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自有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701-224106140548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总 目 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日 期:2022 年 11 月 17 日招标编号:0701-224106140548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利用其自有资金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 谊医院自有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需求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分包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备注 |
1 | 远程医疗查房车 | 14 台 | 否 | 79.8 | 单一产品采购包 |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注: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包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遵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31 条执行。
2. 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3.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电子版本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方式。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到 2022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6:00
时止。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4)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
质发票)。特别提示:
提示 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 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3) 标书室工作时间: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时。联系人:xx ;联系人电话:000-00000000。
(5)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9)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不接受进口产品。
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 年 12 月 8 日 13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xxxxxxxxxxx 00 xxxxxx X x 0 x 000 x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 13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xxxxxxxxxxx 00 xxxxxx X x 0 x 000 x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12.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各包招标文件。
13.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4. 采购人信息:
(1)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 地 址:xxxxxxxxx 00 x
(3) 电 话:010-63139390
15.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 | 地 址:xxxxxxxxxxx 00 x通用技术大厦 1102A x |
(xxxx:000000) | |
(3) | 联系人姓名:xx、xx、xx |
(4) | 电 话: 010-63348697、63348267 |
(5) 传 真: 010-63373520
16.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x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自有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701-224106140548 项目现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指定地点 |
2 | 1.2 | 招标内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自有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 以包为单位。 |
3 | 2.1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下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5)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 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于本项目查询截止时点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没有上款所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信用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 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对投标人单位负责人、股权关系、管理关系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对经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所涉及投标人 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声明。 (9)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10) 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 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按照要求进行签字),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 ||
4 | 3.2 | 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
3.5 | 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本项目不适用 | |
5 | 4.1 |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xx 0000X xxxxx:000000 联系人姓名:马建、xx、xx电话:010-00000000、63348267 传真:010-63373520 |
6 | 4.2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 (2)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
7 | 8.4 | 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投标文件,最好 胶装,不易散页。 |
8 | 9.1 | 投标语言:中文汉语(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 |
9 | 10.1 | 选择性投标: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 方案、一个报价。 |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转包/分包方案:本项目每个投标最小单位下,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 ||
10 | 11.1 |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1)投标报价应以完成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部分中所要求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自有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下的各种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培训费、咨询费、驻场服务费、系统升级费等)。分项报价表应按要求分开填写。 (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供应商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 |
11 | 11.5 | 合同执行期内的价格:固定不变 |
12 | 12.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3 | 15.1 |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天内有效。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额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在中国通用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 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 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 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 |
包号 |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 |
1 | 15900 |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 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 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 000-000-0000。 | ||
14 | 16.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 13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
15 | 17.1 |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 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5 份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 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需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光盘或 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注: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
16 | 19.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xxxxxxxxxxx 00 xxxxxx X x 0 x 000 x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
