.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1.4 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
21.5 响应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1.6 未经本项目负责人同意进入评标区域的;
21.7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1.8 招标小组评定有实质上的负偏离的或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的项数。
21.9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1.10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招标、不按照公开招标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不予退还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的
2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3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2.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5 不按照响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2.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2.7 供应商有 22.1 至 22.6 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23.供应商有权就招标程序的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3.1 供应商对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3.2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公正、公平妥当。若供应商认为其参谈未获公平评审或响应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
23.3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3.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
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4.招标结果
24.1 招标小组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招标小组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推荐招标成交候选人。
25.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发布公告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5.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3 项目如有质疑或投诉等情况,预中标公示期可适当延长,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将在预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发出。
2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26.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对“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一定的增加或减少,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
27.2 响应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3 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
27.4 成交供应商不遵守响应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 29
个工作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人资格。
27.5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得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一、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
器材名称 | 技术参数 | 参考图片 | 数量 | |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小于:2100mm×630mm×1100mm | ||||
2、器材主立柱采用不小于Φ114×3.0mm,主要承载横梁不小于Φ | ||||
1 | 双联太空漫步机 | 60×3.0mm。 3、器材表面经磷化(抛丸)处理后,进行静电粉末喷涂,保证户外情况下至少 8 年内不会出现褪色、老化现象。 | 41 | |
4、摆腿采用不小于 60mm 的圆管制成,摆腿单侧摆幅不大于 65 度 | ||||
5、脚踏板必须设置防滑凸台,前后端设置防冲撞装置。 | ||||
2 | 腰背按摩器 |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小于:1260mm×950mm×1360mm。 2、器材主立柱采用不小于Φ114×3.0mm,主要承载横梁不小于Φ 50×3.0mm。 3、器材表面经磷化(抛丸)处理后,进行静电粉末喷涂,保证户外情况下至少 8 年内不会出现褪色、老化现象。 | 41 | |
3 | 腰背屈伸训练 器(自重式背部训练器) |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小于:1250mm×750mm×1050mm。 2、器材主立柱采用不小于 114×3.0mm,主要承载横梁不小于□50 ×100×3.0mmmm。 3、器材表面经磷化(抛丸)处理后,进行静电粉末喷涂,保证户外情况下至少 8 年内不会出现褪色、老化现象。 | 24 | |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小于:850mm×920mm×1800mm。 | ||||
快乐 | 2、器材主立柱采用不小于Φ114×3.0mm,主要承载横梁不小于Φ | |||
4 | 大转 | 50×3mm。 | 41 | |
轮 | 3、器材表面经磷化(抛丸)处理后,进行静电粉末喷涂,保证户 | |||
外情况下至少 8 年内不会出现褪色、老化现象。 |
5 | 骑马机 |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小于:1450mm×480mm×1050mm。 2、器材主立柱采用不小于 114×3.0mm,主要承载横梁不小于 60 ×3.0mmmm。 3、器材表面经磷化(抛丸)处理后,进行静电粉末喷涂,保证户 外情况下至少 8 年内不会出现褪色、老化现象。 | 41 | |
6 | 揉推健身车组 合(转脚肩关节训练器) |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小于:1550mm×1040mm×1450mm。 2、器材主立柱采用不小于 114×3.0mm,主要承载横梁不小于 50 ×100×3.0mmmm。 3、器材表面经磷化(抛丸)处理后,进行静电粉末喷涂,保证户外情况下至少 8 年内不会出现褪色、老化现象。 | 24 | |
1、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小于:1050mm×1050mm×950mm。 | ||||
四人 | 2、器材主立柱采用不小于 114×3.0mm,主要承载横梁不小于 60 | |||
7 | 压腿 按摩 | ×3.0mmmm。 | 41 | |
器 | 3、器材表面经磷化(抛丸)处理后,进行静电粉末喷涂,保证户 | |||
外情况下至少 8 年内不会出现褪色、老化现象。 | ||||
1、立柱为 165*4mm | ||||
地埋 | 2、篮球架采用 SMC 篮板,篮板尺寸为 1800*1050mm(长*宽)。 | |||
8 | 式篮 | 3、主要承载横梁:165*4mm 的碳素钢管。 | 28 | |
球架 | 4、表面处理:脱脂-酸洗-磷化-静电喷涂(富锌底漆+面层粉末) | |||
涂层厚度为 90±5um。 | ||||
9 | 乒乓球台 | 1、台面尺寸:台长 2740+5mm、台宽 1550±3mm、台高:910±3mm 2、台面颜色为蓝色或墨绿色; 3、主立柱钢管不小于Φ60×3.0mm 的优质焊管制成; 4、横梁钢管不小于Φ42×2.5mm 的优质焊管制成; 5、底架结构:钢圆管,圆弧形彩虹结构 6、管材表面处理:脱脂-酸洗-磷化-静电喷涂 | 29 | |
10 | 钢化玻璃篮板 | 需更换破损的钢化篮板两块(含配件) | 2 | |
* 所投产品须 1-9 为同一品牌,必须在公告之日前通过 GB19272―2011《室外 |
,
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新国标要求并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检验报告和 NSCC 认证证书。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质保期均不得低于 3 年,且 1 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在招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质保期限、保修条件以及更优质的服务等;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4、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时,另行协商具体交货及安装时间。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5、交货地点:随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定地点;
6、安装地点:随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定地点。
7、售后服务承诺:
①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不能及时赶到,用户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费用由原供货单位支付。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 7 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各供应商的响应不低于此要求,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②在保修期内,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投标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
四、验收标准及要求
1、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现货产品。
2、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 2 工作日内;
3、验收地点:随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定地点;
4、经采购组织验收,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该设备的产品标准,方可验收合格。
