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湖北民族大学校园园林绿化维护专业劳务
外包合同
甲方:湖北民族大学
乙方:恩施振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湖北民族大学园林绿化维护专业劳务外包相关事宜作出以下合同约定,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劳务承包,按工时数计付劳务费,劳务内容及工时核算以招投标文件规定要求为准。
1.工作内容:①行道树、观赏树及内其他乔、灌木的修剪整形,保持树体树形美观,无病树、枯死树、险树;②冠球、绿篱、色块(带)的修剪,保持整洁美观;③休闲草坪打草、剪草,一年三至五次(视具体情况而定);④公共绿地缺株的补植劳务(不含苗木费);⑤病虫害防治(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含农药费);⑥积肥、施肥(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含肥料费);⑦浇水、排涝养护(视天气情况而定);⑧学校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2.工时计量: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时数为结算计量依据。根据实际需要,工作内容的安排以甲方的安排为准,乙方不得单方面安排工作内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质量及安全等要求
1.乙方必须派二人以上有专业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并参与作业,监督工人作业,不得出现作业技术差错和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导致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受伤的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及甲方派驻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3.合同期间内,乙方按照甲方招投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绿化维护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必须经甲方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否则视为无效工,不予支付工资。因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导致的林木伤亡、设施设备损坏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劳资纠纷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政审,不得安排有心理疾病、刑满释放等情况的人员在学校工作,由此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工时数×中标单价,即148元/工时×双方共同确认的工时数。
2.每月一结算,月结算数为:148元/工时×当月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工时数(每月二十五号核算当月的工时数,月底结算当月的劳务费)。
3.该合同发生总额在20万以内,据实结算。
五、本合同附件
湖北民族大学2020校园绿化维护专业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
六、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x、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及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
2.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合同可自然解除(双方必须签订书面解除合同书)。
3.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三份、甲方财务一份、乙方一份。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北民族大学(盖章) 乙方:恩施振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址:xxxxxx00x 地址:xxxxxxx0xxxxx00xXx
邮编:445000 邮编:445000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0-00 传真:0718-7933822
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州分行乐园分理处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