17 | 22.1 |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8 日 13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xxxx 00 xxxxxx X x 0 x 000 x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
18 | 26.5 | 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1)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2)提交了转包或分包要求的; (3)以可调整价格投标报价的; (4)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最低得分为 0 分的; (5)投标文件未提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的; (6)投标报价超过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7)本采购内容中如有涉及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 上述产品须为符合《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
序号 | xxx | x x |
x(xx(0000)0 x)》规定的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证明材料。若未提供,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 ||
19 | 27.3 | 其它评标因素: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后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
20 | 28.1 |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针对本次评标,具体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见招标文 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后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
21 | 31.1 | 数量增减变更:本项目不适用 |
22 | 35.1 |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
23 | 6.2、33.1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人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 0.xxx、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人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采购人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方式: (1)联系部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通讯方式:xxxxxxxxx 00 x 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方式: (1)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 (2)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通讯方式:xxxxxxxxxxx 00 xxxxxxx 0000X x |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
1.1 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 条。
1.2 招标内容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2 条。
2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3 条。
2.2 不符合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 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
3.1 就本招标文件而言,投标人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的、包括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
3.2 投标及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4 条规定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不符合这些来源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3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4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3.5 根据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4 条规定,通过签署投标函和提供有效的授权书,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供货物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投标人如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实,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5 条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投标人应承担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6 条所要求的其他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宣布为无效标。
6 对招标文件的询问和质疑
6.1 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内容依法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2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歧视性条款的,也须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提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函或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针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给予公布。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
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被拒绝。
8.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xx、清晰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7 条。
8.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8 条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9 条另有规定,不管是投标人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对每一个招标的最小单位(标、包或者品目),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提交或参与了一个以上投标的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其参与的全部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0.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样本资料等)组成,建议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顺序编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 条中标明的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9 条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0 条及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
11.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的货物(详细配置)和服务的分项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11.4 投标人根据上述投标人须知第 11.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1.5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1 条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2 条规定的货币进行报价。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3 条中列出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否则,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 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及其相关服务原产地的说明,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原产地的真实性负责。
14.3 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买方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填写“技术要求响应表” 和/或附加详细说明)。
(2) 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至少要包括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指标的响应。
(3)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参考价格。
(4) 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其它技术性文件。
14.4 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软件使用许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响应。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照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3 条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及有效期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5.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5.1 和 15.2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投标人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视为无效投标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换,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有效地履行了本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5.6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签订合同。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应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4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4 条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5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挡,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5 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若拟使用签字章,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7.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为方便开标唱标和进行资格审查,建议投标人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