5、货物运抵项目所在地后,由采购人组织的联合验收组对货物外包装的标识的符合性、密封的完好性以及数量的正确性,以及能满足设备全部功能的使用,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等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
6、因中标人的过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处以罚款。
第四章 合同书(参考)
甲方(采购方):随县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供货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窗帘更换项目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本合同总价款既包含合同标的的物价款及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等所有含税费用。
第三条 质量验收标准
性能指标符合出厂标准,各项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第五条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第六条 交货方式及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第七条 验收方法
乙方按照安装调试标准进行现场安装调试,性能指标符合出厂标准,各项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响应。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结束 3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开具验收合同证明。
第八章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投标总额货款。货款支付到以下明细: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税号: 开户行:账号:
第九条 保证及索赔
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的完整性,由于乙方的失误,造成合同设备或其安装材料等的遗漏由乙方负责免费补齐。
2、乙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若系统指标达不到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返工且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应保证合同设备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进口设备部件必须注明原产地,并与合同要求相符合。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且乙方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按本合同条款附件的规定交付的技术资料文件应清晰、完整和准确。
5、在试运行期及保修期内,合同设备的故障及损坏,乙方应在得到通知后及时给予免费处理,返修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售后响应时间为 5 小时以内、售后维修时间为 24 小时内;
7、合同设备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提供及时的维修,并以优惠价格提供零配件。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则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的 14 天内将有关
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于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招标文件(项目采购招标编号: )、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在验收中, 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双方约定的,在妥善保管的同时,在 3-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保密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出的技术资料及价格有保密的义务。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随县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附:
附件 1:合同设备清单 附件 2:成交通知书
附件 3:响应文件 附件 4:招标文件
甲方:随县文化和旅游局 | 乙方: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地址: | 地址: |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1、 承诺函: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
名 ) ( 职 务 、 职 称 ) 为 全 权 代 表 , 参 加 贵 方 组 织 的
(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参谈。为此: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守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且在招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 份,副本 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保证遵守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条款。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招标。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公开招标的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的响应文件在成交后 90 天内有效。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 (采购编号 )的项目招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说明:
1.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3.全权代表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报名和参加开标的代表人必须为同一人。
4. 此份除保留在响应文件内还需另附一份,无须密封,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机构代码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
营业执照编号 | 供应商地址 | |||
注册日期 | 注册资金 | |||
供应商域名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
主营 项目 | ||||
兼营项目 | ||||
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招标: | ||||
采购编号 | 采购项目 | 招标货物 | 是否申请参加 | |
1 | 是□ 否□ |
填报单位盖章: 经办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
银行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企业详细地址:
传 真:
电 话:
2.法定代表人姓名:
3.项目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4.注册地址:
5.注册资金: 万元自有资金: 万元企业人数: 人
6.企业性质:
7.主要经营地点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后附:
1、企业营业执照、技术服务方案、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供应商名称 | |
2 | 总报价 | (小写 ) (大写 ) |
3 | 交货期 | |
4 | 项目负责人 | |
5 | 质保期 |
备注:
1.以上所有报价为招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2. 此份除保留在响应文件内还需另附一份,用信封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供唱标使用。信封上应写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封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
1、供应商需按“报价一览表”的分项,对产生报价的分项详细列表说明。
2、“分项一览表”的分项的内容应包括采购货物的所有物品、服务清单,包括卖方按响应文件规定需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未提供分项报价,其响应文件无效。
(请根据本文件第三章 服务、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可能涉及到的 费用自行设计表格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内容要求:
1.供应商须针对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相关细则,根据评分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相关证明材料后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序号 | 名称 | 产品详细技术指标或规格 | 偏离情况详细说明 | 备注 |
招标文件第三章所述的其他要求 |
备注:1、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表一致;
2、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3、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他”中填写,并做详细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承诺内容:
1、服务期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编制合理的进度计划
2、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 、验收标准一览表;
2 、 本项目验收时应达到的效果和指标;
3 、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公司的名称、地点、 联系人姓名及通讯说明;
4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符合性检查所需材料;
2.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及评标办法所涉及内容供应商认为有需要的其他补充事项或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第六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照初审和详细评审的评审步骤进行。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评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规定标准的投标人均能通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第七章《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
