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8 期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协议
甲方: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8 期单位大额存单(6 个月) |
产品编号 | 2012A03220012 |
发售对象 | 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社保基金 住房资金类客户等 |
币种 | 本金币种:人民币 利息币种:人民币 |
存单期限 | 6 个月 |
发行时间 | 2022 年 5 月 10 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 |
认购起点金额 | 1000 万元 |
最小递增金额 | 10 万元 |
年利率 | 2.05% |
计息类型 | 固定利率 |
利息计算方式 | 到期兑付利息=存单面值×年利率×存单期限(年)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起息日 | 购买成功当日 |
到期日 | 起息日起满 6 个月,对月对日 |
兑付日 | 到期日当日 |
提前支取条款 | 可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是否可转让、赎回 | 否 |
附属条款 | 可办理质押、存款证明 |
二、提前支取
在存单未到期前,乙方可办理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如低于本期产品的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因办理存款证明、质押、冻结、挂失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
三、到期本息兑付
大额存单到期后,通过柜面认购的,乙方可持大额存单在柜面办理到期兑付手续,逾期未到柜面办理的,甲方于次日自动将本息资金划转到乙方指定账户内,但因办理存款证明、质押、冻结等业务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自动兑付,需乙方持有相关有效证件到网点办理兑付业务。
由于上述原因未能自动兑付的大额存单,到期日之后的逾期时段按照实际兑付日甲方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待存单状态正常后,乙方可在甲方网点办理到期人工兑付。
四、利息收益说明
x产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自乙方认购之日起计息。如乙方持有到期,甲方保证本金兑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如乙方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支取日甲方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提前支取后剩余金额部分仍遵从原存单计息规则。
五、特殊业务办理
乙方可根据需要办理大额存单挂失、质押、开立存款证明业务。六、争议的处理
x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即表示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