保证金说明函)和资格证明文件等编排在投标文件最前面。
18.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 注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包号/品目号、包名称/品目名称等。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6 条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9.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1.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5.6 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7 条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 1-2 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3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22.2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2.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3.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3.2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不具备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 条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程序
24.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工作,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24.2 评标工作遵循的程序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投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5.3 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的初审主要为符合性检查。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文件第 25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保留或反对,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接受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予以拒绝: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非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提供其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要求的;
(6)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章所列带“★”号条款要求的;
(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投标人在开标后到中标结果确定期间,影响或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工作的;
(9) 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8 条列明的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26.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 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6 条规定,只对通过初步审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 计算评标价格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 11.1 条规定的投标价。
27.3 在评标时,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1.1 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评估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9 条和/或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列的因素。
27.4 如果投标人没有对规定的最小投标单位中的所有货物和服务报价,或没有对其中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如“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所示),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对其中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有遗漏,如果不是实质性问题,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其他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报价或市场价格予以补充和评比。
27.5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1.1、11.2、11.3、26、27 条所计算出的投标价为该投标人的最终评标价。
28 评标方法
28.1 评标方法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20 条。
29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9.1 除投标人须知第 25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主动联系。
29.2 投标人在上述规定期间,影响或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的,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宣布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六、 授予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及合同授予标准
30.1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
30.2 除第 35 条的规定之外,将把合同授予按照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20 条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的、排名在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
31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1.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21 条规定的百分比幅度内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并不因此对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负有赔偿责任。
33 中标结果发布和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同时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提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
34.1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通知中标人与采购人联系签署合同事项。
3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5 履约保证金
35.1 如果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22 条中有规定,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4 或 35.1 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6 腐败和欺诈行为
36.1 定义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
或采购人和/或评审专家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36.2 如果评审专家认为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须知附件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加上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评委评分可保留 1 位小数,评标最终得分保留 2 位小数。
4.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形式为给予适当加分。
5.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6. 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包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针对本项目,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则将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 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因素分项 | 评分标准 |
价 格部分 | 30 | 评标价格( 30分) |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 100 (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
基准价) | |||