(二)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签
署、删改、交货的时间、投标总价是否超预算和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规定视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外,还需重点审查投标人所提供所投货物的技术规格及参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有无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评标原则和方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委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
(3)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评分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2、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货物规格参数、技术指标符合性、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投标人的业绩、企业信誉、资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
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一) 评定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 值 |
投标报价 | 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分为满分(5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估具体依据和理由用其有效报价金额表述。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50 |
技术参数 | 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 22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以提供的国体 NSCC 认证证书体现的参数为准,认证证书官网可查。 | 22 |
技术方案和安装施工方案 | 投标人对本项目技术方案和安装施工方案,设计安排合理,满足采购方需求的;投标人对本项目具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人员配备合理、技术经验丰富,实施进度有具体保障措施的,根据文件编制得 0-1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可提供 2018 年 1 月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多得 6 分。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比较各供应商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期内产品的维修标准、质保期外产品的维修标准等其他服务措施进行评分,根据文件编制得 0-10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标书制作 | 投标文件有目录和页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制作要求的得 2 分;基本响应的得 1 分;投标文件无目录、无页码或目录、页码编号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得 0 分。 | 2 |
(二)计分办法
(1)由招标委员会成员负责打分统计工作,招标小组组长负责审核。
(2)对招标评出的各评标人的总分,取平均分数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分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标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3 名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按照招标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
5.1 招标小组必须公平、公正评定;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5.2 招标小组在评定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5.3 招标小组在评定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定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5.4 招标小组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定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定结果。
5.5 招标小组应当对照响应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采购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招标报告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时行补充、修正或搞撤回。
5.6 招标小组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招标小组,招标小组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7 招标小组应根据评定办法确定项目得分,并参与招标报告的起草,按评定原则推荐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说明推荐理由。
5.8 各评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审,并在招标报告上签字;如对招标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5.9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5.10 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11 评定委员会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的罚款:
5.11.1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5.11.2 在知道自己为招标小组身份后至评定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
5.11.3 在评定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定程序正常进行的;
5.11.4 在评定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5.11.5 未按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定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定的。
5.11.6 上述 5.11.1 至 5.11.5 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第七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资格审查项目内容 | 合格标准 | 审核结果 |
1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有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有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有 | |
4 | 通过 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新国标要求并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 GB19272― 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检验报告和 NSCC 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有 |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此委托代理人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 有 | |
6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有 | |
资格后审结果: | |||
评审人员签名: |
说明:本表为招标人评估使用表,由招标人随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明白资审合格标准。
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 审核内容 | 供应商名称名称 |
1.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2. | 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 |
3. | 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
4.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
5. | 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的其它条款; | |
6. |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
审核结论 |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 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4) 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商名称)/ (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证明材料:供应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备注:供应商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如是小微企业提供,否则不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否则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如是残疾人提供,否则不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表: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 10000 | ≥1000 | 且,≥ 5000 | ≥100 | 且,≥ 2000 | <100 | 或,< 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 120000 | ≥100 | 且,≥ 8000 | ≥10 | 且,≥ 100 | <10 | 或,< 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