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CG-20240321-001
平顶山市气象局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创建项目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订货合同
合同编号:_CG-20240321-001
委托方(甲方):平顶山市气象局
受托方(乙方): xxxx恒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 年 3 月 21 日
签订地点:平顶山
甲方:平顶山市气象局
合同条款
乙方:xxxx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持甲方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4-2],按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采购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供 货 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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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负氧离子监测设备 | 东创 IM800; 350*150*450(mm) | 4 | 套 | 155000 | 620000 | 监测指标:负氧离 子、PM2.5、PM10、温湿度、风向风速、 大气压 |
2 | LED 显示屏 | 东创;P3; 模组为 320*160 整屏为 3.08 米*1.8 米;净屏为 2.88 x *1.6 米;像素点间距 3.0mm | 4 | 套 | 45000 | 180000 | |
3 | 大气负离子监测软件平 台 | 东创; IMMS-V2; 适用于所有主流浏览器和操作系统 | 1 | 项 | 108600 | 108600 | |
4 | 维保服务 | 东创; 维保三年; 提供不少于 3 人的专业维护人员,每年至少四次巡检,即时响应 | 3 | 年 | 30000 | 90000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玖拾玖万捌仟xxx整 ¥:998600 |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玖拾玖万捌仟xxx整 (¥ 998600 元)。本价格含合同货物、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卸车费、安装、调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及质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以生产厂商原包装未开封的形式且以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卸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技术服务符合双方约定,无侵权纠纷,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并符合采购人要求。质保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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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完全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的产品。
2、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中提供的资料正确完整。
3、乙方保证本合同标的提供三年的质量保质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在此期间由于产品设计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直接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设备故障而发生的修复及技术支持等费用由乙方免费提供,如果由此而发生的产品更换,该部分的产品质量保证期应从投运时开始重新计算。
4、在产品长期运行超出质量保质期经鉴定实属产品先天性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对需更换的部件可收取一定的材料成本。
5、乙方应为本项目提供足量备件,当确认故障由产品质量引起且无法现场修复时,乙方应能在一天内将需要更换的备件发出。
6、乙方软件升级后,应及时对甲方所用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第五条】交货期、地点、运输方式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2、合同履行地及交货地点:均为甲方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和责任: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办理运输等有关手续,承担所有运输费用和全部运输责任,并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情况。直
至乙方将甲方所订购的产品在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交付至甲方指定收货人手中,产品的毁损、灭失风险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产品点验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需要带样机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设备主机重要技术参数核查;乙方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虚构服务能力和设备参数谋取中标。否则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对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时对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点验,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甲方协助保管,非甲方原因,甲方不承担货物损毁、丢失等责任。
【第七条】产品验收
项目合同签订之后,需在 10 日(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保证数据正常运行,提供有效数据,提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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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产品外形完好;数量无误;产品型号、规格符合合同要求及生产标准;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及必要的技术资料齐全;监测数据质量符合约定标准,设备运行稳定。
在双方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质、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在产品验收七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解决办法,乙方应照此执行。
【第八条】乙方工作范围
1、乙方应按材料清单提供货物、软件系统。
2、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3、乙方提供免费现场培训、远程支持服务。
4、在质保期内,如遇到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坏,乙方提供设备免费维修服务。
【第九条】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
1、所有设备产品均为全新合格产品并免费保修 3 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接到甲方维修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对需更换的配件,48 小时内到位更换;对无法修复的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实行整机更换(甲
x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免费为甲方培训技术操作人员,直至能正常使用乙方产品为止。
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提供免费的维护服务,在质保期外,维修的零部件按出厂价计算,在不换取零部件的情况下,乙方免费维修,并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5、乙方随时配合甲方,并免费提供 6 年以上后台数据下载、数据分析等服务。
【第十条】 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 70%的合同款。
2、付款方式:甲方转账汇款至乙方对公帐户。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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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xxxx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支行账号:35120180809357660
【第十一条】违约及索赔
1、双方可以另行协商交货日期,因乙方原因无故造成供货延误,每延误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 1%的违约金,供货延误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 10%。因乙方原因延迟合同货物交货时间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需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未及时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手续造成延误货款,每延误付款一周,乙方向甲方收取延误付款金额 1%的延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延迟付款总额 10%。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处理赔偿第三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由社会原因所引起的,诸如战争、贸易禁运等不能预见、对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2、合同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 15 天内以书
面形式向对方通报有关详情,根据事件影响的时间将合同履行期限相应延长,并由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3、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执行,则合同双方均不需对未履行部份承担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3、如本合同因某种原因未能生效,则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及信函和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律无效。
4、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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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 10%的银行保函。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平顶山市气象局 (盖章) | 乙方:北京芳晟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
地址: | 地址:xxxxxxxxxxxxxx xxx00 x0 xx0 x0 xx000 x-CZB402 |
委托代表: | 委托代表:xxx |
电话: | 电话:0000000000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三里河支行 |
帐号: | 帐号:35120180809357660 |
税号: | 税号: |