商 务部分 | 15 |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评价(5 分) |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能够同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软件企业证书的得 5 分,提供不全或 者没有提供的得 0 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的项目业绩的评价(9分) |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布前,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承担的远程医疗查房车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有 1 个得 3 分,最多 9 分,没有得 0 分。注: 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需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 或材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认可。 | ||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评分(1 分) | 政府采购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 0.5 分;不 是的为 0 分;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 0.5 分;不是的为 0 分; | ||
55 |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 34 分) |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为 34 分,其中有 1 项“▲”号条款不满足的,扣 3 分;有 1 项其他条款不满足的, 扣 1 分,最低得分 0 分。 注:最低得分为 0 分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予以拒绝。 | |
项目实施与组织进度管理方案(7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对分阶段实施规划是否合理进行评价。其中 (1)进度安排合理,时间安排合理、工期满足要求,且分阶段实施规划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7 分; (2)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分阶段实施规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 (3)进度安排不合理、无法满足分阶段实施规划的得 1 分 | ||
售后服务和培 |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进 |
训方案评价(9分) | 行评价,其中: (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具有完备的应急事件处置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且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基本具备服务体系,具有应急事件处置措施、可操作性较强,且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的得 3分; (3)售后服务方案很简单,内容缺项太多,无法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得 0 分。 |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须提供培训方案进行评价: (1)提供原厂培训方案;(2)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做出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次、方式、预计培训结果,保证采购人人员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和日常维护。全部满足且 内容详细的得 4 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2 分,最低得 0 分。 | |||
维修团队及响应时间(3 分) | (1)在国内设立维修机构,提供维修机构地址、针对本项目设立的联系方式及维修工程师。(2)维修响应时间(3)维保期内巡检、质控次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满足得 3 分,每有一 项不满足扣 1 分,最低得 0 分。 | ||
质量保证期(2分) |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前提下,质量保证期每增加 1 年加 1 分, 最多 2 分。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目前北京友谊医院现有一套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思科品牌),由会议控制系统、MCU和一定数量的会议终端设备组成,主要应用于与远程医疗相关的场景,可实现远程视频会议、远程会诊、远程病例讨论、教学培训以及手术转播等。现购置14台远程医疗查房车,用于西城、通州两院区科室查房及会诊使用。实现北京友谊医院西城院区、通州院区、通州门诊部、平谷院区、视频会议设备的联通,通过此项目的建设,对现有系统进行扩充,解决北京友谊医院西城院区、通州院区、通州门诊部、平谷院区、其他医联体医院以及国外合作机构间的远程视频互联互通需求,能够满足我院日益增长的远程医疗业务需求,进一步扩展我院远程医疗应用和辐射范围。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货物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
链接中查询下载。
5. 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参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 年)》、(GB/T 22239-2008)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远程医疗查房车 | 14 | 台 |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月内
2.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通州院区。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
1、 服务技术支持要求
(1)客户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实时在线的客户服务,具备灵活多样的通讯手段,提供 7×24 小时响应服务。实时解
决常见问题,系统宕机后 4 小时内恢复正常。
(2)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与培训服务,采购设备必须保证与我院现有视频会议系统的接入和集成,实现与原有系统的流畅对接和无差别使用;投标人承诺承担所有与现有系统供应商在联调过程中产生的本采购内涵意外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免费质保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主机车体原厂保修 3 年、内置计算机保修 3
年、电池质保 1 年、视频会议设备原厂保修 3 年。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 3 年的备件供应。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产品,并在医院现场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安装;系统实施验收按照合同计划进行,须在验收时完成各应用模块完成实施功能确认。
验收人员由医院相关人员、投标人共同组成,验收标准按验收规范,并以系统稳定运行为前提。系统验收前,由投标人按系统分析文档和系统设计文档提供测试工具与数据对各模块、子系统测试,测试结果双方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存档留作验收时参考;系统验收后投标人须保证提供详细的相关技术服务文档、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文档资料及其电子版,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报告,双方签署。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有责任提供包括设备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设备维护手册、技术白皮书、技术授权书、软件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技术资料。
在设备安装和系统实施期间,由投标人和医院的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实施。
在设备投入使用后,保修期内如发生扩展升级等情况,投标人和原厂商应负责免费现场升级和向医院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在整体系统投入使用后,合同期内投标人如对系统有所改进,应及时通知医院,并为医院免费使用。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方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为系统中主要设备、软件和系统的功能扩充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
在设备系统扩容及系统升级时,投标人有责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在国内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工作。所有以上承诺的服务要求在医院提出后,对于紧急服务需求响应 2 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对于非紧急服务需求 8—24 小时之内响应。
投标人应在保修期内定期巡检和系统维护工作。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官方出具的认证证书等。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
术支持资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相应技术应答的技术支持资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不属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属于专利证书(其中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作为专利已批准通过的依据)或官方出具的认证证书,且未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的,评标委员会不予承认,并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序号 | 项目类 别 | 子项目 | 规格 |
1 | 车体系统 | ▲1.1 一体化设计 | 一体化结构设计,计算主机、主电池采用内嵌式设计保护在一体化工作台面内 |
1.2 操作台面 | 高强度合成树脂材质组成,一体成型无缝隙防止漏液;为有足够使用面积,台面外观尺寸 533 x 455mm±10mm,且光滑亮面,易消毒清洁; | ||
1.3 可拓展鼠标托盘 | 隐藏式鼠标托盘,可左右拓展,满足不同人群使用习惯,不用时可收藏在键盘内侧,减少空间占用,鼠标托盘尺寸 208*200mm±10mm,提供实物演示照片 | ||
▲1.4 台面把手一体化 | 台面及前把手为塑料无缝一体成型,把手与台面之间无螺丝固定,颜色及材质一致,把手两端直接与台面相连为封闭式设计,防止钩挂线缆,提供台面与把手一体成型,颜色材料一致证明文件实物演示照片 | ||
1.5 前后双把手 | 采用前后双把手设计,方便前后推拉;提供双把手实物 照片证明 | ||
1.6 显示器导轨 | 采用优质铝型材材质,恒力升降,表面喷涂工艺; | ||
1.7 立柱 | 80(长)×64.5(宽) x386(高)mm±10mm | ||
升降型内置恒力升降结构。 | |||
导轨立柱配备悬挂鼠标盒、扫描枪支架,提供实物演示 照片 | |||
1.8 车体升降 | 高度调节范围 400±20mm 满足人体工学的需要,方便使用者站立和坐下使用,提供实测照片 | ||
1.9 立柱 | 车体立柱配备病例盒,提供实物演示照片 | ||
1.10 底座 | 底座为 PA6 框架、底座盖板为ABS 工程塑料 | ||
1.11 底座尺寸 | 底座加大设计,稳定可靠,尺寸≥500*600mm,提供实 测照片 |
1.12 键盘托盘 | 键盘托盘嵌入到台面内,可隐藏至台面内,尺寸为 440(长)×256(宽); | ||
1.13 车轮 | 四个 4 寸优质医用级别万向脚轮,4 个均可以锁定;提供实物演示照片 | ||
1.14 接口 | 网口*1,串口*1,USB*4,HDMI*1 | ||
2 | 计算机系统 | 2.1 显示器 | ≥40 英寸 LED 显示屏,最佳分辨率≥1920*1080,响应时间 5ms,具 VESA 接口; |
2.2 主机防震 | 主机具备硬盘支架防震结构设计,适合医护人员高频移动应用,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出具的抗震结构设计 证明文件,申请人需为投标产品制造商 | ||
2.3 计算机配置 | CPU:酷睿 I5 及以上 | ||
内存:≥4GB 内存 | |||
硬盘:固态硬盘,容量≥128GB 等品牌硬盘 | |||
支持 windows 7 专业版及以上操作系统; | |||
Intel 系列网卡,支持 2.4G/5G Hz Wifi 网络,支持 802.11 b/g/n/ac 以上标准 | |||
3 | 电源系统 | 3.1 一键开关 | 启动开关可一键启动所有用电设备,包括主机,显示器, 电源; |
3.2 电池材料 | 电池使用磷酸铁锂材质,安全稳定,有效循环寿命≥ 2000 次 | ||
3.3 电源管理 | 为保证电源安全稳定性,投标产品需具备医疗电源控制系统通过充放电管理模块对电池进行充电或放电管理,提供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出具的电源管理设计证明文件, 申请人需为投标产品制造商 | ||
3.4 电池认证 | 通过 ROHS、UN38.3 电池通用安全认证,有效保证医用电气设备安全性,提供认证复印件(测试报告须为单独电池认证非整车,同时申请人为整车制造商); | ||
4 | 视频会议系统 | 4.1 分辨率 | 支持最高至 1080p60fps 在内的多种分辨率,包括 4:3和 16:9 标清分辨率 |
4.2 视频标准 | H.263 (兼容 TANDBERG MXP 系列) H.264 | ||
4.3 防火墙穿越 | ExpresswayTM 技术 H.460.18、H.460.19 防火墙穿越、 SIP ICE (InteractiveConnectivity Establishment) NAT | ||
▲4.4 视频输入 | 一 路 HDMI 输入,最高分辨率为 4K (3840×2160), 30 fps,包括 1080p60、消费电子控制(CEC) 2.0 | ||
▲4.5 视频输出 | 一 路 HDMI 输出,最高分辨率为 4K (3840×2160), 60 fps (4Kp60)、CEC 2.0 | ||
4.6 音频标准 | G.711、G.722、G.722.1、G.729、 MPEG4AAC-LD、Opus | ||
4.7 音频特性 | 高品质 20 kHz 音频、自动增益控制(AGC)、自动降噪、主动唇音同步 | ||
4.8 音频输入 | 一路 HDMI 音频输入、内置麦克风 |
▲4.9 扬声器(集成) | 高品质扬声器:全频扬声器和xx配置的双低音扬声器、频率响应从 100 Hz 到 20 kHz、扩音器功率:24W、 最大输出:84 dB SPL | ||
▲4.10 无线共享 | 支持 PC 通过无线共享双流,同时支持 pc、手机端通过无线接收共享内容 | ||
▲4.11 网络接口 | 一个以太网(RJ-45) 10/100/1000Mbps 接口、支持 PoE 、Wi-Fi 802.11a/b/g/n/ac 2.4 GHz/5 GHz,2×2 MIMO | ||
▲4.12 USB 数据传输 | 通过 USB 线缆为连接的计算机提供高清视频、麦克风和扬声器功能、分辨率支持 1080p 高清 | ||
4.13 麦克风 | 采用设备内置麦克风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信息化硬件类)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甲 方:
(买方)
乙 方:
(卖方)
签署日期:
合同书
(甲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代理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a. 合同一般条款
b. 合同特殊条款
c. 中标通知书
d. 附件:
一.设备具体配置清单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运维服务方案
2、货物和数量
x合同货物名称:
本合同货物品牌:
本合同货物型号:
数量:
设备具体配置清单见(附件一)
3、合同总价
x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小写+大写)。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x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a. 交货时间:
b. 交货地点: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x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甲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货物的单位。
1.6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即中标供应商。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
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甲方自提货物: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10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陆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
7.2 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方办理保险,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甲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甲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 7 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11 质量保证
11.1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最迟 1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
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1.5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见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
11.6 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果需要提交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根据第 9 条付款条件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以本合同货币表示,以支票/汇票/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 银行保函须由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省、市级别以上银行开出,其格式应为甲方可接受的格式。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还可采用由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提供的履约担保函格式。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文件中加以说明。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由乙方安装并调试运行,至甲方人员能够自主且自如的运用设备 1 个月后,设备运行无故障,甲方应在 7 日内组织验收,并由乙方制作验收备忘录,双方签署验收意见。
12.3 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员监造的权利,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1.5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 11 条和第 12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 11 条
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xxx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3.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1 乙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2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 16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1.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3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28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争端的解决
18.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9.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9.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合同不能转让。
21.2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后签署。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付地点位于:具体地址以甲方通知为准。
6、交货方式:6.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适用合同一般条款 6.1.1 。
▲9.1 付款条件:
1)货款支付时间: 符合甲方付款要求,本合同签署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乙方 30%合同款的首付款 元(大写: );待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 70%合同款的尾款 元(大写: ) ;
2)乙方应开具符合国家税务法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汇款;
4)所有驻场人员相关费用,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均由供应商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将 为乙方驻场人员提供与甲方人员相同的安全的工作环境,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工作伤害风险。供应商应为驻场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和保障。
11 质量保证:
11.1 自甲方在双方约定的验收报告(文件)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之日起乙方免费保修 年;
11.2 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具体条款见附件二(售后服务保证书)
12 检验和验收:
12.1 验收时限(期间):自乙方指派专人安装并调试运行之日起至甲方在双方约定的验收报告(文件)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之日止 ;
12.2 验收方式: 由乙方指派专人安装并调试运行,至甲方人员能够自主且自如的运用设备 1 个月内,设备运行无故障。验收标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作由甲方指定人员、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科室指定人员三方共同进行;
12.3 乙方所应提供的相关文件或资料:验收期间乙方应提供本合同整套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所提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附件的整套复印件、所售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免)、产品合格证明(厂家产品合格证明或海关商检证明)、保修证明、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手册等产品资料。此外,在验收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或资料。如乙方资料提供不全或乙方未能在验收期间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则甲方有权不在双方约定的验收报告(文
件)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
27.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是指甲方在履行本协议中知晓的乙方信息,无 论是口头或书面形式,无论是否标明保密或拥有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配方、模型、汇编、程序、设备、财务或金融信息和数据、商业计划、商业策略、市场计划、客户名单、价格表、成本信息、关于雇员的信息、发明描述、工艺描述、技术诀窍描述、新产品和新产品开放的信息和描述、可行和技术描述和文件、样品、设备、模版、产品和市场分析、研究、和未决或放弃的专利申请等。
2.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 本协议期限内。
4.泄密责任: 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文档、数据、方案等予以保密,不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公布、扩散,在甲方内部仅限项目人员使用不得任意传播流通,如若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业务数据和经营信息): 是指乙方在履行本协议中知晓的甲方信息,无 论是口头或书面形式,无论是否标明保密或拥有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架构、硬件及网络信息、业务信息及数据、电子及纸质资料等任何技术和非技术的信息,也指与现有、未来和预计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任何方案 。
2.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至永久 。
4.泄密责任: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文档、数据、方案等予以保密,不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公布、扩散,在乙方内部仅限项目人员使用不得任意传播流通,如若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28.知识产权归属: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知识类资料所完成的知识类成果,归甲方所有。
3. 由各方各自独立开发的专利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属各自所有。
29.网络安全
乙方提供的货物、附属软件系统、服务实施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3 级基本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或在维保期内需无偿向甲方提供对安全漏洞的修复服务。因乙方未按甲方的网络安全要求执行或实施服务,而造成甲方不良网络安全事件、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0.故障处理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货物的稳健性,因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过失、疏忽或货物缺陷,引发的货物以及相关软件系统故障、业务数据损失、事故,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不良社会影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积极负责排查故障原因,彻底解决问题。
31.信息集成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货物以及附属软件系统满足甲方的信息集成要求: 1.业务字典需通过甲方信息集成平台与主数据系统对接;
2.业务数据要求需按照甲方标准接口定义通过信息集成平台进行对接;
3.业务数据需根据甲方需求,支持但不限于数据库同步、视图、接口等集成方式开放;
4.支持 HL7 V3、HL7 FHIR 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甲方自定义标准接口对接;
5.支持各类传输访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HTTP/HTTPS、TCP/IP、SFTP、SOAP/HTTP;
6.支持满足安全要求的数据存储及传输的加密/解密;
7.支持根据甲方需要的数据或业务功能提供符合需求的 API 服务;
8.需按照甲方需求与其它信息系统进行表示、数据、控制、业务流程等方式的集成。
32.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双方 方违反本合同特殊条款第 27 条约定,应当 支付受损方与泄密内容和不良影响等 价的赔偿金,赔偿金额按每起事故不低于合同总款的 60%计算。
2. 乙方 方违反本合同特殊条款第 29 条约定,应当 支付甲方与损失等价的赔偿金,赔偿 金额按每起事故不低于合同总款的 5%计算。
3. 乙方 方违反本合同特殊条款第 30 条约定,应当 支付甲方与损失等价的赔偿金,赔偿 金额按每起事故不低于合同总款的 5%计算。
中标通知书
附件一:设备具体配置清单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三:运维服务方案
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五章 附 件
格式 1.投标函(格式)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 ,签字代表 (全名、职 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商务文件部分
(1) 投标函 表 1
(2) 开标一览表 表 2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表 3
(4)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由 (银行名称) 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金额数和币种)。表 4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表 5
(6)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表 6
(7)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表 7
(8) 投标人近三年项目业绩一览表表 8
(9)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情况表 表 9 2.技术文件部分
(1) 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表 10
(2)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技术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即意味着接受开标前的招标程序和招标的相应安排。
2. 后附“开标一览表”中所涉及的货物和服务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响应的全部范围。
3.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插入编号) (补遗书) (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及质疑、投诉的权力。
5.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6. 投标人同意并接受投标人须知中第 15.6 条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7.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 条规定,投标人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或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8.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 投标人是所供硬件和软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 |
投标人名称: | |
公 章: |
格式 2.开标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包号 | 包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 | 开标声明 |
小写金额: 大写金额: | 保证金形式: 保证金金额: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注:1、开标声明是指针对开标一览表需声明的内容。不得在此填写与开标一览表无关的任何其他内容。若没有需声明内容,请填写“ 无” 即可。
格式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招标编号: 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分项报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硬件产品描述(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 | 原产地和制造商 (或设计商)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
… | … … | ||||||
合计 | |||||||
软件分项报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软件开发任务描述 | 价格 | 注释 | |||
1 | |||||||
… | … … | ||||||
合计 | |||||||
系统集成分项报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描述 | 价格 | 注释 | |||
1 | |||||||
… | … … | ||||||
合计 | |||||||
培训分项报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培训内容 | 天数 | 人数 | 地点 | 单价 | 总价 | |
1 | |||||||
… | … … | ||||||
合计 | |||||||
服务和技术支持分项报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技术支持 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售后维修服务和技术支 持费 | ||||||
… | … | ||||||
合计 | |||||||
总计 | |||||||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 | |||||||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格式 4.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格式)
致: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
l、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以 方式支付。
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
(1)我方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或
(2)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0 天内,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书有效期后 30 天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后 30 天内有效。
4、请贵方于本保证金有效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我方。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特别提醒: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注: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 (招标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工作单位和职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注:供应商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在职 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5.2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格式 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招标编号: 包 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响应 | 说明 |
注:我单位确认,除以上表格中列明的偏离外,我单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无其他负偏离。 |
注:1、本表应包括对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任何负偏离,则必须在该表中全部列明。若对招标文件无商务偏离,请在“投标文件的响应”栏只填写“对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无商务偏离”即可。不提供上述表格的投标可被拒绝。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格式 7.投标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招标编号: 包 号:
投标人全称 | 供应商性质 |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2.1 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上级主管部门 | ||
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地址 | 基本开户银行名称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1 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书面承诺函)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1 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 说明)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2.1 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书面承诺函)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2.1 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书面承诺函) |
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 | 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其他资格 要求 | 须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 投标人是否为小微企业 | (是小微企业则标明: √,不是小微企业则标明:×) |
投标人是否为监狱企业 | (是监狱企业则标明: √,不是监狱企业则标明:×) | 是否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 (提供的产品有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则标明: √,不是则标明:×) |
投标人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标明:√,不是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则标明:×) | 投标人经营状况和投标人人员水平说明 |
注:1、请按表内要求将上述证明文件附在此表后面。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有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
3、投标人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7.1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7.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xxxx:我单位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相关要求。
特此承诺。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7.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xxxx:我单位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单位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相关要求。
特此承诺。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7.5 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xx声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7.6 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xxxx:我单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属于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7.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日期:
注: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7.8 投标人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格式)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与_(项目名称) 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7.9 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是否提供过服务的书面声明函(格式)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本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格式 8.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布前,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承担的远程医疗查房车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
名称:
包 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系统运行内容和时间) | 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日期 | 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 话 | 履约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格式 9.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情况表
9-1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招标编号: 包 号: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工作 |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格式 9-2 项目组主要人员简历
招标编号: 包 号: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工作年限: |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
单位职务: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自 | 至 |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技术及管理经验 | ||
年 | 月 | 年 | 月 | |
年 | 月 | 年 | 月 | |
年 | 月 | 年 | 月 | |
年 | 月 | 年 | 月 | |
年 | 月 | 年 | 月 |
注:1.提供主要候选人的专业经验, 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的特殊经验。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候选人的技术职称或等级证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二、技术文件部分
格式 10.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招标编号: 包 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的内容与数值 |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内容与 数值 | 技术响应偏 差说明 | 技术支持资料(或 证明材料)说明 |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格式 11 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文件或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实施与组织进度管理方案
2. 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3. 维修团队及响应时间
4. 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格式三、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供应商如中标,中标服务费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填写《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并在开标信封中附上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的清晰复印件,以及开票信息(见下表)。如供应商未提供上述材料,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 ||||
投标项目名称 | 包号 | |||
招标编号 |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固定电话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手机 | ||||
开户银行名称 | 详见本单位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 |||
开户银行账号 |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